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书信小说-05-丽莎致萨霞
我亲一爱一的媒婆!不!我不想抛开农村回到你们中间去结婚。我坦率认可:弗拉基米尔曾是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但我从来没有打算同他结婚。他是贵族,而我是个穷寒的民一主派。我要象个小说中真正的女主角那样赶紧为自己辩护并高傲地指出,就出身来说我属于我国最古老的贵族,而我的骑士是大一胡一子百万富翁的孙子。你知道我国贵族意味着什么,弗拉基米尔是个整天在社一交一场中混的人物,他可能喜欢我,但他不会为了我而舍弃一个有钱的新一娘一以及有利可图的联姻。如果到某个时候我要出嫁,那我将挑选本地的某个四十来岁的地主。糖厂由他经营,家务则由我来管理;……那我就幸福了,不上K伯爵家跳舞,也不会有英吉利沿一江一大道的住宅里星期六的忙碌了。
我们这儿冬天已经来临了。在乡下这是一件大事。它全盘改变了生活方式。独身只影的散步结束了。小铃铛响了起来,猎人们驾起雪橇飞奔,带着一大群猎狗。第一场雪下过之后,一切变得更明快,更欢畅,我从未想到过这一点。我原以为,在乡下过冬会使我害怕。但是,世上的一切总会有它好的一面。
我很快就结识了××家的玛申卡,我发现我已经一爱一上她了。她身上有很多美好的。独特的东西。无意间我得知弗拉基米尔是她的近亲。玛申卡已经有六年不见他的面了,但对他钦佩不已。他在她家里度过了一个夏天,玛申卡不断地讲述他当时生活起居的所有细节。她的一些小说我已经读过了,在书页上看到弗拉基米尔不少的眉批,铅笔写的字迹很狼狈……可以看出,他当时还 是个大婴孩哩!他对书中的思想感情惊叹不已,而现在他一定会觉得滑稽可笑的吧!这至少显示出此人有一颗新鲜的。敏一感的心。我读了很多的书,你想象不到,1829年读775年写的小说,感觉是如何古怪呵!仿佛我们从自己的客厅走进了墙壁糊满花缎的古代的殿堂,坐在锦缎绒椅上,看到四周尽是稀奇古怪的衣裳,而同时又是非常熟悉的面孔,我们认出了那是舅舅们和外婆们,但一个个都变得年青了。这类小说,除了这一点,大都没有别的什么可取之处。故事颇具情趣,情节安排巧妙,错综复杂。但是别里库尔尽讲歪道理,夏绿蒂答话驴唇不对马嘴。一个聪明人可以事先拟好提纲,事先定好一性一格,然后修饰文词,堆砌荒唐,填上几处欲言而止的惊人妙语……于是乎一部富有独创一精一神的妙不可言的小说便问世了。请把我这个意思告知忘恩负心的P先生。跟英国女士诚恳一交一谈,耗费的聪明才智已经够多了。请他照老花样绣出新的图案来吧!让他在小小的画框里展现他所熟悉的社一交一界众多的人物和一个场景给咱们看看吧!
玛莎熟知俄国文学。一般说来,这儿较彼得堡注重文墨,。这里大伙儿读期刊杂志,积极介入杂志上的论战,轮番站稳对立双方的立场,哪位可一爱一的作家受到攻击,他们就为他鸣不平,喷口大骂。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乡下小一姐居然如此一爱一上了维晋姆斯基和普希金。她们是这两位作家的虔心诚意的读者。我曾经翻阅了一下这类杂志,拿起《欧罗巴信使》的批评文章来读。但这类文章的油腔滑调和一奴一仆作风令我作呕,就好象是一个中学生老气横秋地训斥文章太缺德与格调低,而这些文章咱们都读过了,咱们可正是圣彼得堡心明眼亮酷一爱一挑剔的角色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