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爱》内容简介+原文摘选+赏析__辛格

【作品提要】

第二次世界大战前,波兰首都华沙的犹太青年作家艾伦,和作家俱乐部几个生活放荡不羁的艺术家整天高谈阔论,然而生活却穷愁潦倒。作家俱乐部的一位成员把他介绍给一个美国富翁和他的情妇——女演员贝蒂。为了捧红贝蒂,富翁出钱买下艾伦的剧本,于是艾伦的生活状况骤然好转。然而,这是以放弃自我、放弃犹太教传统为代价的。从此,他沉沦于欲之中——同时与四个女人发生关系。放纵欲只是填补了神空虚,最后他还是选择了童年玩伴犹太姑苏莎作为终身伴侣。

【作品选录】

“苏莎呢?”我问。

“去店里买糖了。她马上就会回来的。”

巴什莉正说着,苏莎进来了。我的天,这一天里出了这么多出乎意料的事,而且一件比一件令人吃惊!难道是我的眼睛在骗我?但苏莎的确一点儿都没见长,还和小时候一模一样。这奇怪的现象使我看呆了。过了一会儿,我才发现她脸上和身材上的一些微小变化。她大概长高了一、二英寸,穿着一条退了的裙子和一件无袖上衣,我敢发誓那衣服穿了足有二十年了。她站在那儿,手里拿着杂货商称好的小半磅糖的锥形纸包,眼睛直盯着我们。她的眼睛里依然流露出天真无邪的魅力,这种魅力早在我给她讲故事的童年时代就印在我的脑海里了。

“苏莎,你看这是谁?”巴什莉问道。

苏莎没有吱声。

“他是艾利,拉比的儿子。”

“艾利,”苏莎重复着,还是儿时的声音,尽管并不完全一样。

“把糖放下,脱掉外衣,”巴什莉说。

苏莎慢慢地把糖放在桌上,脱下外衣。她的身材还像个孩子,尽管显出了一点房的轮廓。她的裙子比外面流行的要短,在煤气灯下很难看清究竟是蓝还是黑。战争期间在消毒站消过毒的衣服就是这样——绉缩不平,潮乎乎的,退很厉害。苏莎的脖子很长,长得细胳膊痩的。华沙的人都穿亮闪闪的透明袜或花袜子,但苏莎的袜子看上去像是用粗棉线织成的。

巴什莉开了口:“打仗,这场该死的仗把我们害苦了。你搬到乡下去以后没多久,伊普就死了。她得了病,发高烧,躺在床上起不来。不知是谁去告了密,医院就派了大车来把她拉走了。高烧折磨了她八天,他们不让我们进医院去看,一个人也不让进。最后那天,我去打听消息,守门人说:‘真可怜。’我就知道她不在了。齐利格没在华沙,他连自己女儿的葬礼都不去。过了四年我才想办法立起了一块墓碑。泰比莉出落成了一个小姐,又聪明,又漂亮,还有知识,什么都全了。她上过高中,现在是一爿弹簧床垫商店的店员。他们什么都是成批的卖。每星期二她就算出每个店员该得多少钱,再把纸条交给出纳员。她要不签字,那就谁也拿不到钱。小伙子们都追求她,可她说:‘我还早着呢。’她不和我们住在一起,只是到了安息日和过节时才来。她在格兹波斯卡街跟别人合住一间房子。谁要是说自己住在克罗什马纳街,那就是再牢靠的如意婚事也得告吹。苏莎住在家里,这你看到了。艾利,还有你,小姐,把你们的外衣脱掉吧。苏莎,别像根棍子似的戳在这儿!这位小姐是从美国来的。”

“从美国来的,”苏莎重复道。

“请坐。我来烧茶。你们吃过晚饭了吗?”巴什莉问。

“谢谢,我们不饿。”贝蒂冲我使了个眼

“坐下,艾利。你爸爸还在外地吗?”

“爸爸已经不在了。”

“他是个好人,像圣人一样。我常向他请教宗教法律上的问题。他总是尽量不正面看女人。我一进门他就背过身去。他总站在读经台旁。好多那么厚的书,像个神学校似的。他是得什么病死的?如今再也没有像他那么好的犹太人了。现在就连哈希迪教徒也穿得花里胡哨的——剪掉下摆的犹太上装,靴子擦得锃亮。还活着?”

“还活着。”

“你的弟弟莫伊什呢?”

“莫伊什现在是拉比了。”

“莫伊什当拉比了?听见没有,苏莎?他那时多小啊,还没上学呢。”

“他已经上学了,”苏莎说,“就在这个院子里,在那个疯子老师家。”

“是吗!时间过得真快!莫伊什在哪儿当拉比?”

“在加里西亚。”

“加里西亚?那地方在哪儿?有些镇子是远得很,”巴什莉说。“我们住在十号里的时候,华沙就等于俄国的地方。所有的广告都得用俄文写。以后德国人来了,我们也就闹上了饥荒。后来波兰人挺起了腰杆,大喊‘波兰是我们的!’这里有几个小伙子跑去参加了毕苏斯基的军,结果阵亡了。毕苏斯基带着他的人马打到了基辅,不久就被赶回了维斯杜拉河。大家都以为布尔什维克快来了,流氓们到处说要拿刀把有钱人都杀光,把他们的钱都抢走。后来布尔什维克被撵回去了,赶得四处乱跑。卖的东西越来越少。齐利格再也不回来了。有些事我以后再告诉你。人们现在自私得很。他们甚至连最亲近的人都不管了。兹罗提越来越不值钱,美元却在见涨。这里的人都管美元叫‘面条’。什么东西都涨了价,一天比一天贵。苏莎,摆桌子。”

“用桌布还是用油布?”

“就用油布。”

贝蒂打了个手势,表示她想和我说句悄悄话。我凑过去,她低声说道:“我不能在这里吃。你要是想和她们多呆一会儿,我就自己回旅馆去了。”

我说:“巴什莉、苏莎,能活着再见到你们我真是高兴极了。可是这位小姐一定得走,我总不能让她一个人走吧。我会再来的,不是今晚就是明天。”

“别走,”苏莎说,“上次你走了,我以为你永远不回来了。有一次我们家的邻居雷赛尔说你在华沙,还把报纸上你的名字指给我们看,可那上面没说你住在哪儿。我以为你把我们全忘了。”

“苏莎,我没有一天不在想你。”

“那你为什么不来?你写的东西登在了报纸上,那上面有你的名字。不,不是报纸,是一本绿皮的书。雷赛尔什么都看。他是个钟表匠。是他念给我们听的。你写的克罗什马纳街就跟真的一模一样。”

“对,苏莎,我什么都没忘。”

“我们搬到这七号里以后你就再也没来过。你长大了,身上戴起了圣经盒。有几次我看见你走过,我想走到你跟前去,可你走得快极了。你成了个哈希迪,不注意姑们了。我很怕羞。后来他们说你离开了华沙。伊普死了,办了个葬礼。我看见她躺在那儿,死了,全身煞白。”

“苏莎,别说了!”她厉声对她说道。

“像粉笔那么白。我每天晚上都梦见她。他们拿我的衬衣给她做衣。我病了,不长个儿了。他们带我到尼亚斯特大夫那里,他给我开了方,可不管用。噢,泰比莉可是长得又高又漂亮。”

“你也很漂亮,苏莎。”我说。

“我像个小不点儿。”

“不,苏莎。你的身材很不错。”

“我已经长大了,可看上去还像个孩子。我上不了学。那些书太难了。德国人来了以后就要我们学德语。他们管男孩叫‘Knabe’,我怎么记得住那么多?要我们买德文书,没钱买。末了他们又把我打发回家了。”

“这都是因为肚子吃不饱,”巴什莉接上说。“他们在面包里掺上萝卜、锯末,吃起来像黏土一样。那年冬天土豆都冻了,甜得没法吃。我一天三顿做的都是土豆。尼亚斯特大夫说苏莎没有血,开了一点咖啡片。她一天吃三次,可肚子空着吃什么也不管用。泰比莉后来还长得那么漂亮,可真是上帝创造的奇迹。你什么时候再来?”

“明天?”

“明天来吃中午饭。你小时候喜欢吃大豆和面条。两点来吧。你可以把这位小姐也带来。苏莎,这位小姐是演员,”巴什莉说着指了指贝蒂。“你在哪儿演戏?在剧院里?”

“我在俄国演过,在美国也演过,我希望在华沙也能演出,”贝蒂说,“这都取决于格雷丁格先生。”

“他从小就会写东西,”苏莎说,“他买过一个笔记本和一支铅笔,写满了三大张纸。他还会画画。有一次他画一座房子着了火,每个窗户都喷着火苗。他用黑铅笔画房子,红铅笔画火。烟囱里直冒火苗和烟。还记得吗,艾利?”

“记得。晚安。明天我两点来。”

“别再去那么长时间不来。”苏莎说。

我想散散步,但贝蒂叫了一辆四轮马车。她让马车夫把我们拉到莱兹诺街的那家饭馆去。我们俩第一次一起吃饭就是在那儿,当时萨姆·德莱曼和菲坦尔松也在。

在马车里,贝蒂把手搭在我的肩上。“那姑是个傻瓜。她该进神病院。可你她。一看见她,你的眼睛就莫名其妙地亮了起来。我开始觉得你的脑子好像有点不大对劲儿。”

“很有可能,贝蒂。”

“作家都有点那种劲头。我的神经也不太正常。一切有天资的人都这样。我曾经看过一本这方面的书。我把作者的名字给忘了。”

“龙布罗索。”

“可能是他。要不就是关于他的一本书。我们每个人发疯的方式都不同,因此我们就可以互相观察对方的疯样了。别跟那姑好。她有病。如果你答应她一件事而又不照办的话,她就会完蛋的。”

“我知道。”

“你在她身上发现了什么优点?”

“发现了我自己。”

“唉,你会掉进一个不能自拔的坑里去的。我不相信这样的女人能和男人一起生活。她肯定生不了孩子。”

“我不需要孩子。”

“你不但没法把她救出来,反而会受她的拖累。我听说过这样的一件事: 一个极其有才能的工程师和一个比他大几岁的女人结了婚,那女人神经有些病,结果生了一个瘸孩子,一堆死不死、活不活的肉。他们不把他交给孤儿院,而是拖着他跑遍了各种各样的医院、矿泉治疗所,还找了许多江湖庸医。最后他还是没有活下来,那个男人也给拖垮了。”

“我才不会和苏莎干这种蠢事呢。”

“每次都是这样,我刚碰上一件好事,命运就来破坏了。”

“贝蒂,你有个善良无比的情人,他像克里索斯一样富有,为了你他愿意去赴汤蹈火。”

“我知道我自己的事。我希望这不会损害我们关于那出戏的计划。”

“这件事不会损害任何计划。”

“要不是我亲眼看到了,我决不会相信会发生这样的事。”

我把头靠在敞篷马车的后背上,透过锡做的顶篷仰望着华沙的天空。我觉得这座城市似乎变了——它带上了节日的气氛。我们又经过了“铁门”广场。“维也纳大厅”里灯火通明,音乐声隐约可闻。今天晚上大概有人在那里举行婚礼。我闭上眼,把手放在贝蒂的大上。春天的气息和往田里送当天垃圾的清洁车里发出的臭味一齐飘入鼻孔。

马车停了。贝蒂想付钱,可我不让。我扶她下了车,挽住她的胳膊。要是在平时,陪着这么一位漂亮文雅的小姐上饭馆我会感到很不自在的,但今天和苏莎的重逢使我心醉神迷了。饭馆里,乐队演奏着美国爵士音乐和华沙酒厅里流行的曲目。好像没有空桌子。人们在这里吃着当天上午宰杀的鸡、鸭、鹅和火鸡等等。馆子里散发着一股烤肉味,还有大蒜、辣椒、啤酒和雪茄的味道。上了年纪的人都把宽大的餐巾塞到硬衬领里去。那些人大腹便便、脖子短粗,秃脑袋像镜子似的闪闪发光。女人们轻松愉快地闲聊着,时时大笑起来。她们把鲜红的指甲伸进叉子够不着的鸡、鸭骨头里去抠肉,涂了口红的嘴唇对着泛白沫的大酒杯喝着啤酒。领班的侍者把我们让进雅座。这个饭馆里的人都认识贝蒂,因为萨姆·德莱曼常用美元给小费。侍者们在桌旁熟练地忙碌着,稳稳地端出一盘盘热气腾腾的菜肴。我没有坐在贝蒂的对面,就坐在了她的旁边。

菜单上的菜都有鱼和肉烧在里面,而我刚发誓以后要吃素了。忖度片刻之后,我决定明天再履行我的誓言。我要了肉汤、丸子、面条和胡萝卜,但一点都不想吃。贝蒂要了鸡尾酒和一份牛排。她一定要吃烧得嫩的。她小口小口地呷着酒,使劲用眼睛瞪着我。她说:“我不想在这个臭烘烘的世界上穷磨蹭。四十年是极限。我一天都不想多活。活着干什么?如果以后我能按我喜欢的方式演几年,那就更好。要是不行,我就早些了结。人还有自杀这条路,我们应该感谢上帝给的这份礼物。”

“你会活到九十岁的。你将成为第二个萨拉·伯恩哈特。”

“不会的。再说我什么‘第二’也不愿意当。要么就第一,要不就干脆拉倒。萨姆答应给我一大笔遗产,但我觉得他肯定比我活得长,我也衷心希望如此。这儿的人不懂怎么调鸡尾酒。他们竭力模仿美国,但复制品总是假的。他们演奏的乐曲也模仿得很蹩脚。全世界都想抄袭美国,美国则抄袭整个世界。我干吗要当演员?演员都是猴子,不然就是鹦鹉。我尝试过写作。我那儿还撂着一堆诗呢。那些诗一部分用意第绪语,另一些则用俄语写成。没有人愿意出版它们。我看了杂志,那上面登的完全是不堪卒读的废话,他们却要我达到普希金或者叶赛宁的水平。你干吗这么盯着我的牛排?你今天那些吃素忌荤的话全是瞎说八道。上帝把世界创造成现在这个样子就是要人们按现存的方式行事。”

“吃素的人只是在表示某种抗议。”

“一滴水珠怎么能向大海抗议?妄自尊大。如果牛让你挤它的,那你就应该去挤;如果它愿意让自己被宰杀,那就应当杀了它。达尔文就是这么说的。”

“达尔文没有这样说过。”

“管他是谁,反正有人说过。萨姆要给我钱,那我就照收不误;他一个人跑到姆拉瓦去了,我就得另找别人消遣度日。”

“既然你父亲听任自己被毙,那么……”

“这太过分了!”

“请你原谅。”

“总的说来你还是对的,但人必须尊重自己的同胞。就连动物也不吃自己的同类啊。”

“我叔叔家里的一只雄猫就杀死了它自己的几只小猫。”

“那只雄猫是在按大自然的命令行事。也可能那是一只疯猫。你自己就是一只发了疯的雄猫,你也会吞噬别人的。今天你盯着那发育迟缓的姑时,眼光就像雄猫盯着金丝雀一样。你会让她得到几个星期的幸福,然后抛弃她的。我知道得再清楚不过了。”

“我只不过答应她明天去吃午饭。”

“明天去找她,告诉她你已经结婚了。事实上你也的确有个妻子——你跟我讲过的那个女人。她叫什么名字?多拉。既然你不把婚姻当回事,那么跟你住在一起的女人就是你的妻子。”

“照你这么说,如今每个男人都有几十个妻子了。”

“对呀,现在每个男人都有几十个妻子,每个女人都有几十个丈夫。既然法律不再有效力,那就干脆让大家都不受法律制约好了。”

音乐停了,我们沉默下来。贝蒂尝了一片牛排,推开了盘子。领班侍者看到了,便过来问是否为她拿点别的什么。她说她不饿,但抱怨厨师香料放得太多了。我们桌的侍者走过来,和领班议论起厨师来。领班侍者说:“他必须得走。”

“别因为我把他解雇了。”贝蒂说。

“不光是你一个人的问题,跟他讲过不下一百次别放那么多胡椒,可他好像有点疯了似的。就因为喜欢放胡椒而弄到丢了饭碗的地步,这不是疯了吗?”

“哦,每个厨师都是半疯癫。”那个侍者说。

我们吃点心时,他和领班侍者都在桌子周围转悠。他们显然在担心拿不到以前那样的小费。贝蒂拿出两美元,一人给了一美元。两个人都鞠了一躬,然后一脚擦地后退。这两美元可够华沙的一家人吃上三天的,不过百万富翁的情妇办事自然也得像百万富翁本人一样大方啊。

“喂,咱们走吧。”贝蒂说。

“去哪儿?”

“我那儿。”

我上午八点回到家里。一大早就离开了旅馆,不走不行,否则女服务员端来早饭就不好办了。在去赶电车的路上,我匆匆在一面镜子里照了一下——脸苍白、胡须粗硬。电车里挤满了去工厂、商店上班的男人和年轻女人,腋下都夹着午饭盒。我打了个呵欠,想伸伸懒腰,但周围连个伸的地方都没有。夜里下了一场雨,这时天上乌云密布,暗低沉,好像又到了晚上似的。电车里的灯亮了。车里所有人的面部表情都显得悒郁愁闷,心事重重。每个人似乎都在沉思,在新的一天开始时暗自琢磨: 这样辛苦奔波、忙忙碌碌究竟有什么意思?能闹出什么成果来呢?我觉得,可能是由于某种同的敏感,他们都觉察到了这一点,都在扪心自问:“我们是怎么搞的,连这么明显的徒劳都看不出来?为什么现在又不能改变它了呢?”

回到家里,泰克拉给我开了门。在走廊里,她的眼光流露出责备的神气,仿佛在说:“你这个野家伙!”她问我要不要吃早饭,我对她说谢谢,等一会儿再说。

她对我说:“喝杯咖啡有好处。”

“那就喝吧,亲的泰克拉。”我给了她半个兹罗提。

“不,不要,不要。”她推却着。

“拿着,泰克拉,我喜欢你。”

她脸红了:“你真是太好了。”

我打开了自己房间的门。床还铺得好好的,没人动过,窗帘放了下来——昨日的气氛还在徘徊,仿佛要求尽完义务才肯离去。我伸开四肢躺在床上,想抓紧时间休息几分钟。昨天晚上是我所度过的最长的一夜。曾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有个神学校的学生着了魔,他吃晚饭前俯着身子在水盆里洗手,舀了一罐水,就在那几秒钟工夫里过了七十年重新投胎的生活。我也碰上了和他差不多的事情了: 一夜之间,我先是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小人,但又因为抵挡不住别人的诱惑而背叛了她;继而偷走了自己恩人的情妇,还对她撒了谎;又对她大讲我自己寻花问柳的放荡生活,以此引得她心荡神移,在一时冲动之下向我吐露了她过去的荡经历。但我听了以后又感到十分恶心。在此之前我几乎毫无欲,但现在却成了嗜的饿虎。我们俩喝得酩酊大醉,一边打情骂俏、亲吻不止,一边在互相辱骂。我的行为像个无耻的堕落之徒,又像个狂热的忏悔者。快天亮的时候,外面好像有个醉鬼在撞门,我们还以为是萨姆·德莱曼赶回来了,他想给我们来个措手不及,然后重重惩罚我们,说不定还会把我们整死。想着想着我就矇眬睡去了。泰克拉叫醒了我。她手里端着一只放着咖啡、新鲜卷饼和煎鸡蛋的盘子。她不再对我百依百顺了,而是像个姐姐或妻子似的按她自己的想法服侍我。她紧盯着我,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在她往桌上放盘子的时候,我从背后搂住她,吻了她的颈子。她一动不动地伫立了一会儿,然后转过身咕哝道:“你这是在干什么呀?”

“让我吻你的嘴唇。”

“哎呀,上帝不允许的!”她把嘴唇贴到我的嘴边。

我吻了她很久。她回吻了我,脯紧紧地靠在我身上。她不时朝门口瞟上一眼。她可是冒着败坏名声、丢掉饭碗的危险啊。她挣脱了我的双臂,大口地喘着气,又抓住我的手腕,用农妇特有的手劲攥着,像只鹅似的咕咕叫道:“房东太太会进来的!”接着就急匆匆地向门口走去,她那粗壮的小带动着大向前移动着。《父辈的道德观》那本书里的一句话忽然闪现在我的脑海里:“一次作孽,再次难免。”我小口喝着咖啡,咬了一口卷饼,尝了尝煎鸡蛋。我脱掉鞋子。剧本摆在桌上,可我现在没心思写。我往床上一倒,似睡非睡、似醒非醒地躺着。我看过的所有小说里的男主角都只追求一个女人,但我现在却对所有的女垂涎三尺。

(孙强译)

注释:

龙布罗索(1835—1909),意大利犯罪学家、医生。

克里索斯: 公元前六世纪小亚细亚吕底亚国王,极其富有。

【赏析】

作品前半部分描写主人公艾伦沉沦放荡的生活。后半部分浓彩重墨地描写他与阔别20年的童年玩伴相逢并最终结连理的故事。

艾伦从小就被圈囿在爸爸的口头禅“教规不许这么干”的生活中,他干什么事都违反教规。而“到了巴什莉家,还没打开门,一股炖烤食物的香味就扑鼻而来。她的厨房里摆着铜罐、铜壶和平底锅,喷花描金的盘子,杵和臼,一台咖啡研磨器,还有各式各样的画片和零星的小摆设。孩子们有一个柳条箱,里面装满了洋娃娃、大小皮球、各铅笔和染料。床上都盖着漂亮的床罩,沙发上横摆着绣了花的软垫”。对比之下,艾伦自己的家里“四面墙堆满了书,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他和弟弟莫伊什“根本没有玩具,只好拿爸爸的厚书、断钢笔、空墨水瓶之类的东西来玩”。

艾伦后来之所以渐渐偏离犹太教、抛弃世俗犹太人的世界观,正是因为在他成长的岁月里,犹太教给他的印象只是无数的禁忌和无情的剥夺。他没有玩具和童趣,有的只是父亲的经书和枯燥的说教。若干年后,艾伦选择与苏莎的结合实际上也正是他潜意识中留恋与苏莎在一起的昔日时光,怀念儿时在她家度过的快乐日子,是一种恋旧情怀亦即童使然。

但这种“童”不仅仅是因着怀旧,更重要的是,在艾伦看来,只有苏莎才是犹太文化传统的真实体现。因为面临现代社会的种种冲击和碰撞,艾伦觉得只有固守传统才能感到心的平静和安全。于是,他从儿时对犹太人日常生活的记忆中找到了存在之家,暂时躲避了纷扰的外部世界。之所以说“暂时”,是因为这种瞬时的逃离并没有给他带来长久的心灵慰藉,很快,苏莎就意外殒命,结束了艾伦想象中的追寻。故事的结局具有深刻的隐喻意义,它意在表明,逝去的过往永难寻觅。置身现代社会高速发展的滚滚潮流,犹太人突然发觉,数千年一直失却家园的他们在不经意间居然又在失却他们仅有的东西——传统和他们心中的上帝。尽管犹太人对民族传统有着固执的坚守,他们还是无奈地发现,传统是那么的孱弱、那么的稍纵即逝。

在《童》中,作者多次借人物之口发出对民族遭际的疑问: 既然犹太人是上帝的选民,那么为什么历史上犹太人要屡遭不幸呢?辛格借作品人物菲坦尔松博士之口,酣畅淋漓地表达了对上帝的不满和亵渎。很显然,那些曾经笃信犹太教的信徒们由于命运的一次又一次的不公,开始大胆怀疑起上帝,神圣的上帝观于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开始崩毁。面对民族的苦难命运,有些犹太人甚至认为及时行乐、纵情声、沉醉杯中物是他们从痛苦、迷惘中解脱出来的唯一出路。正如作品中一个人物引用的一支俄罗斯歌曲所说的那样:“幸福也好,不幸福也罢,只要还有伏特加、葡萄酒,就用不着哭嚎诅咒。”沉醉杯中物对于屡遭生活劫难的犹太人也不失为一种解脱。主人公艾伦有一句心独白最能体现享乐主义者的心写照:“这一切长不了。现有的一切都会在弥天大祸中毁灭。既然如此,何不及时行乐呢?……我必须在自己死去和化为尘埃之前及时行乐。”

作品中这种一直压在犹太人心头犹如高悬之剑的“弥天大祸”究竟是什么呢?它实际上指的是造成小说中人人自危的、即将来临的希特勒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面对这样的一次次的灾祸和一次次的被愚弄,“上帝选民”们的崇高价值观不断崩塌与重建,心经受着不断的撕裂和痛苦。信仰摇曳的他们只好在及时行乐中沉沦,又在一次次的醒悟中奋起。正像《创世记》中雅各与神摔跤一样,信仰因经历一个个怀疑的阶段而更趋成熟,更坚定。这既是《旧约·约伯记》要宣示的主旨,也是辛格在《童》中要传达的信息,即面对信仰与现实照面而带来的一次次疑惑和心灵遭受的一次次重创,犹太人不会沉沦,他们会在挫折中奋然前行,尽管前面等待他们的依然是挫折、跌倒和失望。

像辛格其他几部长篇小说,如《卢布林的魔术师》、《冤家,一个情故事》等处理方式一样,《童》中的男主人公艾伦婚前同时与四个女人保持着关系。他说,“我看过所有的小说里男主角只追求一个女人,但我现在却对所有的女垂涎三尺”。其行为准则、思想观念和实际做法俨然一位荡子、一个十足的唐璜!与女演员贝蒂认识还不到两天,她的影子就不分白天晚上地不断闯入他的脑海和梦境里,成了他的肉体、行为和观念的一部分,其根本思想动机正如他自己同另一位伴侣西莉娅谈论、评价贝蒂时所说:“她和我们怀有同样的欲望——趁还没死的时候及时行乐。”但从故事的结局我们发现,主人公所有这些言论和行为都是其在生命的迷途中因信仰动摇而发生的。但他最终迷途知返,坚定了生活方向,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在婚姻大事上选择了苏莎。

苏莎是一个身体和智力发育都不健全的姑,同她结婚似乎不可理喻,但也在情理之中。作者借助其他几位女主人公向我们明示这样的暗喻: 信仰产主义的多拉隐喻了犹太人在寻求得救时借助某种“主义”是行不通的,它深刻说明,除了犹太教之外,任何其他的偶像崇拜都必然导致失败的下场;贝蒂是犹太人融合于美国文明、追求拜物教从而寻求得救的典型,艾伦没有选择她,说明面对传统信仰与现代潮流,他做出了正确选择;苏莎是犹太文化传统的真实体现,但她的意外死亡说明了面对着现代社会的种种冲击,犹太传统是那么的羸弱、那么的不堪一击。因此,犹太教和犹太传统在浩荡的世界潮流面前更需要犹太人同予以呵护。犹太人需要执拗地固守自己的过去,以使本民族数千年的传统得以传承并顽强地生存下去,尽管这对置身现代社会的犹太人非常艰难,尽管失去的传统难以寻回甚至不堪追忆,尽管面对虚无,人们甚为迷茫,但他们仍在黑暗中充满期待。小说的结尾这样写道:

……

“没有一个答案能解释人为什么要受苦受难——至少受难者得不到这个答案。”

“既然如此,那我还在等什么呢?”

吉妮娅推开门:“你们俩为什么黑灯瞎火地坐着?”

海穆尔笑了。“我们在等待。”

这是一个寓意深刻的结尾,它完全契合辛格创作的总体思想——尽管民族命途多舛,犹太民族传统不断丧失,寻找困惑的答案那么迷茫,但“哀莫大于心死”,如果仅存的希望与期待都没有了,那么,这个民族就彻底终结了。所以,“我们在等待”这样的结尾,是作者苦心营造的暗示,使这个通篇笼罩着悲剧、黯淡彩的长篇小说,最后给我们呈现了一幅昂然向上、光明在前的图景。

《童》采取第一人称叙事,因此,作品中的叙述者与读者仿佛直接晤面,沟通思想。仿佛作者就坐在对面,讲着那栩栩如生、真切动人的故事。辛格善于发掘生活中的真人真事作为小说的架构,因而故事情节往往显得真实可信,扣人心弦,容易打动读者。美国文学评论家欧文·豪称辛格为“故事大师”,辛格自己也曾这样说过,“离开叙述故事越来越远的结果,不会在文学上创造出什么真正新的东西。……文学就是叙述故事。一旦文学开始分析生活,想变成弗洛伊德、容格或者艾德勒,文学就成了令人生厌的东西,毫无意义了。”另外,《童》这部小说一如辛格在其他作品中所展示的风格那样,语言晓畅如行云流水,没有刻意追求华丽的辞藻和晦涩难懂的现代派艺术。但这并不表明他的语言淡而无味,相反地,他的那些来自生活并经千锤百炼而充满生活气息的语言,正是吸引读者打开他的小说就不忍释卷,读了他的小说又久久不能释怀的原因所在。

(王长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