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王》原文_作者:刘星云
我叫高长恭,大齐文襄皇帝高澄的第四子。但很少有人直呼我的名字,有些人叫我尚书令大人,有些人叫我大将军,更多的人则叫我兰陵王。就连九叔叔的儿子——天下最有权势的那个人——也只是叫我一声皇兄。
其实,很早之前我的身份就让我认识到了自己的使命:大齐换了一个又一个皇帝,作为高家的儿子,我必须保护好我至高无上的堂弟,即使这个堂弟比他叔伯们更加残暴不仁、荒淫无度;作为人臣,我又必须要保护好这个国家,即使这个国家已经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生在帝王家,尤其是生在正走在穷途末路上的帝王家,我早就丢掉了自己。我身上流淌着的血液让我不得不承认,个人的命运、家庭的命运、国家的命运必须是一致的,而我要做的,就是把自己彻底溶解成液体,然后把这液体浇灌到这个国家的身体里。
是的,我已经能很容易地感受到王朝末路的气息了,可我不甘心。为了大齐的数代基业,开始了我的戎马生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我不能算是智者。我本无心做什么智者,我只愿自己在面对列祖列宗的质问时,做到问心无愧。
我效法历史上有名的吴起,为长着脓疮的士兵吸吮伤口,与士兵们称兄道弟、同甘共苦,我尽我所能地散尽家财,去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百姓。不,不是我不爱那荣华富贵,我爱,但我更知道怎样爱。我不傻,我知道对我来说国就是家,家就是我,如果国灭了,我所拥有的一切都会消失,包括生命,包括信念。
投身戎马,最让我自卑的是我的容貌。不是因为貌丑,而是因为貌美。因为貌美,那些充斥于大齐王朝的政客们纷纷指责、侮辱我,他们说我更像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根本不能够去威慑敌人,更别谈去打败敌人了。可他们却全然忘了自己才是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对于他们的话,我没有表现出过多的愤怒,相反,我还要尽力和他们搞好关系,因为我是鹬,他们是蚌,鹬蚌相争只能两败俱伤,得利的只有虎视眈眈的周国。尽管,他们的话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容貌受之于父母,我无力改变,但我却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我佩戴着狰狞的面具,使迎面而来的敌人心惊胆战,夺路而逃。那场关系大齐危亡的邙山之战,就是我戴着青面撩牙面具,带领着五百骑兵冲入敌人纵横数十里的阵中,才反败为胜的。只是,我没有想到我的士兵们会根据这次战役编演了一场让人热血沸腾的舞曲,更没有想到他们会把这个曲子叫做《兰陵王入阵曲》。
入阵,出阵0出阵,入阵。从生到死的瞬间一次次在我的眼前上演,最后又归于平静。一将功成万骨枯,多年之后,国终于保住了,家终于保住了,我不但侥幸地没有战死沙场,还成了大齐王朝人人敬仰的英雄。现在,我终于可以摘下面具开始我想要的生活了。可是,那场家宴上年轻的堂弟和我的对话却彻底打破了这一切。
堂弟意味深长地说,入阵太深,如果失利的话,恐怕后悔都来不及。
我不加思索地回答,想到这是我自己的家事,我就不自觉地冲进去了。
就在那一刻,喝得醉醺醺的我似乎隐隐约约看到了堂弟不悦的表情。我的酒彻底醒了。现在,我终于想起来了。他不但是我的堂弟,更是我们大齐的皇帝,这天下的主宰。我是他的皇兄,可我更是他的臣子,如果他愿意,我也可能是他跟前一条摇尾乞怜的狗。
我累了,开始称病不出。现在,我只是想小心翼翼地活着,小如一粒尘埃,小到让人看不见。只有看不见才会想不起,只有想不起才能被彻底遗忘。从此之后,请忘掉那个战功赫赫的将军,请忘掉那个定国安邦的尚书令,也请忘掉那个拥有皇家宗室血脉的兰陵王。从此之后,我只是高长恭,我只是我。
可是,可是我又渴望有一天我的忠心可以被那个至高无上的人发现。血浓于水,我真的相信会有那么一天。也许,我需要的只是等,等待。
可我等来的却是御医徐之范手中的毒鸩,它击破了我最后的幻想,我终究是如父亲般的死亡。
我的王妃拉着我的手哭着说,咱们去找皇上,找皇上,皇上会明白你的心思,你是被别人诬陷的。爱妃呵,你好傻啊,就是皇上派人来毒杀我的,什么是树大招风,什么叫功高震主,你难道还不明白吗?对他而言,我不是他的什么皇兄,我只是他的心腹之患啊。可是爱妃,这些道理我却不能给你讲明,隔墙有耳啊,这耳听不进忠谏,却能听得进谗言,我死了不要紧,可我却担心你。我死了,他能放过你吗?爱妃啊,我好冷,好冷。
如果有来世,来世,千万别让我生在帝王家。
选自《短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