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印作文1000字
作者:庄明 时间:2020-02-28 17:24:46 我要投稿!
那件事之前,我是一个非常怯场的人。跟第一次见面的人绝不说话,对方不跟我讲话,我绝对不会主动找对方聊天。即便与长期在外地做生意的父亲打电话也最多只能讲两三句便挂断了。直到2012年7月的那个暑假,彻底改变了我。
小学二年级时因去美国参加舞蹈比赛而知道、认识、爱上了那片自由、开放的土地。所以去年爸妈决定把我送去加州一个当地朋友家住一个半月。那是一个由四个成员组成的家庭:爸爸Mr.Fabray风趣幽默,妈妈Mrs.Fabray贤惠能干,弟弟Karro调皮可爱,姐姐Quinn是比我大一岁的尖子生。这样温馨和谐的家庭是大多数中国家庭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刚开始的两天我还是很放不开的,但是渐渐的,这家人欢乐的气氛慢慢感染了我,于是我也开始融入这个家庭。后来,Mrs.Fabray带着我和Quinn一起去参观她工作的地方。Mrs.Fabray是一名杂志编辑,她从小热爱写作,这也有可能是受了她妈妈的影响吧(她妈妈是一名作家)。参观完她工作的地方之后,Mrs.Fabray说还要带我再见一个人,一个对她很重要的人,一个非常有可能改变我的人。
那人的名字叫做Larrisa Hudson,暗棕色的肤色,上眼皮上涂着白色的眼影。说着纯正的英式英语的她,高高瘦瘦的,眼底溢出装不下的高傲。这样让人感觉很难接近的人,我一般除了礼貌性用语,其他话我是一概不会说的。但是慢慢的,我发现她是一个极有意思的人。她的家具的摆放看似凌乱而实则极具条理性;她的穿着打扮色彩艳丽多样却又不让人感到花哨轻浮。据说Mrs.Fabray就是被她发现才带到那家杂志社的。
Larrisa来自非洲加纳,准确的说是从加纳逃出来的。她的父亲是部落首领,本来按计划来的话,Larrisa是该嫁给她妈妈的二表哥当老婆做下一任首领夫人的。这在族人看来的莫大荣耀却丝毫不入她的眼。她觉得自己很优秀,优秀到不该留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做什么首领夫人,而是要在更广阔的地方施展自己的才能。之后她就先逃去了英国,在英国待了将近五年,自食其力赚了钱又去了美国,过上了充满激情充满挑战的生活。但是她还是不满足,总想着遇到更多挑战。她喜欢挑战。
听了她的故事后,我开始决定改变自己。人生就好比一片大草原,路是需要你自己一步一步踩出来的,而不能让修路工人们帮你筑好平整笔直的水泥路。别人怎么看是别人的事,我的事就是做我自己的事,尽管会有些阻碍我的人,但我一样可以高傲的走在他们前面,比他们走的好,比他们走得精彩,比他们走的更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