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稳《香格里拉客栈》全文

我是一个活得很啰唆的人,因为我的目光经常在地图上旅行。一个只能看地图解闷儿,却永远走不出家门的家伙,是够啰唆的了。

在我的床前有一张1:500000的西藏地图。我知道今生我的目光永远也走不出这张地图了。那些熟悉的或陌生的地名,就像一个个散落的故事,等待着我去把它们串起来;那些像血管一样蜿蜒的江河,让我血管里的血液也激情澎湃;而那些代表着雪山的白色小三角形,以及海拔标高,则让我目光中时常噙含着泪水,仿佛感受到了雪风的刺骨寒冷和它们的圣洁高远。

我们中的很多人,都会在地图上为自己圈出一个理想的目的地,或者家园。我们对着它朝思暮想,满怀憧憬。这是我今生一定要去的地方。我们在心中一千遍一万遍地对自己说,甚至一千遍一万遍地做准备。但是很多人,永远都在地图上做心灵的旅行。

可能地图上有些地名是有磁性的,或者像是被内心里的GPS定了位的,你一睁开眼,目光就被吸引住了。你盯着它看,怀想,怀想,一再怀想。仿佛远方游子对故乡的怀想。

而对众多游子来说,故乡也不过是个客栈而已。你少小离家,四海漂泊;你两鬓斑白,归去来兮;你乡音不改,却已无人相识。可有人用熟悉而温柔的声音在你耳边轻声呼唤:

这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来。

让我们先从客栈说起吧,对某些人来说,它是家的另一种形式,是他们在大地尽头的另一个家0客栈是中国的词汇中很古老的、颇有文化含量的一个状物名词。很多人从武侠小说、古典言情小说中看到过它。在路上的人,总少不了它。北京这样的大都市拒绝客栈,这里到处是试图刺破那阴霾天空的四星、五星级的大饭店。最糟糕的是,地下室也羞羞答答地用苍白日光灯箱打一块“××招待所”的招牌。像我儿子这一辈人,就不知道客栈为何物。客栈在古老中国的往昔,从来都生存得理直气壮,尽管它可能只是穷乡僻壤中的一幢普通的农家小楼,简朴、单纯、温馨。通常,有几棵百年大树环绕着这样的客栈,树下有懒散的狗和同样懒散的男主人,乘凉或者酣睡。在这里你撒一把碎银子,就可以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行者——书生或者脚夫,更或者侠士——风尘仆仆走来,高呼一声,店家,切二斤肉,温一壶酒!风韵犹存的老板娘从里间一掀蓝布门帘,款款而出,满面春风,口吐珠言:客官辛苦了,楼上有请。于是,客官踏着嘎吱嘎吱呻吟的楼梯,上楼喝酒歇息。而楼上早有先到的客官,已然大醉。

这就是古老中国的客栈。它酒旗招展,风情万种。那是汉朝的酒旗,那是宋朝的风情,既上演风花雪月的故事,也书写壮怀激烈的人生。进京赶考的书生,在这里吟风弄月,狎妓做诗;亡命天涯的侠士,在这里酒到酣处,杀心四起,事毕豪迈地蘸血在墙上大书:杀人者,武松也。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客栈这个词先是被彻底遗忘,它们被诸如“人民旅馆”、“东风旅馆”之类缺乏想象力的名字取代,后来又动辄被冠之以某某大酒店、大饭店之流,在肮脏破败的前台后面的墙上,贴上一些五角星,像一个列兵往自己的肩章上乱缝星星。然而,风水轮流转,到上个世纪末本世纪初,客栈又像被时光之水淘尽后遗下的金沙,悄然晾晒在中国的一些边远地方。大都市摒弃了它,其他地方可把它当宝贝。它甚至登上了旅游指南之类的行者必备之书。倒是那些对北京、上海、香港、广州这样的大都市烦透了的背包客,甚至那些不远万里来到中国的老外们,并不是为了做一个高尚的人,只是为了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享受低级趣味的人,如过江之鲫在形形色色的客栈里进出。貌似干净的床单,公用的卫生间,到处流淌的污水,大红大绿的窗帘,狭窄的走廊,劣质的白酒,粗糙的香烟,猖狂的蚊虫跳蚤,操着蹩脚普通话的打工妹,以及楼上某个房间里快活的呻吟、粗重的喘气,在厨子的大声喊叫中增添了生活的无数生动色彩。开饭了开饭了,下面的××吃饱了,上面的嘴巴也要吃啊!当然了,在这样的场景中,间或也有破帽遮颜的我,混迹其中,像个在逃犯一样形迹可疑。

我在寻找我的客栈。我的香格里拉客栈。

什么客栈?

就是接待像我这样到处漂泊的汉族人的地方。他们来到你们的村庄,你们提供给他们吃的、住的,一碗辣辣的青稞酒、一盆热热的洗脚水、一个温暖的被窝。然后他们走时付给你们钱。

啊啧啧,客人来了怎么还要收钱?脸都掉到阿妈的裙子脚去了。

当然要收钱。因为你们为他们付出劳动了。

人家是看得起我们才来家里的啊。从前只有村长家里才会经常来客人。啊啧啧,光彩呢。

我们城里人认为,赚得到人家的钱,这才光彩。

自己家酿的酒,自己家打下的青稞,自己家磨的糌粑,客人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累呢,渴呢,饿呢。神山看得见,只有魔鬼才会去收这些可怜的出门人的钱。就说你吧,来到我们家时,像个要饭的。你可见过哪户人家做了施舍,还要收钱的?

不收钱,你们就要亏本了。

什么叫亏本?

亏本,就是……就是你付出的,比你赚到的,多许多。

佛祖就是这样的。活佛也是这样告诉我们的。施舍给需要帮助的人,就是供奉给佛啊。

但是你们就会永远受穷了。

我们日子好过多了,从前阿妈连神龛前的酥油灯都点不起呢。

噢……卓玛啊卓玛,你想过没有,要是有一天,天南海北的人,汉族人、纳西族人、白族人,甚至还有那些金黄头发蓝色眼睛的外国人,都来你家做客。你们怎么办呢?

啊啧啧,佛祖在上,我们家光彩了。我阿爸在天上也会笑呢。

好。然后他们吃你们家,喝你们家。你们家的青稞柜空了,装青稞酒的水瓮也空了,最后连酥油茶都打不出一碗来了。你又怎么办?

有……有那样多的客人吗?

有。只要你把客栈的招牌打出去的话。

啊啧啧,那我还是去牧场上放牛去算啦。招呼不起客人,就丢不起那个脸。

可是那些人仍然会来,你们这里有这样好的雪山、冰川、大峡谷。要不了几年,你看着吧,他们会比天上的乌鸦还要多。

啊啧啧!你们城里人,跑我们这儿来遭罪干什么呢?

啊啧啧,他们都吃饱了撑得慌。

我不说我是客栈的发现者,那样今天那些出入客栈的人们会打死我;我也不说我是香格里拉客栈的第一个客官,那样我自己都会觉得是亵渎。人生虚荣,争之不尽,我已经是个疲倦的过客,只想尽早找到自己心仪已久的客栈,把酒尽欢,大醉一场。然后,歇息了。

在上个世纪末的某一天,我抛弃了所有不堪回首的过去,独自驾车去了西藏,这是一个喜欢在大地上流浪的人最刺激的选择。听我的没错。我在广袤的雪域高原上兜了一大圈,然后走滇藏公路进澜沧江峡谷,像澜沧江水那样从地球上的第三级往第二级台阶上跳。于江水,那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于我,那就是从海拔四五千米的地方往海拔两三千米的地方跳,这无异于一场生死之劫。

隐藏在藏东高山峡谷里的澜沧江,就像生活在这里的性格刚烈倔强的康巴汉子。重重大山左一道峰右一道岭地横亘在前,澜沧江暴怒高吼,江流似利斧,波涛像炮弹,刀劈斧砍,狂轰滥炸,重重大山不得不次第让路,列队迎送。它的脾气可大了。一个藏族老人曾经对他说,啊啧啧,跳起来跟他们打。跟谁打?他问。跟雪山啦峡谷啦,跟不敬畏它的人,打。打着打着,啊啧啧,它就有自己的路了。

我们就像江水,都在找自己的出路,奔向某一个目标。在路上旅行的人,大都有一个目的地,但我没有。我相信心灵疲倦之时,目的地就到了。在漫漫的不归路上,我不断怀想我的小学老师。她个子不高,漂亮素雅,诲人不倦。她要求我们一定要完成每天的好词好句抄写。什么“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啦,什么“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啦,等等,我们通通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你想想,一个小学生,他才活到十来岁,你告诉他生命只有一次,这是什么意思?“随风潜入夜”又是什么意思?班上最有才的孩子,也只将它理解为翻墙入院的小偷,或者鬼子进村。至于“润物细无声”嘛,你就把它想象为吃一根冰棍好啦。而“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呢?一天我问我可爱的老师。老师眼睛望着教室外的蓝天,半天,郑重其事地答非所问说,就是你要从小树立远大的革命理想。

每当我想起小学老师的亲切教诲,我长久驾车的疲劳就没有了,我背井离乡的小资情感就出来了。谢谢你,亲爱的老师。谢谢你,湛蓝高远的天空。谢谢你,苍茫无际的大地。

可是有的人可能就没有这么好的老师,他开车时也可能没有这么美好的回忆。这个家伙叫旺堆,是个康巴人,正开一辆东风大卡车与我迎面而来。在澜沧江峡谷的公路上,一路都可以见到这些玩儿命开车的康巴人。他们没有不超载的,更没有不超速的。他们像玩卡丁车那样在雪山下的那些盘山公路上漂亮地兜圈子。旺堆那天从云南大理拉了一车新鲜蔬菜,打算送到一千多公里远的西藏昌都。他开的不是保鲜车,必须在三天之内送到(这段路我开切诺基,至少要走四五天),不然车上的菜就不新鲜了,就烂了,他就挣不到钱了。因此他一般不睡觉,不休息,也不停下车来吃饭。渴了就喝口青稞酒,饿了就吃块糌粑牦牛肉什么的,困了就边开车边打盹儿,连撒尿,也是一手把着方向盘,打开车门,半个身子斜出去,开车“唱歌”两不误。

雪山上的神灵啊,请赐予他们平安。雪山上的神灵,也请赐平安与我。

尽管那时我还没有信仰,但我已经学会了祈祷,学会了在这险峻的盘山公路上默念六字真言——唵嗡嘛呢叭咪吽。宗教情感来源于敬畏,对此我深信不疑。过去我们在都市生活,总以为什么都是可以控制的,都是有序的,有组织有单位的,有法律保障的。因此我们不用敬畏什么。现在你来这夏季里澜沧江峡谷破烂不堪的公路上试试。你不知道前面的路通不通,你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泥石流下来,有山崩下来,有滚石像飞鸟一样飞来。你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某一个弯道犯后悔一生的操作失误,把车当飞机开,直接飞到澜沧江峡谷里。我曾经上过北京东三环边的国贸大厦顶楼,从那儿往下面的街道看,汽车就像甲壳虫,人就像蚂蚁。现在我从峡谷半山腰往下看,就有那样的感觉。只是下面不是甲壳虫和蚂蚁,而是飘带一般环绕的澜沧江,还有轻曼的山岚,像唐朝的宫廷贵妇们飘落的霓裳羽衣,高远亮丽的雪山一会儿在头顶,一会儿在身边,仿佛伸手可及,让我有开飞机的感受。但让人有些心生忧虑的是,我并不是飞行员。

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延缓我那悲惨的一幕。那个叫旺堆的家伙,在与我猝然相遇前,是家里的好丈夫、孩子的好父亲、朋友中的好汉。但他于我来说,就是澜沧江峡谷里的杀手——一个让你欢喜让你忧的杀手。

噢,让我这还没有完全摔碎的脑袋瓜想想事情的经过吧。那是中午刚过,我在车上嚼了砣方便面,啃了几块风干的生牦牛肉,那是昨天一个藏族大妈给我的。她说生牦牛肉好,吃了长力气。像我的母亲从前说的话。我看她嚼在嘴里就像吃巧克力,而当时我吃得满牙缝都是讨厌的肉末。看看我们汉族人稀松娇贵的牙齿!峡谷里很闷热,我有些饭饱神虚。我把一盒亚东的录音带塞进卡座,音量开得大大的。在西藏久了,你就不得不喜欢亚东,他就是你心目中的康巴汉子。粗犷豪放,歌声中浸淫着野性和酒。我认识的一个也在搞音乐的康巴兄弟告诉我说,多年以前,他和亚东都还在打拼时,一次亚东带了一个汉族妞开一辆破吉普在西藏流浪。一天,太阳很大,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汉族妞抱怨道,这狗日的太阳。开车的亚东一脚就将她踹下去了,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话:在我们藏族人眼里,太阳从来都是吉祥的。你可以×你妈,但你不能骂太阳!

我知道自己得集中精力,我也不敢停下车来小睡一会儿。这该死的盘山路,仿佛永远走不完。绕了一大圈,好像又绕回来了。耐心,耐心。小心,小心。我不断提醒自己,双手机械麻木地打着方向盘,想小学老师的好词好句,自己偷着乐了一回,精神稍微振作些了。

在那个要命的弯道处,我虽然也有睡意,但我还是清醒的。那是一个内弯,我的右侧就是澜沧江,我刚才还抽空看了看峡谷深处的江面,它好像静止不动了。上午我从峡谷的底部爬上来时,江面的波浪跳起来有两人多高,我好像从炮火连天的战场中穿过。正要进弯道,一只西藏之鹰在我的前方滑翔,张开的翅膀尖像画笔在描绘蓝天。就在这时,一辆大卡车几乎占了本来就狭窄的路面的三分之二,“呼隆隆”冲过来了。天啊!我只来得及……什么都来不及了。

他来到了天堂。或者说,天堂就是他眼前看到的这个样子吧?是旺堆这个莽撞的家伙把他一步撞进天堂的啊。他在心里抱怨。空气湿润清新,像婴儿呼出来的味道,带着生命娇嫩纯洁的乳香;大地纤尘不染,宁静得听得见炊烟的絮语,听得见云飞雾走的窸窣脚步,听得见鸟儿们的喃喃细语,听得见他左前方那座寺庙里隐约传来的诵经声和低沉的法鼓声,也听得见他右前方那座教堂召唤教友前去望弥撒的悠扬钟声。寺庙的顶端金光灿灿,翘起的飞檐系着一团祥云,浑圆的经幢上降落五彩的鸟儿;而那座被青山环绕的巴洛克风格的教堂,过去他只有在欧洲风光的明信片上才看到过。是谁把教堂和寺庙建在一起,让他们像兄弟一样互相守望?是谁让佛光和耶稣的光交相辉映,共同关照护佑着这些幸福的人们?是谁进寺庙磕长头?又是谁进教堂望弥撒?以他在尘世的常识,这两类持不同信仰、祭拜不同神灵的人们是走不到一起的,他们常常因为最终的归宿问题而相互争论、鄙视,甚至残杀。尽管他们有相似的天国,就像现在他眼前看到的一样美好。在神界与大地之间,白色的云雾悬在前方的雪山雪线以下,下部就像被一把锋利的剑一剑挥去,只有神灵的剑才这样巨大无比,干净利落。冰川像一条巨大的哈达,从云雾中飘落而下,沿着一条深绿色的U形山谷浩荡铺排,簇簇耸立的冰峰、冰柱,好似天国之门前列队的白盔白甲的战士。一些低矮点的山峰在云雾中若隐若现,比水墨画更写意,比仙境更真实。有一束强光从浓厚的云层缝隙中射出来,像巨大的舞台追光,打在诗意盎然的大地,打在香烟袅袅的村庄,照亮了渴望天国之光的每一颗心灵。每户农舍的屋顶,都可以看到藏族人煨桑的青烟,像少女飘拂的裙摆,婀娜摇曳,直达天庭。山坡上是遍坡的葱绿,正是土豆苗开花的季节,黄色的小花点缀着大片大片的绿意。他从来没有看见过土豆开花如此诗意,如此壮观。对于那些平凡的花儿,它们往往以海洋潮汐一般的气势取胜,就像平凡普通的人们,当他们手挽手站在一起时,任何尊贵的统治者都要为之折服一样。在他小时候,中国大地还一片饥馑,土豆是他们不得不吃的主食之一,它是多么难以下咽又是多么令他们年少的胃憎恨啊!可是现在,土豆花开得宛如天国的花儿,能化腐朽为神奇的地方,不是天堂又是哪里?

他想起上个世纪30年代英国作家詹姆斯·希尔顿曾经写过一部书,叫《消失的地平线》,一度轰动全球。书中的故事发生在一个叫“香格里拉”的地方。据说这个名字在英语里代表“遥远而迷人的地方”,在法语中的意思是“人间仙境”,西班牙语里叫“天堂”,而汉语则解释为“世外桃源”。

那么,他是在香格里拉了?抑或,他是在天堂里了?

他像每个人一样,向往天堂;他也像每个人一样,当来到天堂时,对人间也还有些许的留恋。就是说,他们都有点害怕死。

他现在住在天堂里,这毋庸置疑;他死了吗?这值得怀疑。

我好像还活着。这是那些日子里我一直试图说服自己的话。我住进了医院,和死亡当邻居。我感到了痛,十八层地狱里有什么样的煎熬,我都一一领略了。我的脸像被老熊抓了一把,腮帮子也被撞掉了,牙齿散落在大地,再也无迹可寻;脖子上套了一个笨重的圆圈。我的肋骨没有一根是完整的,肺差一点儿被穿破;我的脾脏开裂,这让我以后再没有脾气可发;我的左膝盖啊,让我想起上大学时踢足球,一个体育系的家伙和我对脚,两个年轻的膝盖猛然相碰,我的半月板撕裂,一块指甲大的骨头粉碎。当时我们都在足球场上疼得打滚,大声号叫。现在比起来,那点伤痛,不过像是一点皮外擦伤而已。我的膝盖骨头都飞出来了!医生在我身上大动干戈,东缝缝西补补,下拉拉上垫垫,夹板、护套、钢托什么的戴了一身,有点像个“变形金刚”。我醒来后就一直在想,将来要是还能正常走路,大概比人家上月球还难。

没有膝盖的人照样走路。过去的土司头人们有种刑罚,把让他不高兴的人膝盖取下来。我们村庄里就有一个这样的人,走起路来甩手甩脚,啰里啰唆,像战士阅兵时踢正步。

这话是那个莽撞的家伙旺堆说的。他长得有些像亚东,人高马大,标准康巴人的体魄,常见康巴人的性格。他把我撞得体无完肤,还有心思给我开玩笑。你再听听他怎么说——

那天我大概喝了一斤半青稞酒。天气热啊,不喝怎么行?酒嘛,水做的嘛。他不当回事地说。其实喝酒开车不啰唆,主要是……他有些不好意思了。

主要是什么?说啊!在医院的那些日子里,我已经跟他有些熟了,妈的,不撞不成交吧。

他说,主要是,我睡着了,在做梦。啰唆啰。

啊啧啧,我被一个喝了一斤多白酒又在做真正的白日梦的莽撞家伙,撞进澜沧江峡谷了!他把我的生活从此改变了,就因为他边开车边做梦!

那个时候,旺堆说,我正梦见一只岩羊,它就顺着公路跑。它很肥。夏天了嘛,满坡的青草催肥了这些狗娘养的。我的头不断地撞到方向盘上,我以为是路太颠了。那些狗娘养的说,就要铺柏油路面了,马上马上。啰里啰唆的,说了好多年了。我放开脚追……

可你是在开车!我及时提醒他。

啊啧啧,是啰,我是在开车。他吐了一下舌头,然后振振有词地说,我忘了,我睡着了,做梦以为自己在追岩羊,就恨不得一脚踩到油箱里去。狗娘养的。我就看你的车对着我过来了,我还以为你把我的岩羊抢走了呢。

我大声抗议道,是你在弯道处占着我的道,一下就冲过来啦!

是啰,是啰,所以我要服务你这个啰唆的家伙嘛,就差没有吃你的屎啦。狗娘养的,你拉的屎真臭啊。做完手术那几天,医生说你能拉出屎才能活,害得我天天恨不得掰开你的屁眼。旺堆还做出一脸很遭罪的样子,让你真想给他一拳,但是你又打不过他,哪怕你不是浑身缠满绷带。他总是给人威风八面的感觉,左一个“啰唆”,右一个“狗娘养的”,我想这都是跟汉族人学的吧,而且我敢肯定,前一句口头禅源自于某个干部之口,后一句嘛,自然是跟像我这样的在藏区转悠的流浪汉学的。藏族人学说汉话,总是学到汉语言里最有个性的地方。

一切都是因缘,他说,一下又像个知书识理的喇嘛。我们都逃脱不了因缘大法的。你早一分钟进那狗娘养的弯道,或者我早一分钟转出来,我们两个就碰不到一起啦。朋友,前世我们就是有缘的。你说,啰唆不啰唆吗?

好像我们两个是多年不见的老哥们儿,在一个弯道处终于碰见了,我们应该对这该死的因缘感恩戴德,热烈握手,激情拥抱,然后啰里啰唆地在那个弯道处立一个胜利会师的纪念碑。有时候,你真拿这样的康巴人没有办法。

我要成瘸子了。残废!你懂吗?我愤懑地说。

旺堆嘴唇上浓密的胡子撇下来了。你还活着,就不要啰唆啦。当时我看见你从车上飞出来,像只鸟儿一样——他竟然滑稽地模仿鸟儿展翅飞翔的动作,好像那很好玩儿——我就想,这下啰唆啰,又一个家伙下去了。没想到你挂在了树上。你要感谢佛祖的保佑,能走路后,一定要给神山好好烧一束香。

我在县医院躺了整整三个月!真是一段最啰唆的人生。我拒绝告诉家人和所有的朋友,也拒绝旺堆们的询问。我只说我是个流浪汉,没有家人。旺堆这个家伙虽然外表粗糙,胡子拉碴,做事马虎,但不会像我们那边,经常有人肇事逃逸什么的。交警判了旺堆负90%的交通事故责任,他没有辩解,不但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还隔三差五地来看我,为我端屎倒尿什么的。我们真的成了朋友,这个家伙鼓励你的话仅仅是:喂,朋友,你不要啰唆了,什么时候可以起来和我们喝酒啊?

事情经过就是这样。你碰到一个无所畏惧的康巴人,要是在战争年代,他绝对会成为英雄。但是在公路上行车,你最好离他远点儿。

你成了一只被撞飞的鸟,在澜沧江上空作了短暂的飞翔,然后降落在一棵高山雪松上,你在那一瞬间看见了自己的灵魂出了窍,在澜沧江峡谷游荡。他甚至看见他儿子了,不是在美国加州,而是在澜沧江峡谷的雪山上,他带儿子捕雪鸟,追逐狗熊。他还听见自己告诉儿子说,美国的科罗拉多大峡谷算什么,比起澜沧江峡谷来,一条小山沟而已。你根本来不及想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车横滚着飞出去,人在车里像玩儿迪斯尼乐园里的过山车。人一生都在渴望飞翔,真的飞起来了,可不怎么好玩儿。生命如此精彩,生命又如此惊险。死亡这一次与你撞了个满怀,但是它留了一手,让你生不如死。就像现在。

其实你早就在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了,你只是不承认,你只是偶尔会这样感叹。你和很多人一样,畏惧死亡,苟且偷生。有时,当你被烦恼困扰,被欲望压迫,你无从解脱,你只有从内心深处感叹:这过的叫什么日子?

从前的有些时候,你和几个老同学喝酒,酒到酣处,大家都会这样说。也在人生的某个时间段上,通过越洋电话,你也会这样问你的前妻。她的话语穿越太平洋,穿越两个不同的国家,勉强拉扯着南辕北辙的两个心灵。什么日子?好好的日子。就像一个歌星唱的那样煽情,今天明天都是好日子,天天都是好日子。太阳每天从你那边落下,然后在我这边升起。比起那些还在打仗的地方、还吃不饱饭的地方,中国美国过的都是好日子。日子就是一天又一天,日子就是上班,挣钱。日子就是你和我,一天天去实现自己的梦想。你想要过什么日子呢?

你说,你也不知道要过什么样的日子。反正不是现在这种日子。

其实,只要扛得住躺在病床上的日子,什么日子都是好日子了。到第四个月,我可以下床拄着一双拐棍走路了,像一个蹒跚学步的婴儿,生命仿佛倒回去重新过。医生委婉地提醒我说,经过这一番折腾,我的右脚已经比左脚短了约十厘米。我达观地安慰那个有些可怜我的医生。我还活着,这就够了。

我已经不是厌倦医院了,而是对它充满仇恨。一天,旺堆来看我,发现了我眼睛里的愤怒。他说,不要啰唆啦,我接你去我婶婶家,村庄里的糌粑和酥油茶肯定让你好得更快。你看看你的脚嘛,跟山鸡脚一样细。我们村庄风景又好,人家说是香格里拉呢。

就这样,我感到自己从医院一步跨进了天堂。旺堆开着他那辆大卡车呼隆隆驶进这个有着香格里拉美丽传说的村庄。旺堆的婶婶娜珍大妈和我所认识的所有藏族大妈几乎一样,淳朴、善良、慈悲,甚至还很羞涩胆小。旺堆的两个堂妹妹央金卓玛和其美卓玛是对孪生姐妹,更是我从没有见到过的漂亮藏族姑娘,宛如人间天使。而她们的父亲,这个家里的男主人,人们说他多年前出去赶马,一去就再没有回来。

尽管早已不是战争年代,但还是有一些离家出走的人一去不归。要么是人不归心仍在,要么是人已回心不归。更残酷的莫如他的前妻,人、心都已不归了。

柳青青是他愿意为之去死的女人。不是说当他向她表达他的爱时,他像所有那些被爱搅晕了头脑的人,说些昏头昏脑的肤浅的疯话,而是他面对爱还是不爱,这个难以做出抉择的问题时,他想到了死,也想到了天堂。如果他当时能想象到的天堂就是他后来看到的香格里拉,爱又如何?不爱又何妨?

就像你们已经猜到的,也就像他早已怀疑的那样,一切都在你们的想象中,对吧?但是你永远想象不到隔着一个太平洋的事情,想象不到在加利福尼亚州灿烂的阳光下,一个美国男人如何向一个只身在外打拼的中国女人表达他的爱;想象不到在一个叫肯特小镇的汽车旅馆,那个美国佬到底向他的妻子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酒精的错?大麻的罪?还是乡村音乐在这种时候为虎作伥?他的妻子在他们的孩子只有两岁的时候就去了美国加州,先是托单位的福去进修,然后就读博士,然后就在那个肯特小镇的汽车旅馆里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回来了。然后,孩子在他一个人的抚养下,慢慢长大了,该上初中了。再然后,这个叫柳青青的女人,这个已经如愿拿到绿卡的中国母亲,从美国回来跟他说,为了儿子的前程,她要接他去美国。她把一纸离婚协议书摆在他的面前,那感觉就像如果他拒绝,中美两个大国就要开战了。为了中美两国人民的友谊,就签了吧。

婚姻早已名存实亡,过去他为了儿子忍受着一切。相依为命在当下的中国是这样一些情况:冬天,早上六点起床,七点前出门,骑自行车顶风冒雪一个小时,送孩子到幼儿园;夏天,所有的周六周日陪孩子去公园,去各种培训班,一起看动画片,去郊外钓鱼,去医院矫牙,去超市买一周的菜,去被儿子打伤的同学家道歉……平常,他总是拒绝出差,拒绝朋友们的聚会,他总是说,我儿子一个人在家呢。像祥林嫂,先是叫人同情,久了就令人生厌。因此他一直在单位没有进步,得不到组织考察的荣幸。儿子要是晚了半个小时不回家,当父亲的就心神不定,到处打电话,一次一次站在窗户边向下面张望;家长会上,小学老师像训孙子一样训他这个拥有硕士学位的大男人;餐桌上,他总是希望像魔术师一样,变幻出各种不同口味的菜肴,但是儿子说,他刚才在外面跟同学一起吃麦当劳了。

就像儿子轻易就否定了他殚精竭虑搞好的一桌美味,儿子也轻易忽略了一个父亲的感情。当他妈妈问他愿不愿意去美国时,儿子看都没有看他父亲一眼,说,当然要去了。

狗日的美国,你粉碎了我的爱情;狗日的美国,你还夺走了我的儿子。他在无数个夜晚,独自愤怒继而低声呜咽。

他没有告诉儿子,他被美帝国主义打败了。他也没有告诉儿子,那个美国佬以后不会随时提醒你添加衣服,不会炒你喜欢吃的火腿鸡蛋饭,煮你酷爱的酸菜鱼,不会给你扎风筝,不会在假期里带你去乡下推滑轮车玩,不会抱你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顶着风雪,顶着日晒,顶着沙尘,顶着大雨,穿行于繁华闹市,告诉你怎样成为一个勇敢坚韧的中国人。

他们曾经爱过,已不重要,现在不爱了,这才要命。更要命的是,连父子间的亲情也没有了。被太平洋隔离了,被两种社会隔离了,被人心里各自的私欲隔离了。

他曾经的天使降落在别国的土地上。他重新一无所有,赤手空拳,索性辞了工作,做了一个浪迹天涯的流浪汉。

每天,两个天使从开满土豆花的碧绿山坡上走来。她们长得一模一样,也长得如土豆花一般朴素、娇嫩。她们是大地上的天使,尘世的风情与她们无关;她们是透明的,从眸子到笑容,从话语到心灵,一览无余,清澈见底;她们的歌声是干净的,不带任何杂质,那是在高山牧场上和牛羊一起成长,与鲜花一起盛开,同森林中的百鸟一起欢唱的歌儿,是被雪山上的风浸染过的歌儿,是被冰川溪流清洗过的歌儿,是被森林里的松涛滋润过的歌儿,是让我这个流浪汉一听心尖尖都在颤抖的歌儿。她们不唱则已,一唱,天地动容,江河无语,行云驻足,冰川起舞,雪山聆听。当她们唱歌的时候,我总是想到仿佛是前世学过的一句诗行:“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不过那不是感世伤怀的眼泪,而是当你听到了天籁之音时,内心深处那根从来没有被拨动过的琴弦,被一双温柔的手,轻轻地触摸到了。

时间就像我房间对面山腰上薄纱般的山岚,带有美丽又诡秘的不确定性。在某些情况下,时间的存在不是以时针分针或者太阳的起落来确定,而可能会是其他的一些东西。寺庙里的暮鼓晨钟,教堂里的赞美诗;挤奶姑娘将奶汁抚摸入桶的“刷刷”冲击声,娜珍大妈的火塘死灰复燃,炊烟升腾,穿过火塘上方的天窗去唤醒沉睡的大地;每天喝早酥油茶时必然来到的一场细雨,院子下面的那头母犏牛不经意地鸣叫,几个农人在地里默默地劳作,间或传来一串歌声;马帮的铃铛在村庄的幽静中叮当响起,像大地上跳动的音符,渐行渐远;村口的那座平安塔前,几个藏族老人手摇转经筒,又开始他们一天的转经;山腰上的云雾被风一把扯走,大幕拉开,雪山露出它雄伟的身姿,圣洁得耀眼,纯净得心醉,让人目瞪口呆。面对雪山,任何礼赞的词汇都显得贫乏俗套,你只会发呆。雪山适合人发呆。相看两不厌,只有敬亭山,那也是一种发呆的感受。这个时候,时间往往停滞,人不知天上人间。心灵里经年的污垢被高远的雪山一遍又一遍地洗涤,你甚至感到自己在雪山的映照下,会越来越透明。直到娜珍大妈又到藏式土掌房的平顶上煨桑,面对雪山——神山——高声呼喊:啦嗦啰,神胜利了;直到一座村庄的桑烟东一团、西一处地袅袅升起,直到神灵巡行在天空中的身影渐渐模糊;直到天国的仙女央金卓玛或其美卓玛中的一个——我总是分不清这对孪生姐妹中谁是谁,她们不是相像多少的问题,而仿佛一个就是另一个的镜子——从牧场上赶着牛羊翻过一座山冈,跨过三条溪流,走过土豆花盛开的田野,绕过村口的白塔,在暮色中推门而入,然后款款来到我躺的床前,说,大哥,吃晚饭了。这才让人一时不知今夕何夕,今年何年。

但有一点我知道,和大地、和天空、和雪山、和云雾、和感受得到的诸神、和天国里的万般景象神交的一天,又过去了。

这样的一天,是梦幻的,又是真实的。梦幻处让我感到身处天堂,真实到让我疲惫的心恬静安详。

我现在住在娜珍大妈的藏式土掌房的三楼,这种建筑是河谷地区的藏族人所喜爱的。它一般建成方形,平顶,用土巴夯墙,圆木架柱,木板铺地,通常有两层或三层高。底楼关牲畜,楼上住人。门、窗绘以朱红或黑的颜色,非常夺目,具有很强的装饰效果,实际上那是房主人心中敬畏的某个神灵喜欢的颜色。我住的是这家人供佛的房间,有一个地铺,一个占了一面墙的神龛。神龛前有一排铜净水碗,有小香炉,每天早上娜珍大妈起床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来更换净水,那是卓玛从很远的地方背来的山泉水。神龛上方除了供奉有本地护法神的神像外,还有班禅大师的像、毛主席的像。毛主席也是藏族人最大的保护神。娜珍大妈告诉我说。每年的春季,要播种之前,娜珍大妈会请喇嘛上师来家里念经三天,喇嘛们就睡在这个房间里。平常,其美卓玛告诉我说,只有尊贵的客人来了,我们才会打开这道门的。我不由得心生敬畏,我是和神灵们住在一起呢。

每天傍晚,18岁的孪生姐妹中的一个,会来搀扶我到二楼的火塘边,和她们一起吃晚饭,然后在火塘边和大家一起消磨一个宁静的夜晚。这是一个巨大的房间,足有六七十平方米,是藏族人会客、喝茶、吃饭、讲神灵故事、说唱格萨尔的地方。有一台电视机,但是村庄里经常停电,信号也不稳定。这样我们就听着火塘里柴火噼啪燃烧的声音,和那母女仨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度过这漫长寂静的夜晚。很多时候我自私地情愿村庄里永远不要来电,这样我就会有一种过日子的真实快感。

开初我搬到这个家来时,感到拘谨、羞涩、愧疚的不是我,而是这家的主人。旺堆那家伙大大咧咧,指手画脚,仿佛是这里的男主人。他像抱一个孩子似的将我抱进这幢房子里。他是我的好朋友,被我撞啦,在你家住几天。然后将我往三楼一撂,仿佛我是堆某种麻烦的货物,在人家这里存放一下。他临走时还特意回过头来说,婶婶,卓玛,你们要仔细些,我的朋友可是北京来的,大干部。

后来我想也许就是旺堆这句话吓着淳朴善良的母女仨了。村里连来个县上的干部都鸡飞狗跳呢,我这个“北京来的大干部”,岂不让人家赶紧杀鸡宰羊,把最好的火腿割下来,把最浓的酥油茶端上来。村里的人慢慢开始揣着小心和好奇,在晚上往娜珍大妈家蹭。他们不是来慰问我的,而是来看北京的,是来争先恐后声讨旺堆的。啊啧啧,这个造孽的旺堆,把北京撞成这样。他们在我的面前低声感叹。我忽然有种不称职的惶惑,我岂敢代表北京?

应该承认,淳朴的村民附加在我身上的光荣,真让我很受用。我主动担负起了北京的义务宣传员。天安门,长安街,亚运村,立交桥,在地下开的火车,高楼,故宫,中南海——给人家那感觉好像我就在中南海上班。我甚至还给他们讲了雍和宫,在那里经常可以看到穿袈裟的喇嘛上师。当他们在我的拙劣讲解中还是拿捏不准北京时,我只有更拙劣地说,你们就把北京想象成一个很大很大的村庄好了。一个中年康巴汉子鼓起勇气问:可有五个县城大?是的,就是那么大。我肯定地回答道。啊啧啧。一片感叹声滚落在火塘边。那个康巴汉子一脸荣耀,就像电视里在有奖问答节目中猜中了答案的幸运者。

在我恢复到可以喝第一碗青稞酒时,娜珍大妈先把酒在火塘边温热了,往酒碗里加了一大勺酥油,央金卓玛又往里面加大大一勺蜂蜜。我试着喝了一小口,又甜,又腻,又辣。其美卓玛在一边柔声说,平常我们过年时,给老人的酒碗里才加这些呢。

唉,那一晚我没有因酒而醉,而是因幸福甜蜜而醉了。

央金卓玛和其美卓玛并不是我过去认为的那种热情奔放、大胆泼辣的康巴姑娘,她们是羞涩的,胆小的,温顺的。当她们中的一个——我想不起是谁了——第一次来搀扶我下楼时,我曾经听见楼梯口那儿两姐妹叽叽咕咕说了一大通藏语,仿佛她们在互相推托,这个说你去吧,那个说,你去嘛,我要帮阿妈打茶呢。然后是一阵害羞迟疑的脚步声,终于磨蹭到了我的面前,大大……大……哥,走……

她的脸红得像早晨被霞光映照的雪山,娇嫩得像刚刚怒放的杜鹃。这时他想起了他的初恋,当他第一次说他爱那个姑娘时,姑娘脸上的神态,就是花儿含苞欲放的模样。佛祖在上,神山看得见,那时我确实离不开拐杖或搀扶,要不我真的感到自己太难为人家了。我靠在她的身上时,她的心跳得连地板都在震动,我也在颤抖。不是因为伤痛,而是由于难为情。

随着与她们相处得日益融洽,这一幕后来成为每天折磨我的一个烦恼。他昨晚又梦见了卓玛,他梦见他们在高山牧场上,她唱歌儿给他听。他还梦见自己躺在卓玛的裙子边,而卓玛的头上戴满了他采摘的野花。不是我希望她们中的哪一个快快来到我的床前,而是我已经明显感到,这个光荣的搀扶任务,已经生分了姐妹俩的感情。在我大体已经能区分她们谁是谁时,我发现两个卓玛一个赛着一个早早地来楼上。她们开始找各种理由,送壶酥油茶,拿来小学时的课本和作业给我看——她们都是小学刚毕业就辍学了,就在她们的父亲再不归来的那一年。有一次,央金卓玛递来一包藏药粉给我,说是专门去喇嘛寺找益西活佛给我请的。益西活佛专门为你念经,加持法力,药里有了。央金卓玛眼睛不看着我,说。我闭着眼睛把那包微辣、酸涩、味道奇怪的药粉一口吞下,喝下一大口水才强迫自己没有吐出来。想起一个作家的作品标题:《美人赐我蒙汗药》。第二天,其美卓玛竟然到雪山上采来新鲜的雪莲,说是要给我泡酒喝。我心里直哼哼,上帝啊,我就等着天天醉吧。

这两姊妹在竞争,可是我深知她们搞错了对象。不是我不爱她们,而是我不配。更不用说旺堆那只大拳,足以打得我重新戴上医院里那些夹板啦钢托啦什么的。

我后来有一个小小的秘密,我感觉自己已经不需要搀扶就可以上下楼梯了,但是我秘而不宣。我偷偷地享受着一个藏族姑娘小心谨慎的搀扶。我的一只胳膊搭在她浑圆的肩膀上,我嗅着她浓密的头发间隐约散发出来的草原的气味、牲畜的气味、森林的气味、田野里的气味,当然了,还有一个少女青春的气味。我从那肩头上感受大地的信息,感受一个姑娘爱的信息。我故作行走艰难状,身子尽量地挨近她。吃豆腐,爸爸,那个男人吃阿姨的豆腐。不要脸!他儿子五岁的时候,有一天看着电视里的某个画面说。她或者是央金卓玛,或者是其美卓玛,一个扶我下楼,另一个一定会争着扶我上楼。每天晚上,我在神龛前为自己的罪过忏悔:藏族人的楼梯很陡,我身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明天,我要自己走下去了。可是第二天,我还是装模作样地依靠在一个卓玛的肩头上。

有一天,央金卓玛甚至在下午四点钟就来扶我下去了。那时,太阳还高挂在天空,对面山上的云层还白得耀眼;那时,娜珍大妈还在屋顶用连枷打青稞,我仿佛是前世才见过这样的劳动场面;那时,一清早就放出去的犏牛还没有归圈,它们像朝九晚五的北京人,努力在这个世界上觅食吃;那时,地里收割青稞的人们的歌声,还在不时飘来。他们把汗水抛洒在大地,将歌声供奉给蓝天,将灵魂供奉给神山,艺术起源于劳动生活,这是谁说的呢?那时,我还没有做好准备,接受一个藏族姑娘爱的表白。

那时,当我们下到楼梯口时,我分明看到了其美卓玛脸上的失落。

央金卓玛肯定也感受到了其美卓玛的心情,孪生姐妹嘛。她好像是对空空的屋子说,我扶大哥下来先喝碗茶。

其美卓玛扭身上楼顶平台,去帮她妈妈去了。

我尴尬地说,卓玛,时候还早,我也不是很想喝茶的。你去帮娜珍大妈打青稞吧。

央金卓玛埋头拨弄火塘,我感觉她内心里燃烧的火已经足以烧开一壶酥油茶。她只是说,喝茶,喝茶。你喝嘛。我马上就烧好了。其美卓玛忽然从楼梯口探出脑袋来说,大哥,明天我带你去高山牧场,那里的花儿好看死了。

我羞得脑袋埋得比刚才的央金卓玛还低,央金卓玛及时帮我解围。瞎说什么呀,大哥还不能走那么远的路的。

老鼠爬到他的铺上时,大哥跳起来比那些有法力的喇嘛还要高。其美卓玛的嘴很厉害呢。

昨天晚上,其美卓玛扶我回去睡觉时,我掀开被窝,一只老鼠倏地钻了出来,吓得我往后猛地一跳两尺远。那是一个正常人这种情况下跳起来的高度和距离。如果说其美卓玛的前一句话让我感到羞愧,这后一句,差不多要我的命了。

一段时间以来,我开始祈祷自己不要好得那么快。雪山上分管健康的神灵啊,就让我这里也痛,那里也不好吧;就让我永远这样依偎着两个卓玛上下楼吧;就让我在这个家里安安静静地躺着,靠着,呼呼大睡吧;就让我永远早上起来喝一整壶酥油茶,看着窗户外面的雪山在晨曦的照耀下由红变白,中午吃着她们送上来的水汽粑粑——一种既蒸又烙的饼,晚上就着一碗醇香的青稞酒,吃着糌粑和牛肉吧;就让我成为跟她们一样的人,从来不知道烦恼为何物吧。

北戴河的疗养院我去过,五星级的大饭店我也住过,尽管这里的铺里可能会蹿出来老鼠,尽管跳蚤、蚊虫是我每天夜里的伴儿——它们吸我的血一定像吃到了一顿海鲜大餐。但我在这天堂一样的地方,不缺吃,不缺养,更不缺爱。

我可以甩开拐杖了,我可以离开那透着泥土芳香的肩头了,我甚至可以跟着她们去浪漫的高山牧场了。我身上一度萎缩的肌肉在神速地恢复,我的力量像春天里牧场上的青草,春风吹又生;我脸上的血色正像晨曦中的雪山慢慢变红。我的情思也死灰复燃了,甚至已经燃烧成了山火,这里扑灭,那里又燃起。但我坚决否认它。

我已经能准确无误地区分两个卓玛。不是像我们汉族人遇到这种情况会以出生的先后顺序来区分她们谁是姐姐,谁是妹妹。娜珍大妈也不知道她们俩谁先谁后,她一个人在山上打柴时就将她们生下来了。这里的习俗是妇女生孩子不能在家里,要么她去羊圈,要么她去山上。双胞胎,一起出来的啰。当母亲的曾经这样告诉我。人们也不热心区别她们的大小,反正她们有不同的名字,她们有不同的性格,时间长了,你就自然知道了。是谁在山坡那边唱山歌,清脆干净的调子分明在洗涤我的心灵,分明在表达她的爱;是谁又在溪流边为我洗衣裳,搅得一条溪流喧闹不已,骚动不安,像她不平静的心?是谁在半夜里喃喃呓语,诉说内心深处的秘密;又是谁在给楼顶的香炉煨桑时祈求爱的祝福,虔诚地坦陈自己的爱?雪山上的神灵知道,牧场上的牛羊知道,草地上的花儿知道,袅袅上升的香烟知道,按时归家的犏牛也知道。唯独我装作不知道。

我能下床走路以后,我第一个去的地方,就是为雪山烧香敬拜的焚香台。那个地方有一字排开的十三座白塔,面对雪山正面,就像一群孩子面对一位慈祥的父亲,面对一个威力无比的神灵。他是本地人的护法神,护佑了这片峡谷上千年了。当地人从来没有称他为雪山,他们只是习惯叫他神山。神山有自己的妻子,有孩子,还有情人,更有无数的传说。在传说中,这座神山是一个骑白马、戴白盔、穿白甲的战神。

我像藏族人那样恭恭敬敬地往香炉里煨一把松柏枝,撒抛五谷和圣水,双手合十向神山磕头。我还像娜珍大妈那样高喊:

啦嗦啰,神胜利了!

啦嗦啰,生命复活了!

喔——啦嗦啰!雪山上的神灵啊,请赐我一双好脚吧……

我在焚香台前低声啜泣。他只在送他儿子去美国的那天,在机场上这样哭过。可他儿子认为这样太丢脸了,不断叫他回去吧回去吧。爸爸回去吧我走了你回去吧。仿佛那不过是平常当父亲的送孩子到学校门口;仿佛就是多年以前,他的母亲送他去上大学,他对在车窗外徘徊往返的母亲说,回去吧回去吧,妈妈你走吧。所有的儿女,就是这样轻率地告别他们心碎的父母;所有的儿女,就是这样把父母沉重的惦记与思念,轻轻地一挥手,挡回去了。自出门游荡以来,我认为自己已经被一路的艰辛熬干了眼泪,可眼泪还是不争气。不就是一条腿比另一条短了十来厘米吗?不要啰里啰唆了。

大哥,你去挂经幡吧。一条五彩的经幡递到我的泪眼前,上面印有字迹模糊的祈颂吉祥的藏文经文。我抬眼看着央金卓玛,怀疑是自己的眼泪洇湿了她淳朴的面庞。噢,卓玛,不要哭。我说。大哥你先不哭。你还可以走路嘛。央金卓玛说。我不是哭我的瘸腿,我说,我哭我的儿子。你儿子……不在了吗?这里的人说死叫不在。我脸上荡开一个苦涩的笑,噢,我儿子在……不在我身边,他在……美国,和他妈妈在一起。我艰难地说,很想拭去她脸上的泪花。我看见阳光又重新回到央金卓玛的脸上。佛祖保佑,她说,你不是和我在一起吗?

是啊,感谢佛祖,我和她,和她们在一起。这也很好。我接过经幡,手指触摸到她略显粗糙的手掌。过去的一段时光里,我已经很熟悉这勤劳的双手,还有健壮有力的手臂,它们搀扶着我,从绝望的边缘走出来,它们递给我酥油茶,递给我青稞酒,递给我洗好的衣服,递给我从草原上采摘的鲜花,递给我她的爱,仅差一点,这双手啊,就递给我一颗真诚的心。

白塔前方有一排青冈木树丛,上面挂满了敬拜神山的人悬挂的五彩经幡,看上去像一片彩色的丛林。风吹拂着经幡猎猎作响,那是向蓝天祈颂的经文,是向大地吟唱的歌谣,更是心灵招展的旗帜。在藏地的每一个雪山垭口,在神灵驻足的地方,在天神的庙宇,在地神的宫殿,每一面经幡都寄托着藏族人的祝福,都存放着他们的敬畏。雪山上的神灵一定看见了,有一个心灵里的创伤远远重于皮肉之伤的瘸子,也把一条祈颂吉祥平安的经幡,敬奉给他了。

益西活佛戴一副老式的黑框眼镜,虾着背坐在一间全用木头装饰的小房间里侧的藏式卡垫上。阳光从他背后的窗户处射进来,在他的肩头和花白的头顶镀了一层白色的亮光,使他看上去就像一个立马就要逆光升腾而去的神灵。我随央金卓玛进来,跪在活佛的面前,向他敬献了一条哈达。活佛给我摸顶祝福,他枯瘦而苍老的手掌触摸着我的头顶,我并没有其他奇异的感觉,只感到某种悲悯。不是来自头顶,而是发自内心深处。

人们告诉我说,益西活佛法力无边。关于他的传说,在村庄里我已经听了很多。比如说,一次益西活佛到一户人家做法事,当他念经时,生病的女主人头顶上开始冒白气;又比如,有人看见过他把澜沧江边的一块鹅卵石捏出水来;还有人对着神山发誓说,他亲眼目睹了益西活佛从澜沧江江面凌波微步,涉水而过。不过我情愿相信,益西活佛是个修行严谨、佛学造诣精深的苦行僧。他经常去雪山下的一处山洞闭关修行,据说最长的一次是三年。我不知道人在黑暗的山洞里独自待三年,会有什么样的收获。我在病床上躺了三个月,就要发疯了。

在现在这个浮躁的世界,谁比我有耐心,谁比我更安静,谁就是我的上师。

裹在一袭绛红色袈裟中的益西活佛显得瘦小、坚硬,过去我也见过一些膀大腰圆、面如菩萨的活佛。与他们比起来,益西活佛更显谦逊、悲悯,像个潜心学问的老教授。我在他的侧面坐下,仿佛一个问道求法的童子。

北京来的领导,请用茶。益西活佛指着案几上一个小喇嘛刚冲上的一碗酥油茶,微笑着说。

我吓了一跳,忙说,尊敬的活佛,我不是什么领导。只是一个在北京工作过的普通人。

我们都是普通人。活佛轻声说。

可是,可是你是活佛呢。

是活佛,但也是人。不然我们就不用修行闭关,求闻善知识了。

请问尊敬的活佛,什么是善知识?

益西活佛没有正面回答我的话,只将手里的一串陈旧的佛珠捻了一圈。北京来的修行者,你出来学到什么了吗?

修行者?我的惊讶不亚于人家问我,你是留洋回来的博士吗?我说,我岂敢称修行者?一个背井离乡、到处流浪的人而已。

远离家乡的人,都是在修行。活佛和颜悦色地说,背井离乡让我们升起断除贪、嗔、痴三毒的正见。这是一个修行者舍离己身的第一步。

我仔细想了想,出门在外的日子里,我的心情为什么总是那么愉快轻松啊?我不再想从前单位上的勾心斗角,也很少想家人和孩子,更没有多少虚荣心和物质欲望。我抛弃了一切,我就是一个大地上快乐的流浪汉,哪怕已经九死一生,但我愿意过这样的日子。是谁改变我的?

我说,活佛,你说得对。远离家乡让我少了许多烦恼。

你还有烦恼吗?

有。我说,它就像澜沧江的水,无穷无尽,有时都快要淹死我啦。

澜沧江的源头在哪里,年轻人?活佛问。他叫我年轻人我真高兴,一下就拉近了我和他的距离。他此刻已经不是一个活佛,而是一个慈祥的长者了。

据我所知……在青藏高原的某座雪山下吧?我试探着说。

任何大江大河,都是从一滴滴水开始汇成的,是这样吗?

是。

它从青藏高原一路走来,上千公里的路,沿途的溪流、湖泊、江河,不断加入进去,就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澜沧江。

是的。我想,这和我的烦恼有什么关系?

人的生命也是如此啊。婴儿刚出世,就像澜沧江源头那一滴水,圆满纯洁,晶莹闪亮,只知饱暖,不知烦恼;随着生命长大,一生走的路,有没有澜沧江长,年轻人?

我想了想,说,有。或许更长。

人生之路,漫长遥远,各种欲望一路相随,贪、嗔、痴三毒,有如注入江河之水,更何况人生虚荣,最难解脱;虚荣愈甚,烦恼愈重。五尺之躯,其何以堪?

我好像有些明白了,又好像不甚明白。

活佛说,烦恼由心生,心不净,是为污垢之心;污垢从何而来,是贪、嗔、痴三毒未除。所以,心不净是因,烦恼是果。这就是你的因果,也是尘世中许多人无法回避的因果啊。

我明白了。我的不堪重负、饱受尘世污染的心啊,唉!

益西活佛从我的叹息声中,好像看透了我的无奈。他拿起案几上一块大理石镇纸石,说,把它扔到湖里,湖面再怎么兴风作浪,它在湖底一动不动。在尘世中,心就要像这湖底的石头,而不要像树上跳来跳去的猴子。这就是你要求闻的善知识。

怎么做得到?我是说,我怎么把自己的心变成一块湖底的石头?我问。

修行。益西活佛回答道。

依我肤浅的理解,修行是一种学习,也是一种克制。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物可以通过学习来掌握,从飞上天的飞船,到益西活佛在水面上行走的法力,但有不少的东西却难以克制。比如,爱和欲望。

爱是一种烦恼,欲望是一种罪恶。我们都懂,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面,它的另一面令人目眩,让我们看不清脚下的路,让我们惨败,让我们跌跤,更何况我一个瘸子。

我们经常给自己打气,爱就爱了,哪怕是糊涂的爱,是刀刃上的爱。但可能很少有人碰见我这样的问题:在两姊妹中,你要怎么爱?不是不好确定哪一个更可爱,也不是两个难以取舍,而是,爱了一个,就要伤害另一个。尽管你可以说爱总是要伤害到旁人的,但这些都不是问题的最难点。

在我基本痊愈后,事态的变化就像云开雾散、雪山慢慢显露出真容一般越来越明晰。央金卓玛带我去寺庙回来后,其美卓玛就病了,三天茶饭不思,连我劝也不管用。第四天她趁央金卓玛背水还没有回来的当儿,不容我多问,拉起我就往牧场上跑,我的瘸腿紧赶慢赶,气喘吁吁,好不容易挣扎到高山牧场。那真是令人忘了自己是谁的一天,草坡上的花儿开得有我的脚腕高,最高的齐至膝盖——哪怕是那条健康的腿!峡谷地区的高山牧场跟那曲地区的那种高原牧场不一样,没有那么空旷浩渺,有一块足球场大小、相对平缓的坡地或高原台地,就算是一块不错的牧场了。但它也有它的风情,它们一般在雪山脚下,被森林所簇拥,被弯弯曲曲的溪流所滋润;牧场边缘处的森林就像墨绿色的城堡,高远的雪山就是神灵在天国的琼楼玉宇。对此我深信不疑。其美卓玛动用了一个牧羊姑娘的所有热情与智慧来让我高兴,来显示她的非凡才华。她用一片树叶吹出让我要淌眼泪的调子,她扔石子打头羊的准头让我自愧弗如,她给我头上编织的野花冠比雅典奥运会上冠军戴的还漂亮,她甚至还去找来了一匹马,没有马鞍马镫就跳到了马背上,疯跑一圈后还要拉我上去。——那时刻我想起了久远的一部日本影片《追捕》。可惜我不是高仓健。

孪生姐妹是上帝为了考验人们的情商,设下的一个美丽陷阱。她们一样善良美丽,她们也同样激情似火。哪怕她们身上的一些细微差别,也让你不好鉴别谁更善良,谁更美。外表上她们互为镜子,互相映照,内心里的爱虽然一样深厚,但就像雪山之水哺育大地,从不同的溪流里潺潺流淌下来。央金卓玛递给我酥油茶时,她的双目垂下,手在微微颤抖,因为她的心总是跳跃如小鹿;而其美卓玛递给我任何东西时,不论是一碗酒,一团糌粑,或是一颗剥好的核桃,她总是要让你明白,这是她给你的,这是她的爱、她的心。因为她的一双大眼睛里流淌出来的柔情,席卷了你。就像风席卷了云,骤雨覆盖了大地。如果央金卓玛悄悄收走了我换洗的衣服,独自默默地去了溪流边,其美卓玛就会站在院子里高喊:大哥,下来帮我劈柴。——实际上是看她劈柴,因为斧子不太听我使唤,而在她手里就像一根绣花针。如果其美卓玛在某个夜晚在火塘边边打茶边哼唱某首浪漫的情歌,央金卓玛就会忽然把电视的声音开得很大,挤在我身边故意问这问那,就像现在在牧场上,其美卓玛的笑声和她的话语一样多,她的问题和牧场上的牛羊一样多,她的心,则像雪山一样晶莹剔透。

从浪漫的高山牧场回来后,我才知道又闯祸了。央金卓玛开始不说话,不仅不跟我和其美卓玛说话,也不跟娜珍大妈说话。她脸上的憔悴,是一个失恋了的姑娘的憔悴,她舌头后面的话语,难道也像益西活佛讲的,成了湖底的石头了?

天下哪有母亲不知儿女心事的。你也别以为娜珍大妈一天到晚忙进忙出,从来不知道两个女儿在你面前玩的那些明争暗斗的小把戏;你也别以为一个淳朴羞涩的藏族老大妈,一点也不知道你这个城里人的花花心肠;你更别以为娜珍大妈一天跟你说不上三句话,她就没有最重要的话要说。你一定要记住,一个藏族老人发话时,相似于半个神灵。

那天晚上,又停电,火塘里的柴被烧得“噗噗”地笑。藏族人终生都离不开火塘,对火塘他们有着丰厚的想象力,也寄托了丰富的希望。他们认为,火塘里柴火燃烧发出的声响,是神灵的笑声。它预示着:要么是有客人要到了,要么是有大吉祥了。

请耐心等待。

央金卓玛已经八天不说话了,而其美卓玛的话却越来越多,仿佛这对孪生姐妹约好了,一个代替另一个说话,一个代替另一个做所有的事情。在这些天里,央金卓玛打回来的柴堆成了小山,连娜珍大妈也说,啊啧啧,才是秋天,这个冬天的柴都够了。每天早上天还没有亮尽,央金卓玛就把奶牛的奶挤完了,然后去山上背水,家里石缸里的水满了,可央金卓玛还在背,汗涔涔地把一绺头发咬在嘴里,把炽热的爱埋在心里。其美卓玛想去找我的衣服洗,可是我穿过的和还没有穿过的衣服,全都湿淋淋地晾晒在院子里,以至于有几天我都没有合适的衣服穿;甚至我的一双开了口的登山靴,也擦洗得没有一点泥土,连开裂的口都缝好了。至于打茶做饭、斟酒捏糌粑这些轻松活儿,其美卓玛根本插不上手。青稞收了,山坡上的地都闲着,明年开春藏族人才会去翻挖那些土地,然后撒下希望的种子。可是有一天,央金卓玛拎把锄头就下地去了,一挖就是一整天。连寺庙里最博学的喇嘛都费解呢。

火塘里的火烧得很旺,柴火不断发笑。那是在笑我啊。这时娜珍大妈发话了。她对我说——两个姑娘都大了,牧场上的母羊都跟种羊走,一起赶出去,一起赶回来。

这个意思用我们的话来翻译就是:要么你娶这对孪生姐妹,要么你走人。

我没有立马幸福得晕死过去,而是感到无边无际的迷惑和恐慌。我一个汉族人,一个瘸子,一个流浪汉,何才、何德、何能,可以一下得到两个女孩子的爱?

唉,唉,唉!

旺堆这个家伙像开坦克一般驾着他那辆东风大卡车,呼隆隆地闯进了村庄。他还在院子里就大声喊叫,朋友,下来喝酒去。

村庄里有一个小卖部,日常生活所需物品,几乎都能买到,烟酒糖茶盐、纸笔电池墨,但最贵的烟每包不会超过五块钱,最奢侈的东西不过是本地产的澜沧江牌啤酒。旺堆往车上扛了两整箱啤酒。今天我们就喝澜沧江。他说。

我讨厌喝啤酒,尤其是你和一个喝酒像喝水一般的康巴人喝啤酒,又是喝这种牌子的酒,你感到被灌下一条澜沧江的酒了,他仿佛才刚开始呢。

旺堆把车开到一处林间空地,有一条小溪从中问穿过,幽静得能听得见水里的小鱼儿跃出水面又插入水中的脆响。从上旺堆的车开始,我就知道这顿酒差不多是一场鸿门宴。我坐在草地上说,是个杀人越货的好地方。

旺堆正用嘴把啤酒瓶盖儿一个一个地咬开,他递给我一瓶酒,阴阳怪气地说,不要啰唆,又不杀你,喝死你。

没有任何菜,这个家伙刚才连瓜子也舍不得买一包。这叫请朋友喝酒?

就把酒当澜沧江里的水喝吧。七八瓶啤酒下去后,我已经知道旺堆这些日子去了什么地方。他去拉萨朝圣去了,不是开车去的,而是去尽义务。村庄里有一个叫多杰的年轻人,去年发愿要磕长头去拉萨。这样的壮举一般需要三四个人给他做后援,就是拉一辆板车,装上大家一路上的吃穿住宿等粮食物品,陪伴着磕长头者一路徒步到拉萨。当然后援队伍的成员可能是家里的人,也可能是亲戚朋友。藏族人认为能当磕长头朝圣者的后援,也是一份殊胜的功德,因此视之为荣耀之事,村庄里的年轻人可能会轮流前去。旺堆说多杰是他的一个远房表弟,反正这个村庄里我看几乎人人都是亲戚。在我跟他们讲北京的时光里,前来听讲座的村人不下一百个,其美卓玛告诉我说,他们都是她家的亲戚。

旺堆没有陪着多杰走全程,他跟了最后一程,从林芝到拉萨那一段。他的解释是,朝圣,重要;赚钱,也啰唆。修你车的钱还没有找够,狗娘养的。

啊,我想起了我的那辆老伙计,据说后来从山涧里捞出来时,已经跟一堆废铜烂铁差不多了,我以为它已经彻底报废了呢。旺堆真是个讲信义的人。

还可以修?我问。

未必你让我买一辆新的赔你?

能修好吗?

比对付魔鬼还啰唆。他一口就喝干了一瓶。

那就算了。我真诚地说,这些日子我在娜珍大妈家吃住养伤,更加上她们和你对我这样好,我想,也值我那辆破车的钱了。旺堆,我不要你赔了。

旺堆眼睛定定地看着我,就像要给我一拳。你不是个城里人。他说。

我以为他在骂我不是人,我做好了挨打的准备,绷紧了浑身的肌肉。

狗娘养的,你是个康巴人。来,干了它。他又举起一瓶啤酒。

我的眼睛有些潮湿,我仰头喝空了那瓶酒。眼泪还是下来了。

怎么啦?

酒……酒呛的。我搪塞,扭头看别处。

哈哈,啰唆的家伙。一瓶酒就熊成这个样子,还想娶我的两个妹妹呢。

我装作吃惊地看着他,你……全知道了。

就当是我赔你的一条腿,就当是我赔你的车。

可是,旺堆……可是,我……

你要好好待她们,两个好姑娘啊!峡谷里的小伙子,没有不想她们俩的。

旺堆,听我说,我不能……

不能什么?你腿瘸了,其他地方不瘸吧?

你这狗娘养的!我说不行就是不行。

为什么不行?嫌她们穷?嫌她们没读过多少书?嫌她们是农村人,还是藏族人?你这个狗娘养的北京人!

不,不!不!不是那个意思。我高声辩解。

旺堆一把就将我揪起来了,就像拎一只小鸡。那是什么意思,你说!他的眼睛血红,像顶架的牦牛的眼。

我也抓住他的衣襟,厉声说,狗娘养的旺堆,你再说我嫌这嫌那的,我们真的要打一架了!尽管我打不过你。

他放开我,把一个空酒瓶拎在手里,抡了抡,我在寻思他是想砸我头上呢,还是砸哪里。结果他将它扔了出去,酒瓶在溪流对岸的岩石上发出一声惨烈的脆响。说得啰唆了,让我不高兴,那就是你的下场!他恨恨地说。

在他妻子去了美国的那些年,曾经有一个女人时常来关照他,给予他情感上的抚慰。他们在业务上有往来,她在一个权力很大的政府部门工作,职位虽然不高,但是管用。有一次他单位要批个项目的立项报告,他的头儿请了她无数次客,但就是批不下那一纸文件。头儿也许在一次又一次的饭桌上看出这个女人对他有意思。那是因为一次他陪吃饭到九点,大家嚷着还要去唱歌,可他说不行不行,我还要回去管孩子呢。就先告辞走了。据说他走后那个女人问了头儿关于他的一切,很仔细,很关切的样子。一天,头儿就将待批的文件丢给他,说,给你一周的时间,搞定它。是搞定文件还是搞定她?头儿没有明说,反正都是一个意思吧。有些事情,不好说,说不好,不说好。

他就去约她单独出来吃饭,喝咖啡,事情三天就办妥了。女人为他的故事欷歔长叹,还有什么忙不能帮的呢?你把她们的同情心焕发出来,比焕发她们的爱情更容易,头儿大概深知这一点。而对男女之间的那点事情来说,同情心是爱心的第一步。

在偌大的京城,他才发现原来不只是他一个人孤独,不管是有家的还是没有家的,不管爱人同志在身边还是不在身边。城市越大,孤独越深,城市越大,自己越小。小到像蚂蚁,似尘埃。蚂蚁和蚂蚁触须相碰,尘埃和尘埃随风飘洒,他们走到一起,按藏族人的说法,就是一种因缘。这或许是前世注定了的,也或许是命运中的偶然。

他们之间谈不上相爱,只谈得上需要。因为相爱很复杂,需求则很简单。这个社会需求关系是主流,市场经济是一种需求,官场是需求,爱和欲望也是。你不能把很多东西搞得严肃认真,也不能将他们看得纯洁无瑕。就像超市里的一包小菜,虽然它不新鲜了,很多人也翻动过它了,但总有人需要它。顶不济贱卖了它。

她当然也有家庭孩子,但她还有其他的需求。用性来慰藉情感,用婚外恋来填补空虚。就是这样,很多人都是这样,他妻子在美国也是这样。开初他还不明白自己的角色,被需要的角色。当他妻子从美国回来说服他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时,他想到了她,想到了未来的某种可能,于是他就签了。

他没有想到他打破了某种平衡,她对他说,这是一种社会公认的约定俗成的游戏规则,大家如果按同一个牌理出牌,这牌就好玩;有人不按牌理出牌,就玩不下去了,就要吵架,就有人将牌一扔,不玩了。

后来他慢慢学会该怎样和女人们玩这种牌了。在日喀则,一个来路不明的汉族女人要搭他的车。她皮肤黑得发亮,气质高贵,超凡脱俗,见识比他还广,胆子也比他大,有女侠风范。他喜欢这样的女人,她们懂男人,因为她们几乎和男人一样疯狂;他喜欢这样的爱情,因为它带给他重燃激情的欲望。他们在扎什伦布寺相识,一起听了一个高僧讲经说法,出来后就裹在一起,把高僧去欲望、寻解脱的话丢在脑后。他们在肮脏的破旅馆里做爱,在旷野里的帐篷中做爱,在车里的后座上做爱,还在海拔五千多米的雪山垭口做爱,以探察窒息和快感的底线究竟在哪里。我要喘不过气了,我要死了。他说。在西藏,快乐的顶峰就是——她也垂死挣扎地说——死亡。然后他们结伴去阿里,在离普兰县不远的地方,河水改了道,公路不见了。他的那辆老伙计在关键的时刻背叛了他,他下车站在膝盖深的冰水里捣鼓那破车,左膝忽然就被一块水流带动的石块击中了。他随水而去,身子僵得一点反抗的力量也没有。这时那个他今天还不知道名字的女侠——愿她平安,跳下车来,像一只扑到水里的母藏獒,紧追几步就抓住了他。但他们后来都没有抓住有可能延续下去的爱情。她和他分手时说,各有各的客栈,各有各的路。他把他的小学老师教的好词好句,也相赠与她。他们相忘于江湖。

旺堆说,我一点也没听懂你说的这些啰里啰唆的话。朋友,你看来要挨打了。

我站在他的面前,做好了准备。我始终认为,我说,我不配卓玛姐妹两个人的爱,但我可以配得上和你打一架。来吧,狗娘养的,动手吧。像个康巴人!

旺堆的腮帮子咬得嘎嘣嘎嘣响,一双大拳头攥得紧紧的。他说,你先吧。看在是我撞了你的份儿上,不然你没有今天呢。康巴人打架是要讲脸面的,我先打你的话,我不会感到骄傲。

想起那狗娘养的车祸,我真的气不打一处来。我本来打算从西藏到云南,然后经广西到广东。我的一个大学同学在深圳已经做得很发达,身家少说千万了。我打算投奔他去挣点钱什么的,混好了就在那里聊度残生,混不好再继续出来到处流窜。

我一个直拳打在旺堆的胸膛上,打得他倒退了几步,脸都白了。然后我站在那里等他。

他喘了一口气,挥拳打来。噢,这狗娘养的,拳头像铁锤砸在木板上!只听得木屑横飞,木板断裂。我飞了出去,再次经历了被撞成一只小鸟的快感。我在草地上连滚两个后滚翻,趴在地上像狗一样大喘气。

站起来。他说。

我摇晃着站了起来,愤怒地看着他。

狗娘养的,再来?他问。

我又打出一记右勾拳,冲他的腮帮子去。要是我能一拳打死他,我一定会。我已经知道了殊死搏杀的真正含义。

他被打得侧过了身,转过头来已经一脸是血。狗娘养的,还真啰唆。他骂道,这下真动火啦,他还了我一拳,也是腮帮子上。我本来就不多、本来就松动的牙齿又掉了几颗啦。

我跪趴在地上吐嘴里的血和牙齿,脑袋涨痛得仿佛不是自己的,眼前四处迸发的金星像宇宙大爆炸。我干呕了几下,把刚才喝下去的酒全倒出来了。

啊啧啧,不要啰唆啦。打一个瘸子,就像狮子和狗打架,我也不骄傲啊。

旺堆,你他妈的是条骄傲的康巴汉子,今天你就打死我!我边号叫边捶打草地,像个撒泼的娘儿们。卓玛姐妹是我心目中的度母,你知道吗?我可以爱其中的一个,但我不能两个都娶,那不是我们汉族人的习惯。你看看我拿什么养活她们?我不会种地,不会放牧,不会劈柴,甚至连酥油茶都不会打!在村庄里,我是最没有本事的人。我也没有钱了,我怎么做两个妻子的丈夫?怎么做一家之主,给她们过上好日子?

旺堆坐在我身边,手掌上都是血,也不知是他的还是我的,因为他抹一把自己的脸,又来帮我擦。这些事情都不要你来啰唆啦,我婶婶和卓玛姐妹会做嘛。你没来之前,她们还不是一样日子过得好好的。多一个人吃饭,不就多了双捏糌粑的手嘛。这雪山峡谷牧场,多养一百个你这样的人,也不啰唆嘛。再说,你读过书,赚钱比我们容易。你看电视上,都是你们这些戴眼镜的家伙在赚大钱。我们,啊啧啧,赚点跑腿钱咯。以后我们俩一起做生意,把北京的东西拉到藏区来,藏区的东西拉到北京去,哪儿能赚钱就跑哪儿。不赚这种钱,你的眼镜白戴了。

他把我搂在他宽广的胸膛前,不断擦干我脸上、嘴边的血,像哄一个孩子。仿佛刚才我们并没有挥拳相向,大打出手。

可是旺堆,现在这个社会,汉族人不兴娶两个老婆的。过去可以,现在不行了。我说。

有什么不行?既然过去都行。你们汉族人就是啰唆。只要家里有需要,一个男人娶两个老婆,一个女人嫁两个男人,都不啰唆嘛。

旺堆最后把一只巨掌搭在我的肩头上,很真诚地说,朋友,我把你撞成这个样子,只有这样做,才对得起雪山上的神灵。不然我造的孽大了,来世投生会很啰唆的。再说姊妹俩也都喜欢你,喜欢你这个戴眼镜的狗娘养的北京人。你要知道,在你来之前,多少小伙子在她们面前唱歌唱得喉咙都破了,跳舞跳得尿血,两个卓玛看都不看一眼呢。

面对这样的“媒婆”,你还能啰唆什么?

我让旺堆拉我去乡上,那里的乡邮政所可以打长途。我给深圳的同学打电话,那家伙在那边一声尖叫,哇,还以为你死了呢,这么久没有消息。我说,还活着,活得很好。我需要一笔钱,赶快寄我吧。他是睡在我上铺的好兄弟,毕业以来,时光越久,我们的感情越深。我同学没有问我要钱干什么,只问要多少。我说,十万。然后告诉他寄的地址。这让他大声惊呼,你他妈跑哪儿去了呀,什么地方啊?要盖希望小学吗?我说,差不多吧,不要啰唆了。

在这段时间里,家里有点节日的气氛,娜珍大妈脸上天天都像映了两个笑呵呵的太阳,两个卓玛言归于好,她们不再计较我跟谁去了牧场,又跟谁多说了几句话。歌声随时都可能从她们的喉咙里流淌出来,当然是私下里唱,但我知道是为了谁。她们现在合谋起来捉弄我,一个说大哥,帮我递块茶叶来,我刚刚一瘸一拐地去橱柜,一个又喊,大哥,我们该去敬香啦,再不去神山要惩罚你的。我在两个卓玛间东扑西忙,像城里某些幸福的男人。

有一天下午,她们趁娜珍大妈不在家,两姊妹忽然将我掀翻在地,将我的眼睛蒙上,要和我玩捉迷藏的游戏。啊,那可真是世界上最刺激、最摸不着头脑的游戏啦。你不蒙上眼睛,还会一时拿不准她们谁是谁,她们的声音一样,气息一样,走路的脚步一样,甚至连心里想的都是一样。这种情况下你能逮住谁?你一个都逮不到。我在黑暗中跌跌撞撞,两手空空,就像我的人生,也像我的爱。爱的欢笑在黑暗的尽头响起,那样的遥远迷人,又是那样的近在咫尺,但你就是把握不住,抓不到。爱太多了,来得太迅猛了,就像决堤的洪水,一下就冲走了大坝下快要渴死的人。

我要放弃了,我这个瘸子不配玩这种游戏。我坐在地板上说,明天我想去教堂看看,谁愿意陪我去?我已经知道,这个村庄里有将近一半的村人信奉天主教,村里的教堂还是过去的外国传教士修的呢。教堂里每个礼拜天都要做弥撒,我拉下眼睛上的布,发现两个卓玛你看我,我看你,这个说你陪大哥,那个说你去吧。我逗她们,怎么都没有积极性了?其美卓玛说,我们是信佛教的,只进寺庙,一般不进人家的教堂。我说,那好吧,明天我自己去。

第二天我起来后,其美卓玛已经在楼下等我了。我问,你不害怕神山惩罚?她拉起我的手,捂到她丰满的胸前,我不想,就不害怕。我仿佛摸到了她那颗滚烫的心。但我怕烫伤我的手,不自然地缩了回来。

教堂尖顶的钟楼在一片藏式土掌房中显得突兀而奇特,但又别有风情。教堂里大约有三十来个天主教徒,没有神父。其美卓玛说,要过他们的节时,外地来的神父才会来村里的教堂。你是指圣诞节和复活节吗?其美卓玛点点头。我感到很惊讶,这么偏远的村庄,居然还过圣诞节和复活节。但我相信,这里一定比大都市里那些瞎赶时髦、由商家炒作起来的圣诞节地道、正宗。

信天主教的老人居多,也有少部分年轻人。教堂里的人们自己念经,唱赞美诗,然后再念,再唱。圣台前虽然没有布道的神父,但人们该在他们的神面前做的供奉,分毫不差。就在教堂里,我听到了天籁之音。习惯于唱山歌的嗓子,现在咏唱耶稣的赞美诗,让人灵魂深处震撼不已。据说多年前天主教传到这一带时,曾和藏传佛教发生过剧烈的冲突,一些传教士被杀,官府又派兵来捣毁寺庙,捕杀喇嘛。现在好了,人们再不为信仰而战,生活在一个村庄里信奉两种宗教的人也不再是敌人。

我们站在教堂的后面,静静地聆听这难得的福音。当前面的天主教徒纷纷跪下做祈祷时,其美卓玛也跟着跪下了。我悄声问她,你不是佛教徒吗,也信他们的?

她说,佛祖和耶稣,都是管我们这块土地的神。是神就要拜。

弥撒完后,教堂里的人们安静地离开。女人先走,男人再慢慢地鱼贯而出。这种文雅竟然出现在一个藏族山村,真让我大开眼界。

回来的路上,我对其美卓玛说,我也想我有某种信仰呢。

她问,是信耶稣还是信佛陀?

我随口问,你看我信哪种宗教好?

她认真地看着我,说,信什么,是要讲自己的缘的,大哥。

很多年以后,当他再次来到这座教堂,他便会想起其美卓玛脸上虔诚的表情。

不断有客人来祝福,火塘边天天晚上宾客满棚,笑声震天。连益西活佛都来了,还为我们占了一卦,说这是吉祥的婚姻,但最吉祥的日子在一百多天以后。其美卓玛脸上有些失望,而央金卓玛却显得很羞涩。我想真是天遂人愿,我还有充裕的时间做准备。

我同学的钱半个月后就寄到了,我到乡上去取这笔钱时,人们无不睁大了眼睛,就像第一次亲眼看到了财神。

我让旺堆帮我请人,我要在从西藏到云南的214国道边建一座房子。我的要求是,外观是藏式土掌房风格,房子的正面面对雪山,两层,楼下要有大大的厅堂,有厨房厕所,有门面过道,楼上要十间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房间,每间房子推开窗户就要看到雪山。然后我把一沓钱拍到旺堆手里。

旺堆很能干,很快就找来了包工队。我对旺堆说,房子建好了,我们就举行婚礼。于是旺堆愈加卖力,天天吼得那帮四川来的民工屁股不敢落凳子。不要啰里啰唆,快干快干,人家娃娃都要生出来了,你还不去烧火塘吗?到处都能听到他这样的呵斥声,好像建的是他自己的新房一般。

旺堆问我,新房子建好了,是不是就要把娜珍大妈一个人丢在老房子里不管?我说,不,娜珍大妈搬过来跟大家一起住。这家伙一掌拍在我的肩膀上,这才是康巴人干的事嘛!结婚不分家,我们没有娶了老婆就忘了阿妈的。

我感到自己的眼泪又要掉出来了。建房子的那段时间里,我的眼眶经常是潮湿的,工程进度越快,我那不争气的眼泪就越容易掉下来。这让我感到害怕,我甚至一再对旺堆说,不要着急,慢慢来。旺堆狡黠地说,你不想尽早搂着媳妇睡觉啊?我揉揉自己的眼睛,说,想。但是质量要保证。这狗娘养的眼睛很尖,他问,你们汉族人是不是一高兴了就要哭?我强作欢颜,说,是的,我常常会笑出眼泪来。旺堆呸了一声,你们的心是玻璃做的,啰唆。我们康巴人一高兴就是喝酒、唱歌。

有一天凌晨,窗外风声正紧,我在梦里稀稀拉拉地哭,一个温暖的身子钻进了我的被窝。她丰满的胸脯紧紧地压住我,狂跳的心脏像一只柔软的小拳,急促地叩击我封闭了多年的爱。我一时不知天上人间,梦里梦外。我身子僵硬,然后慢慢地被那团火热的身子软化,再软化,直到再次感到自己强大起来,融了进去……我们都没有说话,只有喘气,慌乱,紧张,亢奋。双手在对方身上四处游走,就像要把握一件不熟悉的东西。黑暗中我真的不知道她是哪一个卓玛,一度试图弄清这个问题,但又为这个想法感到害臊。就把她们姐妹当成一个人来爱好了,这样我心灵里的罪恶感或许会轻些。

第二天一整天,我都不确定昨晚的事是一场真实的风花雪月里的浪漫,还是一场美梦?难道这就是生活与爱情、命运与因缘水到渠成的必然结果?因为两个卓玛同样在我的面前说说笑笑,看我的眼神就像这桩婚事确定下来以后那样,三分喜悦,三分羞涩,三分憧憬,还有一分目光深处的春色。与她们相比,我虽然早已是个坐怀不乱的情场老手,但昨晚的事情已足以让我忐忑不安,因为我今早在床单上惊恐地发现了几朵像梅花一样绽放的血迹。可这两姐妹中的一个,何以做得安之若素,爱心坦荡?仿佛昨晚的激情根本就没有发生过。

这更让我分不清真实与梦幻了。唉,记忆的不确定性总是让我们时常挣扎在往事中,难以回首。

有时,身陷迷惑中,是一种美。

乡村里建房子,什么都是现成而便宜的,木料、沙石,甚至人工。不管是否跟娜珍大妈家沾亲带故的村人,都来帮忙。旺堆说,村庄里盖新房,每人都会来出力,因为这是节日。他们的脸上充满喜悦,他们就像为自己建房一样,把欢乐的歌声渲染得令雪山动容,澜沧江起舞。两个月不到,我要盖的房子就矗立在公路边了,许多跑长途的驾驶员,他们路过这里时还是一片荒地,他们从远方归来的时候,我看见许多驾驶员都不由得踩了一脚刹车。

我让旺堆拉我去一百多公里外的县城买家具。一路上旺堆不断给我补习藏式婚礼的常识。怎么送亲,又怎么迎亲,送、迎亲路上该唱哪些歌儿,婚礼上老辈子要讲什么话,又要唱什么歌儿,舞什么时候跳,跳时的歌儿又是哪些。他说因为我是外乡人,没有亲人送亲,就让他来扮演送亲队伍的“拔本”(送亲官),也叫喜官。反正我是你大哥嘛,他说,到时我会找一帮姑娘小伙子换上节日的衣服,跟在你后面,为你唱所有的歌儿。你要知道,歌儿唱得不好听,唱不过迎亲方,你讨不到媳妇的。我们要跳它三天三夜呢。

这些烦琐的仪式听得我头都大了。也许旺堆说得对,打青稞容易,办婚事啰唆。他还说,像你这种上门女婿其实不该花这么多钱。我们藏族人都喜欢去上门,我们说,这叫再找一对父母,岳父岳母家也会说再得一个儿子。我听你们汉族人说,一个女婿半个儿,我们不要半个,我们要全部,把你当真儿子对待。他们会为你准备一切开销,甚至连你身上穿的衣裳。噢,你这狗娘养的,我婶婶已经为你准备了一身藏装了你知道吗?从帽子到楚巴,再到靴子,都是新的呢。娜珍大妈什么时候在做这些事情呢?我穿一身藏装站在两个卓玛面前是个什么样子呢?我不敢想象。

在县城,我买了二十张单人床、十张四方桌子、几十条凳子,还买了一堆被褥枕头被套、锅碗瓢盆啥的。旺堆不断在我身后说,狗娘养的,你疯了吗?你不过是只有两个老婆,你买的这些东西比当年的土司还啰唆了。我一概向他诡笑,时代不一样了嘛,我们现在过得比当年的土司还好。是不?

几乎装了一卡车的东西,我们往回走。路上我对旺堆说,我其实想在公路边开一座客栈,名字我都想好了,咱们这里不是有香格里拉的传说吗?所以我们就叫它“香格里拉客栈”。我没有做农活的本事,也不会放牧做家务。我相信以后来这里的游客会越来越多,更不用说那些跑长途的卡车司机。这样,开一座客栈我们就会有收入,我也对得起娜珍大妈一家了。其美卓玛能说会道,央金卓玛踏实肯干,客栈要的人手不就齐了?

旺堆哈哈大笑,以至于都笑得扶不稳方向盘了。狗娘养的,我说你们这些戴眼镜的家伙会赚钱嘛!对面来的汽车不断尖声鸣喇叭,我吓得高叫:狗娘养的,看路!我可不想再成澜沧江峡谷里的飞鸟啦。

“香格里拉客栈”的招牌用汉藏文字写成,汉文是我写的,藏文请寺庙的益西活佛写。慈悲的益西活佛还为它念了一通经文。一边的旺堆说,益西活佛祝福我们生意兴隆,财源滚滚。我想是他附会的意思。这个家伙现在一心想赚钱。

客栈开业那天,我请来了村庄里所有的人,从村长到牧场上的牧童,还有乡上的干部。我们宰了一头犏牛、三只羊。他们现在不把我当北京人了,而是当村里人,娜珍家即将上门的女婿。那天我给所有的人敬酒,感谢他们对我的关照,也请他们以后多多关照这座小小的客栈。人们把酒碗高举在额头,一曲又一曲地给我唱敬酒歌,我就鼓足勇气一碗又一碗地喝。你想想吧,一个村庄的人唱的歌,可以开一场音乐会;而一个村庄的人敬的酒,有没有澜沧江水多?我最后喝得酩酊大醉,痛哭流涕。

我真的哭了,没有人知道我哭什么。以至于我的眼泪浇灭了客栈后院空地上燃起的篝火。他们本来是要在那里跳锅庄的,悠扬的弦子已经拉起来了,乡亲们已经围成一圈亮开了嗓子,但是我这个主人的眼泪,扫了大家的兴。旺堆只得跟乡亲们说,算了算了,这个家伙喝多了,吐了,哭了,啰唆大了。他们城里人一高兴了就是这样,到他们办喜事那天再跳吧。

深夜,我的酒醒了,觉也醒了。旺堆睡在客栈的隔壁房间,鼾声如雷。在我醉意蒙眬的时候,其美卓玛曾经想留下来陪我,但我执意要她和央金卓玛回去,因为娜珍大妈也喝醉了。你不知道一个老人家喝醉是件多么吓人的事情。娜珍大妈一度高兴得在酒桌上唱起歌来,她的歌声苍老激越,但像卓玛姐妹的歌声一样干净清脆。人们都说,自从卓玛姐妹的父亲走了后,就再没有听见娜珍大妈唱歌了。她从前可是村庄里的好歌手呢。乡亲们说,过去她会唱的歌儿,比现在的年轻人多。

两个卓玛就这样在我的醉眼中扶着她们的妈妈走了。那一刻我感到还有很多的感谢没有时间去表达,更有太多太多的依恋没有来得及说,哪怕是一句!卓玛姐妹就消失在无垠的夜色中。依稀记得,那一刻,有一个卓玛回头在向我张望,于朦胧夜色中开放出粲然的笑脸,但我已经泪眼蒙眬,分不清她是哪个卓玛了。那一刻,我感到了自己的残忍。那一刻啊,我体会到了一个人弥留之际的绝望。

我把一封早已写好的信放在沉睡的旺堆床头前,还另放了一个装有两万块钱的信封。灯光下,我仔细端详这个改变了我的命运的家伙,这个和我喝过酒、打过架,闻过我的屎臭,让我的一条腿短了10厘米的家伙啊!狗娘养的,我真的非常喜欢你。

我提着一个小包来到滇藏公路上,有一些喜欢开夜车的家伙会捎搭上我的。对面的雪山在夜色中泛着青白的光芒,峡谷下方我住过的村庄偶尔传来几声狗吠,苍茫高原寂静得让我听见了冰川断裂的声音,比当初我身上的多处骨头折断好听多了。满天的星星又大又亮,像浮在水面的银子,一颗明亮的流星在天穹中划过,直冲我的脑门而来。即便是在深夜,我也感受得到天空的幽蓝和纯净,感受得到雪山的圣洁庄严,就像我能感受到两个卓玛纯洁的心。大地上的群山在黑暗中绵延千里,澜沧江在峡谷深处奔腾不息,喧嚣的江水声隐约传来,既豪放又婉转,既高亢又缠绵,像一支藏族人唱了无数代的情歌。

我面对雪山峡谷,面对宁静的村庄,面对我的还在沉睡中的两个卓玛,面对善良厚道的娜珍大妈,以及村庄里的乡亲们,双膝跪地,潸然泪下,衣襟尽湿。

啊啧啧,这些都是上个世纪末的事情了。许多人对未来充满希望,我却对过去满怀悔痛。这一痛就是十年,我只能时时在地图上遥望澜沧江大峡谷,怀想我的村庄。真是啰唆啊。这不是对冲动的惩罚,而是对自以为是的人的报应。

当我终于又回到藏区时,我直奔澜沧江大峡谷,直奔我的村庄、我的香格里拉客栈、我的卓玛。但我不知道是时间错了,抑或地点错了,还是我错了。我仿佛进入到了一个虚拟的世界。

如果不是认出“香格里拉客栈”那块我题写的招牌——汉藏文字都在,只是历经风雨侵蚀,已经显得苍凉古朴了;如果不是澜沧江大峡谷千万年来亘古不变,如果不是峡谷对面的雪山还是那样圣洁高远,如果不是那些我熟悉的康巴藏语腔调以及空气中飘洒的青稞酒味和歌声,如果不是峡谷山坡上遍坡开放的桃花、迎风招展的五彩经幡以及庄严的白塔,我真的有恍若隔世之感。

当年,香格里拉客栈在这里建起来时,村人还非常不解,这个北京人为什么要把一幢房子建到远离村落的地方。现在你看看吧,仿佛村庄整个儿都搬迁到公路一线了,但不是农舍,而到处都是打着各种招牌的客栈、茶楼、饭店、商铺,甚至酒吧。各式各样的背包客、游客、出差到此一游的官员等,闲逛在公路两边的大小店铺里,已然一座乡野小镇。过去那条破烂不堪、尘土飞扬的公路,现在已铺成柏油路了。我在开放的南方滚打那么多年,但我还是惊讶这里的神速变化。我想变成一块沉到湖底的石头,但现在这个世界不要说湖底的一块石头,就是海龙王的宫殿,也被搅得天翻地覆了。

我忽然想给我的老朋友们开一个小小的玩笑,看他们还能不能一眼认出我来。十年前我来到这里时,刚受到重创,身体孱弱,胡子拉碴,皮肤黝黑,像个流窜犯。这些年来南方的美食已经让我大腹便便,脑满肠肥。为了追求戏剧效果,我去路边店铺里买了一顶藏式宽边毡帽,又把墨镜架戴在眼镜上。我在我的汽车倒车镜里看了看自己,问,还有人记得你吗?

我走进香格里拉客栈,大喊一声:卓玛——

哎!伴随一声清脆熟悉的应答,我的心忽地提到了嗓子眼儿,差一点就滚落出来了。

一个穿一身漂亮藏装的少妇款款而出,怀里还抱着一个孩子。老板,住宿还是吃饭?

我傻了眼,问:你……叫卓玛?

是啊。她大大的眼波席卷了我,那是想要极力留住客人的一种伎俩,多年前我也被这种眼波席卷过,但内涵不一样。我的心有些隐痛。

我放下背囊,你们……这里有……几个卓玛?我问。

三个啊。她接过我的背囊。

啊?我的眼镜都要掉下来了。

大哥那边吧。她把孩子放在地上,让他兀自去玩。然后她麻利地收拾靠近窗户边的一张桌子。

你的……孩子?我问。显然她还没有认出我来,我却努力地在猜,她是央金卓玛,还是其美卓玛。

是啰。老三。她开始往桌子上摆碗筷,没有多看我,她的目光还跟在那孩子身上。我想,每一个客人来,她都是这样,礼节性地热情招呼。不会像当年我在她家时那样,捧出一颗真心了。

客栈的内部装饰已经不是当年的模样,与时俱进了。什么都在变,甚至人心。许多背包客把五颜六色的留言条贴在墙上、柱子上。他们以此表达自己看到了雪山峡谷的狂喜与小资情调。一个家伙在留言条上写道:“小莉,我看见雪山那一刻,才发现我是多么爱你!”又一个背包客写的是“有车有帐篷,征寻去林芝的‘混账’的女驴友”。那意思是说,哪个自投罗网的搭车者不用带帐篷,他们可以共用一顶帐篷,共享一段浪漫旅程。这些混账勾当可蒙不了我。

有个留着发辫的康巴中年男人出来跟卓玛说句什么,然后抱着那个孩子进去了。我认出他是谁了,他一定是某个在情歌会上为卓玛唱哑了嗓子、跳舞跳得太阳痴醉月亮害羞了的村庄里的小伙子。一瞬间,我不打算摘下自己的帽子和墨镜,我渴望自己立马变成一个与香格里拉客栈毫不相干的人,变成一个来去匆匆的过客。我不想搅了人家宁静的生活。我已经伤害过她们一次了,我不能再冒犯第二次。

老板,你认识哪个卓玛?我们这儿,叫卓玛的人多了。

我说,是吗?其实我知道,在一个村庄里,可能会有十来个叫卓玛的姑娘。村人自有区分他们的办法,格桑大爹家的卓玛,水磨房边的卓玛,长头发的卓玛,歌唱得最好的卓玛,家有一头白牦牛的卓玛,哥哥在城里当干部的卓玛,我听到的最拗口的叫法是:有一年冰雹独独把森林边的那块青稞地砸成草场后赶着牛羊去吃青稞的卓玛。我真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她说,老板,想吃点什么?

仿佛不是我自己在说话,我听见一个声音说,先来一瓶青稞酒吧。随便……几个菜。哦,不,一壶酥油茶、一个水汽粑粑、一碟奶渣、一碗牦牛肉。

卓玛转身离去的时候,冲我嫣然一笑,老板你很懂藏餐嘛。不是第一次来?

我低下了头,没有回答。

我喝下了那一瓶青稞酒,夜已经很深,往事已不堪回首。其间,卓玛在厅堂里忙忙碌碌,还有两个姑娘,也和她一起招呼不断进出的客人。她俩大约就是她说的三个卓玛中的另两个吧。她们都很年轻,比我当年见到娜珍家的卓玛姐妹还年轻。我没有看到孪生姐妹中的另一个。

我像个窥视者,躲在客栈的一隅,审视这个我曾经深爱过的卓玛。她五官轮廓基本没有变,但几乎比过去壮实了一圈,她显得能干老到,利落整洁,迎来送往,落落大方,像无数这种乡野小店里称职精明的老板娘——如果她还是的话。当初我是跟哪个卓玛第一次说起要开客栈来着?她的头发挽成一个浑圆的发髻,可以想象它一旦铺排下来,就是一道黑色的瀑布。当年卓玛姐妹的头发也是这样,都一样长,一样黑,一样浓密,一样亮。卓玛衣袖挽到手肘处,红色的上衣紧裹着她丰满的身躯,隆起的胸脯里有一对小鹿在跳跃,结实的肩头曾经支撑起一个瘸腿男人的依靠,也曾经担当起一个世界的磨难。

她是谁?是其美卓玛,还是央金卓玛?从她的能说会道上看,她像其美卓玛,而从她手脚麻利上看,她又像央金卓玛。唉,不是酒的原因,而是时间。

时间迷蒙了我的记忆,上帝惩罚了我的绝情。自从离开澜沧江峡谷后,我就重新陷入试图区分这对孪生姐妹的要命怪圈中。十年了,它折磨得我常常从梦中孤独地醒来,兀自喟然长叹。

客栈里已经没有客人吃饭了,她坐在了我的对面,老板,还要酒吗?

卓玛,再拿一瓶酒来,我敬你一杯。我晃晃空了的酒瓶。

她起身去拿酒,还拿来一个杯子。先给我的酒杯斟满,然后是自己的。她双手捧起酒杯,递给我的动作,还和当年递给我酥油茶、递给我青稞酒时一模一样啊。

我们干了那一杯。她问,老板,你的眼睛……

我推推鼻梁上的墨镜,嗯,有病。怕光。

老板,你刚进来时,让我想起一个人。

哦?我的心抖了一下。是谁?

她忽然用手捂住了脸,然后又放下,没有褪尽的羞涩还是被我看见了。她说,没有可能的。只是……只是你们走路的样子有些像。

我疏忽我的瘸腿了。我连忙岔开话,向你打听一个人。知道—个叫旺堆的吗?过去开车的。

多年前我在留给他的那封信里说,我对不起他,对不起两个卓玛和娜珍大妈。但我有我的生活方式和原则。原则就是一些不能突破的东西,就像开车不能占人家的道,否则不是你成为一只在澜沧江峡谷里飞翔的鸟儿,就是人家。我还说,我把香格里拉客栈留给你们,或许这种方式可以减轻我的内疚。以后我会回来看你们的。

狗娘养的,我是一个多么愚蠢的浑蛋啊!但那时我认为自己很高尚。

卓玛说,我有个开车的堂哥哥就叫旺堆。你认识?

曾经……认识,他还好吗?

她低下了头,隔了会儿才说,有一次他酒喝多了,把车开进了澜沧江里。

啊?我吓得站了起来,张大的嘴巴久久合不拢来,然后我颓然坐下。我们都知道,在澜沧江峡谷开车,掉下去就跟飞机失事一样。雪山上的神灵,你为什么不保佑旺堆这样的好汉啊!

我端起剩下的半瓶酒,将它全洒在地上。我的眼泪也簌簌地往地上淌,把眼镜摘下。我不管她是否会认出我来,我很想放声大哭一场。

我最终没有控制住自己,趴在桌子上痛哭。多年以前,我是哭着离开我一手建起来的香格里拉客栈,多年以后,我又回到这里来痛哭。为旺堆,为我自己的愚蠢,为两个卓玛姑娘。

大哥,你喝多了。我已经帮你收拾好房间了。来,我扶你上去吧。

她在摇我的肩膀。她叫我大哥而不是老板了,就像多年前那样。她一双温暖有力的手伸到了我的腋下,也像多年前那样,把我搀扶起来,一偏又一偏地往楼上走。我的眼泪啊,一定打湿了她的肩头。

我一宿未眠。长夜漫漫,没有我的思念绵长;雪山依旧,却不见雪山下我桃花一般灿烂的姑娘。我发现自己是那样地怀念这里,是那样地离不开他们。可是啊,我已不能。我曾经差一点就能拥有安静的人生,但是我愚蠢地放弃了。我没有修到那份因缘。

第二天早上,我去前台结账。卓玛已经坐在柜台后面了,一些客人在吃早点,客栈里大都是这样的游客,他们咋咋呼呼,大惊小怪,昨晚都十二点了还有人在下面的院子里闹腾,几个背包客弹一把破吉他,嚷嚷着要和雪山峡谷共舞。雪山上的神灵一定被他们吵闹得日夜不宁。当年客栈开业那天晚上,乡亲们已经燃起了篝火,拉起了弦子。但客栈的主人却在盘算着怎么背叛他们,并因为深感羞愧而不敢去应对那些踩着云端和风儿腾挪跳跃的舞步。

我发现卓玛显得很憔悴,眼圈微黑。我问,多少钱?我要……走了。

她的目光很湿润,仿佛眸子刚在水里泡过。她幽怨地看着我说,大哥,就不……多住几天?

我不敢看那双席卷一切的眼睛。我扭向一边,说,今天,就得走。结账吧。

你不用结账。

为什么?我问。

这是你的家。她说。

我哆嗦了一下,感到我的心被一把揪住了。不是揪得我疼痛,而是仿佛被一双温暖的手捧住,抚摸,那份呵护和仔细让我浑身战栗。我把墨镜架从衣袋里找出来,架在眼镜上,再把头上的毡帽尽量压低。但是这能遮挡什么呢?我控制不住自己的颤抖,我更怕控制不住要掉出来的眼泪。我只有再次当逃兵,扭身向客栈外面走去。我听见卓玛在我的身后喊——大哥,你随时都可以来啊!

我开车去了我住过的村庄。刚下了一阵雨,村里的道路很泥泞;雨刮器刮净了车玻璃上的雨水,却刮不干净我眼帘上不断飘落下来的眼泪。在一个急弯处我的车滑进了沟里,怎么也挣扎不出来了。不一会儿来了一个村人,然后他又叫来了很多人,他们一起帮我将车推了出来。我下来给大家敬烟,他们中的一些人我还认得,但是他们都认不出我来了。我甚至还回想得起他们来娜珍大妈的火塘边听我讲北京的样子。那个猜北京有五个县城大的康巴汉子,现在已经很显老了。如果当年我留下来,这些人都是我的亲戚长辈。他们指给我看娜珍大妈家的房子。说那房子好多年都不住人了,娜珍大妈前世功德修得好,今生该享受了。一个北京来的老板给她的两个女儿盖了座客栈,人家现在赚大钱了。

我远远看了看那房子,已经很破败、凋敝的样子。没有住人嘛,房子朽得快。一个老人告诉我。我不想再到房子面前去凭吊什么啦,不是我怕自己的眼泪太不争气,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地方要去。村人告诉我,孪生姐妹的另一个,现在教堂里当修女。

这跟我听到旺堆的噩耗一样令我震惊。我把车开得像青蛙一般跳跃,我一直在骂自己。是因为你,因为你,卓玛当修女去了!你这狗娘养的!

我的车终于跳跃着奔到了教堂,但是我半天不敢下车。仿佛下去后我就要走向刑场,我将被公审,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我的心比当年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还痛,比看着我的儿子若无其事地消失在机场入关口的人流中还要揪心得慌!

我紧张地叩响了教堂的门,一个三十来岁穿一身黑色衣服的男人来开门。他和蔼地问,你要找谁?

我说,找央金卓玛。

他说,这里没有央金卓玛。

我又说,那么她是其美卓玛。

他又摇摇头,也没有其美卓玛。

可是……可是……我看见他领口处的一块白色装饰和胸前挂着的一串巨大的十字架,就问,你是教堂的神父吗?

他点点头。你是谁?他问。

我是……我是……嗨!神父,看我晕了头,央金卓玛和其美卓玛是孪生姐妹,村里人说有一个到你的教堂当修女了。

噢,你是找玛丽修女啊。她在教堂,请进来吧。

玛丽修女?这是一个多么陌生的名字!你让我怎么跟孪生姐妹中的一个联系得起来呢?我跟着神父来到教堂的院子,这时,我看见了刚从一间屋子里出来的穿一袭白色衣服的修女。

卓玛……玛丽……

上帝啊,我认出她来了。不仅认出她是我要找的卓玛,而且还认出了她是两个卓玛中的哪一个!从今以后,我再不会把她们搞混淆了。

我的心在被人用一把钝钝的刀子,一刀一刀地割。

她也认出我来了,她向我现出一个平和的微笑。你来了。请坐吧。

好像我是上个礼拜天才来做过弥撒的教友,好像我们从来没有在一个屋檐下吃饭喝茶,好像那些在高山牧场、在溪流边、在打柴的路上、在火塘边、在娜珍大妈家那狭窄楼梯口的依偎搀扶、在吉祥的婚事还没有明朗前两姊妹的争风吃醋、在香格里拉客栈建成之日唱起的欢快酒歌,从来没有在我们之间发生过一样。

再沉重、再浪漫的往事,就是这样,像炊烟一样在心间升起,又像炊烟一样消失在蓝天中了。我们坐在安静的教堂院坝里,阳光斜射到玛丽的身上,让她穿的那一身白,显得更加洁白纯洁,熠熠生辉。我以为天使就该这样地白,或者说,这就是天使的白。

卓……玛丽,这些年,你……还好吗?我小心地问。

我很好,教堂里很安静。她说。这是她的声音吗?听起来宛如天国里的声音,因为它没有带一点尘世的杂质。就像过去她们唱歌时一样。

玛丽,我……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们。

你为我们家做了很多。主耶稣会赐福于你的。你是个好人。

我是……我太想说,我是个狗娘养的混蛋。但在天使面前,我不得不学点文明。

她说,我们都是有罪之人,要在主耶稣面前忏悔,才会有救。

我的确有罪,我的确也时常在忏悔,但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救。这就是我的痛苦。我说。

你会得救的,玛丽说,每一个人都会得救的。只要他信。

是啊,只要信。我在心里说,可是我们不知道自己信什么。他和其美卓玛从这教堂里回来时,其美卓玛说过,信仰是要讲缘的。因此我对玛丽说,我在找信的缘。

玛丽说,不是缘,是你是否被信仰召唤。

我忽然感到自己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教她们这个,告诉她们那个。仿佛自己在她们面前无所不知。我现在就像当年跪在益西活佛面前一样,把有信仰的人,都当成自己的老师。

神父想留我吃饭,我怕在他们面前显露出更多的无知,就告辞要走。实际上我的心已经承受不起那把钝刀的切割。而玛丽却始终是安详的,当然也是美丽的,甚至比她十年前还要美。一个被拯救的人,内心必然恬静;而一个在徘徊挣扎的人呢,益西活佛说得好,他的心还是树上跳来跳去的猴子。玛丽给了我新的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得救的,只要他信。

是神父送我出的教堂大门,玛丽只是站起身,目送我离开。她的目光像她的神态一样平和安详,倒是我再不敢多看她一眼,有些恓惶地退出教堂了。

我上了车,在熟悉的村庄里慢慢兜了一圈,触景生情,感慨良多。在我和旺堆打架的溪流边,我买了一箱啤酒,自己喝了一些,剩下的全都一瓶又一瓶地倒在溪流里。溪流带着我敬给旺堆的酒,一直会流进澜沧江。我对溪流说,旺堆,你这个莽撞的家伙,不要啰唆了,把这些酒都喝了吧。

我开车回到了214国道,路过香格里拉客栈,我把车停靠在公路对面,点上一支烟。香格里拉客栈看上去是生意最好的一家,不断有客人进进出出。卓玛有一次送几个客人出来,脸上撑着疲惫的笑容,让我心疼。她站在客栈门口向公路上茫然地张望,我几乎可以肯定,那是在期盼我归来的目光。这是你的家,你随时都可以来。我往CD机里塞了一张碟子,是老鹰乐队的《加州旅馆》。强烈的打击乐分散了我的悲伤,否则我真的无法离开。

我记得最后

我向门口跑去

但是我必须

找到我来时的路

“别紧张”,守夜的人说

我们天生受诱惑

你任何时候都可以结账

但你永远也无法离开

我启动了车,缓慢地上了我的路。我发誓,我绝不告诉任何人,是哪一个卓玛做了香格里拉客栈的老板娘,又是哪个卓玛当了修女。因为那是我自己的秘密,是我内心永久的痛。

作者简介

范稳,男,1962年生于四川,1985年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中文系。1986年开始发表小说,著有小说集两部、长篇小说三部。作品曾获“青年文学奖”和“萌芽文学奖”。本刊曾选发其中篇小说《男人辛苦》。现在云南省作家协会工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