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的爱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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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敏是早期中国革命的领人之一,1899年生于江西省弋县一个世代务农之家,1924年3月加入中国。他是赣东北革命根据地和红军第十军的主要创建人。他“两条半闹革命”开创的革命根据地,被泽东评价为“方志敏式”的农村革命根据地。1935年1月,方志敏率领红十军北上途中,被国民军队包围,不幸被俘,被押解在国民南昌监狱。同年8月,方志敏英勇就义,时年36岁。方志敏一生对革命矢志不渝,直至献出生命。

对中国革命的巨大贡献

方志敏入后,积极在工人、农民中传播马克思主义。“大革命”失败后,在紧急关头召开的“八七”会议,确定了实行土地革命和武装起义的方针。以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人创造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道路。方志敏同志是自觉地参与创造中国革命道路的重要成员之一。同时,方志敏还致力于开展土地革命。1928年11月方志敏签署《布告》公布了信江特区苏维埃制定的《临时土地分配法》。“没收豪绅地主和一切封建祠堂庙宇的全部土地,以村为单位按人口平均进行分配;凡是不反对苏维埃政权者均有分得土地之权;在谁种谁收的基础上,多补少,肥补瘦……”方志敏还把土地证颁发给农民,这一举措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拥戴。

方志敏领导的弋、横峰县苏维埃政权,是全国最早一批成立的苏维埃政权。他还创造了开辟根据地的新形式,通过名字画押的形式,组织起了领导下的集军事、政权于一体的农民武装。而且,方志敏创建的闽浙赣苏区还比较早地运用了发展国民经济的办法来增加苏区财政收入,在1929年就开始了对外贸易。并发行了第一张红股票,募集的资金,有力地支持了革命战争,为第五次反“围剿”准备了相应的财力。1934年1月,泽东在江西瑞金召开的第二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上报告的一部分《我们的经济政策》中,充分肯定了闽浙赣苏区的经济工作,并四次点名表扬了闽浙赣苏区的经济工作。

铁血肩扛责任、誓死效命事业

在1934年秋军事形势日趋险恶之际,中央命令方志敏担任红十军军政委员会主席,领导红军北上抗日先遣队行动,以牵制敌军、掩护中央红军战略转移。在部队行动失败、艰难突围而被敌军打成两段的情况下,他虽已经在前段跳出包围,但他作出的选择是置个人生死于不顾,毅然转向返回敌人重重包围中寻找仍在后段的大部队。他说,“因大队伍尚在后面,在责任上我不能先走。”因为这一铁血担当和选择,他最终落入敌手,壮烈就义。

方志敏的担当神,也表现在对错误的严厉自责上。他在狱中,对苏区工作中发生的错误,特别是对先遣队军事指挥上的错误,对“失败的血的教训”,反复进行深刻而沉重的总结。他对错误痛心疾首,刻骨铭心,尽管失败的原因主要是军事指挥员的犹豫等所致,但他认为自己要负主要责任,而“愧悔交集”“感着无穷的羞辱”,希望能“赎罪雪耻”。

追求理想与信念的典范

方志敏对产主义的理想信念热情似火、坚贞不移,无论何时何地都毫不动摇。他毫不掩饰自己的政治信仰,坚定地宣布:“我已认定苏维埃可以救中国,革命必能得最后的胜利。”这种信仰上的坚定,源于他对苏维埃的深刻了解。他发出誓言:“我的一切,直至我的生命都交给去了。”为了实现理想,方志敏拼命地工作,以至二十几岁就累得患了肺病,经常吐血,但他“仍然是干而复病,病好复干”。

方志敏被俘后,国民不择手段地进行威利诱。蒋介石物了一批政军要员和方志敏的几个同乡同学,充当说客,企图劝降。但方志敏坚决地回答他们:“你们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为着产主义牺牲,为着苏维埃流血,那是我们十分情愿的啊!”在监狱里,面对国民当局高官厚禄的利诱,方志敏回答:“我不爵位也不金钱!”“为着阶级和民族的解放,为着的事业的成功,我毫不稀罕那华丽的大厦,却宁愿居住在卑陋潮湿的茅棚;不稀罕美味的西餐大菜,宁愿吞嚼刺口的苞栗和菜根;不稀罕舒服柔软的钢丝床,宁愿睡在猪栏狗窝似的住所。”

一生清贫 绝不徇私

方志敏曾担任中华苏维埃中央主员、央委员、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十军政委等职,可谓身居高位、手握大权,又掌握着巨额公款。然而在他心目中,的高官应有的不是什么享有特权的荣耀,而是为的事业奋斗的使命。他始终严于律己,对家属亲友同样公心可鉴。

方志敏在家乡江西领导革命时,国民当局视之为心腹大患,他的亲属成为受迫害的主要对象。大伯惨遭国民杀害,家族的房屋先后被烧毁10余次,日常生活非常艰难。有一次,方志敏的婶婶带着他的母亲,走了几十里山路找到方志敏,想让当官的儿子拿点饷银给母亲做条子,再给婶婶买点食盐。看到自己的母亲,方志敏感到非常难过。一来自己常年在外行军打仗,没有片刻空闲侍奉双亲,二来他兄弟二人都在部队,家里田地缺耕少种,自己却没有一分钱补贴家用。他只好含泪告诉母亲:“我是省苏维埃主席,可当的是穷人的主席。饷银嘛,将来会发,现在没有。家庭生活困难我也知道,但都是暂时的艰苦,将来会过上好日子的。”

1931年的一天,方志敏的朋友景德镇商会会长陈仲熙到横峰县葛源镇商谈贸易,事情办完后便来到方志敏家。他随身带了一块墨绿平绒布,说是给方志敏的夫人缪敏的见面礼。缪敏拿着布想让丈夫买下来,谁知方志敏一听面骤变,他取布上马,冲妻子大声说:“花钱买也是变相受贿!”说完策马飞奔,赶上了陈仲熙,原物奉还。缪敏觉得很委屈,大哭了一场,方志敏回来后,劝慰她说:“谁让你是我方志敏的妻子呢?”

方志敏一直过着极为清贫的生活。他描述道:“我从事革命斗争,已经十余年了。在这长期的奋斗中,我一向是过着朴素的生活,从没有奢侈过。”当他被捕遭到敌人搜查时,敌人十分惊讶,像他这样重要的领人,身上除了一支钢笔和一块旧表外,竟然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

他在狱中用敌人提供劝降的纸笔,写下了《可的中国》《清贫》等动人篇章,饱含着对、对祖国、对人民的,是我们的宝贵神财富。这位被蒋介石亲自布置劝降的人,在狱中的一举一动都被严密监视、严防死守。人们不禁好奇,狱中的方志敏是如何运筹帷幄,为文稿“越狱”打通“信道”,使文稿穿透敌人的“铜墙铁壁”呈现在今天的我们面前的呢?

国民为了劝降方志敏,不择手段进行威利诱。一天,狱中一个40多岁、名叫“永一”的人主动接近方志敏,他说他很敬重方先生,想借此机会求教。此人真名叫胡逸民,曾是国民央监狱长。经过几次接触,胡逸民觉得方志敏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方志敏也觉得他有一定的正义感,两人便成了朋友。胡逸民在狱中自由度很大,他的夫人当时借送饭的机会得以自由出入牢房,方志敏看到了连通牢房外的可能。一次,蒋介石派人转告胡逸民,要他“劝方自首,将功赎罪”。第二天,胡逸民把劝降的事坦率地告诉了方志敏。方志敏嗤鼻一笑:“老胡,投降那是大笑话。自从我被捕入狱以后,在这里实际观察的结果,更证明以前我们所做的事是十分正确的。敌人只能砍下我们的头颅,决不能动摇我们的信仰,因为我们信仰的主义,乃是宇宙的真理。”铮铮之言使胡逸民脱口赞道:“好样的,不是软骨头!”对于方志敏的“顽固不化”,蒋介石感到异常气愤,下达了“秘密处死”的命令。8月初的一个晚上,在黑沉沉、森森的监狱里,方志敏告诉胡逸民,也许这是他俩最后一次见面了。方志敏从床底下取出一些稿子,交到胡逸民手里,拜托他出狱以后,把这些东西交给鲁迅先生,并把一封写好的介绍信交给了他。方志敏叮嘱胡逸民:“请你记住你对我的诺言,无论如何,你要将我的文稿送去,万不能听人打破嘴而毁约!……大丈夫做事,应有最大的决心,见义勇为,见威不惧,要引导人走上光明之路,不要被人拖入黑暗之潭!”胡逸民出狱后,履行了自己的诺言,将方志敏的文稿转交给组织,完成了烈士的遗愿。

除了胡逸民,被方志敏顽强斗志和坚定信仰感召的,还有一位看守所的文书高易鹏(又名高家骏)。刚入狱时,方志敏曾一心求死,但后来得知案子“缓办”,他开始积极活动求生。方志敏很快与狱中的人取得了联系,对看守进行教育、感召,高家骏就是其中一个被感召的看守。他将方志敏在狱中给宋庆龄、鲁迅和李公朴的三封书信和一个纸包,托给在杭州做小学教员的女友程全昭,请她将书信送到上海,并嘱咐她:方志敏替你起了化名叫李贞,就是“力争”的意思。身负重托,程全昭随即赶往上海,几经辗转,最终将书信和纸包送达。就这样,方志敏在狱中完成的手稿分四批,通过胡逸民夫妇、高易鹏、程全昭四个人传出来。

《可的中国》是方志敏的遗著,至今读来仍催人泪下,使人奋进。在《可的中国》中,方志敏将祖国称作“美丽的母亲,可的母亲”,在文末,他写出了中国革命的光明前景:“中国一定有个可赞美的光明前途……到那时,到处都是日新月异的进步,欢歌将代替了悲叹,笑脸将代替了哭脸,富裕将代替了贫穷,健康将代替了疾苦,智慧将代替了愚昧,友将代替了仇杀,生之快乐将代替了死之悲哀,明媚的花园,将代替了凄凉的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