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我的第一印象

那是一个星期天,我飞快地完成了作业。“家里没有新书可看了,去新华书店买几本看看吧!”我滋滋有味地想着。

书店里的书真多啊!用目不暇接、琳琅满目来形容真是一点儿也不夸张。我在书店里转来转去,最后选了一本《巴金读本》。

当我来到收银台准备付款的时候,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等待付款的人密密麻麻,在收银台前排起了长龙。我走到一队人稍微少点的队尾排起了队。我注意到排在我前面的是一个男孩,大概八、九岁的样子。留着一头又黑又亮的蘑菇头,圆圆的眼镜后面两只大眼睛炯炯有神,透出智慧又诚实的眼神。

“一共39元。”轮到我前面的男孩付款了,只见他递了一张50元钱给收银员阿姨。不知是因为排队的人太多,还是有点走神,收银员竟把50元错当成100元,给了男孩61元钱。见了这一幕,我心想:“天啊,他尽然白白多得了50元,这可不是小数目,可以买好多零食!他肯定不会还回去了。想到这儿,我甚至有点羡慕起他的‘走运’来了!”

“阿姨,你多找了我50元。”“是,是吗?”收银员疑惑地说。“是的,阿姨。”男孩眨巴着眼睛,望着收银员阿姨,一边说一边把钱递了过去。“谢谢你,小弟弟!”收银员阿姨笑着说:“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要不是你还了钱,我又该被领导骂了,这个月的奖金就没了……哦,你还小,不跟你说这些了,反正谢谢你小朋友,这是你的书……”边说边把书递给男孩。男孩接过书走了。

排在后面的我目睹了全过程,我惊呆了:天底下竟有如此的大“傻瓜”,竟愿意把白白到手的“肥肉”还回去。是他太傻了吗?还是他对诚实的坚持?在金钱的诱惑下,他毅然选择把多余的钱还回去,不是自己的钱多一分也不要,这可是多少成年人也不一定能做到的啊!我开始佩服起他来了。

“小朋友,该你了。”后面的大人提醒了一声,这才使我回过神来。

过了几天,我竟又意外地看见了那个令我佩服的男孩。原来他和我住一个小区啊。“你好,我叫叶奕成,住在这个小区。”我热情地走上前去跟他打招呼,“上次在新华书店我可是全程目睹了你的光荣事迹,太令我佩服了,我能跟你做朋友吗?”“好啊,当然可以。”他爽快地答应了。

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卢炫辰。卢炫辰,他就是这样一个诚实得叫人佩服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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