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写小说(老舍)
小说并没有一定的写法。我的话至多不过是供参考而已。
大多数的小说里都有一个故事,所以我们想要写小说,似乎也该先找个故事。找什么样子的故事呢?从我们读过的小说来看,什么故事都可以用。恋爱的故事,冒险的故事固然可以利用,就是说鬼说狐也可以。故事多得很,我们无须发愁。不过,在说鬼狐的故事里,自古至今都是把鬼狐处理得象活人;即使专以恐怖为目的,作者所想要恐吓的也还是人。假若有人写一本书,专说狐的生长与习惯,而与人无关,那便成为狐的研究报告,而成不了说狐的故事了。由此可见,小说是人类对自己的关心,是人类社会的自觉,是人类生活经验的纪录。那么,当我们选择故事的时候,就应当估计这故事在人生上有什么价值,有什么启示;也就很显然的应把说鬼说狐先放在一边——即使要利用鬼狐,发为寓言,也须晓得寓言与现实是很难得谐调的,不如由正面去写人生才更恳切动人。
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选择故事,我们应该选择复杂惊奇的故事呢,还是简单平凡的呢?据我看,应当先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简单,人物自然不会很多,把一两个人物写好,当然是比写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写一篇小说,假如写者不善描写风景,就满可以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就满可以少写对话;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创造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把一件复杂热闹的事写得很清楚,而没有创造出人来,那至多也不过是一篇优秀的报告,并不能成为小说。因此,我说,应当先写简单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创造。试看,世界上要属英国狄更司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了吧,可是有谁读过之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司到今天还有很多的读者,还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难道是因为他的故事复杂吗?不!他创造出许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都成为永远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创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往往使人专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有关系。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试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探小说,哪一本里没有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小说是要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假若我们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所谓《黑幕大观》一类的东西,其目的只在揭发丑恶,而并没有抓住丑恶的成因,虽能使读者快意一时,但未必不发生世事原来如此,大可一笑置之的犬儒态度。更要不得的是那类嫖经赌术的东西,作者只在嫖赌中有些经验,并没有从这些经验中去追求更深的意义,所以他们的文字只导淫劝赌,而绝对不会使人崇高。所以我说,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有了这个习惯,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客观事实只是事实,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观察了那些事实,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才是小说。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再说,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可是全体的不匀调,顾此失彼,还是劳而无功。
在前面,我说写小说应先选择个故事。这也许小小的有点语病,因为在事实上,我们写小说的动机,有时候不是源于有个故事,而是有一个或几个人。我们倘然遇到一个有趣的人,很可能的便想以此人为主而写一篇小说。不过,不论是先有故事,还是先有人物,人与事总是分不开的。世界上大概很少没有人的事,和没有事的人。我们一想到故事,恐怕也就想到了人,一想到人,也就想到了事。我看,问题倒似乎不在于人与事来到的先后,而在于怎样以事配人,和以人配事。换句话说,人与事都不过是我们的参考资料,须由我们调动运用之后才成为小说。比方说,我们今天听到了一个故事,其中的主人翁是一个青年人。可是经我们考虑过后,我们觉得设若主人翁是个老年人,或者就能给这故事以更大的感动力;那么,我们就不妨替它改动一番。以此类推,我们可以任意改变故事或人物的一切。这就仿佛是说,那足以引起我们注意,以至想去写小说的故事或人物,不过是我们主要的参考材料。有了这点参考之后,我们须把毕生的经验都拿出来作为参考,千方百计的来使那主要的参考丰富起来,象培植一粒种子似的,我们要把水份、温度、阳光……都极细心的调处得适当,使他发芽,长叶开花。总而言之,我们须以艺术家自居,一切的资料是由我们支配的;我们要写的东西不是报告,而是艺术品——艺术品是用我们整个的生命、生活写出来的,不是随便的给某事某物照了个四寸或八寸的像片。我们的责任是在创作:假借一件事或一个人所要传达的思想,所要发生的情感与情调,都由我们自己决定,自己执行,自己作到。我们并不是任何事任何人的奴隶,而是一切的主人。
遇到一个故事,我们须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着忙着去写。旅行过了,我们就能发现它有许多不圆满的地方,须由我们补充。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其中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们要述说一个英雄,却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枪给难住。那就该赶紧去设法明白手枪,别无办法。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实,生意才越兴旺。
旅行之后,看出哪里该添补,哪里该打听,我们还要再进一步,去认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每个人的一切。是的,我们所要写的也许是短短的一段事实。但是假若我们不能详知一切,我们要写的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动。在我们心中,已经替某人说过一千句话了,或者落笔时才能正确地用他的一句话代表出他来。有了极丰富的资料,深刻的认识,才能说到剪裁。我们知道十分,才能写出相当好的一分。小说是酒精,不是搀了水的酒。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我们写的事必然是我们要写的人所能担负得起的,我们要写的人正是我们要写的事的必然的当事人。这样,我们的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联,看不出虚构的痕迹。小说要完美如一朵鲜花,不要象二簧行头戏里的“富贵衣”。
对于说话、风景,也都是如此。小说中人物的话语要一方面负着故事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现——某个人遇到某种事必说某种话。这样,我们不必要什么惊奇的言语,而自然能动人。因为故事中的对话是本着我们自己的及我们对人的精密观察的,再加上我们对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象的结晶。我们替他说一句话,正象社会上某种人遇到某种事必然说的那一句。这样的一句话,有时候是极平凡的,而永远是动人的。
我们写风景也并不是专为了美,而是为加重故事的情调,风景是故事的衣装,正好似寡妇穿青衣,少女穿红裤,我们的风景要与故事人物相配备——使悲欢离合各得其动心的场所。小说中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须有它的存在的意义。一个迷信神鬼的人,听了一声鸦啼,便要不快。一个多感的人看见一片落叶,便要落泪。明乎此,我们才能随时随地的搜取材料,准备应用。当描写的时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义,小至一虫一蝶,随手拾来,皆成妙趣。
以上所言,系对小说中故事、人物、风景等作个笼统的报告,以时间的限制不能分项详陈。设若有人问我,照你所讲,小说似乎很难写了?我要回答也许不是件极难的事,但是总不大容易吧!
载一九四一年八月十五日《文史杂志》第一卷第八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