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为他沉沦
一个十八岁的女孩子在信上说,分手的那一天,那个比她大十年的初恋男友掴了她一巴掌。那一巴掌,掴醒了她,也粉碎了她对爱情的幻想。从那天开始,她流连夜店,跟不同的男人一起,过着颓废和荒唐的生活。
我想,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值得一个女人为他沉沦。
用自己的身体去报复男人,是多麽的愚蠢?也许,他正在怀抱着自己所爱的女人,他对你和你所做的一切,已经没有任何感觉了。
我可以为你沉沦一天、三个月、一年,但是,总要有个期限。我不可能为你沉沦一辈子。
我也不会为一个男人而否定爱情。
他不值得爱,但我一定会遇到一个值得我爱的人。失去了他,并不是甚麽遗憾。当你找到一个爱你的人,你才会顿然明白,自己从前失去了一些甚麽。你并不是失去那个男人。假如还没有离开他,你失去的是现在这一段美好的爱情。
这个写信给我的女孩子,是在外地生活的。她寄给我的信封的左下角,写着几个字:「谢谢邮差叔叔」,这种纯真的字眼,并不像是出自一个饱历沧桑的女孩子手中。我不相信她真的喜欢现在这种生活。初恋男友的那一巴掌,不是把她掴醒了,而是把她掴晕了。快点醒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