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五十八· 晚清之政局
清代的部族政权,咸同中兴以后,即趋衰落。首先是外患纷起。
道光十八年,政府派林则徐赴广州禁鸦片,终于不敌洋寇,于二十二年订立《南京条约》,割香港给英国,并许五口通商,称为鸦片战争。
咸丰七年,英法联军陷广州并进侵天津,陷大沽炮台,后侵入北京,圆明园被烧。
光绪五年,日本灭琉球。
光绪八年,与俄定喀什葛尔东北界约。
十年,中法战起,败而失安南。
十二年,与英订缅甸条约,失缅甸。
十九年,英法逼暹罗废止入贡中国。
二十一年,中日战后议和,割台湾,失朝鲜。
二十三年,德占胶州湾。
二十四年,俄借旅顺、大连,英租威海卫。
二十五年,法占广州湾。
二十六年,八国联军入北京,光绪逃西安。
二十七年,订辛丑和约。
二十九年,日俄以我东三省为战场。
三十一年,与日订满洲协约。
宣统二年,外蒙、库伦携贰,日本并灭朝鲜。
三年,英兵侵占片马。
东西方势力侵入中国,清室愚昧无法适应,以致丧权辱国。
其次,清室内政腐败,财政极度困乏。
再者,清廷官方无能懦弱,捐钱可得官职,当时捐百余金可得佐杂,千余可得正印,即道、府之官,亦不过三四千金可得。
另外尚有劝捐。顺天赈捐一案,保至一千三百余人。山东工赈,保至五百余人。吏途如此混乱,官方当然无法上轨道矣。
因此,有人思以变法图强。但清廷满官以为祖法不可变,且汉人亦随之腐化,主正义变法者日少,因此变法图强者,只是空话而已。
且当时思变者,只知兵事外交,而不知民政内治;只知朝廷洋务,而不知有国民国务。即使上述局部思变,亦遭当时人之反对。因此思变之事务,时日迁延甚久。外患时刻逼近,政事迟迟不进,遂使识时务者转移到人才与教育方面着手。
于是当时遂有人兴起办学校废科举。
首先办学校者,大抵只关乎研究语言文字,以及军事与机械制造。如京师同文馆、上海广方言馆、福建船政学校、天津水师学堂、广东水陆师学堂及湖北武备学堂等,此等学校皆由地方督抚筹办,而中央发起。
继而有普通学校之设立,如光绪二十二年上海设南洋公学,内附设小学;天津设头二等学堂,上述均相当于今之中学。至光绪二十四年,开始筹办国立京师大学堂。至庚子政变后,二十七年,始有复兴学校之议。内有速成科及仕学、师范二馆,略近当时之科举思想而已。此种晚清之兴学,亦与北宋之书院讲学无法相比,甚至亦不及魏晋南北时代的佛学寺院。其目的只是为入学者出来后得一职位与地位而已,可称为“洋八股”“洋翰林”。
因此,废弃了隋唐以来的科举制,而以学校为替代。于是有“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之理论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