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六指头认虎崽做女儿
【第二章 六指头认虎崽做女儿】
云雾袅绕的半山腰,有一个口小腹大犹如葫芦状的山洞,起名葫芦洞,这就是六指头的“家”。这里极为隐蔽,四周草深林密,即使近在咫尺,也很难发现隐藏在巨石下的洞口。阿妈说过,在这里住上一百年,也不会被人找到的。
三十八年前,阿妈带着他逃到这里,这个葫芦洞就成了母子俩相依为命的家。他的外祖父是个草医,阿妈也粗通医道,靠着在山林里采集草药,卖给那些南来北往的马帮,含辛茹苦将他拉扯大。阿妈是个能干的女人,教会他说话,教会他数数,教会他打猎,教会他采撷可食用的野果和菌类,教会他在深山老林里生存下去的本领,还给他讲许许多多人间的故事。在他二十岁那年,阿妈被天神召唤去了。
葫芦洞并不大,有二十二步长,十三步宽。洞底一块狭长平坦的条石上,铺着厚厚一层晒干的山茅草,这就是六指头的床。石床边堆着一些锅碗瓢盆。一个石坑上,支着一口新铁锅,放着一大块盐巴和一大袋米,这是他在街子天用那张虎皮和一堆虎骨到古驿道换来的。
这一带乡镇十天赶一次集,俗称街子天。到了这一天,大黑山脚下那条平时冷冷清清的古驿道上,突然变得热闹起来。太阳露红时,四乡八寨的村民,牵着马赶着牛,提着包挑着担,带着茶叶、烟草、猪娃、狗崽、腊条、扎染,前往坝子中央的南糯镇赶集,卖掉多余的山货和农副产品,买回盐巴、胶鞋、肥皂、火柴、电池等日常生活用品。
六指头也在街子天用积攒下来的兽皮、野味和草药,去交换生活必需品。他是个琵琶鬼,不可能像正常人那样到繁华的南糯镇摆摊设点,他甚至像鬼魂那样不能让任何人看到自己,他只能采取背靠背以物易物的方式进行交换。
到了这一天,他早早就起来,顶着星星和月亮,走几十里山路,赶往古驿道,找个醒目的地方,将自己的货物摆放在路边的石头上,插上几根草茎当标签,还用树枝在旁边的泥地上画个他想要的东西的图案。如果他想要铁锅的话,就画一口锅,想要火柴的话,就画几个小方块,再画朵燃烧的火焰,然后他就躲到远远的草窠里去。
经过的马帮和赶集的人们看见他的货物后,觉得合适,便会取走他的货物,留下他所需要的东西,扯一把青草盖在石头上,以示交易完成。等到古驿道上望不见人影时,他就从草窠里钻出来,带走路边石头上那些物品。
这种背靠背以物易物的贸易方式,在金三角大黑山一带并不罕见。这儿山高林密,人迹杏然,是逃犯、双胞胎、麻风病患者理想的藏身之地,那些不便抛头露面的人,都是采用这种办法与外界联系并获得生活必需品的。当地民风淳朴,山民诚实憨厚,至今还保留着路不拾遗的美德,不会顺手牵羊将摆放在路边石头上的东西偷走的。
当然,在这样的买卖中,一方不能讨价还价,也不能挑挑拣拣,交易总是不平等的。一只肥斑羚只能换一葫芦火药外带一小罐铁砂,一大捆上等松脂只能换一封火柴。但六指头对此并无怨言,不管怎么说,他得到了他所需要的为东西;再说,躲在草窠里,远远地看着在古驿道上行走的男男女女,听他们的喧闹和笑声,对于与世隔绝的他来说,也是一种快乐,也是一份享受。
明天又是街子天了,六指头在山箐里砍了棵野金竹,动手编一只大竹笼,准备装那只虎娃,明早带到古驿道去,换一双新胶鞋。他现在穿的这双胶鞋,是一年前用一只小猴子换来的,整天在山上行走,早已帮烂底穿。前几天钻灌木丛,一根毒刺穿透已磨得薄如纸的鞋底,扎进他的脚板,疼了好几天。
那只虎娃已在他的石洞里养了十多天,他用野猪肉糜熬粥喂它。现在它已睁开眼,会在地上蹒跚爬行了。
许多哺乳动物,刚出生时眼睛都是闭着的,没有视觉功能,要几小时或几天以后才能睁开眼,看见四周的东西。据说,越晚开发视觉功能的动物,智慧就越高。羊羔几个小时就睁眼了,牛犊约一天左右睁眼,小狗五天睁眼,小猫七天睁眼,小老虎比猫稍晚一两天睁眼,人类的婴孩则需要四十天左右才能用眼光追踪移动的物体。
这是一只小雌虎,身上的条纹很浅,小圆脸,大耳朵,嘴吻边长着几根细细的唇须,模样很可爱。会有人相中这只漂亮的虎娃的,六指头很有信心地想,他明天就能得到一双结实耐用的新胶鞋了。
太阳快落山时,六指头编织出一只六角形的大竹笼,他从灶旁的角隅抱起虎娃,想装进竹笼去。现在就准备好,省得半夜起来摸黑寻找了。他天天抱它,顿顿喂它,虎娃已认得他了,在他手中乖得像只猫咪。一缕阳光从洞**进来,照在虎娃身上,金灿灿的,像捧着一只小太阳。毕竟养了十几天,他还真有点舍不得哩。也不知明天古驿道上,谁会将它换了去?又会把它带到哪儿去?他将它贴在自己的胸口,用手轻轻抚摸它的背,也算是最后的告别吧。
就在这时,发生了一件十分微妙却又意味深长的事,改变了这只小老虎的命运,也影响了六指头的生活。
虎娃趴在他的手掌上,伸出粉红色的稚嫩的舌头,在他第六根指头上来回舔吻着。
也许,虎娃是饿了,用舌尖在试探和寻找食物;也许,他那根多余的指头上有汗咸,吸引了虎娃来舔吮;也许,虎娃以此来对喂养者表示信任和感激;也许,这只不过是虎娃一种无意识的习惯动作而已。
但六指头却像触电似的浑身一颤,一种从未体验过的柔情顺着那根多余的指头流灌心窝。阿妈曾明确地告诉过他,就因为他右手多了这么一截指头,所以被视为琵琶鬼投的胎,被驱赶出朗雀寨。阿妈是世界上唯一爱他的人了,但阿妈活着的时候,也很忌讳看到他这根多余的指头。每当阿妈的视线不经意地落到他第六根指头上时,那眼光就像看见了狗屎看见了蝎子看见了毒蛇看见了蚂蟥看见了毛虫看见了屎壳郎一样,脸上出现嫌弃和厌恶的表情,眼光急速跳开去。在他的印象里,阿妈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免看见他这根多余的指头。他小时候,阿妈亲过他的脸亲过他的眼睛亲过他的头发亲过他的身体甚至亲过他的小脚丫却从未亲过他的第六根指头。
在他二十岁那年,阿妈的身体己十分虚弱,整天喘咳不已,阿妈知道自己不久于人世,最大的心愿就是帮他说门亲事,娶个媳妇成个家,好歹也算一世人生。有一次阿妈在箐沟采药时遇到因患麻风病被赶进深山来的一对父女。父亲已病入膏肓,四肢的肌肉都开始腐烂了,也很想临死前给女儿找个归宿。萝卜找坑,坑找萝卜,两家一拍即合。
相亲那天,阿妈一再叮咛,要他把右手攥紧成拳头.什么时候都不要松开。那姑娘蒜鼻豆眼,面黄肌瘦,不怎么中看,但毕竟是个青年女子,倒也让他脸红心跳。
开始,他还记住阿妈的话,右手握拳,将那截多余的手指攥在手掌心,秘不示人,只用左手给女子递手帕递槟榔递烟草。渐渐地,他把阿妈的话忘到爪哇国去了。当那女子软声细语地要他帮她捉掉爬到她脖子上来的一只红蚂蚁时,他心旌摇曳、鬼使神差,伸出了那只拳头早已松开的右手。他不是左撇子,他习惯就是用右手做事的啊。那女子的眼光落到他奇形怪状的手指上,脸突然变得僵硬,就像大白天撞见了鬼似的,大叫一声,夺路就逃……
婚事自然是吹了,阿妈直摇头叹息。这以后,他也相信自己这根多余的指头,是一根丑陋的不洁的苦难的邪恶的凶兆的指头。
此时此刻,虎娃却在舔吻他的第六根手指。它舔得那么用心,舔得那么仔细,上下左右,前面背后,指尖关节,每一个细微处都舔到了。它的眼睛清澈明亮,没有任何虚伪做作。谁都厌弃他的第六根手指,包括阿妈在内,只有它不嫌他多长了一根指头。
他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理解、同情和尊重。他激动得浑身发抖,泪花闪闪。他把它举起来,抱到自己的脸面前,用自己布满褶皱的脸,轻轻摩挲它的额头和耳朵。它乖巧地把毛茸茸的小脸埋进他胡子拉碴的下巴,表现出完完全全的依恋和信赖。
一种从未经历过的亲情,在他心田萌发升腾,一脉从未体验过的怜爱,在他的心房缠绵袅绕,一股从未品尝过的暖流,在他心海汹涌澎湃。他觉得这不是普通的虎娃,而是天神恩赐给他的幸福。他抬起脚来,一脚就把辛辛苦苦花了大半天时间才编织好的竹笼给踹扁了。他再也不会将它带到古驿道去换胶鞋了,哪怕给他十双新胶鞋,他也舍不得换了。
自从阿妈去世后,他独自在这小小的葫芦洞里生活了十八年,形单影只,孤苦伶仃。他太想有个伴了,有个能说说话聊聊天的伴,但他生来就是长着六根指头的琵琶鬼,人们躲他唯恐不及,谁会来理睬他呀!有一段时间,他很想养条狗。听阿妈说过,狗是人类忠诚的朋友,整天伴随在主人左右。他自己偶尔也会在林子里望见带着猎狗撵山打猎的猎人,那狗,朝着主人拼命摇甩尾巴,那份友爱,那份亲呢,让他羡慕得直流口水。
那次,他猎杀了一只老熊,将一只熊胆和一副熊掌摆放在古驿道旁,旁边用树枝画了一条狗。也不知是他把狗画得太胖了些,还是遇到了存心想欺负他的奸诈商人,等到古驿道上望不见人影后,他从草窠里跑出来一看,原先摆放熊胆和熊掌的石头上,拴着一只小猪崽子。山上多的是野猪,只要他愿意,什么时候都可以弄到小猪崽子的啊,又何必要拿珍贵的熊胆和熊掌去换呢!
不不,他该像养狗那般去养这只虎娃的,他想,他要把它当做自己的女儿来养。“女儿,哦,你答应做我的女儿吗?”他把虎娃贴在自己的胸口,柔声问道。虎娃两只前爪玩弄他的胡子,圆圆的脑袋一钩一钩的,似在点头答应呢。“哦,你答应做我的女儿了,哦,从今后,我就是你的阿爸。女儿,你放心,我会做个好阿爸的。”他连连亲吻着它,喃喃地说道。
既然它是他的女儿了,他应当给它起个名字,六指头想。他发现它时,它身上盖着一层金黄的落叶,它的毛色也呈金色,他就给它起名叫金叶子好了。
“金叶子,哦,我的女儿;金叶子,哦,我有女儿了。”他把虎娃抱在怀里,兴奋得一夜没有合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