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诚信要付出代价的

这天放学,外婆依旧准时来接我,一同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家蛋糕店。我一时嘴馋,便央求外婆给我买块蛋糕,外婆答应了。但前提是我一周之内不能再吃上火的东西。看了一眼橱窗里诱人的“黑森林”,我爽快地答应了。

第二天,经过蛋糕店,肚子饿得“咕嘟咕嘟”叫的我没能抵抗住美食的诱惑,又嘴馋了。于是,恳求外婆再买一块蛋糕来安抚一下我肚子里的“馋虫”。外婆一口回绝:“不行!”听听,好像一点儿都没有商量的余地。我赶紧拿出了“百折不挠”的精神,再三恳求:“就二次嘛,就二次,求求您了!”外婆最终抵挡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妥协”了,说:“要买也行,但十天之内都不准再吃上火的东西了。”“行!行!行!”我不假思索地答应了,还偷偷为自己的“第二次胜利”而沾沾自喜呢!

可好景不长,我上火了。我咳嗽不止,感觉喉咙就像烟囱一样直冒烟。哪怕夜里睡着了,咳嗽也是不依不挠,像闹钟一样一会儿一会儿就把我“吵”醒。吃饭时,咳嗽还是缠着我不放,不仅加剧了我吞咽时的难受劲儿,而且一不小心还容易把一口的饭菜喷得到处都是,惹得全家人都对着我皱眉头,让我好没面子!后来,上火的症状越来越严重,黄黄的鼻涕也来跟我“作对”,让我呼吸不畅,时时得用嘴巴喘着大气。这期间,我还拉过一二次肚子!这些还都不算什么,最让我难受的就是遇到美食,只能“眼观嘴不动”的“禁口令”了!每次大家分享美食,都不让我沾一点儿边。唉!

你们看,不讲诚信是要付出代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