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8·人不只属于历史

那个时代似乎离我们已经非常遥远了。当时,不仅在中国,而且在欧洲和全世界,人文知识分子大多充满着政治激情,它的更庄严的名称叫做历史使命感。那是在五十年代初期,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世界刚刚分裂为两大阵营。就在那个时候,曾经积极参加抵抗运动的加缪发表了他的第二部散文风格的哲学著作《反抗者》,对历史使命感进行了清算。此举激怒了欧洲知识分子中的左派,直接导致了萨特与加缪的决裂,同时又招来了右派的喝彩,被视为加缪在政治上转向的铁证。两派的态度鲜明对立,却对加缪的立场发生了完全相同的误解。

当然,这毫不奇怪。两派都只从政治上考虑问题,而加缪恰恰是要为生命争得一种远比政治宽阔的视野。

加缪从对“反抗”概念作哲学分析开始。“反抗”在本质上是肯定的,反抗者总是为了捍卫某种价值才说“不”的。他要捍卫的这种价值并不属个人,而是被视为人性的普遍价值。因此,反抗使个人摆脱孤独。“我反抗,故我们存在。”这是反抗的意义所在。但其中也隐含着危险,便是把所要捍卫的价值绝对化。其表现之一,就是以历史的名义进行的反抗,即革命。

对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批判是《反抗者》中的精彩篇章。加缪一针见血地指出,卢梭的这部为法国革命奠基的著作是新福音书,新宗教,新神学。革命的特点是要在历史中实现某种绝对价值,并且声称这种价值的实现就是人类的最终统一和历史的最终完成。这一现代革命概念肇始于法国革命。革命所要实现的那个绝对价值必定是抽象的,至高无上的,在卢梭那里,它就是与每个人的意志相分离的“总体意志”。“总体意志”被宣布为神圣的普遍理性的体现,因而作为这“总体意志”之载体的抽象的“人民”也就成了新的上帝。圣·鞠斯特进而赋予“总体意志”以道德含义,并据此把“任何在细节上反对共和国”亦即触犯“总体意志”的行为都宣判为罪恶,从而大开杀戒,用断头台来担保品德的纯洁。浓烈的道德化色彩也正是现代革命的特点之一,正如加缪所说:“法国革命要把历史建立在绝对纯洁的原则上,开创了形式道德的新纪元。”而形式道德是要吃人的,它导致了无限镇压原则。它对心理的威慑力量甚至使无辜的受害者自觉有罪。

我们由此而可明白,圣·鞠斯特本人后来从被捕到处死为何始终保持着沉默,斯大林时期冤案中的那些被告又为何几乎是满怀热情地给判处他们死刑的法庭以配合。在这里起作用的已经不是法律,而是神学。既然是神圣的“人民”在审判,受审者已被置于与“人民”相对立的位置上,因而在总体上是有罪的,细节就完全不重要了。加缪并不怀疑诸如圣·鞠斯特这样的革命者的动机的真诚,问题也许恰恰出在这种可悲的真诚上,亦即对于原则的迷醉上。“醉心于原则,就是为一种不可能实现的爱去死。”革命者自命对于历史负有使命,要献身于历史的终极目标。可是,他们是从哪里获知这个终极目标的呢?雅斯贝尔斯指出:人处在历史中,所以不可能把握作为整体的历史。加缪引证了这一见解,进一步指出:因此,任何历史举动都是冒险,无权为任何绝对立场辩护。绝对的理性主义就如同绝对的虚无主义一样,也会把人类引向荒漠。

放弃了以某种绝对理念为依据的历史使命感,生活的天地就会变得狭窄了吗?当然不。恰好相反,从此以后,我们不再企图做为历史规定方向的神,而是在人的水平上行动和思想。历史不再是信仰的对象,而只是一种机会。人们不是献身于抽象的历史,而是献身于大地上活生生的生活。“谁献身于每个人自己的生命时间,献身于他保卫着的家园,活着的人的尊严,那他就是献身于大地并且从大地取得收获。”加缪一再说:“人不只属于历史,他还在自然秩序中发现了一种存在的理由。”“人们可能拒绝整个历史,而又与繁星和大海的世界相协调。”总之,历史不是一切,在历史之外,阳光下还绵亘着存在的广阔领域,有着人生简朴的幸福。

我领会加缪的意思是,一个人未必要充当某种历史角色才活得有意义,最好的生活方式是古希腊人那样的贴近自然和生命本身的生活。我猜想那些至今仍渴望进入历史否则便会感到失落的知识分子是不满意这种见解的,不过,我承认我自己是加缪的一个拥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