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精灵森林
第十三章 一精一灵森林
我偷偷走过沉睡的屋子,动作轻巧得有如抚过蕾一丝的细针。来到外面之后,我对睡着的树木挥手道别。
我走着走着,天色也渐渐亮了。走到杰恩镇的边界,我让一位面包师做了当天的第一笔生意,我拿海蒂的假发换了两个红醋栗蛋糕和两条旅行用面包。他 还 直夸从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假发哩。
他不曾听过尤一爱一思的名字,不过他说“北边”有几个巨人的农场。
“我听说他们烤的饼干跟我的腰一样粗呢。”他说。
他在他的擀面板上用面粉为我画了一幅地图。离开杰恩镇以后,道路就会分岔为两条。右岔可以回到福瑞镇,左岔则通往我要去的地方。我第一个目标即将是一精一灵森林。走过森林之后,就会来到另一个岔路。左岔通向芬士镇,我可千万不能去,那里是食人妖住的地方。右岔路可以带我找到巨人。等我见到跟谷仓一样大的母牛时,就没错了。
从擀面板上看起来,路途似乎不远。我的手指一滑,瞬间就到了。面包师认为如果坐马车的话,这一程大概要耗上五六天。
“你想走路需要多久呢?”
“走路吗?”他笑了起来,“靠两只脚?一个人?路上全都是食人妖与到处流窜的强盗!”
过了杰恩镇之后,我离开路面,虽然仍沿着路径走,却走在没有人看得见的地方。我并不怕艾狄丝夫人追赶过来,她很可能会尽量隐瞒我失踪的事,希望我有一天自动出现。我认为那位面包师对于食人妖与强盗的忧虑是太过头了,就那么一个孤零零的旅人,着实不值得捕食吧。不过我对陌生人倒是相当小心,我有诅咒在身,不得不如此啊。
不知道会不会巧遇前往芬士镇的夏。我喜欢想象他就在附近。可是我压根儿不晓得他究竟走在我前面 还 是后面,或者是他到底有没有走这条路。真希望我的神奇童话书能多告诉我一些。
这条路上往来的行人少之又少,我也因为逃离苦海而快乐得不觉得害怕了。我摆脱了命令。如果我想在一棵枫树下吃早餐,再盯着枫叶看一整天是可以的——而我这么做了。如果我想在沾着露水的落叶上蹦蹦跳跳、又跑又滑,也是可以的——而我也这么做了。兴致来的时候,我大可吹口哨,或是朗诵自己刚刚编出来的诗句。
整整两天的时光都过得这么光辉灿烂,这是自从母亲过世以来最快乐的两天。我看见鹿和野兔,有一天的黄昏时分,我发誓看到一只凤凰升起,身后 还 拖曳着一股轻烟。
第三天,我开始感到无望,觉得自己恐怕无法及时赶到巨人住的地方了。我连一精一灵森林都 还 没走到呢。如果我想赶上婚礼,应该在第二天就经过森林才是,除非是那面包师弄错了森林到巨人国的距离。也许他们之间的距离,比他想的要近多了。
第四天,我吃掉最后一小口旅行所带的面包。脚下的地变成平沙原野与低矮的灌木丛,我又开始绝望了。看来等我终于走到巨人农场的时候,那一对新婚夫妇可能已经庆祝结婚一周年了。
第五天,我知道自己注定要在一望无垠的不一毛一之地一直走到死为止。
第六天,树多了起来,可是我已经饿得头晕目眩,完全没有领悟出其中的意义。我正在地上寻找野生一胡一萝卜那种有花边的小花时,突然见到前方树一陰一底下什么东西动了一下,在树干间一闪即逝。一只鹿?一一团一会走路的小树丛?在那儿,我又看到了,是个一精一灵。
“哭没克一母司抛的,”我喊道,这是一精一灵语中“一陽一光与雨水”或是“哈罗”的意思。
“哭没克一母司抛的。”一位小矮人妇女有些迟疑地朝我走近。她的袍子织成斑点的花样,就像树叶似的一陰一影打在森林地上的光影斑驳的模样,“你会说一精一灵话?”
“永嘎。”(“一点点。”)我试着对她微笑,可是她的表情十分严肃,害得我笑不出来。
“唉夫恩克波而?”她问。
“豆克恩克一爱一拉,教而特乎克司彼得爵士乎克司福瑞镇。”不知她是否认识父亲。
“彼得爵士,瓦踢而伦。”她的口气显得有些不屑。她又走近一点儿,然后盯着我一直看。
我迎视她的目光,希望自己可别也是一副“瓦踢而”(狡猾)的模样。
她的眼光如炬,盯着我。我敢说她八成知道我所有刻薄的想法,知道我偷了海蒂的假发,知道我每一次如何让学校的老师难过,更知道自从我离开杰恩镇以来,就不曾洗过一次澡。
“忙的伦。”她微笑着拉起我的手。她的手指头仿佛树叶一般,摸起来感觉软一软滑滑的,“不像父亲。”
她带我来到史蓝能面前,也就是小矮人的首席贸易商,他的吉利语说得非常流利。他正是父亲在信里提过的人。
他证实那位面包师的地图是正确的。我没有说话,可是我的脸想必已经露出彻底失望的表情。
“你要到巨人农场和你父亲会合?”他问。
我点头。“可是我赶过去不是为了见他。”我脱口而出,然后又住了口。
“你要在巨人那儿找别的东西?”他琥珀色的眼睛在我脸上搜寻。
“我得找一个人,非找到她不可。”
史蓝能拍拍我的手臂。“一精一灵会帮你的,明天早上,你就知道了。可是今晚一定要留下来过夜,让我们招待一番。”他微笑道,露出淡绿色的牙齿。
我也报以微笑,放心了——一般人一大概想不到,满口的绿牙居然能够让人放心呢。
这些一精一灵其实跟人类同样身高。他们苔藓似的头发,和一身因为秋天将至而微微带橙色的绿色皮肤,就跟番瓜藤一样不会令人害怕。
“现在请和我们一块儿进晚餐吧!”
我和十二名一精一灵一起围坐在桌前,他们只会说一点儿吉利语,可是靠着我一点点一精一灵语、手势与笑声,我们拼凑出一种大伙都了解的语言。
他们的晚餐喝的比吃的多。开胃菜是柠檬防风草汤,之后是甲鱼大麦汤(主菜),紧跟着是切碎的绿色生蔬菜汤(沙拉)。甜点是一盘水果汤。
每一种汤都可口极了,不过我的下颚很渴望能嚼些什么东西。等我们吃完了,史蓝能说一精一灵喜欢天黑之后不久即就寝。于是他领我来到我睡觉的地方。
我们经过一精一灵的育婴房,那儿的树上吊了许多小吊一床一,看来活像是一串串的葡萄。两个成年的一精一灵小心翼翼地在吊一床一之间穿梭行走,一个吹笛,一个唱歌,偶尔那位唱歌的一精一灵 还 会轻轻摇着吊一床一。
等我们走到那棵吊着我的吊一床一的橡树时,我向他讨一盏灯好读书。
“太一陽一下山以后, 还 有什么书比睡眠更好呢?”史蓝能边问边喊人拿灯来。
自从海蒂拿走母亲的项链之后,我一直不敢把曼蒂的礼物拿给任何人看。可是这会儿我却把它从旅行手提包里拿出来。
史蓝能翻开那本书。《制鞋匠与小一精一灵》又回复为第一个故事,他发出了洪亮的笑声,“故事里的我们真小啊!小一精一灵居然可以装进鞋子里!”
他翻遍了整本书,对不同故事的插图与文字赞不绝口。然后他又翻回《制鞋匠与小一精一灵》,可是故事却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海象与骆驼的故事。
“神仙做的书!”他喊道,“这本书很宝贵。想必带给你许多安慰。”他把它 还 给我,“别读得太晚了,明天 还 有很长的路要走呢。”
读完两个故事以后,我把灯吹熄了。这天晚上很晴朗,我的天花板是天空和一弯明月。来回翻身的我把吊一床一摇得左右晃动,也把我晃得睡着了。
隔天一大早,史蓝能请我把我的书拿给其他一精一灵看。在他们的眼里,书是用一精一灵语写的。他们都被迷住了,要不是史蓝能在一旁叫停,他们很可能读上一整天。
“你为我们带来许多乐趣,”他说,“现在我们也想让你瞧一些美妙的东西。”
他把几包东西搬到桌上,那是他一向用来展示商品的桌子。然后他开始剥掉橡树叶的外包装。“这些是阿古伦的作品?”看见陶瓷作品的时候我问道。
“你也听过他的大名,”史蓝能说,听来挺高兴的,“没错,正是他做的。”
最先打开的是一只装坚果的盘子。盘子塑成一匹人头马的形状,虽然停放在桌上,却又似乎在移动,不只是移动——是那人头马在动,它的头甩入风中;两只臂膀搂着它的身一体;它的鬃一毛一与尾巴向后飞扬; 还 有,虽然没有移动,它的腿却敲击着地面——阿古伦的手艺就是如此一精一湛。
接下来是一件发出金黄色光芒的龙形煤斗。也不知怎么回事,那一英尺高的火焰周遭的空气也开始闪闪发光。它的红宝石眼睛是两个窗口,看得见里面的火炉。我不敢碰这条龙,恐怕被烧到了。
可是我最喜一爱一的,是一只造型为狼的头部与肩膀的酒杯,它的头部扬起,嘴巴因为长长一声狼嚎而勒紧成为O字形。酒杯上狼一毛一皮的每一根毫一毛一都清晰可见。我感觉得出杯子末端它肩膀里的紧张,于是我想象着它身一体的其他部分。它坐得直直的,从大爪子一直到一毛一茸一茸的尾巴尖,处处流露着兴奋的情绪。
我很喜欢它的嚎叫,我不但听得到,也感觉得到。那是悠长又哀愁的、凄惨又心痛的,仿佛无比渴望过去曾经拥有的一切,然而它们却再也不会回来了。
“它好美,它们都好美,简直不像是什么人做的,根本就是自然天成的。”
史蓝能又把一件件一精一品包了起来,我真不愿意与它们分离。
“最后再包这个,拜托你了。”我摸一着“狼”的鼻子。
史蓝能收拾好之后,把裹了“狼”酒杯的包包给了我,“这个送给你。”
父亲早已说得很清楚了,阿古伦的作品件件价值连城。“这么贵重的礼物,我是不能收的。”我用礼仪老师调一教出来的礼貌口气说道,可是我的手却把东西抓紧了。
“你已经拿着了,”史蓝能微笑着说,“我们偶尔喜欢把顶尖的作品送人,但这人必须是真正地一爱一不释手才行。”
“谢谢你。”
“别哭。”史蓝能给我一条绿色的手帕,他体贴地望着我,“彼得爵士是一个聪明人,也是很一精一明的生意人。倘若他曾像你一样赞叹我们的东西,我们跟他做买卖的时候也会高兴一点儿。”
“可是他说你们是最优秀的陶瓷工匠。”
“他早该告诉我们的,可是他反而说:‘我怎么能拿这个地一精一做的铜炖锅,跟你换两只毫无价值的花瓶呢?’他 还 说:‘两种东西的做工简直没得比。’”
父亲 还 以为史蓝能是个蹩脚的商人。
我的礼物和足以让我吃到目的地的食物,都被一精一灵放到一匹胖嘟嘟的马的背上——他们真是慷慨大方(不过小马是借我骑的)。
“威比欧而陪私瓦度,”(“要走一陰一影下面哟。”)史蓝能在送别时说道,“运气好的话.三四天就可以到巨人农场了。”
可是我的运气坏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