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林黛玉财产的问题
作者:小丸子 时间:2017-06-01 13:49:01 我要投稿!
有网友说,古代的财产制度女子没有继承权,林家的财产林黛玉应该没有继承权。我仔细在网上搜索查证了一下,古代财产一般情况下的确是传男不传女,但有特殊情况,比如在户绝的情况下,女儿也是有继承权的。
何为户绝?《唐律疏议》卷十二云:【无后者,为户绝】。它有两层意义。一方面它是指父系血缘的断绝,即所谓“无后者为户绝”,包括没有任何形式的“继嗣”,第二个方面它是指作为国家的一个纳税单位的“户”的消失。一个有男一性一家长的户称为“课户”;一个没有子嗣(无论亲生还 是领养)的寡一妇家庭则称为“女户”,当她死后,她的家庭也成为绝户。
上面一段文字是我从网上搜到的,大家也可以查询。
书中对林如海的介绍也很清楚: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人丁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没甚亲支嫡派的。今如海已五十,只有一个三岁之子,又于去岁亡了,虽有几房姬妾,奈命中无子,亦无可如何之事。只嫡妻贾氏生得一女,一乳一名黛玉,年方五岁,夫妻一爱一之如掌上明珠。这几句已经说清楚了,林家没有亲支嫡派,而且林家除了林如海和林黛玉母女再就是几房姬妾,没有其他亲族。所以说林黛玉父母死后,林家也属于绝户家庭,所以林黛玉是有财产继承权的。只是她年纪小自己无法管理那一笔财产,所以一定是被委托管理的。那除了贾家还 能委托谁呢?
另外有网友认为林黛玉入贾府只带了一个婆子和一个小丫头,宝钗有金锁,湘云有金麒麟,黛玉却什么都没有,凭这些就说黛玉家里穷。问题是她要是带的丫头多了是不是有炫富之嫌呢?你去投靠别人还 要炫耀自己的富贵吗?如果你和领导坐在一起,领导端着玻璃杯子,你端着银杯子合适吗?至于黛玉有没有金呀玉呀之类的东西,不需要辩解的,不要说林如海世代列候,就是小户人家也给孩子置办得起一个金锁,一块玉器的。作者不写有不写的道理,因为林黛玉和贾宝玉本来是木石前缘,没有必须再写其他什么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