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 喜欢就要紧紧抓住

辞职以后的春奇非常繁忙,虽然南极的山不是很高,海拔只有5000多米,但这回气温特别低。虽说已经选择了南极的夏天,但也在零下30度左右,还面临极昼的问题,这些都是他以前的登山经历中没有过的。

只有一个月时间,要准备大批登山器材,要组织大家进行最后的体能训练,和他一起出发还有六个人,他是队长。

当队长,或者说是当登山师傅,都绝对不是好玩的事情,想想看,登山是一个复杂的运动,每攀登一步都前途莫测,而他担负的是整整一组人的生死命运。

第二天,春奇拉开门,吓了一跳,边边倚在他公寓的门口,举着一个热乎乎的汉堡包,清脆地向他道声早安,“请你吃川辣汉堡,老爸说你爱吃辣。”

“我不会回公司的。”春奇以为边边是来做她老爸的说客。

“你说什么呀?”边边跳下台阶,“我找你有别的事。咦,今天你看起来没那天帅哎。”

“我从来没有帅过。”春奇没停下脚步。

“知道为什么吗?”边边随手把汉堡往春奇怀里一塞,一字一顿说:“那是因为你没戴那顶‘Day Day Up帽子’。”

春奇拉开大包一样样检查:绳套、头盔、攀岩鞋、安全带、手套,还有那顶帽子……不过他还是挑了顶棒球帽扣在头上,“马上要天天戴着它Day Day Up了,让它先休整休整。”

“你要戴着它出远门呵!”边边拔高声音。

“你到底想要干什么?”春奇停下急匆匆的步子。

“我看上你的帽子了,到处买也买不到。”边边撅撅嘴。

“对不起,我无能为力。”春奇挥挥川辣汉堡,打开车门,他有一辆二手的   “北京吉普”, “味道不错,谢谢。”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啦,一顶旧帽子而已么。”他听见身后边边在抽鼻子,止也止不住的伤心。

“要不,你跟我来?”春奇口气软下来。

车子开到郊外的一家攀岩俱乐部,春奇带着边边走进一间更衣室,拉开一个柜子,一顶接一顶往外掏:赛车帽、棒球帽、渔夫帽、厚实的绒帽……

“你挑,随便挑!”春奇呵呵笑着,“我以前喜欢收集帽子。”

边边一时目瞪口呆,看看春奇,再看看那些帽子,随便哪顶看起来都比‘Day Day Up帽子’帅气、崭新。

“我只要那一顶!”边边别转头,不再看那些漂亮的帽子一眼,“我可以让爸爸赞助你们。”边边刚刚看到春奇在运动品专卖店里,为了几副冰爪艰难地讨价还价。

“你走吧!”春奇头也不回走向里面的训练大厅。

“小姑娘,我劝你还是打消那个念头,那是春奇的宝贝。”衣帽间的管理员帮着春奇把一顶顶帽子放好……


边边怏怏而归,一路上苦恼地摇着脑袋,似乎努力要把那顶“Day Day Up”的影子甩掉甩掉。

“边边!”范夕里的声音。

边边尖叫着扑过去,“你们变什么戏法啊!” 

看惯了他们穿运动衫的样子,这回范夕里、罗甘、宋丹佛,换上一色的纯黑摩托夹克,上面全是袋袋,装饰着长长短短的银色拉链,叫人耳目一新。

更绝的是,一人一辆靓靓的摩托车,手里托着崭新的头盔,像漂亮的少年骑士一样。

“你们干什么呵?”

“等你啊。”范夕里吹吹额前的刘海,努力掩饰发红的脸色。 

“不要说带我去兜风呵,我刚刚坐过敞蓬吉普车!”边边嘴上有点横,心里却恨恨的。那个家伙,坐在他旁边三十多分钟,愣是一句话也不和她说,只给她一个岩石一样的侧影。

“带你去摘星星,行了吧?”范夕里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等边边舒舒服服地坐在厚实的鞍座上,发动机就发出狮虎般的吼声,随着发动机温度的升高,排气声转为均匀的马蹄声,“咯哒咯、咯哒咯、咯哒咯……”

先是东南西北乱转圈子,刚过走合期的车子开起来又飘又稳,边边坐得十分过瘾。

然后从外滩上了南浦大桥,车速一路飙升,从杨高路下了桥,七转八转,远远看见一排熟悉的青灰色小高层建筑。

碧云社区?

边边忍不住问:“还要打球?”

“不是!”范夕里摇头

“那要干什么去啊?”

“摘星星啊!”他学边边说话的腔调,最后拖一个拽拽的尾音。

其他两个男生嘎嘎笑起来。


“来了,来了!”罗甘叫起来,带着鱼儿上钩般的兴奋。

春奇背着大包,戴着那顶形影不离的帽子,远远地走过来。 

边边突然明白过来,星星,原来就是春奇的宝贝帽子“Day Day Up”呵。

没等她出声,范夕里右脚一蹬,发动机吼叫起来,罗甘、宋丹佛迅速跟上,三辆飞车,直扑春奇而去。

他们团团围住他,嘴里呼啸着“哦哦哦”,把春奇包围在轮子的漩涡里。

虽然猝不及防,那个人却不慌张,他闭起眼睛,像一棵树一样牢牢扎根在原地。

春奇的眼睛刚闭上,范夕里呼地半直起身子,一个跳篮的动作,把帽子拨在地上,罗甘紧随其后,俯身把帽子抓到手里。

“破帽子、破帽子!”他耍戏法一样在指尖转呵转。

春奇被激怒了,奋不顾身扑过去,“嗖”一下,罗甘把帽子扔向范夕里,范夕里腾出一只手来接了,在春奇扑来以前,高高的一抛,帽子越过主人的头顶心,直接飞到宋丹佛的肩膀,那人一抓,又转给了罗甘。

几个人传来传去,训练有素,配合默契。

他们玩了一会“传球”游戏,最后,范夕里把帽子扣在边边的红发上,“摘到喽!”

春奇喘着气,他漆黑的眼睛转向边边,那种眼神,好像、好像她是一个不良少女。

“开路!”范夕里调转车头,车子扬长而去。

那个眼神烙在边边的背上,她突然觉得呼吸困难。

边边不顾一切跳车,一个趔趄,左膝盖着地,渗出一片血来。她咬着嘴唇,使 劲忍住泪花。

就算摔断腿,也不能让那个人看不起!

一双大手在第一时间过来扶起她,左边膝盖一阵疼痛,“嘶!”边边牙缝里冒出冷气,一下子扑进那人的怀里。

无穷无尽的云朵的气息,刹时包围了她……

春奇张开五指,用力托起那个跳车的女孩。他的力气真大呵,一只手,就稳稳支撑起边边一个人的分量。

三个男生调转车头。“边边!”范夕里连滚带爬下了车,吓得声音都变了调。

春奇一只手稳稳地撑着边边,一只手轻轻捏捏她受伤的膝盖,“骨头没问题。”

“帽子还你!”尽管摇摇欲坠,边边还是腾出右手摘下那顶“Day Day Up”。

春奇没有接,“你那么喜欢,说说我的帽子好在哪里?”他一脸探询。

“戴上去就像被一朵云裹住。”

“还有呢?”

“反正不是好看。可是,戴上去就觉得特别特别暖和、特别特别安全。”

“是特别特别暖和?”春奇的手微微颤抖。

“我们不要了!”范夕里过来一把拽起边边,顺手又抢过“Day Day Up”,朝空中用力一抛。

帽子轻飘飘地上升上升,最后挂在了梧桐树高高的枝头。

“让老麻雀去孵蛋吧,里面暖和!”罗甘说完,一个人笑起来,他大概觉得自己很幽默呢。

边边甩开范夕里的手,仰头默默望着。

有个猎豹一样的身影,敏捷地三蹿两蹿,一眨眼就摘下帽子。 

春奇跳下来,漆黑的眼睛深沉地注视着女孩,在她眼里,他看到了恋恋难舍。

“真的喜欢?”

边边点头,一下一下,很用力。

帽子在春奇手心里攥紧,又放开,他呼呼喘着气说:“边边,我把帽子送给你!”  

他把“Day Day Up”放进女孩的手心,“喜欢就要紧紧抓住。”说罢,掉头就走,好像怕自己要后悔一样。

没走多远,春奇听见背后摩托车发动的声音,他下意识转头,不知道是想再看一眼被女孩戴走的帽子,还是戴着帽子的女孩?

“叔叔——”他看见边边紧紧抓着帽子,脸色绯红,目光灼灼对着自己大喊大叫——

“叔叔,你—真—酷!”


边边站在落地镜子前,左戴右戴那顶“DayDayUp帽子”。床上、凳子上、地板上,满坑满谷的衣服裤子和鞋子。

总算搭配顺眼,镜子里的女生琥珀色的眼珠,尖尖的下巴。一上一下,长发统统塞进灰蓝的老式帽子,故意磨得旧旧的牛仔裤脚也给塞进大2码的大头靴子里。

边边踢踢踏踏在地板上走路,深一脚、浅一脚,晃着脑袋,感觉有点腾云驾雾。

眼神再坚毅一些,下巴再抬高一点,肩膀再绷直,哈,看起来就像久远年代里的女战士,一副斗志昂扬、要去征服什么的样子。

大概这也是这顶看起来一点不时髦的帽子让自己着魔的原因,让人不知不觉进入一种状态,好像从身处的现实情境里抽身出来了,人在向上、向上,风和云朵呼啦哗啦向她涌来、涌来……

真好呀。边边兴奋地仰面倒在床上,摘下帽子,爱不释手抚摩,里里外外、翻来覆去地看,软软的帽檐,额头位置的布贴、灰蓝的粗纹布面,所有的细节看起来都好普通。

偏偏这么顶灰仆仆、软塌塌的旧帽子,戴在那个怪叔叔头上,就是有种合二为一的神奇感觉。是因为他有釉质一样发亮的脸庞和眼睛,还是闪着雪地光芒似的牙齿?

虽然现在帽子已经属于自己了,边边还是承认那个叔叔戴“Day Day Up”第一好看,自己么,就算第二好看了。

突然,她的眼珠定住了——

帽子衬里头顶心的位置,赫然一小滩放射状的血迹。很淡,但很清晰,好像已经刷过很多次、因为已经渗透到帽子纤维的深处了,所以依旧顽固地印在那里,成了如影相随的印痕。

边边的心扑通、扑通跳起来。

“爸爸!”她直起身体叫了一声。

没有回音。“爸——”她又叫了一声,回应她的还是沉默。

奇怪,老爸明明在家呀。

边边推开老爸的卧室,眼睛一下瞪大了——

老爸居然、居然也站在镜子前,埋头在削好梨子,神情专著到虔诚。脚下,好大一堆削好的梨子皮,都盖住老爸的脚面了,他一副浑然不觉的样子。

“爸!”边边惊讶地叫一声。

老爸手一抖,慢慢抬头,看到镜子里的边边,一手举起一串梨子皮,一手伸手去摸,脸上突然一亮,嘴里轻轻叫着:“灵了,灵了!你来了,真的来了!”

边边转身就跑,“妈呀,我可吃不了那么多!”


老爸转头,猛地醒来,盯着镜子里的自己,鼻孔里哼出一声苦笑,“我怎么也会去相信小女孩的那套玩意!”

他颓然坐下,咬了一口梨子,食不知味地嚼嚼嚼。视线顺着床头柜上一堆削好的洁白的梨子望去,女人在旁边的镜框里朝他笑:呵呵,还不快点去榨汁?

他曾经陷入人生的低潮,做生意被合伙人偏,刚刚像点模样的小家一下家徒四壁。很爱吃水果的女人就去买最便宜的木梨,削好了也不肯一个人吃,非要和他你一半,我一半,还非要说真的很甜很好吃呀。

女人生了病又怀孕后,他托新疆的朋友买最嫩最甜的水晶梨,他亲手削给她吃,她很轻很轻一边咬,牙龈一边流血。他说算了,不要吃了,女人说不,多吃梨子,女儿会长得水灵。于是他买了榨汁机,每天削梨,每天榨汁,然后温热了给女人喝。

“女孩子要多吃果汁才漂亮喔,乖女儿,这是爸爸给你做的甜甜雨露。”女人一边抚摩着肚子里的边边,一边忍着恶心喝梨汁,

女人最后还是永远地离开了他,新疆朋友的老习惯却没变,每年雷打不动,总在水晶梨刚刚上市时,快递一箱最好的梨子来。

今年这一箱梨子又送来了,他一边削梨一边顺手翻开边边落在沙发上的一本《GIRL》杂志,繁忙的工作已经让他已经习惯不浪费一分钟,乘着闲暇的一点空,正好看看女儿在看些什么东西。

一目十行地浏览,他呵呵地笑,女孩呵,真像自己手心里的水晶梨,娇嫩、水灵、清甜。

突然,他很有兴趣地放慢了读的速度,眼睛落在几行小小的楷体字上——

如果不知道喜欢的人在哪里,如果你好想见到他(她),你可以对着镜子,不断不断削梨子,而且保证每只梨子的果皮从头到底不断掉(呵呵,这可是考验你的诚心喏),喜欢的人就会跳到镜子里和你相见啦。

这几行字像跳着舞的小精灵一样,跟着手心里刀刃上的梨子一起转转转,一直转进他的心里。

一个念头,小爪子一样挠着他的心。

为什么、为什么不试试呢?这么多年,从心爱的女人到宝贝的女儿,自己削梨的手艺真的如火纯青。况且,她以前那么喜欢依偎在他身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为她削梨子,嘴里喃喃说着:“有你给我削梨吃,叫我去做神仙也不去了!”

这么心里一动,他真的马上动手仔细挑了一堆外形最光滑漂亮的梨子,进了卧室,深呼吸,然后站在镜子前。一只接一只水晶梨子在他大大的掌心里、在刀刃上一点点旋转、一点点裸露出晶莹、美丽的果肉。

他不敢抬头,只是痴迷一样削呀削呀。这个在生意场上冷静理智、举重若轻的40多岁的男人,却在小女生的玩意里,得到了一种古怪的安慰,一种美丽的暗示,一种童话般的想象。

恍惚中,刚刚撞到镜子里的边边,真的和自己第一次看见她妈妈一模一样。

清甜的汁水一点点淌进心田,他的心也一点点平静下来了。真的,女人走了,拼死留下了边边,现在,边边就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疼爱的人,最喜欢的心肝宝贝。(后面还有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