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记本 /泰戈尔
乌玛自从学会写字,就开始捣起乱来。在家里每个房间的墙上,她都用木炭歪歪扭扭地写上一行行大字:“水在流淌,树叶在颤抖。”在她嫂子的枕头底下有一本《霍里达斯的秘密》,她把这本书翻出来,在每一页上都用铅笔写上:“黑黑的水,红红的花。”
在家里人经常使用的日历牌上,她也写满了很大很大的字,弄得日历牌的星星花边都模糊不清了。
在爸爸日常账本的收支栏中间,乌玛写道:“谁会读书写字,谁就可以骑马坐轿。”
她这样学习文化,直到现在都没有遇到过什么障碍;后来有一天,突然发生了一件很不愉快的事。
乌玛的哥哥戈宾德拉尔,看上去很不聪明,但他却经常在报纸上写文章。凡是听过他讲话的亲戚朋友或熟悉他的邻居,谁都不怀疑他是一个有头脑的人。其实,不应当因为他善于思考一些问题而非难他,他的确会写文章,而且他的观点是同孟加拉大多数读者的观点完全一致的。
在欧洲一些科学家中间,对解剖学存在一些比较严重的错误观点。戈宾德拉尔不用任何论据,只凭着慷慨激昂的语言,就写好了一篇生动的文章,来猛烈抨击他们的谬论。
一天中午,家里没有别人,乌玛就用哥哥的笔墨在那篇文章上面大写特写起来:“戈巴尔是一个很乖的孩子,你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
我不相信,她所说的戈巴尔是影射戈宾德拉尔这篇文章的读者,可是哥哥却气得不得了。他先是打了乌玛,然后又没收了她精心保存的书写工具——一个铅笔头和一支墨迹斑斑的粗钝的钢笔。小姑娘很委屈,她一点儿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受到这样严厉的惩罚,于是就坐在屋角里,伤心地哭起来。
戈宾德拉尔惩罚了乌玛之后,感到有些后悔,因此就把没收来的东西还给了妹妹,另外还送给她一个带格的精装的笔记本,想以此来解除妹妹心中的悲痛。
乌玛当时只有七岁。从那以后,她白天就把笔记本揣在怀里,夜晚就把它压在自己的枕头底下。
泰戈尔《笔记本》原文及赏析
当她扎起小辫在女仆护送下开始到乡村女子小学读书的时候,也随身带着这个笔记本。同学们见了,有的惊奇,有的羡慕,有的嫉妒。
第一年,她用心地在笔记本上写道:“百鸟啼鸣,夜已经过去。”她坐在卧室里的地板上,拿着那个笔记本,一边高声朗读,一边写着什么。就这样,她收集了很多诗歌和散文。
第二年,在她的笔记本上,开始出现了一两篇她自己写的作文。文章很简短,但很有内容——就是没有前言和结尾。有一两篇都是可以引用的。
乌玛在笔记本上抄写了《寓言集》[1]里的老虎和仙鹤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下边的一个地方,可以看到这样一行字:“我非常爱乔什。”这种语句,不论在《寓言集》中,还是在现代孟加拉文学作品里,都是找不到的。
谁都不会认为,我现在是想杜撰一个爱情的故事。乔什并不是街坊里某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子。她是家里一位年老的女仆,她的真名字叫乔绍达。
但是,只凭上述那一句话,还是不能确切地说明这个小姑娘对乔什的真正态度的。如果谁想以此为题写一篇真实的故事,他只要翻几页这个笔记本,就会发现一些和上述那句话完全不同的议论。
类似的情形,还不止一个半个,在乌玛的作文里,相互矛盾的错误比比皆是。她在一处写道:“我要和霍里永远绝交(不是霍里丘龙,而是她的女同学霍里达斯)。”可是,在离此处不远的地方,又写有这样的话语,从这些话里人们很容易相信,像霍里这样的忠诚朋友,在整个三界[2]都是找不到的。
又过了一年,小姑娘已经九岁。有一次,从早晨开始,在她家里就吹起了唢呐。乌玛出嫁了。新郎名叫彼里莫洪,是戈宾德拉尔的同行作者。他虽然年龄不大,并且知书识字,然而他脑子里却没有一点儿新思想。因此,街坊邻居里的一些守旧的人对他赞不绝口,而戈宾德拉尔也一味地在模仿他,可就是总不大像。
乌玛穿上贝拿勒斯纱丽,用面纱蒙上她那张娇小的脸,哭泣着要到婆家去了。妈妈嘱咐她说:“孩子,你要听婆婆的话;应当多做一些家务事,可不要再读书写字啦!”
戈宾德拉尔也嘱咐妹妹:“你要注意,可千万不要在他们家的墙上乱画,那里可不同咱们家。千万小心,不要在彼里莫洪的任何稿件上乱写。”
小姑娘的心颤抖了。她当时意识到,她现在要去的那个家,是没有人会原谅她的。在那里,要弄清楚,什么叫做罪过、错误、缺点,还要经过长期的学习和遭受很多的责骂。
那一天的一清早,就吹起了唢呐。但是,在那个披着面纱、穿着贝拿勒斯纱丽、佩戴首饰的小姑娘颤抖的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在这群人中是否有人能很好地了解这一点呢?这是很值得怀疑的。
乔什陪着乌玛到婆家去了。家里让她在那里住一些日子,等乌玛在婆家安顿好了之后再回来。
慈母般的乔什,经过再三考虑,还是把乌玛的笔记本带去了。这个笔记本是她娘家财产的一部分,是她在自己故居度过的不长岁月的一种美好回忆,这是父母钟爱她的一部简史,而且是用歪歪斜斜的不熟练文字写成的。对于过早地承担家务的小姑娘来说,这个笔记本可以引起她那颗童心对愉快甜蜜的自由生活的回味。
她初到婆家的那几天,什么都没有写,也没有时间写。几天之后,乔什终于回去了。
那一天中午,她闩上卧室的门,从一个铁盒子里取出笔记本,哭着写道:“乔什回家去了,我也要回到妈妈那里去。”
现在她没工夫去抄录《精读课本》和《常识课本》了,我觉得她也没有这种兴趣了。所以,现在在她那简短的记述中也就没有长篇大论。在上述那一行文字后面,写有这样一段话:“如果现在哥哥接我回家,我再也不会弄坏他的稿子了。”
据说,乌玛的父亲常常想把乌玛接回家来,但是戈宾德拉尔和彼里莫洪勾结起来,阻止他那样做。
戈宾德拉尔说,现在正是乌玛学习敬奉丈夫的时候,如果现在把她从丈夫家里接回来,使她重温昔日父母对她的神爱,那就会分散她的精力。他还以此为题,写了一篇充满说教和讥讽语调的美妙文章,那些同他观点一致的读者,都一致认定那篇文章是令人折服的。
乌玛听到人们这样议论,就在她的笔记本上写道:“哥哥,我跪在你的脚下求求你,把我接回家去吧!我再也不惹你生气了。”
有一天,乌玛闩上门,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在笔记本上书写一句无意义的话。她的小姑子迪洛科蒙久里非常好奇。她想,嫂子怎么老是闩着门,应当去看看她在做什么。她从门缝里看见,嫂子正在写什么东西。看到这种情景,她感到非常惊奇。萨拉斯瓦蒂[3]从来还没有这样悄悄地驾临到她们的内室。
她的妹妹科诺科蒙久里,也来到门旁,偷偷地瞧看起来。
她的小妹妹奥侬戈蒙久里,跷起脚才勉强能从门缝里看到室内的秘密。
乌玛写着写着,忽然听到门外三个熟悉人的格格笑声,立即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她慌忙把笔记本放进铁盒子锁好,羞怯地把脸藏在被子里。
彼里莫洪听说这件事之后,心里特别忧虑。一旦女人开始读书学习,小说和剧本就会接踵而至,维护家庭节操就会遇到困难。
此外,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他得出一个非常奇妙的结论。他说,阴性和阳性两种力的结合,构成神圣的姻缘合力,但是由于读书学习,女人身上的阴性就会受到压抑,而阳性就会占上风,然后因为两种阳性发生冲突,结果就会产生一种破坏力,使得姻缘合力遭到毁坏,因而妇女就会成为寡妇。直到现在,还没有人反驳过他这种理论。
彼里莫洪晚上回到家里,狠狠地训斥了乌玛一顿,并且用嘲讽的口气说:“应当给你定做一条律师头巾。我的太太可以把笔夹在耳朵上去上班了。”
乌玛没能完全理解他这话的含意。她从来没有读过彼里莫洪的文章,因此她现在还不具备理解他那种幽默的能力。但是她心里感到很难过——她在想,如果世界能一分为二,她也许才能摆脱羞耻。
很多天她没有再写东西了。可是,在一个秋天的早晨,有一个女乞丐歌手,唱起了《阿戈摩尼之歌》[4]。乌玛把脸贴在窗棂上默默地听着。秋阳普照着大地,童年时代的所有往事,一一浮现在她的脑际。听到《阿戈摩尼之歌》,她就再也按捺不住了。
乌玛是不会唱歌的;但是自从她学会写字之后,便养成了这样一种习惯: 只要听到谁在唱歌,就把它写下来,以此来弥补自己不会唱歌的缺陷。今天女乞丐唱道:
城里的人说:“乌玛的娘,那是
你丢掉的星星又在闪光!”
王后听了乐得发狂,
她急忙跑过把话讲:
“我的乌玛,你在何方?”
王后哭诉道:“我的乌玛回来了。”
“快过来呀,孩子!快过来吧!
快过来,坐在我的膝盖上。”
我伸出双手,搂住母亲的脖颈,
十分委屈地哭着对娘讲:
“你要把女儿带往什么地方?”
乌玛满腹委屈,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她悄悄地把女歌手叫到屋里,闩上门,开始在笔记本上一笔一画地抄写起来。
迪洛科蒙久里、科诺科蒙久里和奥依戈蒙久里,从门缝里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突然她们拍着手叫道:“嫂子,你做的事儿,我们全都看到了。”
乌玛当时急忙打开门,走了出去,用羞愧的声调说:“好妹妹,千万别对任何人讲!我跪在你们的脚下,求求你们!我再也不这样做了,我再也不写了。”
这时乌玛发现,迪洛科蒙久里的一双眼睛在盯着她的笔记本。乌玛当时急忙跑过去,把笔记本揣在怀里。三个小姑子费了不少劲儿想把它抢走,结果都没有办到,于是只好把她们那位聪明的哥哥叫来。
彼里莫洪一进来,就威严地坐在床上。
“把笔记本交出来!”他用雷鸣般的声音吼道。他看到乌玛不执行他的命令,便扯着嗓子大喝一声,“交出来!”
小姑娘用手捂着揣有笔记本的胸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丈夫的脸。当她看到彼里莫洪站起来,准备来抢笔记本的时候,她就把笔记本扔到了地上,用双手捂着脸,也倒在了地上。
彼里莫洪拾起笔记本,高声读着那里所写的东西;乌玛每听一句,就对大地贴得更紧一层,而那三个小女孩,作为听众,却笑得前仰后合。
从此之后,乌玛再也没有见到那个笔记本。彼里莫洪也有一个笔记本,上面用尖刻带刺的语言写满了各种文章,但是却没有哪一个人敢把它抢走毁掉!
(孟历)一三○○年帕尔衮月
(1894年2月)
(董友忱 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