虔诚不是目的
察看《新约》中记载的耶稣的言行,一个鲜明特点是漠视律法。律法在犹太教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以《旧约》中的摩西十诫为基础,后来发展出了极其庞大烦琐的清规戒律体制。耶稣不但自己带头破除了许多戒律,而且常常无情地抨击那些死守律法的人。他把信仰的重点从遵守律法转移到精神修养,从外在的虔诚转移到内在的觉悟,这大约是他对他所继承的那一宗教传统所作的最重大的改造。
从传播新教义的立场看,耶稣的主要敌人是经学教师和法利赛人,即坚守律法体制的顽固派。他一生都在与他们斗争,最后实际上死于他们之手。他之痛恨他们,矛头集中于他们的伪善。他揭露道:“他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给别人看的。”这些人佩戴着大的经文袋,在教堂里总是坐在最显眼的位置上,以此夸耀自己的虔诚。律法在他们手中成了压迫教众的工具。“他们捆扎难背的重担搁在别人的肩膀上,自己却不肯动一根手指头去减轻他们的负担。“他们热中于仪式的细节,其实并无真正的信仰,拘泥于律令的条文,内心却极其肮脏。耶稣愤怒地谴责道:“你们连调味的香料都献上十分之一给上帝,但是法律上真正重要的教训,如正义、仁慈、信实,你们反而不遵守。”“你们把杯盘的外面洗得干干净净,里面却盛满了贪欲和放纵。”针对犹太教的食物禁忌,他指出:“那从外面进到人里面的不会使人不洁净;相反,那从人里面出来的才会使人不洁净。”
在我看来,耶稣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对于任何一种信仰来说都十分重要的问题:信仰的实质是什么?一个人有无信仰的界限在哪里,根据什么来判断?凡真正的信仰,那核心的东西必是一种内在的觉醒,是灵魂对肉身生活的超越以及对最高精神价值的追寻和领悟。信仰有不同的形态,也许冠以宗教之名,也许没有,宗教又有不同的流派,但是,都不能少了这个核心的东西,否则就不是真正的信仰。正因为如此,我们可以发现,一切伟大的信仰者,不论宗教上的归属如何,他们的灵魂是相通的,往往具有某些最基本的共同信念,因此而能成为全人类的精神导师。
另一方面,我们也可看到,不论在何种信仰体制下,许多人并无内在的觉悟,只是以遵守纪律和参加仪式来表明自己的信徒身份,他们事实上是盲目的。至于那些以虔诚的外表自夸和唬人的人,几乎一定是伪善之徒。歌德说得好:“虔诚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是通过灵魂的最纯洁的宁静达到最高修养的手段。”从本义来说,虔诚是面对神圣之物的一种恭敬谦卑的态度。这种态度本身还不是信仰,而只是信仰的一个表征,真正的信仰应是对神圣之物有所领悟。一个人倘若始终停留在这个表征上,对神圣之物毫无领悟却竭力维持和显示其虔诚的态度,我们就有理由怀疑他的这种态度是否装出来的。所以,我认为歌德接下来说的话是一针见血的:“凡是把虔诚当作目的和目标来标榜的人,大多是伪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