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执金矛又执戈
作者:小丸子 时间:2017-06-02 10:50:11 我要投稿!
自执金矛又执戈
自执金矛又执戈,自相戕戮自张罗。
茜纱公子情无限,脂砚先生恨几多!
是幻是真空历遍,闲风闲月枉吟哦。
情机转得情天破,情不情兮奈我何?
【简释】
此诗仅见于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回前,诗的前后还有话说:“有客题《红楼梦》一律,失其姓氏,惟见其诗意骇警,故录于斯:(诗如上)。凡是书题者不可(按:这里似缺“不以”二字)此为绝调。诗句警拔,且深知拟书底里,惜乎失石(按:似是“名”之讹)矣!”作诗的“客”既能写出“深知拟书底里”的警拔诗句,当是曹雪芹的亲友。所谓“失其姓氏”,恐是“讳其姓氏”的托词。
诗是题全书的。首联指作者常用自相驳难、自立自破等笔法。末联谓宝玉终于冲破幻情束缚,使世人奈何他不得。“转得”一语出自佛家。佛教宣扬用唯心主义的修炼方法能达到舍弃“孽障”和证得“妙果”的精神解脱境地,叫“转舍”和“转得”。如认为烦恼与所知二“障”是其“转舍”者,菩提与涅盘二“果”是其“转得”者(见《唯识论》)。“情不情”三字出于曹雪芹《红楼梦》原稿末回《警幻情榜》。笫十九回脂评:“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又第二十五回脂评:“玉兄每‘情不情’,况有情者乎?”第三十一回脂评:“撕扇子是以不知情之物,供姣嗔不知情时之人一笑,所谓‘情不情’。”可见,“情不情”就是对不知情者(人或物)也有情的意思。在这里,当是说宝玉对黛玉、晴雯等死去的、已不知情的人物尚有情,对已破灭了的人生理想尚不能释然,故生出脂评所谓的“情极之毒”,而弃家为僧了。“奈我何”是代拟封建逆子宝玉的兀傲语气说的。
有人引此诗以为脂砚斋就是曹雪芹自己,这不对,有靖藏本第二十二回畸笏叟之批可证。批曰:“前批知者寥寥。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在这条批语发现之前,不少还认为畸笏叟是脂砚斋的化名,从而把两者的批语混为一谈,作出种种的推断。现在看来,也是不对的。有一种看法认为:“茜纱公子”——宝玉的模特儿不是曹雪芹自己,而是其叔叔——“脂砚先生”。艺术形象是现实生活的综合和概括,作者利用长辈口述的某些家事材料与自己所亲历的事捏合起来,或者脂砚斋以提供素材的形式实际上参予了小说的部分创作工作,这种可能性很大。脂批说这首诗“深知拟书底里”,究竟是怎样的“底里”,还是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