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第6篇】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特别的爱看书。想想以前,不喜欢看书的我,经常被老师批评。那是因为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却半天想不出来,就算想出来了,也是乱七八糟的,老师让我们把作文草稿抄到作文簿上去,我的作文总是跟作文草稿对不上。总之,我不喜欢时的我作文写得不好,常常落后于别人。是什么原因呢?几年后我终于明白了。

记得之前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安徒生童话》,看看封面还挺好的,一翻开书,就整个人都不好了。上面是注有拼音的,但对于那时二年级的我实在是看不下去,刚坐下去,凳子都还没做热,就跑出去玩了。我不爱书的习惯一直持续到四年级。那是我们班的陈晓佳和张灿灿特别爱看书。她们常常在我耳边讨论书。每次我都会说:“书有那么好看吗?”有一次陈晓佳把书递给我,说:“你拿去看看吧!”我翻开第一页,就被短短的几句话给吸引住了。记得那时下午第一节课就是体育课,平常我早早就会跑下去,现在我已经沉浸在书中的喜悦,无法自拔。后来有几位同学叫我下去玩,我都没听见,接着同学们又叫了我几次。我照样没听见。其中的一位同学就一把我手中的书给夺了过去,接着说:“别看了,一起去玩吧,我们都叫你好几次了,你都没听见。”我不好意思拒绝她们,于是就跟着她们下去玩了,虽然我人在操场上但我的心却还在我的座位上。

过了两年,我上六年级了,这时我终于明白了写作文的技巧(那就是多看课外书,多运用书中的好词好句。)那是我从注有拼音的书到科普童话书再到小说。教室里后面的书柜里有很多的书。我找到了一本叫做《青春之羽》的书,便坐到了位子上安静的阅读着。

这本书是章红写的。这故事里有三个女孩:黎巧儿,安吉文,林雪泥。她们从不同的家庭背景中走来,走进枫橡树中学的课堂走进她们各自的少女时代。在平淡无奇的世界里无时不涌动着青春的潮汐:关于友谊,关于代沟,关于难于摆脱的学生竞争……三个女孩义无反顾的踏入青春的门槛,完成了从心智初开的少年到初谙人事的青年的转变。这种转变使她们色泽浅淡的人生变得浓墨重彩。但是每个人人生色彩的区别是如此之大:黎巧儿,在孤独中挣扎。几乎被孤独吞噬;安吉文填补虚空的方式让她付出了被劝退的代价;林雪泥如愿以偿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却怅然若失。青春是一桩错综复杂的事件,一场扑朔迷离的危机,每个人都要走过的,怎么走才好呢?

这本书使我明白了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她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就像书中的黎巧儿一样,虽然生活处境困难,但黎巧儿并没有放弃人生。在这种情况下,换做是我,我根本就不愿意去克服困难,不肯勇敢的迈出那一步。黎巧儿是三位女生中最弱小的,是什么来帮助她勇敢起来的呢?原来就是她那种不放弃的精神;就是因为她愿意去关爱一切,哪怕是是一只小狗或小猫;就是她有一颗默默付出却从来不要求回报的善良的心。我要向黎巧儿学习,学习她的勇敢,学习她对学习的态度。在生活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你只要退缩了,就不会有好结果。我要向全部生活在困难中的人说:“我相信你,你一定可以的,加油!”。我会变得勇敢;变得善良;变得乐于助人;变得活泼开朗。

六年级写的第一篇作文就是关于战胜困难的。刚好《青春之羽》里有很多写战胜困难的语句。于是我便摘抄了几段。这次写的作文老师表扬了我,还在班上念出了我的作文。我很开心,就想到了这一定是看书的好处。我终于明白陈晓佳作文会写的那么好了。我要坚持下去,多看课外书,认真学习写作。之后我的作文水平一直不断的提高。

书在我寂寞时,会给我安慰;在有疑难时,会给我解答;遇到挫折时,会给我鼓舞和力量;迷失方向时,会给我指出光明和方向,书就是一个知识小博士。

【第7篇】

寒假的时候,我在家里闲得无聊,就琢磨着该做些什么呢?想来想去,我想自己还是需要多学点知识,就来到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农家书屋”。

我来到书屋,那里已挤满了人,感觉到一点缝隙都没有,费了好大劲才看到不远处有一个稍空点的地方。我挤了进去,把长发都搞凌乱了,可顾不上这么多,我马上去书橱里找想看的书。我东翻西找,终于看见了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是海伦·凯勒的人生佳作。我就找了一个座位全神贯注地看了起来。看了后,她的人生与哲理让我久久不能平静。

海伦·凯勒一生下来的第六个月就发高烧,生了一场大病。烧退后,病魔无情地掳走了她的听觉和视觉,让她从此生活在无声无色的世界中。但她不向命运低头仍刻苦学习,克服了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考上了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美国哈佛大学。

我作为一个四肢健全的正常人,真的感到很惭愧。每逢双休日,我总贪上网,看电视,被父母督促时,才肯拾起书随意翻阅。在数学功课上,优异的分数总是与我擦肩而过,“粗心”的毛病总是缠着我,所以我经常用“不喜欢”来敷衍塞责。要是海伦也像我这样,那她一生将一事无成。我现在觉得,许多宝贵的东西,在拥有它时,往往不知道它的可贵之处,直到失去了它,才感悟它的宝贵。

她还说过一句令人深思的话:“如果让每一个人失去一天光明,那他以后会不会更加珍惜光明呢?”也许你会觉得这很容易啊,不就是失去一天的光明吗?但是等你尝试了,你会发现失去光明的痛苦。一个人失去了光明,不就等于自己的世界没有色彩,更何况海伦·凯勒是一生都要生活在黑暗中呢?不由得,我更加佩服海伦·凯勒了,她的坚强、乐观、坚持不懈,她对生活的热爱,真的值得我学习。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人的心灵对话。朋友们在孤独无助的时候,不妨用心灵去读读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当把这本书了解透彻的时候,时间已黄昏了,我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了原位。我心想:农家书屋确实是个好地方,因为它不仅给我增加趣味,还让我的知识大有长进,同时也学会了做人。

【第8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龙族》

我爱读书,也读很多书——儿童文学、历史地理、古典名著……徜徉在书的海洋,那是一种享受。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出自江南的《龙族》。就像曾经电视广告说的:“喜欢你,没道理。”当我翻开第一页时,便被迷住了,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书中的文字仿佛有着魔力,那么的吸引人。

反复阅读,这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写少年热血的书。它讲的不是政治家的勾心斗角,也不是无敌的混血种轰轰烈烈的屠龙,更不是讲述什么雄霸天下之类的。它只是讲述了一个普通和带点平庸的废柴的人生。主角是一个“衰”男孩,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和我们大多数人一样,成绩不好,很宅,很废柴,人又衰,长得也不好看而且很孤独。冥冥之中仿佛这就是他的命运。直到他醒来拥有救世之能,瞧不起他的,欺负他的人都很惊讶——士隔三日,当刮目相看。从此,他的命运的剧本悄悄开始改变。

合上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虽然书中主人公的命运充满传奇,然而,在我看来也不失真实的意义。我们虽不能像小说中那样拯救世界,可是我们都有梦想。只要想起书中那个懦弱却仍敢举起刀,砍破荆棘,勇往直前的少年,我的心就会热起来,无所畏惧。梦想就如同一把火炬,带给我炽热的激情与动力。

如同龙族的开篇句:“命运这种东西,生来就是要被踏于足下。”如同书中的人物,不论是昂热,上杉越,亦或者源稚生和路明非……他们并不想拯救世界,他们要的很少很少。可是,命运让他们这些混血种面对比他们高大强大无数倍的龙,他们只有怀着勇气咆哮,用尽所有力量击杀龙,反抗命运。现实生活中,世界上有太多的普通人,年少时坚信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可是,在时间的打磨下,社会潮流的冲刷中,又有几人没有迷失自我,信念坚定如初的?当你羡慕嫉妒恨一个出众的人时,除了发牢骚,抱怨命运不公,觉得梦想遥远,对自己不自信。你也可一步一步朝着梦想前进,最后抵达梦想之巅,获得属于自己用汗水与艰辛换来的荣耀和那种发自内心的兴奋和喜悦。不要认为梦想很远,不要觉得自己不行,只要肯努力,梦想就在脚下。

摸摸自己还在跳动的心,那颗砰砰跳的家伙是否温热?你们是否记得自己年少时的豪言壮语?是不是任由命运,消极而碌碌无闻却无心反抗?每个少年都有做过当救世主,当大英雄的梦,幻想自己无所不能,所向披靡,只要你们还记得自己最初的梦,那么奋斗吧!不论你是多少岁,不论你平庸或者出众,让自己的心热起来,反抗所谓的命运,让人生无怨无悔!

我对《龙族》的喜爱发自内心,我也希望有更多的人读到这本书。喜欢《龙族》,没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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