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目何足较》原文

面目何足较

——从杰克逊说到沈周

六月初美国的《明星周刊》有一篇报道,题名《迈克尔的鼻子要掉了!》说是摇滚乐巨星迈克尔·杰克逊为了舞台形象,前后不但修整了面颊、嘴唇、眼袋,而且将前额拉皮,可是鼻子禁不起五六次的整形手术,已经出现红色与棕色的斑点,引起病变与高烧。文章还附了照片,一张是迈克尔二十岁时所摄,棕肤、浓眉、阔鼻,十足的年轻黑人;一张是漂白过后的近照,却捂着鼻子,难窥真相。

我这才恍然大悟:为什么迈克尔来台湾演唱,进出旅馆都戴着黑色口罩。

黑人在美国既为少数民族,又有沦于下层阶级的历史背景,所以常受歧视。可是另一方面,少数的黑人凭其天赋的体能与敏感,也能扬眉吐气,凌驾白人,成为大众崇拜的选手与歌手。球到了黑人的手里,歌到了黑人的喉里,就像着魔一般可以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令白人望尘莫及。黑喉像是肥沃的黑土,只一张就开出惊喜的异葩。艳羡的白人就来借土种花了。

今日的迈克尔·杰克逊令人想起三十年前的埃尔维斯·普雷斯利。迈克尔千方百计要把自己“漂白”,正如猫王存心要把自己“抹黑”:两位摇滚歌手简直像在对对子。猫王在黑人的福音歌谣里成长,已经有点“黑成分”。这背景加上他日后掌握的“节拍与蓝调”、“乡村与西部”,黑白相济,塑成了他多元兼擅的摇滚歌喉。纵然如此,单凭这些,普雷斯利还不足成为猫王。触发千万张年轻的嘴忽然忘情尖叫的,是他高频率的摇臀抖膝(high9鄄frequency gyrations)。这一招苦肉绝技,当然是向黑人学的。

特别是向恰克·贝瑞(Chuck Berry)。普雷斯利的嗓子是富厚的男中音;贝瑞的却是清刚的男高音,流畅哀丽之中尤觉一往情深,轻易就征服了白人听众。贝瑞的歌艺兼擅黑人的蓝调与白人的乡村西部,唱到忘情,也是磨臀转膝,不能自休。他比普雷斯利大九岁,正好提供榜样。在那年代,说到唱歌,美国南部典型的白人男孩无不艳羡邻近的男童,普雷斯利正是如此。日后他唱起“黑歌”来简直可以乱真,加上学来的“抖膝功”一发而不可止,“近墨者黑”,终于“抹黑”而红,篡了黑人乐坛的位。

等到迈克尔·杰克逊出现,黑神童才把这王位夺了回去。可是他在白人的主流社会里,却要以白治白,所以先得把自己“漂白”。黑神童征服世界的策略是双管齐下:一方面要亦男亦女,贯通性别,一方面还要亦黑亦白,泯却肤色。但是不择手段的代价未免太高了,那代价正是苦了鼻子。

为了自我漂白,整容沦为易容,易容沦为毁容。保持歌坛王位,竟要承受这历劫之苦,迈克尔的用心是令人同情的。他虽然征服了世界,却沦为自卑与虚荣之奴,把“黑即是美”的自尊践踏无遗。当戴安娜·罗丝与杰西·诺曼都无愧于本色,迈克尔何苦要易容变色?猫王学黑人还是活学活用,迈克尔学白人却是太“肤浅”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如果我是迈克尔的母亲,一定伤心死了。母亲给了他这一副天嗓,不知感激,反而要退还母亲给他的面目。这不孝,不仅是对于母亲,更是对于族人。

“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所谓本色是指真面目、真性情,不是美色,尤其不是化妆、整容。所以在商业味浓的选美会场,虽然“美女如云”,却令人觉得俗气。俊男美女配在一起,总令人觉得有点好莱坞。在艺术的世界,一张“俊男”的画像往往比不上一张“丑男”,正如在演艺界,一流的演员凭演技,三流的演员才凭俊美。

人像画中最敏感的一种,莫过于自画像了,因为画像的人就是受画的人,而自我美化正是人之常情。但是真正的画家必然抗拒自我美化的俗欲,因为他明白现实的漂亮不能折合为艺术之美,因为艺术之美来自受画人的真性情,也就是裸露在受画人脸上的灵魂,呈现在受画人手上的生命。迈克尔·杰克逊理想中的自画像,是一个带有女性妩媚的白种俊男。大画家如凡·高的自画像,则是一个把性情戴在脸上、把灵魂召来眼中的人,他自己。整容而至毁容的迈克尔·杰克逊,在自画像中画出的是一个别人,甚至一个异族。

西方的大画家几乎都留下了自画像,也几乎都不肯自我美化,甚至都甘于“自我丑化”。说“丑化”,当然是言重了,但至少是不屑“讳丑”。从西方艺术大师的自画像里,我实在看不出有谁称得上俊男,然而他们还是无所忌讳地照画不误,甚至还偏挑“老丑”的衰貌来画。他们是人像大师,笔在自己的手里,要妍要媸,全由自己做主,明知这一笔下去,势必“留丑”后世,却不屑伪造虚幻的俊秀,宁可成全艺术的真实。

印象派的名家之中,把少女少妇画得最可爱的,莫过于雷诺阿了,所以他也最受观众欢迎;人人目光都流连于弹钢琴的少女、听歌剧的少妇,很少投向雷诺阿的自画像。我要指出,雷诺阿为自己画像,却不尽在唯美,毋宁更在求真、传神。我看过他的两幅自画像,一幅画于五十八岁(1899),一幅画于六十九岁(1910),都面容瘦削,眼神带一点忧伤倦怠,蔓腮的胡须灰白而凌乱。六十九岁的一幅因玫红的背景衬出较多的血色,但是眼眶比前一幅却更深陷,真是垂垂老矣。证之以一八七五年雷诺阿三十四岁所摄的照片,这两张自画像相当逼真,毫无自我美化的企图。无论早年的照片或是晚年的画像,都显示了这位把别人画得如此美丽的大师,自己既非俊少,也非帅翁。

原籍克里特岛而终老西班牙的艾尔·格瑞科,仅有的一幅自画像显得苍老而憔悴,灰白的脸色、凹陷的双颊、疲惫的眼神、杂乱的须髯,交织成一副病容,加以秃顶尖耸,双耳斜翘,简直给人蝙蝠加老鼠的感觉。不明白把圣徒和贵人画得那么高洁的大师,为什么偏挑这一副自抑的老态来流传后世?

擅以清醒的低调来处理中产阶级生活的法国画家夏尔丹(Jean Baptiste Chardin, 1699 —1779),也曾画自己七十岁的老态,倒没有把自己画得多么落魄,却也说不上怎么矍铄有神。画中人目光清明,双唇紧抿,表情沉着坚定之中不失安详,但除此之外,面貌也说不上威严或高贵。相反地,头上却有三样东西显得相当滑稽。首先令人注意的,是那副框边滚圆的眼镜,衬托得脾气似乎很好。然后是遮光护目的帽檐宽阔有如屋檐,显然是因为老眼怕亮。还有呢,是一块头巾将头颅和后脑勺包裹得十分周密,连耳朵和颈背也一并护住,据说是为了防范颜料。这画像我初看无动于衷,实在不懂这穿戴累赘的糟老头子有什么画头。等到弄明白画家何以如此“打扮”,才恍然这并非盛装对客,而是便装作画的常态,不禁因画家坦然无防,乐于让我们看到他日常的本色而备感可亲。

西班牙画家哥雅与阿尔巴公爵夫人相恋的传闻,激发了我们多少遐想,以为《赤身美人》(The Naked Maja)的作者该多倜傥呢。不料出现在他自画像里的,不是短颈胖面的中年人,学究气的圆框眼镜一半滑下了鼻梁,便是额发半秃,眉目阴沉的老人,一点也不俊逸。

哥雅的自画像令我失望,窦纳的却令我吃惊。前者至多只是不漂亮,后者简直就是丑了。窦纳的鹰钩长鼻从眉心隆然崛起,简直霸占了大半个脸庞,侧面看来尤其显赫,久成漫画家夸张的对象,甚至在早年的自画像里,他自己也不肯放过。鼻长如此,加上浓眉、大眼、厚唇,实在是有点丑了。

自画像最多产的两位大师,却都生在荷兰。伦勃朗(Rembrandt van Ryn,1606—1669,又译伦布兰特)一生油画的产量约为六百幅,其中自画像多达六十幅,比重实在惊人;如果加上版画和素描,自画像更超过百幅。另一特色是这许多自画像从二十三岁一直画到六十三岁,也就是从少年一直到逝世之年,未曾间断,所以每一时期的面貌与心情都有记录。足见画家自我的审视与探索有多坚持,这一份自省兼自剖的勇气与毅力,只能求之于真正的大师。

这些自画像尤以晚年所作最为动人,一次认识之后,就终身难忘了。伦勃朗本就无意节外生枝地交代一切细节,他要探索的是性格与心境,所以画中人去芜存菁,往往只见到一张洋溢着灵性的脸上,阅世深邃的眼神,那样坚毅而又镇定,不喜亦不惧地向我们凝望过来,不,他并没看见我们,他只是透过我们,越过我们,在凝望着永恒。幻异的光来自顶上,在他的眉下、鼻下投落阴影。还有些阴影就躲在发间、须间,烘托神秘。但迎光的部分却照出一脸的金辉,使原来应该满布的沧桑竟然超凡入圣,蜕变成神采。

伦勃朗与雷诺阿同为人像画大师,但取材与风格正好相反。雷诺阿之所弃,正是伦勃朗之所取。伦勃朗的人像画廊里几乎全是老翁老妪和体貌平凡甚至寝陋的人物。他的美学可说是脱胎于丑学:化腐朽为神奇,才真是大匠。

和他的前辈一样,凡·高也从未画过美女俊男,却依然成为人像大师。他一生默默无闻,当然没有人雇他画像,所以无须也无意取悦像主。同时他穷得雇不起模特儿,所以要画人像也无可选择,只好随缘取材,画一些寂寞的小人物,像米烈少尉、画家巴熙、嘉舍大夫等等,已经是较有地位的了。

退而求其次,凡·高便反躬自画。画自己,毕竟方便多了,非但不需求人,而且可以认识自己,探讨自我生命的意义。画家的自画像颇似作家的自传,可是自传不妨直叙,而自画像只能婉达,内心的种种得靠外表来曲传,毕竟是象征的。相由心生,貌缘情起。画家要让观众深切体会自己的心情,先应精确掌握自己的相貌,相貌确定了,才能让观众解码为心情,为形而上的生命。

伦勃朗在四十年内画了六十幅油画的自画像,凡·高在十年内却画了四十多幅,其反复自审、深刻自省的频密,甚至超过了前辈,也可见他有多么寂寞,多么勇于自剖了。他频频写信给弟弟,是要向人倾诉;又频频画自己,是要向灵魂倾诉;更频频画星空、画麦田、画不完童颜的向日葵,是要向万有的生命滔滔倾诉。

就是这十九世纪末最寂寞的灵魂,沛然充塞于那四十多幅赤露可惊的自画像里。在冷肃孤峻之中隐藏着多少温柔,有时衣冠如绅士,有时清苦如禅师,有时包着残缺的右耳,有时神情失落如白痴,有时咬紧牙关如烈士,但其为寂寞则一。伦勃朗把自己裹在深褐色的神秘之中,只留下一张幻金的老脸像一盏古灯。凡·高为了补偿自己的孤寂,无中生有,把身后的背景鼓动成蓝旋涡一般的光轮。两人都不避现实之丑,而成就了艺术之美,生活的输家变成了生命的赢家。

迈克尔·杰克逊再三整容,只买到一副残缺的假面具。伦勃朗与凡·高坦然无隐以真面目待人,却脱胎换骨。

中国的绘画传统里,人像画的成就不能算高。山水画标榜写胸中之逸气,本质上可视为文人画家的自画像,反而真正的自画像却难得一见。范宽和李唐是什么面貌,马远和夏珪是什么神情,我们都缘悭一面,不识庐山。所以一旦见到沈周竟有自画像,真的是喜出望外了。

自画像中的沈周,布衣乌帽、须发尽白,帽底微露着两鬓如霜。清癯的脸上眼神矍铄,耳鼻俱长,鼻梁直贯,准头饱垂,予人白象祥瑞之感。眼周和颐侧的皱纹轻如涟漪,呼应着袍袖的褶痕。面纹之间有疏落的老人斑点。画像可见半身,交拱的双手藏在大袖之中,却露出一节指甲。整体体态和神情,山稳水静,仁蔼之中有大气磅礴。观者对画,油然而生敬羡,观之愈久,百虑尽消。这却是在凡·高甚至伦勃朗的自画像前,体会不到的。

人谓眼差小,又说颐太窄。

我自不能知,亦不知其失。

面目何足较,但恐有失德。

苟且八十年,今与死隔壁。

沈周在画上自题了这首五古,豁达之中透出谐趣。西方油画的人像虽然比较厚重有力,却不便题诗,失去中国画中诗画互益之功。“面目何足较”一句,伦勃朗和凡·高都会欣然同意,但苦苦整容的迈克尔·杰克逊恐怕是听不进去的了。

一九九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