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作文800字
作者:张怡 时间:2018-03-31 18:32:38 我要投稿!
【第1篇】
我相信,只要我一直认真地读下去,我就会读懂全部的人生。所以,我爱上了读书。
———— 题记
小时候,我就是班里认字最多的同学。经常有人来问我:“请问这个字读什么啊?”但不过问的就是一些什么“天”啊、“地”啊、“日”啊、“车”啊之类的很简单的字,令人感到无聊。有时候没事,竟拿起桌上父亲的《啼笑因缘》一知半解地读下去。
长大后要解释为什么偏偏选这本父亲从小学开始看、已经泛黄并有点发霉的这本《啼笑因缘》来看的原因,我思来想去只能解释为那时这本书已经开拍电视剧了,而其他的名著如《火狐》、《茶花女》等都提不起我的兴趣,只是看着书中的那发疯的“凤喜”而感叹人世间的悲喜无常。
小学一二年级时,我没有去看书柜中珍藏的其他的什么《暗杀斯大林的计划》,而是抽出母亲新买的《班主任兵法》看得津津有味,为书中的“我”教育学生高招叫好。我甚至为自己规划“宏伟蓝图”——长大后要当一名像作者万玮那样的老师。
不久,我搬到了少儿图书馆附近。不知怎的,竟迷上了青山刚昌画的日本侦探漫画《名侦探柯南》,每个星期六都要跑到图书馆三楼四处寻找《名侦探柯南》新的一集。翻开书,我顿时被书中“柯南”那过人的智慧迷得神魂颠倒,我的偶像除了柯南还有我那当警察的父亲,甚至还准备了一本“侦察记录本”来采访父亲。如今拿起那本笔记本,发现当时只写了两、三行。那时,我十岁,三年级。梦想是当一名出色的侦探,像柯南、福尔摩斯那样。
四年级,换了一个班主任,“图书角”也为我们开启了知识的大门。我随手从中抽出一本维克多·雨果著的《巴黎圣母院》,囫囵吞枣地看了一面,班主任看到了,惊讶地说:“没想到你现在就看这种书,这可是世界名著啊!”我也吃了一惊,便继续看下去,越看越入迷,完全沉浸在巴黎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纯洁、美丽吉卜赛女郎爱丝美拉达和敲钟人卡西莫多的情感世界里,不能自拔。令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有的人长得道貌岸然却蛇蝎心肠;有的人面容丑陋却心地善良,我们不可以貌取人。
后来,在母亲帮我订的期刊《新语文学习》的“故事连载”中,出现了那时我并不认识的“曹文轩”的名字,作品是《青铜葵花》。当时,我就喜欢上了曹伯伯那种纯美的风格。并觉得每月一期太慢,便到学校图书馆借来看。读到一半,我就已经泪流满面了,真是应了那句“读者本书不流泪是不可能的”,读完后,我又找来了曹伯伯其他的作品,一发不可收拾地读了下去。那书中的大麦地、稻香渡都活灵活现地展现在我面前。我懂得了人的一生坎坎坷坷,有许多的绊脚石在人生道路上等待着你,我们应正视痛苦、尊敬痛苦,在苦难面前不低头,在困难面前不服输!
2007年11月左右,《哈利·波特》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问世了,我却提不起什么兴趣,只是随着潮流重新拿起小时候看到一半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影碟含含糊糊看了一段,但是,立刻被里面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迷住了,便开始从第一部看到了第七部,书看完了不够又去看电影。我为罗恩收到吼叫信时的可爱举动引得哈哈大笑;对讨厌的马尔福产生厌恶情绪;为哈利、罗恩和赫敏忠诚的友情感动,让我感受到友情的可贵。
现在,我开始看郭敬明的作品。最早开始看的是他的2006年最新力作《悲伤逆流成河》,被最后顾森西的那句“不同的人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红色的。蓝色的。绿色的。白色的
。黄色的。甚至是粉红色的世界。为什么惟独你生活在黑色的世界里。”感动得痛哭流涕。小四就是要让幸福的我们,想象一下,也许在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会有很多像易遥这么惨的悲剧人物。在阅读她无奈生活的时候,我们想的更多的并非是悲天悯人,而是知足,让我们学会乐观地面对人生,珍惜生命。
我相信,我的读书生涯还没有完。
我会一直读下去,一直读下去。直到我老到动不了。
书可以让我得到许多的知识、乐趣,让我看透人世间的情感世界。
我爱读书。
【第2篇】
每个人的喜好都各不相同,可能是跳舞、画画、唱歌……但是如果你问到我,肯定会听到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我的喜好是读书!”我有许多读书的有趣经历,请听我娓娓道来吧!
小时候不识字,只能看得懂一、二、三之类的只有一两个笔画的字,可那时候家里还没有录音机类的东西,我又是一天不“听”书就什么都不想玩,怎么办呢?妈妈只好让爸爸在有时间的时候,一个字一个字地给我“念”书。爸爸念了一遍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给我听,刚准备去用电脑干点活,我又大哭起来:“爸爸、爸爸!我要听书!”爸爸只好又回来,再给我读了一遍“三打白骨精”。又读完了一遍,爸爸刚准备“开溜”,我又叫了起来“爸爸、爸爸,书、书!”爸爸有些恼火了,对我说:“不都给你又读了两遍了吗?怎么还要听呢?”我见爸爸不肯给我读,哇哇大哭了起来,就像坏了的水龙头一样,怎么也止不住。爸爸见到这架势,赶紧溜到他的卧室里面,“咣当”一声关上了门,把哭得稀哩哗啦的我“扔”给了妈妈。
还有一次是8岁的时候,那时我正在喂小仓鼠,我拿着一颗花生将手放进小仓鼠的笼子里。还没有将手里的花生米放开呢,我突然看见仓鼠笼旁边的书架上放着一本我没有看过的书《半小时漫画中国史》。我便用另一只手翻起这本书来,发现还挺好看的,便津津有味地看起了这本书,全然不顾调皮的小仓鼠已经“越狱”了,并爬到了我的脚上。“啊!”随着一声尖叫,爸爸妈妈跑了过来,一看,原来是小仓鼠咬了一口我的脚,还流了一点血!妈妈责怪我说:“你看你,喂仓鼠就喂仓鼠,看书就看书嘛!干嘛要一边喂仓鼠一边看书呢?弄得自己都受伤了!”我委屈地说:“谁让小仓鼠那么调皮呢!”
看了这些经历,你是不是也哈哈大笑了呢?现在我们已经五年级了,读书也要讲究方法了。我阅读时如果有充足的时间,便会读四遍:第一遍粗读,了解文章主要写了什么内容,并概括一下文章主要内容;第二遍将自己喜欢的地方做一个标记;第三遍主要读做了标记的地方,思考自己为什么喜欢它们;第四遍就可以摘抄好词好句,积累多一些写作文的时候用。如果时间不够的话,我就只读两遍:一遍粗读,一遍细读,但必须在安静的环境里读,要不然没有效果。
多阅读能扩大人们的知识面,能帮助人们解决一些生活中的烦恼,还能使一些浮躁的人冷静下来。当阅读成为你生活中的一部分时,你就会有无穷无尽的收获。
【第3篇】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句话,让我铭记在心。
书,已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读书,让如饥似渴的我得到了充实。它就像阳光一样,照着大地,在什么时候,书籍都会充实人们的生活,在给予人们知识与快乐。
我爱读书,我所读过的书已有好几十本了,我家的书柜也已经满了,但是每一本书都是那么精彩,让人过目不忘。有一本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让我很感动,也不禁感叹起来。
这本书的内容是:蟋蟀柴特斯因贪吃离开了康涅狄榕州乡下的草场,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那里,他认识了塔克老鼠、亨利猫和他的主人玛利欧。柴特斯用美妙的音乐回报朋友们,自己也成了纽约的演奏家,可柴特斯却思念起家乡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到很奇怪,柴特斯最后为什么要离开纽约,难道出名不快乐吗?当我再读了一遍后,才渐渐从文字中体会到,其实柴特斯是失去了一种宝贵的东西,自由的快乐。
它每天都在固定的时间里唱歌,它被约束了自由。正如亨利猫说的那样:“既然柴特斯一生是它自己的,就应该去做他想做的事。”是啊,如果不快乐,那成名又有什么意思呢?失去快乐而得到荣耀,那就应该舍去荣耀。
对柴特斯来说,它不想出名,而是偶然,自由在他心中才是第一位的。“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其实我们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快乐,而快乐就是自由。
现在,许多人已失去自由,属于个人的一点点快乐早已消弭,“自由”早已变得象金子一样珍贵,我们要珍惜自由,因为自由就是快乐。
柴特斯很幸运,它有很多朋友,在石缝中,偶尔会看到傲然怒放的小花,那是因为它在寒冷时,有阳关给予他温暖,在渴时,会有雨水为他解渴。友谊是很伟大的,因为朋友会为朋友奉献一切。
一只老鼠、一只猫和一只蟋蟀之间的真挚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当然柴特斯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那自由的声音,也是令人向往的。
书,真不愧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不愧是知识的宝库、智慧吸取的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