牺牲论——俗人哲学之二

牺牲论——俗人哲学之二

"牺牲"就是给人家宰了放在祭坛上供神的牲畜。没有一只牲畜愿意乖乖的自动爬上坛去,交出自己的生命作为他人求福的工具的。这是牲畜的冥顶不灵处,也就予利用它者以相当麻烦,有几个心肠生得软一些的听不惯哀鸣,甚至在动手时还要考虑到应否以羊易牛等问题起来,着实不够痛快!但话虽如此,却也没奈何它,因为它毕竟是个畜牲,只知道生的欲求,不懂死之价值,爱肉体而不爱精神,同它讲理也讲不清,要吃它的肉就非露出一副屠夫凶相来强制宰杀不可,远不如这个号称"万物之灵"的人类来很容易对付。因为这"牺牲"两字,在人类耳朵里已是个怪漂亮的名词,有许多烈士殉名者流往往不惜父母辛苦给他养大米的身体,为着"光荣","伟大"等字眼纷纷爬上坛会,咬牙切齿努力忍住死的痛苦。这就叫做自动牺牲。于是,他完了,永远地完了。利用它的人那时真算得到了好处,不唯可以始终藏起那副凶恶的屠夫相,而且还有成人之美的不虞之誉。"他的精神是不死的呀!"他们得意扬扬的望着牺牲点头赞叹了,围在祭坛下面陪祭的人当然也会佩服他们的聪明,大家附和着你一句我一句的望着牺牲之肉体而赞扬其精神:"舍生取义多勇敢呀!""求仁得仁,死复何憾呀!"其中若有个把会做诗的还不妨诌上几首七绝五律之类来表扬其色之纯,其肉之肥,这样一来也算对得住人家做牺牲的一番苦心了,因为它从此就可以永垂不朽,之后,与祭者论功行赏,大家分渺肉而散,高踞在坛上的尊神也只落得个受享的空名,而且在理论上还应该答报这批致祭者虔诚。

宇宙间究竟有什么力量在鼓励人们作自动的牺牲呢?我怀疑。

据说在我们中国,第一个不惜以身代牲畜的乃是南汤。《吕氏春秋》载着:"殷商克夏在王天下,五年不雨,汤乃以身祷于桑林,剪其发,割其爪,自以为牺牲。"这种割爪发扮牺牲的把戏,看来还不算难为。因为这样一来,倘若四海龙王真个看得过意不去,立刻就布云施而了,则此活牺牲滚身下坛也不过淋湿一袭黄袍,回转家中看只只水缸满了可不开心。再说一句,但是求而不灵也不过白忙一趟,指爪头发都是愈剪愈长得快的。这是聪明人的牺牲盘算与限度,汤真不愧为殷商一代的开国之主。其后,牺牲牺牲便成为一般人的口头禅,牺牲财产,牺牲名誉,牺牲爱情,等等。仿佛一个人肯牺牲所有便是好,不肯牺牲所有便是歹,牺牲已超越美谈而成为道德上的崇高名词,真真始举了这批宗庙畜牲。

我说一个人做牺牲还不打紧,不过,牺牲也得计较一下这牺牲的代价。记得幼时母亲常对我讲一件故事,说是邻村有一个妇人,卧病沉重而神志尚不模糊,听见她的幼子嚷着要吃食,当时房中恰巧别人一个不在,于是她便挣扎着最后一股气力来为她的爱儿取食,但结果东西还没抓到人已跌倒在地上死了。远近的村庄上都赞叹着她的牺牲精神。我的母亲也赞美她的,当然。但我当时每听到这段故事,幼稚的心里不知怎的总会发生种不舒服的感觉。现在我找出了这个不舒服的原因,那是牺牲的代价问题,我终究脱不了市侩气味。我不知道她幼子当时嚷着要吃的究竟是什么东西,若这种东西吃不吃根本没有大关系,则她这一抓,可不是损已不利人的无谓牺牲吗?若此物竟是种吃了坏肚皮的杂食,则始即侥幸抓着也是件寄人害己的勾当。就算不是杂食,而是饭卖茶水等必须食品,则此子返拿到或始终拿不到总也不至于立即丧生,又何犯着拼着性命去冒这个跌毙的危险呢?为爱而牺牲是动人的,但为爱而避免牺牲却更加合理。

所以,我希望无论那个都要认清此点,便是牺牲乃不得已的结果;非在万不得已,不可轻言牺牲;对人如此,对已亦然。管仲见于纠死了,不惜跳上囚车去辅桓公九会诸侯,一匡天下,其价值较之召忽的自刎阶下如何?晏婴因国君非死社稷,不肯以身殉,也是所见独大。盖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的人固然是自私透顶,可恼可恨,但要是不问天下究竟是否一毛所能济,只一味牺牲牺牲把自己汗毛都让光了排泄物不能出来,却也仅止于其志可哀而已。哀其志,故不忍晒其愚,这还是吾侪宽厚待人处。从井数人已要不得,更何况已死不能救,再徒然牺牲宝贵的生命去殉先帝,殉亡夫,殉一切一切无价值的制度思想呢?我们说怎,忠臣不一定要文谏死,武战死才算忠到了家:要文谏得得体,皇帝欣然采纳,赏赐有加;武战得得法,杀退敌人,衣镜还乡才算项合理想。换言之,即牺牲小而代价大,或不牺牲而获得好处,才是顶顶值得赞美的行动。不得已而求其次,则牺牲也要牺牲得上算。同为孝女,绕京上书救父,汉代为废肉刑,此一尝试可说试得值得了;但是曹娥为求父尸,不惜纵身入江,虽说神灵默信,终究给驮上个肿涨尸身来,也未免太不合算。我们试想假如那天神鬼不灵,大海捞尸竟不得呢?凡一作为总真有利可图,明知没有好处而又不能避免牺牲的事,凡有意识的人都是不该做的。

有许多人管那类由盲目行动而招致无谓牺牲者作抗辞时,不好意思直说其死因乃由于卤莽或愚蠢,于是只得挖尽心思给他们想出些理由来掩饰掩饰,说是他们的丧生乃是为了爱啦,义愤啦,恻隐之心啦,等等。好像这些关于性情的作为,原是不必以理智常识的标准来测量的。殊不知人类行为之值得赞美者在于合理,合理与否就是是非问题,是的就是真。真者必善,真者必美。舍此之外无所谓爱,无所谓恻隐之心,它们都是理智常识的产物。我们自婴儿叭叭堕地之初,也与其他动物一样,只凭生之冲动,在冀望满足一己的食欲外别无他求。

我们只知就乳而吸,不问此Rx房系妈妈所有,抑或生在奶妈的胸脯上。假如我们可以说初生的婴儿也有其天性所谓爱的话,则其爱的对象,必为其自身食物——乳,以及乳汁所由来处——Rx房,再推而及于长着这一对丰满Rx房的妇人。妈妈不自行授乳,则婴儿即不知爱妈妈,放所谓亲子之爱也无非是理智常识的产物而已;至于如何爱法,也是各式各波华夏以聚座为大逆不道,而匈奴则以婚母为儿子义务,为此自白牺牲了昭君一命,这也不必说了。所可异者,众人不知求爱之合理,只问自己可爱得合俗与否,并将习惯看作天性,大家死守住不肯放松。殊不知这种因循而不肯求真的态度便是做,做者必尽,患者多顽固,他们自己不肯努力求真也还笑了,而于阻挠别人求真的时候却又怪起劲的,因此人类的历史上就凭空添出了不少惨剧。

谚云:"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们人类之所以得能成为地球上的霸王,并不是由于恻隐之心发达;乐于为他人牺牲自己之故,相反地而正是由于自利心重,善于利用他人来为自己牺牲之故。猫儿原非为了人类才捕鼠,蜜蜂原非为了人类才酿蜜,母鸡原非为了人类才下蛋,只为它们在能力方面与人类比较起来系属弱者,因此我们便觉得它们好像便无生的都有为我们牺牲所有的义务了。我们并不觉得利用猫的嘴爪就有雇主压榨劳工之嫌,更不觉得取蜜夺卵等等都是一式的强盗行径,讲起刑法来便有破坏宇宙秩序之罪名,只为我们人人都自认为万物之王,天赋王权有使众生都为我们牺牲之义务。若其中有某类东西与我们稍有利益冲突时,我们就有取其生命的责任。就如咬杂物的鼠子,伤稻穗伯蝗虫,以及出而噬人的虎狼等等,我们无不乐其死而且惟恐其死法之不惨。谁说恻隐之心乃是对人对物都一视同仁的呢?利于我者,爱之欲其生;不利于我者,恶之欲其死;若有人定要坚持自我牺牲是美德,不论对象,不求代价的对老鼠对蝗虫都讲起爱与恻隐之心来,于是,毁物以喂鼠,留稻以饱蝗虫,投身以饲虎狼,这还不被人家笑话为疯癫吗?世界上决不会有这种痴人,愿意替老鼠蝗虫等有害于己的东西来作牺牲,从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更不会有。

老实说,人们不但不肯为己所不爱的东西作牺牲,就是偶而肯替自己所爱的东西来牺牲一些小利益,也是存着或可因此小牺牲而获得更大代价的侥幸心才肯尝试的。人类都有经商的天才,不为获利而投资的人可说是绝无仅有,倘使他真个因此亏本而丝毫没得好处,那是他的知识不足,甘心牺牲乃是他的遮羞之辞。一个孩子不知火之危险以手摸灯灼伤了指硬是说是为了探求宇宙之光明而牺牲,此种现象正是一切自动牺牲的最好比喻。

真正的牺牲都是不得已的;所以我们不该赞美牺牲,而该赞美避免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