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加诸人
【原文】
子贡曰:“我不欲人之加(1)诸(2)我也,吾亦欲无加诸人。”子曰:“赐(3)也,非尔(4)所及也。”(《论语·公冶长第五》)
【注释】
(1)加:有上对下、未给予尊重或选择、非出自于对方的自十由意志之类的意味。
(2)诸:之于。
(3)赐:子贡姓端木名赐。
(4)尔:你。
【语译】
子贡说:“我不愿别人强加给(之于)我什么,我也不愿强加给(之于)别人什么。”孔子说:“赐呀!这不是你目前能达到的境界。”
【研析】
别人强加之于我什么,和我强加之于别人什么,这都是常有的事,除非圣贤,一般人很难免除。就算是有识之士,想摆脱让人难以清静自在的外在干扰,约束自己的言行,在短时间十内十也很难如愿。那种如意的、超然的、从纷扰和尘劳中遗世独立出来的境界,只有靠长期的修心养十性十,修正自己的言行,思想得到升华,并且偿还亏欠别人的,才能真正达到的。反之,越强的自我和越是自以为是的人,往往越容易表现出强加之于别人什么,而且越是难以容忍必然随之而来的别人强加之于自己什么,就这么自我矛盾着。子贡的愿望是好的,但那种境界不是能盼得来的,还得身十体力行才行。
【延伸思考】
1、有些人往往把自己想的很完美,放任自己的空想、浮想、妄想和梦想,活在其中,不想清醒。为何人往往不肯面对现实、面对自己的不足、正视自己所犯的过错?光靠空想的很美就能使自己的心十性十达到那个境界吗?想想自己有什么缺点,如何克服这些缺点?
2、人非圣贤,必定有过,如果自己对别人造成伤害,按公平的理来看,自己必定得痛苦偿还别人的,但很多人不肯去面对,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反而一味地厌恶和逃避,认为天理对自己不公。试试看:下一次当你觉得别人强加之于自己什么时,试着让自己坦然接受而不逃避,并且反省自己曾经强加之于别人什么?
【历史故事】
宽恕仁厚,不计人过
宋代丞相魏国公韩琦在定武统领军队时,一天晚上写信,叫一位侍兵在旁边举着蜡烛。侍兵看别的地方,蜡烛烧着了韩琦的鬓发,他立即用衣袖拂灭了它,继续像刚才那样写信。过了一会儿,回头一看,已经换了一位举蜡烛的侍兵。韩琦担心主管会惩罚那位侍兵,连忙对主管说:“不要换掉他,他已经懂得怎样持蜡烛了。”军队中官兵都很佩服他。
韩琦镇守大名府的时候,有人献上两只玉杯,说:“是种田的人进入破坟找到的,里里外外都没有可挑剔的瑕疵,真是绝世之宝啊!”韩琦用白金酬谢送杯的人,对两只玉杯十分喜十爱十。每当设宴招待客人时,都专门摆一张桌子,用绸锦覆盖,然后把玉杯放在上面。
一天接待管理水运的官员,准备用这两只玉杯装酒待客,不一会儿,被一位侍兵不小心撞倒,两只玉杯都打碎了,客人都很吃惊,那位侍兵也跪在地上等候惩罚。韩琦神十色十不变,笑着对客人说:“凡是东西坏与不坏,都有自己的运数。”过了一会儿转过去对那侍兵说:“你是失误造成的,不是有意的,那有什么过错呢?”客人都叹服韩琦宽大的气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