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改良新议

文学改良新议

周泽雄

胡适《文学改良刍议》,殊勋赫赫,早已勒之碑铭。经此一役,曾经辉煌了三千年的典雅古文,轰然倒地,元阳丧尽;曾经做小伏低了几百年的民间白话(胡适所谓“活文学”)登堂入室,从此坐稳了汉语江山。胡适在中华文化先贤祠里“但开风气不为师”的地位,自然无人可以撼动,也不必撼动,但胡适这篇直接开启了“新文学运动”的不朽文章,时隔九十年之后,倒不妨拿来重新端详一番。

众所周知,胡适在《文学改良刍议》中郑重提出了“八事”倡议,那是八颗射向古汉语的致命子弹,也是八颗昭示着白话文美妙未来的文化启明星。论历史意义之深远,在近一个世纪的中国,我不知道还有哪篇文章可与此文相比。书生清议,而竟能使老大的文化湖山为之易容变色,舍此文其谁也。不过,历史意义与文学价值终究不是一回事,历史意义大于文学价值的例子亦非少见。

近日重读《文学改良刍议》,我惊讶地发现,不管胡适的贡献何等巨大,就文章而论,他强调的“八事”主张,实在谈不上高明。归类不清,指涉不明,拿高射炮打蚊子和拿小钢炮打飞机的例子所在多有,值得重新梳理一番。再说,时过境迁了,时间本身会提供今人一个相对超然的机会和眼光,让我们看到一些胡适当年无从或无暇看到的东西。当年胡适眼里的古文,俨若一个长相狞恶的文化魔头,一个必须殊死抗争的撒旦,而落在今人眼里的古文,则更具“几杵疏钟,半江渔火,两行秋雁,一枕清霜”的意境,恶魔之象尽去,诗意之情沓来。此外,经过近九十年的发展演变,白话文既取得了可观的成就,也积淀了若干弊端,白话文对文言文已不再具势不两立之势,不再衔不共戴天之仇,相反,它们之间原具天然合法性的传统与继承关系,倒有了重新加以确认和恢复的必要。如果我们意识到白话文的前进步伐也有踉跄之处,其源头或许在于:古文不该死得那么惨。胡适发起了一场文化上的弑父运动,结果反使弑父者陷入彷徨无地之境。当白话文失去文化本源,其前进动能也可能随之丧失。

胡适的“八事”倡议,分别是:“一曰,须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须讲求文法。四曰,不须无病之呻吟。五曰,务去烂调套语。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讲对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语。”下面,我拟尾随胡适大作,以今人的眼光逐条加以评述。

一、须言之有物

文学改良,从“须言之有物”着手,多少有点滑稽。这种要求,倘出自国文老师之口,针对的又是普通中学生,无疑更为得体。现出自胡适博士唇吻,且针对历代文士把玩摩挲了两千余年的典雅古文,先人有知,震悚之余,想必也会继之以震怒。

当然,令人震怒,不会妨碍胡适推进“文学革命”的决心。以白话文全面替代古文为目标的“文学改良”,是胡适蓄意发动的一场运动,既是运动,为了让大旗招展得更威风一些,制定口号时略加夸大,也算一种应景策略。胡适熟谙“重病当用猛药”之理,至于病症,他年初在美国与梅光迪、任叔永等一班留学生激烈讨论时,已经指出了:“今日文学大病在于徒有形式而无精神,徒有文而无质。”

当年“有文无质”的病症究竟如何,暂且不去管它。拿今日眼光看来,写作“须言之有物”本身就是一个不足挂齿的文学见解。每一名有尊严、有追求的文人,不管操持着古汉语还是现代汉语,都不会将文学荣誉寄托在“言之无物”上。将“言之无物”视为古文命定的缺陷,有可能属于一种构陷,因为,作为文学痼疾的“言之无物”,并未随古文的中道崩殂而与之偕亡。我以为,古文鲜明的形式美感,充其量只会在制造文字装饰效果上较现代白话文胜出一肩,此外并无太大差异;古文并不内在地具有唆使文人墨客“别干正经事”的居心。让古汉语单独承担“言之无物”的恶谥,从胡适的文化战略角度不失为高明之举,对于触及“言之无物”的本质,则是一种远离。

关于“言之有物”,胡适下过一个解释:“吾所谓‘物’,非古人所谓‘文以载道’之说也。吾所谓‘物’,约有二事。(一)情感……(二)思想。”——在下斗胆以为,这个解释有失水准。汝所谓“物”,指的当是“内容”或胡适在另处提到的“材料”。在文学而非宗教或哲学类作品中,情感和思想居于从属的第二义,它们惟有附着在某种内容或“材料”之上才有价值,就像油漆只有刷在具体家什上,那份光泽才够得上明丽动人。为胡适诟病的“言之无物”,所“无”者正是内容,至于夸诞不实的“情感”,汗漫无羁的“思想”(类似涂在空气中的油漆)则向无匮乏之虞。

胡适未及探讨导致“言之无物”的外部原因,我若试着接近,恐怕是这样的:语言,尽管并不必然与政体相关,但也无法超然于政体之上。古汉语的发展及走向成熟,与中国式专制政体相始终,古汉语在此种高度成熟、无比强势的环境里浸淫既久,专制社会的诸般特性,也就势所必至地会在古汉语身上打下烙印。我们知道专制的脾性在喜听谀词,厌闻批评。这种脾性,最专制的君王都不会公开展示出来,他只会选择若干有示范性的例子,供臣民知所鉴戒。只要写作者不具有自由民或现代公民的身份自觉,只要臣民的身份意识依旧笼罩在文人身份之上,而因言获罪的现实恐惧又没有消除,“言之有物”就是一个无法真正付诸实施的表达雷池。

一种过于恶劣的榜样,就像城楼上高挂着的头颅,会起到难以估量的警示作用,这便是“悬为厉禁”的厉害之处。不管这种厉禁是否直接指向文学,文学总难免受到波及。一种惩罚会自动扩大为一片禁区,一片禁区会自觉扩大为一片噤声,并最终促成庞大的假话氛围。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只有与得到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联系起来,提出“须言之有物”,才可免于让人哭笑不得。话说回来,一旦言论自由成为公民的神圣权利,“须言之有物”也就不必再提及了。文人追求言之有物,就像青春男女追求爱情,本是文章的自然属性,哪有需要号召的道理——话再说回去,文字世界的雷池,也会带动修辞术(如春秋笔法、影射)的发展,文人通过种种曲里拐弯的笔法,也能迂回接近事物的本质。个别高明者戴上这副镣铐后,还可能把舞姿跳得别有风味。

再回到本节主旨。“言之无物”或“文胜质”固然不值一哂,“言而无文,行之不远”的教诲,却也并未显出老套和落伍之象。事实是,“言之无物”之病,依旧缠绵于我们的文学病榻,呈“病去如抽丝”之状,而“言而无文”之症,却又渐趋深重,几具“病来如山倒”之形。其所以如此,胡适及其战友当年对古文近乎斩尽杀绝的态度和作派难辞其咎。胡适无暇顾及的问题,今日已凸现在我等面前,那就是,一旦古汉语不再以地下水的方式流动,现代汉语的植被也会变得凄清萧条,甚至呈现出荒漠化的前景。认同白话文运动与承认古汉语作为语言森林、文化臭氧层的地位,不是一个二者择一的选择题,古汉语一旦不复存在,现代汉语必将面临生态危机。这危机,现在已宛在目前了。

二、不摹仿古人

这一点,不劳胡适先生费心了。作为一种恼人现象的摹仿古人早已失踪,速度甚至比大清国男人脑后那条长辫消失得还快。说到失踪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海禁大开,西风东渐,导致古风凋零,大雅不继;另一方面,则不能不归于胡适及其战友的努力。在他们文化终结者的形象背后,虽然可以窥出文化虚无主义者的影像特征,但这份“虚无”一点也没有削弱他们清剿传统文化的意志。白话文运动开始至今已近九十年,时间说不上漫长,却足够断绝三代书香,毁灭千年斯文。古文与白话之间已经生成一道巨大鸿沟,对今天大多数国人来说,能够阅读古汉语已属不易,哪还有余力闲情再生摹仿古人之念。当年南社诗人的慕古之作,虽曾饱受胡适的奚落,但今日中国若有人以“规慕古人”的态度写出“神似某人某人”的复古诗篇来,估计全中国文人都会排着队向他刮目致敬,不为别的,就为了那一手文字绝活。我们对某些微雕艺术家在米粒上展示的出众技艺,也会生出相似的敬意。

今人不必响应胡适,现实的理由是:古人之作,今人已摹仿不来。如有必要,今天倒不妨提出“不摹仿洋人”的要求。该要求之所以迟迟未有人提出,并非国内文字客已养成心高气傲、不屑摹仿他人的高贵脾气,而是摹仿洋人,较昔人之摹仿古人难度更大。如果“神似某人某人”还可作为一部分旧式文人的追求目标,希望写出神似某位欧美大作家的作品,则近乎骇人听闻。对有些作家,如卡夫卡、海明威、马尔克斯、昆德拉、博尔赫斯,我们已经听腻了发自中国作家的诚挚赞美,但声称自己的大作能“神似某人某人”的,我好像还未听说过。

“不摹仿洋人”的要求且虚拟到此。今日文坛与胡适时代的区别在于,我恐怕还得大踏步地把要求降低,以便将胡适的建议不避屈辱地改成这样:不抄袭他人。

摹仿,不管怎么说,还是一个文学概念,在西方艺术传统里,“摹仿说”甚至具有奠基者的资格,地位之尊崇无以复加。至于抄袭,它与文学的关系还不如与司法的关系来得密切。我从网上获悉,一张专业出版类报纸罗列了“2004年十大出版关键词”,“抄袭”竟然位列第一。本文不想匀出篇幅评论已呈泛滥之势的“抄袭”现象,在我看来,不管抄袭现象到了何等触目惊心的程度,它永远与文学无关,与学术无关。我们只可感叹世风不古,却不必感叹文风日下。抄袭不属于文风,哪怕它正荼毒着文风。胡适提到“文学有两个主要分子”,其一便是“要有我”。抄袭者所干的营生,不幸得很,竟然是“要灭我”。

当然,“不摹仿古人”与非得灭掉古文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似也无需多言。

三、须讲求文法

关于此节,胡适奉行极简主义,只花了寥寥五十余字,与其余诸节相对深入的探讨不成比例。全文如下:“今之作文作诗者,每不讲求文法之结构。其例至繁,不便举之,尤以作骈文律诗者为尤甚。夫不讲文法,是谓‘不通’。此理至明,无待详论。”

坦率地说,胡适如此删繁就简,未必不在避重就轻。他标题中拈出的概念定位飘忽,“文法”极易误读成“语法”或“句法”。此概念不加锁定,却抢先来一句“此理甚明,无待详论”,似也不甚“讲求文法”。斟酌我在别处读到的相关文章,胡适此处强调的“文法”,似指作品的布局结构。看来,思维周密而用词粗疏,也是胡适的行文特点之一,正如思维散乱而用词周到,倒是胡适所轻视的那些古文人的专长。

如果字词属于作品的血肉,布局结构则属于作品的骨架。胡适后来在长文《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提出过一个精彩观点:“不但这五十年,其实我们可以说这两千年中只有七八部精心结构,可以称做‘著作’的书,如《文心雕龙》、《史通》、《文史通义》等——其余的只是结集,只是语录,只是稿本,但不是著作。”这个见解真有直捣黄龙之势,不仅包含极富建设性的杀伤力,且一语揭破了中国文章之士的顽症,即他们只是雕镂文字的藻翰之士,而非胸有甲兵的文学大家,精于小处着眼却拙于大处着手,天生缺乏构筑鸿篇巨制的能力。在结构领域,他们的袖珍型才能通常仅限于照顾到起承转合,无力以自己强悍的思辨、饱满的情感和旺盛的想像,宏观把握住一个题材。我们知道,所谓“起承转合”,只是一个针对单篇文章的概念,格局有限,“气象”二字,尚无从谈起。如果只是把写作视为“学而优则仕”的工具,这份气象上的先天亏欠便难有弥补之日。仿照“词为诗之余”的提法,我或许可以认为,中国古代常见的文人写作,只是“官之余”的抒怀遣兴,而非性命以寄、心无旁骛的人生追求。诚如胡适在《中国文学过去与来路》一文中所言:“中国二千五百年的历史,可谓无一人专心致意的来研究文学,可谓无一人专心致意的来创造文学!”陈独秀在呼应胡适的《文学革命论》中,也提出了相近的见解,表达上则有但求痛快、不计其余之嫌:“求夫目无古人,赤裸裸的抒情描写,所谓代表时代之文豪者,不独全国无其人,而且举世无此想。”

中国“无一人专心致意的来研究文学”、“无一人专心致意的来创造文学”的说法,今天当然不再适用了,不说别的,胡适本人就现身说法地提供了一种“专心致意的来研究文学”的榜样。

踅回当代,胡适指摘的“不讲文法(结构)”,作为一种病症似乎已不再严峻了。若单纯比较数量,二十世纪以来中国文人学者撰写的“可以称为‘著作’的书”,是过去三千年中国“著作”总和的十倍乃至百倍。当然,换一个角度,我们又会发现,该病症只是得到缓和而非根除。随便去哪家大书店转转,留意书架上陈列的出版物,任谁都会看到,胡适所不屑的各类“结集”仍然占据了人文类出版物的主流,真正称得上“著作”的,数量尚不足“结集”的十分之一,且不说在那比例有限的“著作”中,也不乏比例惊人的“伪著作”。所谓“伪著作”,我指的是那种徒具著作形貌而缺乏著作灵魂的东西。

中国作家中不乏以艺术手法别致、情感表达新颖而为人瞩目者,但凭作品结构的完整引来交口称誉的则罕有其闻。至于以思想的丰富性、深刻性和矛盾性著称,近当代文人中惟鲁迅一人而已。中国有一些了不起的古典小说,然稍一分析,就会发现其结构稀松平常,艺术成就往往靠别种长处来救场。如《水浒》、《西游记》,结构上都有松散之处,《儒林外史》散架尤甚,不见梁柱,作品魅力纯依个别人物塑造上的出彩来支撑。中国古诗词亦鲜有以结构整饬而为人称道的,以至于人们还养成一种降格以求的欣赏习惯,只要诗中出现一个所谓的“名句”,读者就可以不吝掌声了。最典型的例子是,一首只写了第一句便因故中断的律诗(北宋诗人潘大临的“满城风雨近重阳”),照样能够驰名千秋。流风所及,难免雕虫之技大炽,屠龙之术式微。

结构能力,原是逻辑思维能力的自然延伸,故不可能不受到语言的制约。管见以为,中国作家在“文法”(结构)上的缺陷,本是思想或思维能力低下的反应,这种低下与来自汉语的钳制有关,即汉语在抽象功能上的先天缺陷会阻碍使用者思维能力的提升。与拼音文字相比,象形文字在言情叙事方面并无劣势,但于归纳演绎之道却难掩笨拙之态。读徐朝华先生《上古汉语词汇史》一书,我也毫无意外地发现,抽象概念的词汇,在早熟的汉语词汇系统里一直发育维艰,日后也未有起色。当年瞿秋白在给鲁迅的信中竟至认为:“(汉语)一切表现细腻的分别和复杂的关系的形容词、动词、前置词,几乎没有。”

我没有看出胡适此处的“文法”包含“句法”“语法”之意,自然不敢强作解人,代为申说。不过众所周知,白话文通过师法西语,已经在“句法”“语法”上取得了重大突破,不再如古汉语那样只在区区“词法”里“经营位置”,现代白话文也终于变得有点“烦难”了。“(语法)烦难的文字”,鲁迅说,“固然不见得就精密,但要精密,却总不免比较的烦难”。这意见有破窗之力。忽视语法、句法的语言,也许能攀上诗意的高境,在思辨层次却注定难上层楼。汉语虽然世人咸称其难,但汉语的难——如果可以这么说的话——专在形而下层面,如字音有限,四声难辨,字形繁杂,而在语言的形而上层面,则少有作为,表现为抽象词语匮乏、从句结构不足、概念指涉飘忽等。经常见到有论者以“恨铁不成钢”的激愤姿态质疑中国人(常见的是拿钱钟书为例)不能建立思想体系,我却一次也没有见到质疑者把问题延伸到这个层面:凭着这种天生令诗人欣喜、令哲人犯难的工具——汉语,钱钟书们若想仿照西方思想家那样建立一种思想体系,又将如何措其手足?

仓颉是位诗人,也可能是位大巫师,但绝对不是哲学家。也正因此,尽最大可能地修复现代汉语在思想表达上的先天缺陷,将是一代乃至数代汉语使用者的文化职责。“西化”固然是一个重要步骤,但人们心中倘没有一个“汉化”的终极目标,则这种西化极可能半道走失,堕入不伦不类之地。

不过,下一个困惑是,古文就一定不能走上西化之途吗?古文面对西方现代文明,遇到的也许只是一个“船大调头难”的问题罢了。

四、不须无病之呻吟

明摆着,这又是一条文学世界的千古不易之理,妇孺皆知,老妪能解。同样明摆着,“不须无病呻吟”与第一条“须言之有物”,未见逻辑上的递进,只在同一论域里兜风打转。胡适倘将“不须无病之呻吟”置诸“须言之有物”的小标题下顺手料理掉(它本来就是“须言之有物”的题中之义),脉络当会清晰得多。

当然,胡适特地把这条凡俗道理单独拿出来示众,也可能别有寄托,且有一层迫于形势的用意在。方此“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庚子赔款,清廷倾覆,列强环伺,国人莫不怀冤抱耻。非常之时,难免培育非常之心,至于那非常之心是否会扭歪日常之理,只能暂时置之度外了。“非常之心”的表现方式之一是:部分慷慨有志之士,性喜对文学寄以望子成龙的期待,冀望文学起到振奋人心、激励民众的作用。关于鲁迅的弃医从文,中国人最耳熟能详的一个理由是:鲁迅竟然不是出于对文学本身的热爱,而是为了改造国民性和唤醒民众,才“拿起了枪”。胡适先生将批判的矛头指向“无病呻吟”,恐怕也得联系这个背景,我更愿将此视为胡适思维上一种积极的走神,即虽然“无病呻吟”不见得是一种当年正呈泛滥之势的文学现象,但批评这个现象却符合时代需要。那是一个人心对“正义的呐喊”有着旺盛需求的时代,胡适借用这份时代外力,来为自己的文学革命张目,不失为一种“围魏救赵”。“无病之呻吟”,胡适阐述道,“其流弊所至,遂养成一种暮气,不思奋发有为,服劳报国,但知发牢骚之音,感喟之文;作者将以促其寿年,读者将亦短其志气:此吾所谓无病之呻吟也。国之多患,吾岂不知之?然病重国危时,岂痛哭流涕所能收效乎?吾惟愿今之文学家作费舒特(Fichte),作玛志尼(Mazzini),而不愿其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也。其不能为贾生、王粲、屈原、谢皋羽,而徒为妇人醇酒丧气失意之诗文者,尤卑卑不足道矣!”明眼人一望可知,胡适在这里与其说是在议论文学改良,不如说是在阔论社会改革。

我素来以为,文学原本不具备改造国民性的作用,一国文豪的数目与该国国民的精神气质未见得同步增长。十九世纪的俄罗斯,文学星空何其璀璨,但无论俄国人民的精神世界还是沙皇治下的俄罗斯社会现实,都没有产生堪与这些大作家的超凡贡献相匹配的改良。认为文学可以疗救时弊,在文艺观上固属外行之见,革命家却不妨拿来另做文章。“小说救国论”是一种做法,“小说亡党论”是另一种做法。而艺术真正的作用,其实拿杜甫的两句诗即可道尽其旨:“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靠一部小说发起或结束一场战争(如斯托夫人《汤姆叔叔的小屋》),只是文学史上的特例而已。

站在文学的立场上,“无病呻吟”虽可归入写作恶疾之列,“有病呻吟”就一定值得肯定吗?“男儿有泪不轻弹”与“有泪未必不丈夫”,是一个事物的两面,“呻吟”与否,至少也得作两面观。这种“两面”,胡适当年懒得细想,今天的我们似也不必多虑,因为现时代的文学已经骤然趋向休闲了。呐喊之道固已难觅知音,呻吟之法(不论有病没病)也不会赢得多少喝彩,我们面对的,乃是一种全面走向海滩、按摩院、咖啡馆的文学。继“小女人文学”、“小资写作”之后,我们又迎来了“读图时代”、“博客写作”,不知胡适是否有见及此。

把文学的立场站得更坚定一些,我恐怕还会认为,将话题定格在“无病呻吟”上也过于浅显。在纪实作品大量涌现并对传统虚构类作品呈现超越乃至替代之势的今天,我们也有必要调整文学的杠杆,转而把视线拓展到另一个向度,即是否到了需要考虑文学对世俗的超拔功能的时候了?是否应该对文学的精神层面给予更大的关注?人类心灵的务虚之境,对于沉入现实泥沼的当代文学,是否也会构成一只援救之手?面对当代人撰写的个别“务虚笔记”,我们是否有能力废除“无病呻吟”这个相对孱弱的概念,改用一双遥望过星空的眼睛加以看待?

再说两句,聊补“无病呻吟”中未尽之义。我一直以为,中国文人原本不以性格强悍、胸襟恢宏著称,其文人基因中柔媚之气远较阳刚之风来得昌盛。中国第一个文人屈原,性格就谈不上强悍,拿三闾大夫与古希腊悲剧家相比,形象上的落差尤为惊人。中华文士“无病呻吟”之源是否可追溯到此公身上,也未可知。

五、务去烂调套语

这还是一个正确过度的要求,其正确性将不分种族、时间、场合而改变。这种要求,本身也有“烂调套语”的嫌疑,也在“务去”之列。不必说,胡适倘将“务去烂调套语”与前条“不须无病之呻吟”并案处理,同样置诸第一条“须言之有物”之下,我决无异议。显然,若“言之无物”而又欲强聒不舍,则除却“烂调套语”和“无病呻吟”,作者还能写些什么呢?

本着尊重前贤的态度,我又恍惚觉得,在胡适的草率建议里,这一个或许是针对性最强的。换言之,它可能是一个貌似烂调套语的犀利针砭,以之衡量今天的文学,其现实针对性竟未减分毫——胡适惟一的失察在于,他不该将“烂调套语”视为古文独家经营的品种。滥调非语言之罪,正如杀人非寸铁之罪。只要卑怯的人格不除,“要有我”的意识不彰,而言论的自由昌明又没有落到实处,“烂调套语”必会蓬勃如野草,与作者使用何种语言原无干系。由于殖民政策的缘故,地球上讲着同一种语言的国家为数甚多,但他们未必具有相同的文学追求、相近的人格精神。通过乔治·奥威尔的小说《一九八四》,我们至少知道,用英语说起“烂调套语”来,技术上也不在汉语或俄语之下。

细究起来,由于今人对古文的隔阂,古人的烂调套语,有可能因今人不辨不察之故,而被误认做一种典雅。古烂调与今烂调的皮相之别,庶几在此。烂调的皮相之别,即在现代汉语里,也是司空见惯之物,表现为烂调亦有等级之分,烂调也可分出优雅与俗滥两种。三流学者、蹩脚文人嘴里装腔作势的烂调,与寻常百姓脱口而出的烂调,乍听之下俨若有高低之别,但这改变不了它们同属烂调的本质;而且,为人所不屑的,从来只是那些貌似优雅、正确的烂调,至于寻常百姓如何说话,则在免责之列。

把话题稍稍延伸一下,则“务去烂调套语”,与其说是一个文学话题,不如说是一个关于宪政民主的话题。集权的声音,是一种兵营的声音,天生爱好舆论一律。这种爱好,会导致一种机械化生产的语言,“烂调套语”正可视为制度的产品,你可以从中嗅出机油味。

六、不用典

用典,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在白话文一统天下的当今文学里已经消亡了。今天,我们只在个别耆宿级文人具有复古风格的诗文里,才会偶尔发现她的芳踪,就像我们只能在动物园看到某些珍稀动物一样。对这类范围、影响均极为有限的“用典”,我觉得,再从文学现象的角度加以讨论,简直有点不务正业,而将之视为个别守旧人士的老派交际方式或私人趣味,无疑更合适一些。用典,事实上已沦为边缘修辞术了,今天它也只能在一些边缘文体(如旧体诗、拟古文)中找到栖身之地。

“用典”对古文的高度依附,决定了它与古文的唇齿相依和同进共退,这一点,胡适的战友钱玄同看得更清楚。胡适自己承认:“后来玄同指出用白话就可以‘驱除用典’了,正是一针见血的话。”

今天可以接着胡适的指点继续往下说的,大概只剩下“如何对待成语”了。该问题既是胡适提到的,也是时至今日依然存在的,虽然尖锐性大不如前。胡适认为:“凡人用典或用陈套语者,大抵皆因自己无才力,不能自铸新辞,故用古典套语,转一弯子,含糊过去,其避难趋易,最可鄙薄!”“用典之弊,在于使人失其所欲譬喻之原意。若反客为主,使读者迷于使事用典之繁,而转忘其所为设譬之事物,则为拙矣。”——说得痛快,若我们将胡适文中的“用典”改成“好用成语”,似也同样痛快。

不过,这种“文人之下下工夫”(胡适语)之所以形成,也与古人不恰当地将一些荒唐手法发扬光大有关,最突出的如推崇“无一字无来历”,并将这方面的个别老手顶礼膜拜成文学圣手。按现在的文学观念,“无一字无来历”的作派迹近变态,因为该意思的反面,如“我手写我心”、“文贵有我”才是文学的生命所在、高贵所系。虽然“无一字无来历”的做法即使在古人那里也绝非颠扑不破的文章至理,对它持质疑否定态度的代不乏人,但“无一字无来历”作为一种文章境界的根基,在往昔世界毕竟不曾有过动摇。此种做法,在创始者那里(如杜甫、黄庭坚)虽有值得尊重之处,但它对心胸、才能均较为有限的文人会造成剧烈斫伤也是显而易见的。所谓“下下功夫”,原因部分在于:这种功夫并不难学。这也是寻常的经验之谈:凡是引来大量跟风者的作派,通常都高明不到哪儿去。真正高明的艺术手法,因为立足于独特,故本身也会有一个预防机制,使泛泛学步者要么知难而退,要么撞墙而走。模仿黄庭坚“西昆体”的文人远较杜甫的模仿者为多,也说明这个道理。

用典故成语的最大好处,在于可以用经济的手段传递丰富的信息。每一个成语典故在其形成之时,都是语言的精粹,包孕丰富,意味深长,字面构成上往往也最为简洁生动。该成语典故一旦久播人心,作者使用它时,也就等于开掘了读者的腹笥、借用了读者的知识资源,两相互动,往往能释放出更大的信息能量,“以少少许胜多多许”。但凡事有一利也有一弊,该种经济功能的取得,以读者熟知那些成语、典故为前提,而该前提一旦具备,语言的审美功能又反受其害。因为文学的魅力,离不开“新”“奇”二字,而滥用成语和典故,恰与此道相反。反过来,文章一旦堕入陈腐之境,则作者追求的经济功能,也将同步消失,只堪沦落为廉价的语言蠢行。

这说的还是为人熟知的成语典故,中国古文人的蠢举往往还不止于此,他们专爱在所谓“僻典”里寻找文字激情和创作荣耀。用典和成语的惟一好处,只在降低理解成本,而使用僻典,则连这点可疑的好处都不具备了,反而使理解成本更趋高昂;更要命的是,这种高昂又无关艺术,只是腐儒的营生。

不过,如前所述,即使这种腐儒的营生,今人也操持不来了。我们还是慎用成语吧,因为陈腐之于文学,就像毒品之于生命,乃是最须急急走避之事。胡适云:“一受其毒,便不可救。”虽然夸张了些,但也算得上一种警示。

七、不讲对仗

胡适在发动文学革命之前,曾经用了数年“研究欧洲各国国语的历史”,对经由诗人但丁《神曲》唤醒的意大利语考察尤详。不过,当他提到“排偶乃人类言语之一种特性”时,我对他“研究欧洲各国国语”的成果不禁略生疑窦。按我的理解,“排偶”(意即“排比与对偶”,但胡适专指后者)是一种与汉语的特性紧密关联的修辞术,它推崇的形式美感,是以文字的成双结队为依托的,而这种形式美感几为汉语所独占。恕我孤陋寡闻,我既不曾听说英语或别种语言(如日语)中有类似现象,也很难想像一名英国诗人会如何安排对偶句。众所周知,传统西诗固然格律谨严,但其形式要求通常以音步为标准,如四音步、五音步,而汉诗则以字数为准绳,人们也惯以字数来命名不同的诗体,如四言、五言、七言、长短句等。

如胡适所言,对仗的盛行是一种“文胜质”的表现。生成这种文风,虽与专制时代慕虚礼、远实情的文化现状有关,但考虑到早在老子《道德经》里即已出现相当成熟的对偶句法,我似乎更应该将它归入汉语的语言个性中。而其在六朝时蔚然风行,开启一代绮靡文风,则又暴露出该种文风的阴柔本质。对仗的盛行,令文学成为一种玩偶,甚至一种拼图游戏。它最大程度地抹杀了思维的灵活性,让人误以为事物只要按婚姻法来个两两相对就能产生力量。它形式上的工整,包括音韵上的铿锵,也极易让人受到听觉上的牵引,遂将这种文字游戏误读成某种逻辑或理性力量。思维既已被捆绑在机械的此呼彼应之中,思想的扑腾必大受牵制,不复存远翥高翔之念。读古书遇到缺字,据说可以按《淮南子·说训》“视书,上有‘酒’者,下必有‘肉’,上有‘年’者,下必有‘月’”的方法加以八九不离十的还原(钱钟书先生对此有过实践,详《管锥编》1080页),此法之所以可行,皆拜对仗之赐。试想,一种文章作法机械如斯,还有多少趣味性、创造性可言呢﹖对仗式作文法,擅长把文章弄成一座按几何图形布置的华丽花园,令活泼不羁的文字服务于一种形式铁律,我们看到鲜花列成了方阵,书香变成了绳墨,文字沦为弄臣,而思想成为囚徒或逃犯。

不过,正因为对仗与古文的高度依存关系,对仗也和“用典”一样,随古文一起渐行渐远。当对仗泛滥之时,我们有必要认同胡适博士的呐喊,痛斥其非,而当对仗已被九十来年的白话文运动剿灭殆尽,我们又不妨换用一种轻松心情和审美眼光,对它重新打量。当年的俗滥手法现已摇身一变,似乎可以凭借经济学上的“稀缺性原则”或文学上的“陌生化原则”而令人眼前一亮了。对今日文学来说,胡适的意见已经不值得领教了,倒是余光中先生《哀中文之式微》一文中抒发的感慨更能切中时弊,他在别处拈出的“文白亲家”而非“文白冤偶”的概念,也更具现实意义。这便是“此一时,彼一时”的道理,既然对仗手法对思维的戕害不再呈规模化效应,我们大可不必板起一张讨伐的脸,相反,承认其形式美感,认可其典雅成分,借鉴其中偶或有效的表达手法,倒成了一种合乎时宜的认识。中国人告别文言近一百年,功绩早已垂之史册,且白话文的进程也已显出不可逆的趋势,但当年的决绝造成的若干弊端也日益明显。我们发现汉语的优雅性日渐沦丧,世俗性日益高张,从语言的前途考虑,这是令人揪心的。适度地向以对仗为代表的古典手法招魂,以平衡汉语的世俗化乃至浅薄化趋势,深有必要。我们认可胡适当年对古汉语的讨伐,认可新文化诸贤当年对传统文化的否弃,但今天的我们尤应认识到:那种讨伐和否弃,只是前贤的权宜之计,而适度汲取古汉语中的精华则成了今人的当务之急。正如我们认可鲁迅等人关于汉语不够“精密”、宜向西方借鉴表达手法的相关见解,但这不等于我们无视“恶性西化”“西而不化”(余光中语)已经带来的负面作用。我们希望现代汉语能够继续拓展表达疆域、增加表达功能,但我们不该容忍诗意的汉语就此走向乏味。

毕竟,汉语作为母语,是我们永远无法漂白的精神黄皮肤。

八、不避俗字俗语

对今日文坛来说,这一条明显不着边际了。“俗字俗语”在胡适之后,已经在中国获得了艺术上的许可,并且可以在“地方色彩”这一文学名目下变得尊贵起来。即使在友邻艺术,如绘画、影视和小品中,俗字俗语也经常以其地域色彩和艺术个性得到大众的肯定和欣赏。我们赞赏赵树理、沈从文、老舍等人的艺术成就,相当程度上就是对作品中鲜明的地域色彩表示欣赏,“俗字俗语”已被包容在内。

总之,这不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文学题目了,我们既不觉得有必要呼吁它,也不认为有必要否定它,不过,真要讨论的话,今天提出“慎用俗字俗语”的要求,好像更具现实意义。具体地说,是慎用网络用语。

网络用语形成之初,还是不乏清新之气的,我们既可以从青年人追新逐异的心态上加以理解,也可以从技术和经济的角度加以理解。网络用语的动因,与提高输入速度有关(说“3q”肯定比说“thank you”或“谢谢你”来得快),而输入速度的提高,有利于降低网络资费也是显而易见的,这便是所谓“技术和经济”上的障碍。当这个属于互联网早期的障碍不复存在时,网络用语却已发育成熟,像一个获得了智能的魔性机器人,可以脱离技术和经济的制约,单独拥有存在合法性了。经过十来年的无序繁衍,蓦然回首,网络用语之泛滥,已经到了可以动用“洪水猛兽”这个恐怖形容词的程度了。当看到那些杂糅了汉字、字母、标点、古怪符号的网络帖子时,我最直观的感受是:汉语正在遭受糟蹋。

与胡适时代的最大区别是,当年决心剿灭古文的那批青年人,本身具有相当的古文和文学修养,有着明确的文化诉求,尤其重要的是,他们心里流淌着对汉语的珍爱,眼睛里瞻望着汉语的前途。而今天正在糟蹋汉语的人,总体上却是一群汉语修养非常有限的人,他们只是凭恃着恣肆放纵的游戏精神,尽情地说着新时代的鸟语。换言之,虽然他们正在糟蹋汉语,但我此刻用到“糟蹋”这个词,内心也不无“言重”之感。汉语被糟蹋了,但糟蹋者完全没有糟蹋汉语的主观故意却是可以肯定的。这才是真正的可怕之处:糟蹋者天性纯良,青春洋溢,没有丝毫为非作歹的恶意,与此同时却有着惊人的糟蹋能量。面对这股森林野火般蔓延的能量,重提“不避俗字俗语”的要求,近乎助纣为虐,相反,强调维护汉语的纯正性,则变得时不我待。以我的文化保守主义立场,我甚至怀疑,拯救汉语,是否为时已晚?

结 语

说古汉语命不该绝,也非无的放矢,胡适本人其实深有体会。比如关于林纾用桐城派古文翻译的小说,胡适尝如此评说:“平心而论,林译的小说往往有他自己的风味……古文里很少滑稽的风味,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欧文与迭更司的作品。古文不长于写情,林纾居然用古文译了《茶花女》与《迦茵小传》等书。古文的应用,自司马迁以来,从没有这种大的成绩。……《茶花女》的成绩,遂替古文开辟一个新殖民地。”在他心气平和之时,也能通过“清代的大文家章学诚”的例子,得出“文中杂用骈偶的句子,未必即是毛病”这一持平之论,与他阐述“八事”时的决绝态度判若两人。对时人视为“妖孽”的桐城派古文及更令人不堪的“八股文”,胡适也都曾给予不同程度的肯定。更明显的例子来自章士钊,这位被罗家伦誉为“集‘逻辑文学’的大成”的政论文家,此前已经用自己的杰出努力,在“论理”领域替古文开辟了又一个“新殖民地”。胡适承认:“他的文章的长处在于文法谨严,论理完足……有章炳麟的谨严与修饰,而没有他的古僻;条理可比梁启超,而没有他的堆砌。他的文章与严复最接近;但他自己能译西洋政论家法理学家的书,故不须模仿严复。严复还是用古文译书,章士钊就有点倾向‘欧化’的古文了;但他的欧化,只在把古文变精密了,变繁复了;使古文能勉强直接译西洋书而不消用原意来重做古文;使古文能曲折表达繁复的思想而不必用生吞活剥的文法。”这就是说,胡适写《文学改良刍议》之前,已经亲眼目睹了古文在面对西方文化冲击时所表现出的可贵适应能力,他甚至见识到了“‘欧化’的古文”!那么,对于自己罗列的古文种种弊端,胡适想必也知道,它们其实并未达到不可疗救的程度,原本也是不妨“改良”一下的。看来,为了自己的文学革命,他只是佯知为不知,故意避而不谈罢了。胡适真正未及看到的,是后人钱钟书用古文撰写的学术巨著《管锥编》。不管钱钟书此举是否意在检验古文的适应能力,但经由钱钟书的如椽巨笔,每一位《管锥编》的读者都已深切认识到:古文确实具有不容低估的适应力,古文独具的艺术魅力,是现代汉语万难企及的。

古文气数未尽而遭胡适等人贯胸一掌,竟至斯须而毙,其间恩怨功过,也许再过一百年才能看清。

我个人是颇为认同用白话文替代古文的,所不能认同者,惟胡适及其战友对古文下手太狠。古文曾经有过的诸种弊端,窃以为与它门墙深锁、对民间“活文学”过于侮慢有关,现代汉语面临的问题,似又与它耽溺江湖、对汉语文学的古典庙堂太过轻视有关,遂造成一种文化上的割裂。这种割裂,原本也许是可以避免的,而今是否还能觅得“改良”之途,我已不得而知。我只能悻悻地想:假设由文言到白话的过程采取渐变的“改良”之道,而非发动一场类似法国大革命的流血冲突,将古文置于断头台下,今天的汉语世界会是一派怎样的美妙景象。当年的胡适,假“文学改良”之名,行文学革命之实。今天的我们大概可以认识到,文学或文化,是万万革命不得的,循序渐进,温和改良,才是它惟一该走的道路。

当然,现代白话文作为一种具有独立性的语言,它面临的问题,不可能限于古文一端。胡适在《中国文学过去与来路》中,提到中国古人乃是一个“思想简单朴实之民族”,我深以为然。论理性能力,我们无法望古希腊人之项背,论想像力,我们在古印度人面前简直抬不起头来。这是我们文学身子骨中的软肋,胡适的“文学改良”,模模糊糊地触及了这个软肋,我今日重温,仍强烈意识到这个软肋的存在。软肋不除,汉语文学难臻高境,而软肋的存在,又是与我们使用的语言密不可分的。归根到底,我们无所逃于语言之中,思索语言的局限与思索人的局限、拓展语言的空间与拓展人类的空间,常常就是一回事。

兹事体大,我深知,小文其实是连“刍议”二字都不敢抹上题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