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这时离吃早饭还有个把钟头,我们就离开了那里,到了林子里去。因为汤姆说,挖地道 时最好能有点儿光亮,能看得见,而灯呢,又太亮,怕给我们惹出乱子。我们最好能找到一 些烂木头,人们称做“狐火”①的,放在黑洞洞的地方,能发出幽幽的光。我们在林子里找 到了一些,堆放在草丛里,然后坐下来休息。汤姆以一种不大满意的口气说道:

①诺顿版注:腐烂的木料发出的磷光。

“真该死,这件事嘛,整个儿说来,有多容易就多容易,有多别扭就多别扭。要搞出个 曲曲折折的方案,可真是太难啦。又没有一个看守理该毒死的——本来就应该有这么一个看 守嘛。甚至连应该下蒙汗药的狗也一只都没有。杰姆呢,也只是铐上了一付一丈长的脚镣, 一头拴住了一条腿,一头拴在床腿上,你只须把床往上那么一提,脚镣就往下掉了。再说, 西拉斯姨父这人啊,他对谁都一概信任,把钥匙给那个傻呼呼的黑奴,也不派一个人从旁监 视他。在这样的情况下,其实杰姆早就能从窗洞里爬出来,只不过腿上拴了一丈长的铁镣, 走不了路。真是糟透了,哈克,这样一类顶顶愚索的安排我从未见过。所有的艰险曲折,一 桩桩、一件件都得凭空制造出来。啊,实在无法可想,我们只能凭眼前的材料能做到怎么样 就做到怎么样。不过有一件事是确定无疑的。必须经过千难万险方能把他搭救出来,这才称 得上光荣。可这样的千难万险,原本应该有人有这个责任提供的,如今却一无着落,必须由 你从自己的脑袋里编造出来。眼下就拿灯这一件事来看一看吧。面对眼前无情的现实,我们 就非得装做那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其实呢,据我看,只要我们高兴,我们原本不妨来个火 炬大游行也碍不了事啊。哦,我眼下又想起了一件事,那就是,一有机会,我们就得找些材 料做一把锯子哩。”

“要一把锯子干什么用?”

“要一把锯子干什么用?不是我们得把杰姆那张床的腿给锯断,好叫脚镣脱下来?”

“哈,你不是说,只要有人把床往上一提,脚镣就能往下掉么?”

“啊,哈克·芬,你这话真是活象你这样的人说的。你遇到一件事,就会象一个上幼儿 园的小孩子那样对待它。难道你从没有念过那些书?——难道没有念过有关屈伦克伯爵,或 者卡萨诺伐,或者贝佛努托·契里尼,或者亨利第四这类英雄好汉的书①?有谁听说过曾有 人用老娘们的那套办法去救出一个囚犯的?那可不行。凡是赫赫有名的人,他们一个个都是 这么干的,把床腿给锯成两截子,让床照原样放在那里,把锯下的木屑吞下肚去,好叫人家 无从找到。在锯过的地方呢,涂上泥和油,好叫眼睛最尖的人也看不出一点儿锯过的痕迹, 还以为床腿还是好好的。随后,到了夜晚,你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就对准床腿那么一踢,床 腿的一截子给踢到了一边,那脚镣就脱落了,就大功告成了。此外不用忙别的什么事,只消 把你的绳梯拴在城垛上,顺着它爬下去,然后在城墙里摔坏了腿——因为,你知道吧,那绳 梯短了十九英尺——好,你的马,你忠实可靠的亲随正守在那里,他们连忙把你给打捞起 来,扶你跨上马鞍,你就飞奔而去,去到你的老家朗格多克或者纳伐尔,或者别的什么地 方。这才叫有声有色哩,哈克,我多么希望小屋下面有个城墙啊。到了逃亡的那个晚上,要 是有时间,让我们挖出一个城壕来。”

①诺顿版注:以上四人都曾试图冒险越狱,或越狱成功,或失败。屈伦克伯爵是菲 特烈大帝的重臣;卡萨诺伐为意大利有名的情人;契里尼为著名雕刻家;亨利第四为法国国 王。

我说:

“我们要个城壕干什么?我们不是要从小屋下面让他象蛇一般偷偷爬出来么?”

可是他根本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他把我啊以及其它的一切全都忘得一干二净。他手托住 了下巴颏,陷进了沉思。没多久,他叹了一口气,摇摇脑袋,随后又叹起气来。他说:

“不,这个行不通——这样干还没有必要。”

“干什么?”我说。

“啊,把杰姆的腿给锯断。”他说。

“我的老天!”我说,“怎么啦?根本没有必要这么干嘛。

你要锯断他的腿,究竟又为的什么呢?”

“嗯,有些顶出名的人物便是这么干的。他们无法挣脱锁链,便干脆把手砍断了逃走。 砍断腿相比起来要更好一些。不过我们得把这个放弃掉。拿这回的事来说,还没有这样干的 必要。再说,杰姆是个黑奴,对必须这样干的原因也无法懂得。这是在欧洲流行的风俗嘛, 所以我们只得放弃。不过有一件事非办不可——他必须有一根绳梯才行。我们不妨把我们的 衬衫撕下来,便能不费事地给他搞一根绳梯。我们可以把绳梯藏在馅饼里给他送去。人家多 半是这么干的。比这还难吃的馅饼我也吃过。”

“啊,汤姆·索亚,你说到哪里去了啊,”我说,“杰姆根本用不着绳梯啊。”

“他非得用绳梯不可。看你说的。你倒不如说,对这个你还一窍不通。他非得有一根绳 梯不可,人家都是这么干的嘛。”

“你得说一说,他用这个能干些什么啊?”

“干些什么?他不妨把这个藏在褥子底下,不是么?他们都是这么干的。他就得也是这 么干。哈克,你啊,仿佛总不肯按照规矩办事。你总喜欢搞些新花样。就算这个他派不上用 处吧,在他逃走以后,这个不还是留在床上,也就成了一个线索么?你以为他们不是都需要 线索么?当然,他们都需要。你怎么可以不留下点线索呢?不然的话,岂不是叫人急得不知 道该怎么办才好么,你说是不是啊?这样的事,我可从没有听说过。”

“好吧,”我说,“如果这是规矩,那他就准得有一根绳梯。那就让他有一根吧。因为 我并不退回到不按规矩办事的地步,不过嘛,还有一件事呢,汤姆·索亚——要是得把我们 的衬衫给撕下来,给杰姆搞一根绳梯,那萨莉姨妈肯定会找我们算帐,这是可以断得定的。 依我看,用胡桃树皮做成一挂绳梯,既不用花什么钱,又不用糟塌东西,也一样可以包在馅 饼里,藏在草垫子底下,跟布条编的绳梯一个样。至于杰姆,他并没有什么经验,因此他不 会在乎究竟是什么一种——”

“哦,别胡说了,哈克·芬,我要是像你那样缺乏知识的话,我宁愿不则声的——我就 会这么做。可有谁听说过,一个政治犯竟然从一根胡桃树皮做的绳梯逃跑的?啊,这简直荒 唐透顶。”

“那好吧,汤姆,就照你自己的路子办吧。不过嘛,要是你听从我劝告的话,你会赞成 由我从晒衣绳上借条把床单。”

他说这也行。并且这引发了他另一个想法,他说:

“顺便还借一件衬衫吧。”

“要一件衬衫干什么,汤姆?”

“为了让杰姆在上面写日记。”

“记你奶奶的日记——杰姆连字也不会写啊。”

“就算他不会写吧——他可以在衬衫上做些符号,不是么?只要我们用一只旧白铁皮调 羹,或者用一片箍桶的旧铁条为他做一枝笔就行了。”

“怎么啦,汤姆,我们不是可以从鹅身上拔一根毛,就能做成一枝更好的笔,并且更快 便能把笔做成么?”

“囚犯可没有鹅在地牢周围容他拔毛做笔啊,你这个笨蛋。他们总是用最坚硬、最结 实、最费劲的东西,象旧烛台啊,或是能弄到手的别的什么东西,用来做成笔。这就得花好 多个星期、好多个月才能锉成笔,因为他们非得在墙上锉。就算是有一枝鹅毛笔吧,他们也 不会用,因为这不合乎规矩嘛。”

“好吧,那么,我们用什么来给他做成墨水呢?”

“很多人是用铁锈和眼泪做的。不过那是庸庸碌碌之辈和娘儿们的办法,那些赫赫有名 的人物用的是他们自己身上的鲜血。这是杰姆可以干的。在他要送出具有一般神秘性质的小 小的通常的信息,将叫全世界都知道他如今被囚在何地何处,他就可以用叉子刻在一只白铁 盘子背后,并且把这个从窗子里扔将出来。铁面人①就是这么干的,这也是个顶呱呱的办法 哩。”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喜爱的又一个传奇人物。大仲马在《勃拉格龙伯爵》中写他 是个神秘人物,戴铁的面罩,1703年死于巴黎的巴士底监狱。

“可杰姆并没有白铁盘子啊,他们是用平底锅给他送吃食的。”

“这不费事,我们可以给他几只。”

“没有人看得懂盘子底上的东西嘛。”

“这无关紧要,哈克·芬。要紧的是他必须在盘子底上写好了,然后扔将出来。你根本 不必非得读懂不可。囚犯在白铁盘子上或者在别的东西上写的,你看不懂的,要占半数呢。”

“那样说来,白白扔掉些盘子有什么用处呢?”

“啊,谁管这些闲事,又不是囚犯自己的盘子。”

“可盘子总是有主的,不是么?”

“好吧,有主又怎么样?囚犯哪管那是哪个人的——”

他说到这儿就收住了,因为我们听到了吃早饭的号角声吹响了。我们就跑回家来。

那天一个上午,我借了晒衣服绳子上一条床单和一件白衬衫。我又找到了一只旧口袋, 就把这些东西装了进去。我们又下去找到了狐火,也放到了里面。我管这个叫借,因为我爸 爸一向这么个叫法。不过汤姆说,这不是借,是偷。他说他是代表了囚犯的,而囚犯并不在 乎自己究竟是怎样把一件东西弄到手的,反正弄到了手就是了,也没有谁会为这个怪罪他。 一个囚犯,为了逃跑而偷了什么,这不叫犯罪。因此,只要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 么,为了叫我们逃出牢笼,凡是有用处的,都可以偷,并不算什么犯罪。汤姆这么说。说这 是他的正当权利。因此,当我们是代表了一个囚犯的,那我们就完全有这个权利偷这里任何 有一点点儿有用处的东西,为了好逃出牢狱。他说,要是并非囚犯的话,那就大不一样了。 一个人不是囚犯却偷东西,那他便是一个卑鄙下流的人。因此我们认为,这里手边任何一样 东西,我们都可以偷。可是在这么讲了以后,有一天,他跟我庸人自扰地吵了一架。那是我 从黑奴的西瓜地里偷了一个西瓜吃了,他逼着我前去,还给了黑奴一角钱,也没有对他们说 明是付的什么钱。汤姆说,他的本意是说,我们能偷的,是指我们需要的东西。我说,那好 啊,我需要西瓜嘛。不过他说,我并非为了逃出牢狱而需要这个,而不同之处,恰恰正是在 这里。他说要是我需要一个西瓜,以便把小刀子藏在里面,偷偷送给杰姆,用来杀死看守监 狱的,那就是完全正当的了。因此,我也就没有多说什么,尽管要是每次有机会能饱餐一顿 西瓜,却非得要我这么坐下来,仔细分辨其中像一根头发丝那样的差别,那我就看不出代表 囚犯有什么好处了。

好,我刚才说了,我们在那个早上在等着大伙儿一个个开始干正事了,在场院四周也看 不到人影了,汤姆就把那个口袋带进了披间。我呢,站在不远的地方,替他放风。随后他出 来了,我们便跑到木材垛上,坐下来说起话来。

“眼下一切都搞得顺顺当当的,除了工具一项。那是容易解决的。”

“工具?”我说道。

“是的。”

“工具,干什么用?”

“怎么啦?挖地道啊。我们总不能用嘴巴去啃出一条道儿来叫他出来,不是么?”

“那儿不是有一些旧的铁镐等等东西,能挖成一个地道么?”我说。

他转过身来看着我,那神情仿佛是在可怜一个哭着的娃娃似的。他说:

“哈克·芬,你难道听说过有一个囚犯用铁铣和镐头,以及衣柜里的所有现代工具,用 来挖地道逃出来的么?我现在倒要问问你——如果你头脑还有点儿清醒的话——这样一来, 他还能怎么轰轰烈烈表演一番,显出他的英雄本色?哈哈,那还不如叫人家借给他一把钥 匙,靠这个逃出来算了。什么铁铣、镐头——人家才不会拿这些给一个国王呢。”“那么好 吧,”我说,“既然我们不要铁铣和镐头,那我们究竟要些什么呢?”

“要几把小刀。”

“用来在小屋地基下面挖地道?”

“是的。”

“啊哟!这有多蠢!汤姆。”

“蠢不蠢有什么关系,反正该这么办——这是规矩。此外并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反正我 从没听说过。关于这些事,能提供信息的书,我全都看过了。人家都是用小刀挖地道逃出来 的——你可要注意挖的可不是土,而总是坚硬的石头。得用好几个星期又好几个星期的时间 哩,硬是没完没了。就拿其中一个囚犯为例吧,那是在马赛港第夫城堡最深一层地牢里的囚 犯。他就是这样挖了地道逃出来的。你猜猜,他花了多少时间①?”

①诺顿版注:这是汤姆受到大仲马影响的又一个例子。这一次是指其名著《基度山 伯爵》中的主人公。

“不知道。”

“那就猜一猜吧。”

“我不知道。一个半月?”

“三十七年——他逃出来时发现自己到了中国。这才是好样的。我但愿如今这座地牢底 下是硬邦邦的石头。”

“杰姆在中国可不认识什么人啊。”

“那有什么关系?哪一个在中国也没有熟人嘛。不过,你总是说着说着就偏到枝节问题 上去。为什么不能紧紧抓住主要的问题不放?”

“好吧——我并不在乎他从哪里出来,反正他是出来了,可杰姆还没有。不过有一点可 不能忘了——要杰姆用小刀子挖了逃出来,年纪太大了。他活不了这么久。”

“不,他会活这么久的。挖土质的地基,要不了三十七年,对吧?”

“那要多久呢,汤姆?”

“嗯,我们不能冒时间太长的风险,因为西拉斯姨父也许不用多久便能从新奥尔良得到 下游的消息。他会得知杰姆不是从那里出来的。那他第二次便会登广告,招领杰姆,或者采 取其它类似的行动。因此我们不能冒那种风险,也就是按常理,该挖多久便挖多久。按理 说,我看啊,我们该挖好多年,可是我们办不到啊。既然前途难卜,我建议这么办:我们事 实上是马上挖,或者尽快挖。在这以后,我们不妨只当是我们已经挖了三十七年才挖成的。 随后,一旦有紧急情况,我们就把他给拖出来,赶紧把他送走。是啊,依我看,这是最妥当 的办法。”

“好,这话有点道理,”我说,“‘只当是’不费什么劲,‘只当是’不会惹出什么麻 烦来。如果这是必要的话,我并不在乎‘只当是’已经挖了一百五十年。而且一旦动手以 后,我也不会觉得太累人。我这就去,去把两把刀子偷得来。”

“偷三把,”他说。“得用一把做成锯子。”

“汤姆,也许我这么说有点儿不合规矩,犯忌讳,”我说。“在那个熏肉房后边防雨板 下面,有一根长了锈的锯条哩。”

他的脸色有点儿疲倦,鼓不起精神。他说:

“哈克啊,要想教你多学一点东西,可就是白费劲啊。快去吧,去把小刀偷来——偷三 把。”我便按照吩咐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