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杀》原文_作者:吴永胜
你如果是白云城的人,你一定知道我。如果你不是,那么在白云城待上半天,也一定能看到我。
我喜欢往人多的地方扎。我总是趿一双半截草鞋。我身上的衣服,若拿给城北的洗衣娘浆洗,她们宁肯倒贴本钱,给我套新的,也不愿接这生意。在这城里,我是无依的游魂,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倦了倒地便睡,渴了随便喝几捧生水,饿了见人吃饭,便涎着脸讨要。
这么一说,你多少有些明白,我不是个正常人。是的,整个白云城的人,都管我叫傻子。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不是这样的。
那天是个黄昏,夕阳血泼似的浇在白云城里,我蹲在城角下,把脱下的衣服摊在膝上,一心一意对付那些肚阔腰圆的虱子。我用两个指甲,将虱子夹在中间,嘣一声响,虱子便血肉模糊。这动作和声响真好。每捕捉到只虱子,我都像猎狗捉到兔子般开心。
沉重的脚步声中,锃亮的马靴,停到了我面前。“你装得真像啊!”有人嘿一声冷笑。跟着,扎着红缨的马鞭,伸到我颔下,朝上一挑,便将我的头抬了起来。我嘟囔说我要捉虱子呢。刚用手去拔那鞭,啪,那鞭已重重抽在我手背上,然后那鞭啸叫着,雨点般抽落,我涕泪纵横,我嗷嗷哭叫。我抱着头,满地打滚,然而那鞭,仍然准确无误地咬啮着我裸露的肌体。这些人开怀大笑,临走时说了句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惋惜的话:“傻了,果然是傻了。”
等过了一个月,我身上的鞭伤化过脓后,终于结成了蚯蚓样的痂,又有人找到了我。那晚下着微雨,我蜷在菜市场的石案下,正慢慢咀嚼一段菜帮子。我喜欢菜市场,这里不但有可以让我舒服地伸展开身子遮风蔽雨的石案,而且,还有新鲜的菜帮子,脆嫩微甜,可作我的夜宵。
一辆漆黑的马车,停在了菜市场门口0马车上下来个人,撑着把纸伞,挺着个灯笼,向石案走来。来人风摆荷叶般,暗红的灯影中摇出许多妩媚。我的心突然跳得激越,呼吸也有些滞重。脏长的指甲,抠进了大腿,才让我平静下来。
灯和人停在石案前,光线笼住脸,令我不得不微眯了眼。我听到来人一声呻吟,那呻吟像一把刀,划破了我的心。“是你,果然是你!”
我忍住泪,呵呵傻笑,将一块菜帮子塞进嘴里,咯喳喳地咀嚼。“我不要你这样,你是白衣剑客唐傲啊。难道,朋友比我更重要?你说过,此生要与我厮守的。”我能看到,两行亮着的泪,正从她颊上滚落。
我懒懒地挪了挪身子:“我叫傻子,所有人都叫我傻子。要不要来点?”我把手里的菜帮子递向她,她一阵颤栗,暗红的灯笼左摇右晃,晃出些光怪陆离的影子。我翻了个身,躲进灯影照不到的地方。直到黎明时,灯笼里的牛油烛燃尽她才走,走时幽幽说一句:“你会后悔的。”那怨恨和绝望的语气,像钉子般楔入我的心里,直疼入骨髓。
四月初三,我终于看到了白云城主。白云城主一直窝在内城,内城里全是他眷养的死士。内城的墙是用花岗石砌的,厚丈二高四丈。那些江湖杀伐的指令,全由内城发出,包括杀我的朋友萧拓。但他也有走出内城的时候,每年四月初三,他会乘了大轿,巡游辖地。
当看到那由一百人组成的队伍,我知道我傻了一年,将有个结果。
大轿由十六个壮汉抬着,宽敞得足可以开家客栈。头戴玉冠身着锦服的白云城主,怀中拥个面笼薄纱的女子,正向轿两旁拥着的城民挥手微笑。我的心跳个不停,手心湿了额角浸出了冷汗。队伍已从面前过去快半,我默默计算着大轿离我的距离,二十步内,我将出手。现在,已二十三步!
“杀!”刚才还微笑的白云城主,突然将挥着的手,向下一指,跟着那些漠然从面前走过的队伍,突然卷了回来,将我围在中间。刀剑森寒的光芒,刺痛我的眼眸。我无暇多想,一跃而起,一直藏在裤带里的软剑已然在手,剑过处,便有血带着风声,耀眼地飞扬。我心知要杀白云城主已无望,围我的人太多,而且都是百里挑一。心里倒有些快慰,萧拓,我的朋友,我虽无力替你报仇,毕竟已尽力。只是我苦心扮傻,如何还是被白云城主识破?
大轿上的白云城主呵呵大笑,他一把扯下怀中女子的面纱,一张美得让人伤心的脸现了出来。我的心突然炸裂!她一脸怨毒:“你骗得了天下,却骗不过我。你既不在乎我,好,那就像我恨你一样,恨我吧!”说着,她娇哼着,去吻白云城主的脸……
只觉天突然间就黑了。这时,白云城主一声惨呼,跟着她像只纸鸢般从大轿飞出,口中喷出的血,与白云城主颈上喷出的血交织在一起,我撕心裂肺般喊出声“鹿儿”时,看到正跌落的她,朝我一笑,好凄美……
选自《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