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对了?做错了?

“无诚信无立足之地。”是爸爸对我常说的一句话。

星期六,我突然在邻居家旁看见一个鼓囊囊的皮夹子,我心里又惊有喜,下意识看了看周围,哈哈,没人注意我。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钱包捡起,匆匆地溜回了家。

回到家,我赶紧拉好窗帘锁好门。用颤颤巍巍的上手打开了皮夹子,只见里面装了十多张百元大钞,第二格里装了好几张五十元和二十、十的。我的心怦怦直跳,心中狂喜,我一夜之间暴富了,我亲吻着这些钞票想:要买辆自行车、买个MP3、再买副名牌羽毛球拍……

周一,我把这些钱带到了学校,当着同学们的面买下了他们望尘莫及的“变形金刚”,在大家的吹嘘声中,我挺着胸膛,骄傲无比地走出了店铺,在我面前,同学们都巴结着我,在他们的吹捧中,我有了众星捧月的感觉了。

第二天,妈妈对爸爸说:”听说邻居老王丢了个钱包呢,里面有一千三百多元呐。“我听了,身子禁不住颤抖了一下,会不会王叔叔丢的钱包就是我捡的呢?我赶紧跑到了自己的房间,打开钱包,数了数,如果加上上次买”变形金刚“的钱,正好是一千三百多元!我很害怕,一整天都在沉默中。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全是王叔叔找不到钱包时焦急的表情。我觉得我这样做有点对不起王叔叔。那天晚上,我饱餐了一顿,嘴里不住地说王叔叔好。可现在,我越想心里越不安,半夜,我还没睡着,我始终在良心的底线上徘徊、踌躇……

第二天,我经过一夜的思考和良心的谴责,决定物归原主。

中午回到家,我用压岁钱将那买”变形金刚“的钱补上了,带着钱,我去了王叔叔家。

我按了门铃又敲门,知道了王叔叔不在家,便写了一封道歉信,夹着钱包,塞在了王叔叔家门缝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晚上,睡觉都踏实了,第二天早上,我特别有精神,来到学校,同学们也不再巴结我了像从前那样。

人无诚信无立足之地,这件事,我做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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