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苇/罗伟章
我曾经反复理解下面这句话: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这段时间里发生的每件事情,都是由他自己事先安排好的。当时我理解不了,现在是彻底理解了。
遗憾的是,理解了刚好半个钟头,我就死了。
六天前,我的尸体平摊在紧临河湾的芦苇丛中,头部浸在水里,身上糊满了黄褐色的、散发出腥臭的淤泥,一尾刚刚获生的鲫鱼在我张开的嘴唇边游动,我太阳穴上的那个枪眼,血缕子蛛丝一样吐出来,漂浮于水面,为鱼提供充足的、也可能是罪恶的营养。我生怕那尾最后信任我的可爱生灵弃我而去,以残存的游魂对它说:你就尽管放开肚皮,把我的血喝干吧;不过要抓紧时间,因为干警们已经围过来了。
今天,我当然早已被火化,然而对生的留恋让我始终不想远离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从读小学开始,我就有记日记的习惯,这证明我很珍惜自己。珍惜自己的人都希望别人聆听他的故事。此刻,我要向活着的人们讲述我的故事。我只是一个小人物,枝枝叶叶地讲完我的一生显然太过无聊,但如果把它浓缩进我生命中的最后半小时,说不定就值得一听。
如前所述,我躲藏在秋天深密的芦苇荡里。我在这里已经藏了十八天,之所以能活下来,是因为河湾延伸过来的水域只占据了一小片,绝大部分是干坡,我在干坡上睡觉,同时也等待命运的判决,饿了,就去水里抓鱼。鱼都不大,但成群结队,与穿梭其间的水蛇和难以计数的微生物生活在一起。这景象让我想起唐朝的长安,书上用“马挨马耳人挨肩”来形容长安城的繁盛,我则从这句话里嗅到了生命的气息。我怀念那些我未曾经历过的日子,不管是在远古,还是在将来。我不能抓水蛇,不是胆怯;杀人之前我性格懦弱,一旦开了杀戒,胆怯就成为我的弱项,我不抓水蛇是因为我没有火(也不能生火)将它们烧熟。我只能抓鱼,鱼可以生吃。尽管我爱它们,但我曾经是哲学系的高才生,知道活着就意味着剥夺,知道这个世界的实质,就是用你爱的或爱你的来维系自己的生存。
我身上带着刀,把鱼抓起来后,用刀挑开肚皮,去掉鳞甲和脏腑,就放进嘴里嚼。除了刀,我还有一把仿真手枪。我的身份不该拥有手枪,哪怕是仿真手枪。这是从我朋友那里偷来的。
我用这把枪结果了我的妻子和我的上司。
因为我妻子和我上司通奸。
第一次发现他们的奸情,是在我出远差回来。那天妻子把我上司带进了家里。我听见自己满身骨头响,但什么话也没说。当天夜里,妻子一边让我跟她做爱一边好言安慰我,我还恬不知耻地哭了。妻子把我的哭当成了默许,和我上司一道,踩在我软弱的脊背上蹦跶。妻子从我上司那里是否得到了金钱,我不知道,但金项链是有的,好几条,或细如触须,或粗如狗链,还有香水,正宗法国货,还有皮大衣,还有全套束身内衣裤,还有一台卡瓦依牌钢琴。
他们也没忘记我,除了辛辛苦苦地为我编织绿帽子,还不断给我带来好烟好酒,虽然我从未动过那些价格烧心的玩意儿,他们却还是不断送来。而且,上司还提拔了我,他力排众议,让我从一个小职员直接当上了办公室主任。任命书下来的第五天,我确定上司又去了我家,我就故作轻松地去一个朋友家走动,他是个枪械爱好者,从网上购零部件,自己组装,并用钢珠做试验。试验出的威力让人恐惧——足以射杀一头牛。但于我的需要而言,这正好。我本来可以找他借,可你平白无故借那东西干什么?再说,既然决心已定,又何必在这世间多费口水?于是趁他上厕所的时候,我偷走了其中一把手枪,同时抓走了一把钢珠,数一数,十粒。其实要不了这么多。
我跑到家门口,让呼吸稳定下来,再轻手轻脚开了门,听见妻子和我上司正在浴缸里泡澡,我冲进去,结果了他们。我给了我上司两枪,给了我妻子一枪,他们奇怪地瞪了我几秒钟,才把头向后仰去,重重地砸在浴缸的沿口上。
我不知道公安是通过什么手段弄清了我的下落。我已经远离了城市,几经辗转,才来到这片人烟稀少的河湾。估计是附近的渔民不经意间发现了我。城里和乡村都张贴着印有我头像的通缉令,而我高凸的前额、深陷的眼窝,与文明时代的人有着明显区别,一只鸟也能辨识我的身份,别说从鸟类进化过来的人。也可能是来过无人机?我不知道,我已经很长时间没望过天空了。
不过这些都不用去管。
我现在是插翅难逃。
从秋分那天起,全国数十家电视台,就陆续播放公安干警在芦苇荡里抓捕我的全过程,我因此成了名人,罪恶仿佛也随之放大,我被看成十恶不赦。公安人数众多,看上去有几十号,都荷枪实弹,缓慢而坚实地从四面八方围上来。其中一个身材魁梧的家伙还拉着一条警犬。警犬大概许久没参加过这样的战斗,异常兴奋,黧黑的身影在芦苇丛中波浪般起伏。
这场景带给我难以言传的悲哀。
我是一个丧心病狂的暴徒吗?我认为我不是,杀死妻子和我上司,是因为他们明目张胆地通奸,上司还用提拔我的方式来侮辱我。我不会给他们之外的任何人带来威胁,更不可能给警察带来威胁。
可是现在,我突然变得这么重要!
一个小人物突然变得重要起来,就是背着沙袋生活,顶着石头生活。
芦苇荡很大,我处在接近正中的位置,因此警察与我还有一段距离。为了看到他们的动向,我把一块圆柱形石头竖起来,然后坐上去,这样,我的头就略高于苇尖(却低于必将来临的乌云和雷阵)。风起处,雪白的芦苇花向远处流淌,像奔跑起来的秋天。我只有二十八岁,我的头发是黑的,然而,除了天上的苍鹰,再锐利的人眼,也难以从白茫茫的大地上发现那点微不足道的黑。可他们就是冲着这点黑来的,他们要剪除这点黑,让芦苇地纯洁无瑕。
把目光投向远处,我看见许许多多围观的农人,还看到一个穿着警服的人在不停地喊叫。他是在提醒围观者不要靠得太近,或者是在指挥他的部下。我想听到他的话,然而,风声吹着芦苇的响笛,他的声音也成了风。
几分钟前才突然刮起的风啊,你到底是在欢呼呐喊,还是在为我这个可怜虫感叹?我听不出来。我不知道。但毫无疑问,今天我插翅难逃,这里将成为我的葬身之地,即使不被当场击毙,也必将在此没收我的自由,没收我残存的、有意义的生命。这本是一片没有栅栏的地界啊!我以为逃出钢筋混凝土构筑的城市,就能冲出我命运的迷宫,哪想到没有栅栏却成了最密集也最牢固的栅栏。我是学哲学的,本应该想到这一点,但是我没有想到。
警察们用枪支分开芦苇,两人一组或三人一组,把越来越大的空间扔在身后。他们是神圣的,因为他们是来剿灭白浪之中的一点黑。
我终于明白大河里的鱼是怎样落网的了。我的老家也在一处开阔的河湾上,父亲就是渔民。三岁的时候,我就坐在父亲那条梭形驳船上,跟他去河心撒网。父亲只穿一条红内裤,前胸至脚脖处,被一块银光闪闪的塑料布遮挡得严严实实,我只能从后面看他赤裸的脊背,特别是那两条深褐色的腿,常年的水上作业,使父亲的腿上长不出一根汗毛,一棱一棱不规则的线条,与其说是肌肉,不如说是被生活磨出的老茧,是父亲呈现给我的活着的伤疤。
不知怎么,我总觉得父亲的两条腿是两段早已枯死的肉。他沉默着,站在船尖子上,网坠子在船舱里叮叮当当一阵碰响,父亲就把网抛出去了。那面平坦的、美丽的圆,在粼光莹莹的河面划定自己的势力范围,并很快收缩为口袋。父亲并不急,他让口袋自行扎紧,还把手里的网绳松两圈,再弓了腰提起来。鱼们把船板弄出颇具质感的响声。这响声带给父亲幸福的感觉,也可能是辛酸的感觉,我说不准,因为父亲依然不说一句话,只蹲下去,用没有指甲的手(他的指甲被水咬光了)把鱼拣出来,扔进我身边的木桶。鱼弄出的响声,鱼身上的气味,还有鱼们优美的身姿,都给父亲提供这样一些信息:为妻儿买好吃、好穿的,让儿子今后脱离这片水域,不再受风吹日晒之苦……
可我那时候没心没肺,看着在木桶里安详深陷的鱼,我就想,鱼啊,大河比木桶深一万倍,你当时为什么不钻下去逃走?
现在我明白了,大河再深,鱼也只能生活在自己的世界。
正如此时此刻,地球这么深,我却不能钻下去逃走一样。
芦苇摇荡。芦苇庄严地发出声响,仿佛在呼唤农人将它们搬回村庄。在我故乡的河湾,也有一片芦苇地,远没有这么大,但同样深梢密集,如紧紧抱成一团的云——在阳光下,在风声里。它的萧索与繁茂,在大人们眼中无关紧要,因此人们常常把它遗忘。五月,农人们把成熟的麦地搬进村庄,八月,农人们把喷香的稻田搬进村庄,除鱼们产卵期的所有季节,农人们还把丰收的大河搬进村庄,可谁也不理睬芦苇地:用来编席,嫌它不够多,它因此没有资格参与人类的生活,花开花谢,自生自灭。它似乎是孤独的。孤独得割人。
不过,当我和几个小伙伴第一次深入它的腹地,我就再不那么认为了。站在芦苇地十米之外也听不到的鸟鸣,这时候却如溪水跳过布满卵石的大沟,或如银灰色的雨点洒落在干净的河面。这是一种新的声音,是大地的呼吸。未经污染的泥土的芳香,混合着草梗和草叶的甜酸,热烘烘地朝鼻子里扑。河水浸漫过来的腥味,冰粒子一样扎入我的毛孔,报告着水世界的奇异和恐怖。昆虫穿着青绿色或米黄色的衣服,在肥沃的土地上爬行,高兴了,就把身体倒挂在草叶上,不无满足和骄矜地荡着秋千。还有那些鸟蛋,纯红色的,暗灰之中织着亮黄花纹的,天青为底白绫为衬的……生命在出生之前,就是如此斑斓。
芦苇荡曾经是我的乐园,是我短短一生中最深最痛的怀念。对芦苇荡的怀念,也是对我幼年的怀念,对我父亲的怀念,如果死在芦苇荡里,也没什么可惜的了。
只是对不起我的父亲哪!
远方的父亲,一定在为我祝福。
父亲是沉默惯了的,他就用沉默为我祝福。
我对不起我的父亲,更对不起我的伯父。五岁那年,我就进了伯父的家,受着他的养育。父母都不能养育我了,他们都去了没有方向的远方。那时候伯母还在,但很快就病逝了,伯父却一直没有续弦,他怕后母对他儿子不好(他儿子比我大两岁),也对我不好,就独自撑持。我能念书,他就供我上了大学。不上四十岁时,伯父的头发就已经花白。我领到大学录取通知书那天,他请了一桌酒席,客人们对他说:你到底熬出了头。客人都知道我不是他的亲儿子,但都把我当成他的亲儿子。伯父不言声,但他心底里泛上来的激动,我看见了。
前年,在我和妻子结婚的前夕,伯父到我工作和生活的城市来了,这是他一生中首次进城,但他在城里只待了一天半,又急匆匆地赶回了千余公里外的老家。他离不开他的土地,离不开那条河。他只在青草葱翠的河畔,等着两个儿子的好消息。他的亲生儿子,也就是我堂哥,老老实实地待在浙江的建筑工地上,老老实实地挣钱,没有更多的好消息给他,但让他踏实。而我,以为可以给他惊喜,不断地给他惊喜,结果却成了杀人犯,逃亡在这茫茫芦海里。
我落到今天这一步,伯父一点也不知情。
当然,说不定他早就知道了。尽管他不看电视,也不会看手机上的消息——这时候,我真想看看手机上关于我的消息,特别是消息下面的留言区,看人们是怎样评价我的。但是我没有手机了,偷走朋友的枪,溜出朋友的屋子,我就把手机扔进了楼下的小河——可警察难道不上我老家去追寻我的踪迹?
警察上门,伯父就什么都知道了。
不知道还好,要是知道,他还能活下去吗?
我把头举得高了一些,希望能从那些围观的百姓当中看到我伯父的身影。我没能如愿。伯父跟我父亲一样,个子矮小,身体瘦弱,即使站在人群中,也会混同于脚下的泥土。
芦苇荡里的气味太复杂,再机敏的警犬也难以从中把我的气味剥离出来,因而并没能顺利地朝我逼近。可是,他们——那些荷枪实弹的警察,是合围而来的。我已经在劫难逃了。从正前方上来的两个警察的面孔,我已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那两个警察一老一少,老的五十岁上下,少的只有二十来岁;两个人靠得很近,像一对相依为命的父子。
我的身边有把威力强大的仿真手枪,还有七粒完全可以充作子弹的钢珠,虽然我只在大学军训期间用过可怜的两次实弹枪,但这么近的距离,放倒其中一个甚至两个,绝对不成问题。我杀过两个人了,我的出路是唯一的。哲学家说,人生是一棵充满可能性的树,而我的出路是唯一的。我没有人生。既然如此,再杀死一两个人,又有什么关系呢?
当这念头一产生,我才算有些看清了自己。
我发现,警察们端着枪朝我逼来,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我曾经以为自己身上并不存在什么凶恶的野兽,我不会给我妻子和上司之外的任何人带来威胁,可现在看来是错了。以前我胆战心惊地生活,努力适应社会的秩序和规范,目的竟然是为了让埋藏在心底的那朵恶之花顺利地生长?
我把枪拿起来,虚着眼睛瞧着它冷冰冰的身体。阳光强烈——是的,我这时候才注意到芦苇荡里遍布着阳光的阴影,阳光照在枪身上,使之闪动着青绿色的光芒。我闻到了这光芒里寒冷的气味。这气味漠然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包括我,包括那些警察,包括因为家园遭到入侵而扑腾乱飞的昆虫。
只有到这时候,我的悲哀才真的难以言说。我朝枪眼里哈了一口气,把它放在地上,而且用一只脚踏住,好像要消灭它身上的光芒和气味。
但是我无法消灭近两个月逃亡途中一直盘旋不去的可怕景象。
那是我妻子被枪击的景象。
我先打了我的上司,再打了我的妻子。给上司的那两枪,一枪打在他的肩部,一枪打在他的头部,给妻子的那一枪,正正中中击在了她的双乳之间,或许靠左一点,我说正正中中,很可能是花开似的血影给予我的视角误差。三声枪响十分连贯,像没有休止号的三个音符。我说过,他们都瞪了我几秒钟,他们那时候的眼神,我曾经用了“奇怪”一词,其实并不奇怪,它们的含义都十分明确,上司的意思是:小子,这到底是怎么啦?我不是让你当上主任了吗?妻子的意思则要复杂得多,她在疑惑,在怨恨,在鄙夷,同时她还在说:亲爱的,我爱你……
妻子是爱我的,这一点我知道,这一点我从不怀疑。
嫁给我之前,供她选择的人太多了,她之所以不嫁,是因为那些人只看到了她的漂亮和随和,只有我,唯有我,才看到了她内心的骄傲。妻子漂亮、随和、优雅,这都是事实,但她骨子里的骄傲才是最本质的,她的骄傲不是外恭内倨的假做作,而是一个注重精神生活的人对世俗名利的天然蔑视。她虽然不像我一样毕业于名牌大学,但我敢说,像她这样广博而智慧的女人,并不多见。
这一点只有我看到了,也只有我去认真欣赏。
因此她爱上我了。
实话说,大学刚毕业的时候,我也有着与妻子同样的骄傲,如果不是这样,她也不会嫁给我。然而结婚不久,我就陷入了无穷无尽的苦闷。
作为哲学系的高才生,我本应该成为一名观察者,本应该像康德一样躲进阁楼里,把远处大海上的航标灯当成我作息的号令,但是我没有,我去一家大公司,充当了一名小职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内心的骄傲偷偷流走了,我希望把我上班的地方,当成可以为我自己和我的家庭带来荣誉的战场。然而,一个小职员与荣誉无缘。我把这苦恼向妻子说起,妻子问我:这种荣誉与你的幸福有关吗?我说不知道。妻子说,你是学哲学的,你应该知道。妻子还给我背诵了一段托尔斯泰的话,我愿意把那段话转达给你——我永远也无法感觉的听众:
“人应该是幸福的。如果他不幸福,那是他的不是。他应该下一番功夫,消除这种迷惘或误解。主要迷惘在于一个人如果不幸福,那就免不了有许多不可解决的问题:我活在世上是为了什么?整个世界的存在又是为了什么?”
我当然理解托尔斯泰,每个人都有幸福的理由,所谓不幸福,只不过是一种误解。托尔斯泰是在为我们“提醒”幸福。然而,我的眼前总是晃动着两段深褐色的、仿佛早已枯死的肉,那是父亲的双腿;总是晃动着毛茸茸的冷风以及在冷风中劳动的农人,那是我的伯父;总是晃动着狭小的房间以及房间里简陋的家具,还有在这些家具之间忙碌着的妻子,那是我现实的处境……
妻子不能化解我的苦闷,忧心忡忡地问我:那么,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妻子还哭了,就因为她不能为我帮上忙,可能还因为她看不透现在的我。她是带着一颗纯正的决心嫁给我的,因为当时她的父母都反对——她父母很有钱,但是说,如果她跟我结婚,就不给她一分一厘,妻子没有犹豫,依然坚定地听从了自己内心的声音。可是我带给她的,却是她以前完全陌生甚至鄙弃不置的苦闷!
而且我的苦闷在不断走向深处,回家来既不像初婚时那样跟她讨论严肃的学问,也不带她去看电影、进音乐厅,还常常朝她发无名火。
妻子流泪的时候增多了。
对她的哭泣,我从没说过一句宽心话。
我觉得她已经不是我的知音了。
一个小职员想获得地位和财富,获得梦想中的荣誉,最便捷的方法就是靠近权力,而上司是权力的代表。额头触地,才是崛起的路——这是卑微者的路,也成了我的路。但我收入不高,妻子的收入同样不高,那么我凭什么去靠近那个快上五十岁的大人物?……难道就像后来发生的事情那样,是用我的妻子?
关于这一点,你再把我打死一百次、绞死一千次,我也会说:你这是对我的污蔑,你这是血口喷人!虽然我现在不认为妻子是我的知音,但我依然是爱她的呀!从认识她至今,我从没赞美过她的漂亮,因为在我的眼里,她就是一个鲜活的人。当男人爱着一个女人的时候,那个女人就无所谓美丑,也无所谓优雅与粗俗,他只知道,这个女人是他的骨与血,是他的天与地,是他的春去秋来,是他的白天黑夜。那些动不动就炫耀自己妻子漂亮的男人,动不动就糟蹋自己妻子丑陋的男人,是因为他们没有把妻子的存在当成自己的命运。
而我,是把妻子当成我的命运啊。
我没想用妻子去靠近那个大人物,但我把那个大人物带到家里来了。
老实说,我根本没想到会这么顺利。平时,我见到他的时候并不多,几乎只在公司开职工大会时,我才有机会目睹他的尊容。我得承认,他实在算得上风流倜傥,说话干脆利索,逻辑严密,句句精彩,自他上任以来,业绩卓著,深受拥戴。我是怎么敢于在某次散会之后走到他面前跟他搭上腔的呢?
别的都忘了,只是记得,那天我走到他面前时,他以异样的目光看了我一眼,这目光里包含着的欣赏意味,壮了我的胆,我说:某某某(他已死在我的枪口之下,我不愿意在此出卖他的姓名和职位),您好。他立即握住我的手,他说你好,我早想跟你这个哲学家借点书看呢。我的书的确不少,有六千多册,念大学的时候,我可以两天不吃饭,喜欢的书却必须买,毕业后有了收入,买的书就更多了。他是如何得知我有那么多书?是我知道他喜好读书,就故意把这消息透露出去,让别人传到他耳朵里去的吗?我已经想不起来了。
我说:您要是喜欢,空了去我家里随便选。
言毕把电话告诉了他。
两天之后是周末,上午九点他打电话说要来,我既兴奋又紧张,简直有些不知所措。妻子倒是很镇定,就像普普通通的客人要来串门似的,热情而平常。他住的地方离我家有两公里左右,他却没坐专车来,也没坐出租车来,而是步行来的。他来之后,第一句话并不是赞美我的书多、书好,而是赞美我妻子的美貌。我得说良心话,他对我妻子的赞美是真诚的,很绅士的。接下来他到我的书堆前——我家里容不下大书架,只能到处堆放——蹲下去慢慢翻。他翻了近两个小时,选出来三本,就向我和我妻子道谢,准备离去。都快十二点了,我不能不留人家吃饭,我说我没能力请你去星级酒楼,去大众餐馆还是没问题的。妻子也留他。他拗不过,就说,要吃,就在你家里吃一顿行吗?
于是就这么定了。
那顿饭是我妻子做的,手艺不好不坏。
这以后,如果他周末没有公务,就来我家谈书,而且常常在我家里吃饭。
我给过妻子什么暗示和怂恿吗?好像没有。我只记得,每次在他离去之后,我都在妻子面前数落他的才干和风流倜傥……
他们终于在我出远差的时候,来我家上床了。
两人是谁把这想法挑明的,我没问过妻子。
我不敢问,我害怕知道任何一种结果。
如前所述,他给过我妻子许多东西,而且说这些东西都是他自掏腰包买来的,绝没有动用公司一分钱。他对我妻子说,用公款给情人买礼物,是一件很不体面的事情,是对情人的玷污。可是我妻子似乎并不需要那些东西,既没戴过那些首饰,也没穿过那些皮衣、洒过那些香水,当然同样没有坐到那架卡瓦依钢琴前弹过一首曲子,尽管她很喜欢弹钢琴(她念中学的时候就在市里的钢琴演奏比赛中得过二等奖),尽管她父母早年给她买的那台钢琴已经不能再弹了,她很希望换一台新的,更希望有一台属于自己的名牌钢琴,比如卡瓦依。
我拿到主任任命函那天,妻子哭了。伤心断肠地哭。她说,如果我为你做了什么,我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我再不能这么过下去了……
她说再不能这么过下去,可为什么在我当上主任几天之后,她又和我上司赤条条地泡在我家的浴缸里?这到底是为什么?
我解不开这个谜。
我为这个谜所苦。
于是,我把他们杀了。
警察们已经预感到目标很快会出现,显得越发警觉。警犬的哼哼声好像就在离我三四十米远的地方。我正在考虑自己会以什么样的姿态面对即将来临的覆灭,几步开外的芦苇枝突然猛烈摇动起来,而且发出噗噗的声响。
我以为自己不会恐惧了,事实上,这小小的意外却吓得我浑身哆嗦。我定睛一看——我的眼里一定布满血丝,因为我看了好几秒钟才看清楚——原来是一只雌雉鸡,正慌不择路地朝这里跑过来;雉鸡的飞行能力不强,它们既飞不高,也飞不快,且不能久飞,在被追击的时候,它们想到的往往不是天空,而是草莽或丛林。它显然也发现了我,华丽的羽毛微微张扬(我现在看到什么都是华丽的),小小的头前伸着,颈下那条白色环纹清晰可见。我们就这么对视了片刻,它立即掉转方向,朝另一边跑去了。紧接着闯过来的是一群野兔,恐怕有十多只,或者二三十只,一律的暗灰色,有一只兔子紧紧咬住另一只兔子的尾巴,匍匐在地,被拖着前行;我想那只野兔定是生了病,或者体质弱小,奔跑不及,才这么被救助,那个救助者是以母亲的身份还是以丈夫的身份?
它们,都是这片土地上最古老的居民,类同于飒飒的木叶,在我到来之前,它们在这富饶的家园里儿孙满堂,安居乐业,正是因为我的出现,它们才这般惊慌失措。我挥了挥手,让那些和雉鸡一样惊呆了的野兔赶快逃走。
然后我再次把脚底下的枪拾起来。
我的末日马上就到了。我不想空着肚子上路。我记不清有多长时间没吃过东西,反正现在饿得不行。我离开那根石柱,矮着身子朝水边靠近。芦苇荡里主要的水域已经被警察占据,但十米之外有一个五米见方的小水塘,里面同样有很多鱼,只要吃下两条,我就算不上饿鬼了。
向水边靠近的时候,我听到了警察的吆喝声。吆喝声其实一直没停过,我现在才听到了。他们的意思是让我缴械投降。吆喝声像白茫茫的阳光,或者芦苇,将我彻底笼罩,但它的确切含义,我却总也不明白。
我现在唯一的渴望,就是抓两条鱼填肚子。
多么清澈的水。清澈得如同赤子的眼睛。一些草根和树桩,在水底下招摇;它们并没死,它们都还活着,如果我是鱼,我就能看到它们在水世界里是如何开花结果的。水塘边由于没有芦苇遮挡,阳光可以直落下来,阳光的精华在水底凝聚成一颗鲜红的太阳,因此鱼们仿佛游弋在天上,而空中的鸟影,却如在水中飞翔。这难道就是我在世界上看到的最后影像?
我的眼前出现了幻景,意识恍惚不定,我终于滑入水中。
我抓住岸边的芦苇爬起来,身上糊满了淤泥。
水有了极为短暂的浑浊,接着又恢复了幽蓝幽蓝的原貌。
芦苇被分开和踏倒的声音沙沙沙地传过来,我再不能迟疑了,我把右手的手掌凹进去,破开柔嫩的水皮向下一舀,一条拇指长的小鲫鱼就在我手心里蹦跶了。刀呢?刀挂在我的腰带上,是一把跟钥匙串连成一体的小刀,我左手握着鱼,右手摘下钥匙串,用牙齿咬出刀片,再让鲫鱼嫩白的肚皮朝向天空。
正要动手将鱼剖开,我又听到了警察的吆喝声。这一次吆喝跟以前不同,以前虽有一个大目标,却没有明确的目标,这一次,他们好像已经发现我了。
我是将死的人了。我已经活得够没尊严的了。一个没尊严的人,死之前有什么资格再杀死一条无辜的生命?
万古长青生生不息的大地啊。
漫无际涯随风飞舞的芦苇啊。
群起群飞如同朝圣的鸟儿啊。
环绕太阳悠然飘荡的白云啊。
……
多日没仰望过天空,现在我望了一眼,然后我对鱼儿叫了声“乖乖”,将它重新放入水中,再把枪口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动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