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特曼诗两首
选自《世界名诗鉴赏金库》(中国妇女出版社1991年版),江枫译。惠特曼(1819—1892),美国诗人。
我歌唱一个人自己
我歌唱一个人自己,一个普通、单独的人,
然而唱出的歌词民一主,歌词意味整体。
我歌唱生理,从头顶直到脚趾,
不单是相貌不单是头脑才值得缪斯关注,
我说那完整的形体更有高得多的价值,
我歌唱男一性一也平等地歌唱女一性一。
我歌唱热情洋溢、容易激动、力量无穷的生命,
由于在神圣的法律下最自一由的行动而兴高采烈,
我歌唱这现代人。
我听见美利坚在歌唱
我听见美利坚在歌唱,听见各种各样的欢歌,
机械工人歌唱,每一个人唱他理所应当是欢快而雄壮的歌,
木工在歌唱,唱着量他的木板和大梁,
泥瓦匠歌唱,上工、下工都在唱,
船家为船上属于他的一切而歌唱,水手在轮船甲板上唱,
鞋匠坐在板凳上唱,制帽工人站着工作站着唱,
伐木工人唱,农家少年清晨下地,中午休息,日落回家,一边走着一边唱,
母亲在唱甜美的歌,在工作的少一妇,在缝、在洗的姑一娘一们也在唱,
每一个人都为属于他或她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一切而在唱,
白天,唱属于白天的歌──晚上,成一群一的年轻人,友一爱一而健壮,放开喉咙大声唱,优美而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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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惠特曼以其《草叶集》闻名于世。《我歌唱一个人自己》一诗,与其他八首短诗,以《献词》为总标题,置于1871年版的《草叶集》的卷首。因此,这首诗带有序言或卷首语的一性一质,虽寥寥数语,却概括了《草叶集》的思想一内一容。诗人歌唱单独的个人,就是歌唱生命的神圣和自一由,也就是歌唱全体人类。诗中关于个人与民一主相关、个人意味整体、肉一体和一精一神同样高贵、男一性一和女一性一平等、在神圣的法律下最自一由的行动等观念,表明了诗人全新的现代意识。
《我听见美利坚在歌唱》铺排地描写各行各业的人以及母亲、少一妇、姑一娘一们的歌唱,以此汇成全体人民的歌唱,汇成整个美利坚充满希望和生机的大合唱。全诗以大众摇曳多姿的欢歌盛景,唱出人民对民一主、自一由、平等、幸福的热一爱一和向往。
惠特曼的自一由诗,豪迈奔放,往往直抒一胸一臆,语言直白,体会诗人的这种写作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