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李俊,有好几件事我想请教你。”
正事忙完后,我终于抓着李俊一起坐下,两人面前各摆了一大杯啤酒。
“不错,伊斯特布鲁克先生,我想你一定觉得很意外。”
“当然!我的注意力一直放在威纳博身上,你一点也没暗示过我。”
“我没办法给你暗示,伊斯特布鲁克先生。这件事本来就很不好办,事实上我们并没有多少根据,所以必须靠威纳博先生合作才能完成。我们必须把奥斯本弄得心花怒放,然后忽然攻击他,希望他会崩溃,结果果然有效。”
“他疯了吗?”
“我想已经差不多了。本来当然没有,可是后来却发生了一点改变。杀了人之后,一个人往往会觉得自己比别人了不起,像是全能的上帝一样。可是事实上不是,只是一个被人发现的肮脏、卑鄙的东西。等到忽然面对现实时,就再也没办法承担了。会尖一叫、吹牛,说自己有多聪明,有多大的本事,做了些什么了不起的事。你也看到他那个样子,不是吗?”
我点点头,说:“原来威纳博也参加了你分配的角色,他喜欢跟你合作吗?”
“我想,他觉得很有意思,”李俊说:“而且他很鲁莽地说,一次好的改变,就该得到代价。”
“喔?那是什么意思?”
“噢,我不该告诉你,”李俊说:“这不在笔录上面。大概八年之前,发生了一连串银行抢案,每次的手法都一样,可是歹徒偏偏每次都有办法逃脱。负责策划的人实际上并没有参加行动,结果他还是分了不少脏款。我们虽然有些疑犯名单,可是始终没办法证明,那个人实在太狡猾了,尤其是在财政方面。他非常聪明,不会再尝试这种方法发财。好了,我不多说了。他是个聪明的骗子,却不是杀人凶手,他没有杀任何人。”
我又想到沙乔利·奥斯本,“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怀疑奥斯本?”
“噢,那是他自找的,”李俊说:“我不是告诉过他吗?如果他静静坐着,什么事都别插手,我们绝不会怀疑那位可敬的药店老板跟这件事有任何关系。可是有趣的是,凶手偏偏做不到。本来他们可以坐在家里,安然无事,可是他们偏偏过不惯安逸的日子。我真不懂是为什么。”
“死的意愿,”我说:“跟塞莎·格雷的理论殊途同归。”
“你越早忘掉塞莎·格雷女士和她告诉你的那些事,对你越有好处,”李俊严肃地说:“不,我想真正的原因是凶手觉得寂寞,认为像自己那么聪明一世的人,居然没有可以谈心的对象,真是可惜。”
“你还没告诉我,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他的?”我说。
“喔,从他一开始说慌,我就怀疑他。我们要求那天晚上见过高曼神父的人跟我们联络。奥斯本先生跟我们联络了,他所说的话明明就不是真的。他说他看到一个人跟踪高曼神父,而且形容了那个人的长相,可是像那种雾夜,根本就不可能看清街对面一个人的五官。也许他从侧面看到了鹰钩鼻,却不可能看到喉结。否则就太假了。当然,他说这个谎并不一定有什么恶意,也许只想让他自己显得重要,很多人都是这样。可是这么一来,我就开始注意奥斯本先生,他也确实是个奇怪的人。一开始,他就告诉我很多关于他自己的事,实在很不聪明。他让我觉得他一直想做个比目前更重要的人,他对他父亲旧式的产业不满意,曾经到舞台上碰过运气,不过显然没有成功。我想,也许是因为他不能接受别人的指导。谁也不能告诉他,他应该怎么做!他说想到法庭上指认杀人凶手的话,也许是真心的,他一定一心朝那方面想。当然,我们并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想到,如果他能变成一个真正的大罪犯,却又聪明得不至于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岂不是更美妙。”
“不过这些都只是推测。回过头说,奥斯本对他所看到的那个人的形容很有意思。看起来,他所形容的的确像是他亲眼见过的某一个人。你知道,要形容一个人的眼睛、鼻子、下巴、耳朵等等,实在非常困难。要是你试试看,就会发现自己正在下意识中描述一个你在某个地方——火车或者公车上——见过的人。奥斯本所形容的人,显然长相非常特殊,我相信他一定曾经看见威纳博有一天在伯恩茅斯坐在汽车里,并且对他的长相留下很深刻的印象——果真那样,他当然不知道威纳博是个残废。”
“另一个使我对奥斯本产生兴趣的原因,是因为他是个药商。我想,我们手上那张名单可能跟麻醉药那方面有关——但是事实上不是,所以要不是奥斯本先生自己存心插一脚的话,我也许早就忘了他这个人。他一直想知道我们有什么进展,所以又写信来说,他在马区狄平村一个教会园游会上,再度看到他所说的那个人。当时他还是不知道威纳博先生得了小儿麻痹症。等他发现的时候,他已经没办法让自己闭上嘴了,这就是他的虚荣心,典型的犯罪者虚荣心。他一点也不肯承认自己错了。他像个傻子一样,一再坚持自己的理论,并且提出各种荒谬的解释。我曾经到他在伯恩茅斯的住处看过他,很有意思。他把那栋房子称为‘埃佛勒斯’,并且把埃佛勒斯峰的照片挂在大厅,告诉我他对喜马拉雅山非常有兴趣。其实他就是喜欢那种廉价的笑话,光从这个名字就应该知道他在玩什么把戏——‘埃佛勒斯’,从字义上来说就是永恒的休息,他的职业就是这个,只要别人付出适合的代价,他就可以给人永恒的休息。整个布局非常聪明,布莱德利在伯明罕,塞莎·格雷在马区狄平村举行降神会,而奥斯本先生无论跟塞莎·格雷、布莱德利,或者被害者都没有任何关系。这件事所需要的技术对一位药剂师来说,真是牛刀小试,算不上一回事。可是问题就是,他必须理智地保持沉默。”
“可是那些钱呢?”我问:“他做这些事总是为了钱吧?”
“喔,没错,他是为了钱才这么做。他显然梦想自己能够像个有钱的重要人物一样,到世界各地旅游、享受,可是他却不是他自己所想像的那种人。我想,亲手杀人使他觉得很快乐,一次又一次地逃开杀人罪,他更是沉醉不已。”
“可是那些钱到底到什么地方去了呢?”我问。
“很简单,”李俊说:“不过要不是我看到他布置那栋小一平房的方式,我也不会想到。当然,他是个守财一奴一,他一爱一钱,也想得到钱,可是不是为了要用。那栋平房没怎么布置,全都是从大拍卖的时候买来的便宜货。他不喜欢花钱,只是想拥有钱。”
“你是说他全都存到银行里了?”
“喔,不,”李俊说:“我想我们会在他那栋平房的某块地板下找出来。”
李俊和我都沉默了一会儿,我在想,沙乔利·奥斯本实在是个很奇怪的人。
“柯立根一定会说他是脾脏或者胰脏的某个腺体有一毛一病,不是分一泌太旺盛,就是分一泌不足——我可记不清了。我是个单纯的人——他却不是好人。我觉得最奇怪的一点,就是一个人怎么会既聪明又偏偏那么傻。”
“有些邪恶而又伟大的人,头脑往往很好。”我说。
李俊摇摇头,说:“不,邪恶不是超越人一性一的一种东西,它比人一性一逊色。罪犯希望自己重要,但却永远没办法做到,因为他永远缺少一点人一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