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璩《百一诗·下流不可处》诗集鉴赏
作者:张易萱 时间:2023-02-07 21:47:57 我要投稿!
下流不可处,君子慎厥初。
名高不宿著,易用受侵诬。
前者隳官去,有人适我闾。
田家无所有,酌醴焚枯鱼。
问我何功德,三入承明庐。
所占于此土,是谓仁智居。
文章不经国,筐箧无尺书。
用等称才学,往往见叹誉。
避席跪自陈,贱子实空虚。
宋人遇周客,惭愧靡所如。
应璩是三国时魏国的诗人,他的诗在当时流传的有一百三十篇之多,统称为《百一诗》(又称《新诗》)。从唐代开始,他的诗渐渐亡佚,传到现在的仅寥寥数篇。上面这首诗因为收在《文选》中,故得以完整地保留至今。
“百一”的含义,自晋、宋以来便聚讼不已。李善注《文选》,根据《百一诗序》中“时谓曹爽曰:‘公今闻周公巍巍之称,安知百虑有一失乎”数语而判断曰:“‘百一’之名,盖兴于此也。”这是指当事者或有百虑一失。五臣注《文选》引《文章录》则从另一角度补充说明:“曹爽多违法度,璩为诗以讽焉。”吕向云:“意者以为百分有一补于时政。”合而观之,则可得“百一”之实。
这首《百一诗》应作于应璩的晚年。诗中有“三入承明庐”之句,而他最后一次任侍中是在魏齐王嘉平元年(249),可知此诗是他辞官后返归田里所作。诗中以设问解嘲的笔法,巧妙地表白了自己的人品和度量。
起首四句,诗人直率地指出,人生在世,必须谨慎地避免不利的处境,所以有道德的君子对于其最初的行为是非常慎重的,惟恐一失足而成千古恨。“下流”一词出于《论语·子张》。子贡曰:“是以君子恶居下流,天下之恶皆归焉。”意谓人一旦有了恶名,便如身处于水之下游,所有的恶名都加在他身上,本来不算最恶的也成了恶贯满盈。应诗的词、意均取于此。“名高”本来也是一种人生不易达到的境界,但它既不持久,又易于招毁,所以在这个意义上,反而成为“下流”。这是一种解嘲性的反语,其正面意义颇类似于韩愈《原毁》中的几句话:“是故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呜呼,士之处此世,而望名誉之光,道德之行,难已!”
接下去四句则写其辞官归里,而有客来访,引出下文责问之辞。应璩辞官返里在嘉平二年以后,史载其返里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占卜者曾预言他六十一岁当独见一条白狗,将有危厄,后来预言果然应验,遂弃官去。(见《三国志·魏志·朱建平传》)。但从此诗来看,恐怕还是他自己受到了诋毁,而预感到前途的险恶,从而弃官返里的。“隳”即毁坏的意思,可见其弃官是主动的。“酌醴焚枯鱼”句,词、意取于蔡邕《与袁公书》:“酌麦醴,燔干鱼,欣然乐在其中矣。”暗示了自己隐退后生活的自得其乐。
从“问我何功德”至“往往见叹誉”均为问者之词。承明庐,魏明帝时官员入宫值日的地方,在承明门边。庐,宫殿中的小屋。应璩初为侍郎,又为常侍,又为侍中,三次入朝当官,故云“三入承明庐”。当时对散骑常侍及侍中的人选要求很高。《三国志·魏志·杜恕传》裴注引《魏略》云:“黄初中,……散骑皆以高才英儒充其选。”魏明帝太和二年六月诏曰:“其高选博士,才任侍中、常侍者,申敕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三国志·魏志·明帝纪》)所以问者才有“问我何功德”的质疑。在问者看来,应璩并无什么功德,可以副此重望、为皇帝近臣,既然他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所以现在隐居的地方,又岂能称之为仁者、智者的住处?占,隐。再下二句,问者又更直截地说道,你应璩既无可以经邦济世的文章,又不曾有持“尺书”出使外国的功劳,这又从何反映出其高才博学、足以为人赞叹称道呢?“等”字是个俗语,意为“何”,见颜师古《匡谬正俗》卷六。应璩的诗,措词往往是亦雅亦俗,既有典奥的古语,又有俚俗的口语,这是其诗在语言上的一大特色。
最后四句是应璩的答辞。他并没有对问者的质疑加以反驳,而是承认自己的空虚无能。“宋人遇周客”典出《阙子》。诗人用这个典故,从表面上看,是说过去自己所认为有价值、有意义的东西,在聪明人(问者)看来原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感到惭愧万分,不知所从。诗至此打住了,其用意是自谦,还是真认为自己不学,抑或是其他?诗人没有说,但透过开首四句,细心的读者不难领会,这个假设的“问者”,正是“侵诬”之人的化身,诗人正因为名高一时,所以招致毁谤,流言蜚语将他说得一无是处。而诗人如此谦冲、如此绝不反击,则是因为他悟到了“名高易损”的道理,所以对这些无端质难也淡然处之,视为情理中事,不屑一辩。古代的“解嘲”之作,对于假设问者的嘲讽,总是先唯唯而后否否,应璩却是一味地唯唯,连否否也省去了,只在篇首数句里暗透消息,其修养工夫可谓深到家了。然而这样的辱之不惊,却正体现了他的学问之深,若换了浅学浮躁之徒,见人如此一笔抹杀自己,早该暴跳起来了。诗人虽然承认自己全无功德文章,并非仁智之人,但读者从他的宽大气度中,却正好能得出相反的结论。
在应璩以前,“解嘲”之类的题材,多见于文章,如东方朔的《答客难》,扬雄的《解嘲》及班固的《答宾戏》等,在诗中很少见到,因此,应璩的这首《百一诗》可以说是别开生面。但这类题材,旨在设论说理,与诗的抒情性特征颇为远缘,即以应璩的这首诗而言,也是“理语”远远盖过“景语”、“情语”。因此,应璩之后,绝少继响。清代何焯《义门读书记》卷四十六评此诗曰“备体”,即说明这是诗中聊备一格之体,不怎么值得提倡、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