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作者:admin 时间:2018-01-24 14:29:07 我要投稿!
【第6篇】
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时间里,书自然浩如烟海数不胜数。在书店好多好多的书和我们打招呼,在书柜中卧着“懒羊羊”的“书宝宝”还有……好多好多地方都有书我们身边离不开书。书,是我们写好作文的参考老师、书,是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书,是时代的生命、书,是饥饿时的解饿餐……我们看到、阅读到不计其数的书,在茫茫书海之中,一定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
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恰恰是一本特别的,这本书甚至每个人都看过,只是没发现罢。书教会了我不少、友情、宽容、努力、责任……直到现在我才发现它一直在教我教我如何做人、如何成长。
作者是一个生活在农村。都是拥有着幸福的大家庭。爱她的父母还有她的姐姐和弟弟。现在流逝,让她从一个年少无知的小学生,成为了成熟懂事的初中生。但是她不想长大,她也不想成为初中生,因为有太多太多的责任,太多太多的成长让她经历。她的记忆停留在年少的那段美好,那段“没有责任的成长”她总是感叹,时间为什么不能等一等她,让她停留在那段“没有责任的成长”没错!大家都在成长每天,每个月,每一年都在不断成长。成长中不断的跌跌撞撞,不断的收获喜、怒、哀、乐。
青春对她的理解,只能说是任性的有负担的,有责任的成长。但是在那一次,让她觉得是真正的成长,有责任的成长。
那一天,父母忙着收茶叶忙着卖茶叶。刚刚放学回家的她被忙碌的妈妈叫住了叫她过去帮忙。她只能匆匆忙忙的,放下书包,帮妈妈一起。一开始她和妈妈一起,把一朵一朵的略大的茶叶挑去。可是中途妈妈要赶着去卖茶叶。没有时间再挑了。于是她坚定的说;“妈妈你去忙吧,我来!”妈妈焦虑地看着那些茶叶,虽然不放心让她来。可无奈的只能这样。
于是她就把“汗水”一朵一朵的给挑了出来,把那些好的“汗水”铺在有木头钉着的纱布上,接着一层一层的叠了起来。就这样,从一层变成了两层……变成了几十层。她感到无比的累、无比的无助、无比的煎熬和巨大责任。过了半个小时终于弄好了。
这一次,她体会到了责任的成长,父母原来为了我们那么的劳累那么辛酸。尽管在不想长大的她明白了终究要长大、终究要担任责任、终究要在成长中感到责任。这,就在这次她真正成长了。我们何尝不是这样。
而这本书特别,就是因为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本人。鲜为人知的我,没错也许你会感到惊讶,但是这本书的作者就是我,真正在成长的我。不过每个人不是都可以成为作者吗?这是由自己的成长所写成的书呀!不过我是一本还没有完结的书,我要继续成长、继续努力、继续承担很多责任。但是我会努力、我会认真、我会奋斗、我会坚强……做一个真正成长的,有责任的人。用美好的结局来完结这本书。不让父母那么劳累,承担那么多责任……美好的结局,通过我的努力会换来。世界上好书甚多,但是有哪本书比自己亲身经历的体会的更让人懂得书中的道理和感悟呢?所以,让我们一起成为一个真正的好作者!自己拥有一本真正热爱的书,创造美好结局。加油!
点评:
作者独具匠心,构思巧妙,将自己的生活经历作为一本书,向我们娓娓道来。人生就是一本书,你希望如何去创造呢?文章蕴涵作者对自我的认知,对生活的态度,引人思考。叙事角度转换刻意,望多改进。
【第7篇】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今贤文里说:“欲知天下事,须读古今书。”这是很有道理的。书是良药,可以使头脑愚蠢的人变得灵活;书是金钥匙,可以帮我们打开知识的殿堂;书是铺路石,可以使我们通向成功之门。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巴黎圣母院》,这本书的封面设计大部分为紫,一个衣着华丽,美丽的姑娘正拿着一个罐子给一个面部极其丑陋,双手被绑了的畸形人倒水喝。背后是华丽的巴黎圣母院,接着,是一座座美丽的房子。初升的阳光被白云遮住了,一阵阵鸟啼在耳畔响起,显得这座城尤其古老和神秘。
主人公爱斯美拉达青春美丽,纯真善良,不仅出手帮助陌生人逃脱厄运,还不计前嫌帮助曾经试图伤害自己的卡西莫多。可是,这样天使一样美丽的姑娘,等待她的命运却是被上流社会排斥和嘲弄,被玩弄,被抛弃,被诬陷,被威胁,最后,被绞死。小说的另一主人公卡西莫多尽管外貌奇丑无比,但同样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他以圣洁得不掺一丝杂志的爱守护着爱斯美拉达,试图使她远离一切伤害。然而,在强大的社会偏见和恶势力面前,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微不足道,强悍的卡西莫多最后也只有选择殉情这一悲剧结局。主教代理虽然也疯狂地爱上了爱斯美拉达,但他的爱是以占有为目的,当目的无法达到时,他想到的是毁灭,是把心爱的人送上绞刑架。而浮比斯虽然有着英俊外表,高贵的门第,却有着一颗无比丑恶的灵魂。他背信弃义、玩弄女性,是一个粗俗、卑劣、不忠诚的人。他才是丑的极致!
这篇小说不仅从人道主义角度揭露了当时的黑暗社会的本质,有利地控诉了教会对人性的摧残,还告诉了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一个人的外表并不决定一切,心灵的纯洁真诚才是最重要的。我想,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第8篇】
我最爱看书了,因为有句古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但我更希望的是能从书中学到知识,开拓眼界。我读过很多书,有《昆虫记》、《绿山墙的安妮》、《皮皮鲁和鲁西西》等等,其中《皮皮鲁和鲁西西》是我喜欢的一本书了。在这本书中,皮皮鲁和他的妹妹鲁西西,遇到了许多有趣、奇妙的事情。
其中有几册是我的最爱,比如说《皮皮鲁与罐头小人》。它讲的是鲁西西妈妈叫她去开罐头,谁知罐头里没有肉,却跑出五个小矮人。鲁西西决定保护他们,她把小矮人藏起来,避免别人伤害,带他们上学,还为他们做衣服。这五个小矮人很有本领,各有所长。虽然被不知情的爸爸妈妈臭骂了一场,但他为了保护小矮人,不仅没有说出小矮人的事情,而且还承认了是自己偷吃了罐头。这使我不由喜欢起她来,还令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良是多么美好的品质,爱心是多么珍贵。
又比如《皮皮鲁与66宗罪》,就是郑渊洁叔叔为了教育自己的孩子而编写的,里面不仅写了一些犯罪行为,而且还为我们揭示了各种犯罪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这些行为将会如何受到法律的处罚等等。我看后就发誓:永远都不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而要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在这本书中,皮皮鲁和鲁西西的离奇经历很多,让我感觉很新奇,偶尔也幻想着这些奇事能发生在自己的身上。通过他们的离奇遭遇,我感受到了鲁西西的纯真善良和皮皮鲁的正直和勇敢,也希望自己能够成长为一个纯真、善良的孩子,也许这也是让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
【第9篇】
看到我书架上的那本又厚又大的书了吗?它便是我最喜欢的《绿野仙踪》。
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妈妈带我去买书,我一眼就看中了这本《绿野仙踪》,可是一看价格,25元,这么贵的一本书,妈妈一定不肯给我买的,没想到平时一贯小气的妈妈今天却豪爽地说:“老板,这本书我们买下了!”听了这句话,我一蹦三尺高。 到了家里,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仿佛就是书中的主人公,在寻找回家的路上,解救了稻草人、铁皮人……突然,一阵喊声把我从书中拉了回来:“梦晓,吃饭啦,叫了你几声了,你怎么一点也没听见啊!”我抬头一看,是妈妈,于是不耐烦地说:“妈妈,再等一下,我还没看完呢!”妈妈走到我身边,伸出手来摸了摸我额头,说:“这孩子,走火入魔了!”然后拿开我的书,说:“先吃完再看吧!”我只好无奈地来到餐桌前,匆匆扒了几口饭,又回到书的世界中了。“梦晓,妈妈出去一下,你等下把电茶壶的插头拔一下,别忘了啊!”“哦,我知道了!”我头也不抬地回答。不知过了多久,一阵“河东狮吼”把我吓了一大跳:“这是怎么了?李梦晓,看我不教训你!”哎呀,不好了,我忘了拔插头了。我连忙飞奔过去,眼前惨不忍睹:地上满是溅出来的开水,妈妈正手忙脚乱地拔插头呢!打开电茶壶一看,开水已经所剩无几了。妈妈气急败坏地说:“你这个书呆子,要不是我回来,恐怕烧焦了你也不会发现!让我说你什么好呢,哎……”我连忙笑嘻嘻地说:“母亲大人,小的给您赔不是了,下次绝对不会了!”妈妈看着我,哭笑不得地摇摇头。
这就是我和这本书的不解之缘,每当我看见这本书,我就会想起这些难忘的事情来,它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第10篇】
那黑暗中,忽地闪出一道幽光,充满杀气,令人心惊胆战。那道幽光,不,是地狱使者——狼的眼睛,我猛地醒来,原来是我梦到了《狼王梦》。
这本书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它主要讲了一名叫紫岚的母狼想自己的丈夫成为狼王,但是她的丈夫却因为一场意外离开了世界。于是,它把希望放在自己的儿子身上,但他的儿子却一个个夭折。最后,它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为了保护狼孙,它拼尽全力,与金雕同归于尽。
我相信任何生物对于生命肯定都是渴望的,紫岚也一样,她有权利生存下去,但是,她为了狼子狼孙放弃了容貌,放弃了青春,放弃了她所有的一切。
紫岚和世界母亲一样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她努力训练孩子,想他们成为“超狼”,虽然命运给了她沉痛的一击——它的孩子友一个个倒下,但是她不低头,仍然坚持,把希望留给狼孙,不惜与金雕玉石俱焚。也许紫岚的经历可能只是大千狼群中的冰山一角,但是她却时时刻刻提醒着我,让我受益匪浅。
我认为《狼王梦》这本书写的不仅仅是狼,也是人,是人性。因为作者笔下的狼,充满人的感情,拥有人的智慧,甚至是人所没有的特质,这本书彻底颠覆了人们对狼的认识,在这本书中,“狼魔鬼”这个形象不再有,也让我从中受益。以前,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认为狼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是杀虐的代名词,更有“再狠一点就是狼”的说法,但事实却有力地回击了这个观论——一位美国科学家做过实验,把野狼饿三天,再把一只活鸡和一大块肉扔到狼面前,狼果断地扑向肉,并没有杀生。这恰恰说明了它们残忍却也是为了生存,在食物充足的情况下,它们不会杀生,甚至会仁慈地放它们走。所以,事物都有两面性,沈石溪就把狼的另一面写了出来,狼不仅仅只是阴险,狡诈,更是充满母爱,充满智慧。
我觉得书就是一颗颗珍珠,而《狼王梦》便是这珍珠库中最绚丽多彩的,它使我受益匪浅,是我认为最值得让人们去咬文嚼字,让人读了欲罢不能的一本好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