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园
庄园
只要在旅舍前面的道路转弯,就可以通到村子,因为那里有一条通往庄园的隐密小径。来旅舍的人通常走的是主干道,必须先穿过门房,再经过苹果树和马厩。有一些村民知道这条小径,却很少从这儿走,因为这条路太靠近黑漆漆的树林了。然而,艾莉丝以前进出村庄都是走这条小路,虽然她也没有必要一定要这样。
某一天下午,当金链花第一次绽放时,一头叫葛尔特的牛生下了第一头黏乎乎却很漂亮的小牛。艾莉丝想把它取名叫玫瑰花苞,因为小牛长得跟村子教堂旁边的玫瑰一样红。
艾莉丝瞧见母牛葛尔特用鼻子摩挲它的孩子,喂奶给小牛玫瑰花苞吃,用温热的身体靠在小牛身边给它温暖,艾莉丝的心中忽然充满了再见爱德华的渴望。她想自己去找爱德华,看看他是不是在庄园里,看他是否有吃的、有穿的,是否满意他的生活。也许爱德华并不快乐而渴望见到她,果真如此,她就会将他带回旅舍,好好的照顾他,就像母牛葛尔特对小牛玫瑰花苞一样。这些天以来,这件事一直盘旋在她心中,她想得越多,越觉得这样做是对的。
她想像爱德华在庄园第一眼看到她时的情形。“艾莉丝,你没有把我忘记!”他会两手抱着她的腰,哭着说:“你是来带我走的,是吗?我希望你真的是来带我走的。在这里没有你,我是很可怜的,我常挨饿、被打,下雪天还 要被迫住在屋子外面,根本没有人关心我。”艾莉丝会将爱德华抱在怀中,一起回到旅舍,她会尽力照顾爱德华,这样她就心满意足了。
她所需要的只是爱德华而已,况且一切都会变好的,这点她相当确定。于是,有一天珍妮到伊登威克的市集去买铜锅、一头小猪,和她最好的一件短裙需要的蕾丝——旅舍里没有客人,只有麦吉斯 特·瑞斯 把桌上弄得很乱——艾莉丝把猫咪放进马厩,不让它跟着。阳光温暖了她晦暗的灵魂,接着她爬上了庄园灰绿色的山丘。
越过村子的田畴,艾莉丝看见罗杰·麦斯 达与口吃的汤姆斯 挥着锄草用的镰刀,一股熟悉的感觉涌上她的胸臆、喉间,她赶紧将目光移开,如此才不会想到曾经拥有及失去的一切。
阳光下,庄园愈显忙乱。艾莉丝最先去的地方是谷仓。在那儿,男人们正拿着锄头、镰刀准备夏收。她询问一个高大的红鼻子的男人:“你见过一个叫爱德华的小男孩吗?他是在收成后到这里帮忙打谷子的。他还 在这里吗?”
男人转头看着艾莉丝说:“忘记这个叫爱德华的小男孩吧,鬈发女孩!我叫麦特,我长得比小男孩健壮六倍,快点爬上这个麦草堆,给我一个热情的吻吧!”
“我的头发或许打结了,我的脑袋可没有!”艾莉丝回答说,“省下这个热情的吻给你的老婆或母牛吧!”
艾莉丝离开谷仓,跑到史密斯 家。庄园的铁匠史密斯 和他的助手们正忙着锤打安在马脚上的马蹄铁。艾莉丝问:“你们见过一个叫爱德华的小男孩吗?”回应她的只是一些粗鲁的笑声与斥责,另有一些脾气暴躁、太忙或太累的男人,根本就不想回答这个陌生女孩的问题,还 弄出一些亲吻的啧啧声。
“你见过一个叫爱德华的小男孩吗?”艾莉丝询问了在庄园的院子里为猪剥皮的女仆、在炖煮鹅油做肥皂的洗衣妇,和正在为那天早上过世的老尼德作棺木的木匠。没有人理会艾莉丝。“天啊!我问他们就跟问篱笆没什么两样。”
终于,她发现通往一间小屋的路,小屋是庄园的厨房,她在那里找到一个厨子,艾莉丝认为厨子不会愿意跟她说话,因为之前没有人理会从她嘴里说出的话语。
“女士,对不起!”艾莉丝说。她已经学会使用“女士”以及“先生”这类字眼,即使是面对厨子或马夫,艾莉丝请求他们帮助时仍然会使用这种尊称。“对不起,女士,你见过一个名叫爱德华的小男孩吗?他是在收成后到这里帮忙打谷子的,你见过他吗?”
“哈,那只小绵羊。”厨子咕哝着,勺子在艾莉丝眼前晃了晃,“那只小绵羊啊?他是在这里,但是,他实在是太小了,根本拿不动那么重的打谷器具,也没办法赶公牛或用犁耕作,只是让那些男人们嘲弄罢了。所以,我试着照顾他,唉!他就像一只小鸭子一样,所以,我找了一些适合小男孩的工作给他做。”
厨子坐了下来,她的脸颊因热气和情绪而转红;炖煮食物的蒸气不停的袭向她,她脱下一只大皮鞋扇风,以冷却热气。她仔细地端详艾莉丝:“你一定是爱德华说的那个姊姊吧!你看起来跟他长的很像,就像是双胞胎!”那厨子喃喃自语,接着在胸前画了十字。“你们不会是双胞胎吧?”她问艾莉丝,然后更仔细端详,“我这里可养不起一对双胞胎。”
“我们不是双胞胎,女士。我们甚至不是姊弟呢。”艾莉丝道。
“喔,甜心,别这么说,你们或许不是双胞胎,但真的长得一模一样。”
“不是的,我们真的不是双胞胎。”艾莉丝再次否认,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像包德瑞和比富利斯 这对牛双胞胎会使人们那么开心,被当成宝物一样,而双生婴儿却被当成不幸和不吉利。
“好吧,甜心,到谷仓后面的鸡舍去找你弟弟吧!我叫他去那里拿一些鸡蛋来做香菜蛋包。还 有,记得回来这里吃晚餐——面包和熏肉。”厨子用裙子擦擦自己汗湿涨红的脸,从正在搅拌的汤锅里捡起一只死命挣扎的苍蝇。接着又开始自言自语,因为她发现这样很有趣,而且几乎不会有人反驳她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