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信任和人的尊严
在今日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国人普遍为诚信的缺乏而感到苦恼。商界中的人对此似乎尤有切肤之痛,前不久央视一个节目组向百名企业家发卷调查,征询对“当今最缺失的是什么”问题的看法,答案就集中在诚信和信任上面。其实,消费者是这一弊端的最大和最终受害者,只因处于弱势,他们的委屈常常无处诉说罢了。
如此看来,诚信的缺失——以及随之而来的信任的缺失——已是一个公认的事实。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我们是否曾经拥有诚信,如果曾经拥有,又是在什么时候缺失掉的?
翻阅一下严复的文章,我们便可以知道,至少在一百年前我们还并不拥有,当时他已经在为中国人的“流于巧伪”而大感苦恼了。所谓巧伪,就是在互相打交道时斗心眼,玩伎俩,占便宜。凡约定的事情,只要违背了能够获利,就会有人盘算让别人去遵守,自己偷偷违背,独获其利,而别人往往也如此盘算,结果无人遵守约定。他举例说:书生决定罢考,“已而有贱丈夫焉,默计他人皆不应试,而我一人独往,则利归我矣,乃不期然而俱应试如故”;商人决定统一行动,“乃又有贱丈夫焉,默计他人如彼,而我阴如此,则利归我矣,乃不期然而行之不齐如故”。(《论中国之阻力与离心力》)对撒谎的态度也是一例:“今者五洲之宗教国俗,皆以诳语为人伦大诟,被其称者,终身耻之。”惟独我们反而“以诳为能,以信为拙”,把蒙骗成功视为有能力,把诚实视为无能。(《法意》按语)
今天读到这些描述,我们仍不免汗颜,会觉得严复仿佛是针对现在写的一样。一百年前的中国与今天还有一个相似之处,便是国门开放,西方的制度和思想开始大规模进来。那么,诚信的缺失是否由此导致的呢?严复不这么看,他认为,洋务运动引入的总署、船政、招商局、制造局、海军、矿务、学堂、铁道等等都是西洋的“至美之制”,但一进到中国就“迁地弗良,若存若亡,辄有淮橘为枳之叹”。比如说公司,在西洋是发挥了巨大效能的经济组织形式,可是在中国即使二人办一个公司也要相互欺骗。(《原强》)所以,原因还得从我们自己身上寻找。现在有些人把诚信的缺失归咎于市场经济,这种认识水平比起严复来不知倒退了多少。
其实,诚信的缺乏正表明中国的市场经济尚不够成熟,其规则和秩序未能健全建立并得到维护。而之所以如此,近因甚多也甚复杂,远因一定可以追溯到文化传统和国民素质。西方人文传统中有一个重要观念,便是人的尊严,其经典表达就是康德所说的“人是目的”。按照这个观念,每个人都是一个有尊严的精神性存在,不可被当作手段使用。一个人怀有这种做人的尊严感,与人打交道时就会有一种自尊的态度,仿佛如此说:这是我的真实想法,我愿意对它负责。这就是诚实和守信用。他也会这样去尊重他人,仿佛如此说:我要知道你的真实想法,并相信你会对它负责。这就是信任。可见诚信和信任是以彼此共有的人的尊严之意识为基础的。相比之下,中国儒家的文化传统中缺少人的尊严的观念,因而诚信和信任就缺乏深刻的精神基础。
也许有人会说,“信”在儒家伦理中也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不错,孔子常常谈“信”,《论语》中论及诚实守信含义上的“信”就有十多处。但是,在儒家伦理系统中,“信”的基础不是人的尊严,而是封建等级秩序。所以,毫不奇怪,孔子常把“信”置于“忠”之后而连称“忠信”,例如“主忠信”、“言忠信”、“子以四教:文,行,忠,信”等。可见“信“是从属于”忠“的,诚实守信归根到底要服从权力上的尊卑和血缘上的亲疏。在道德实践中,儒家的”信“往往表现为所谓仗义。仗义和信任貌似相近,实则属于完全不同的道德谱系。信任是独立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各人有自己的人格、价值观、生活方式、利益追求等,在这些方面彼此尊重,绝不要求一致,另一方面合作做事时都遵守规则。仗义却相反,一方面抹杀个性和个人利益,样样求同,不能容忍差异,另一方面共事时不讲规则。在中国的商场上,几个朋友合伙做生意,一开始因为哥们儿义气或因为面子而利益不分,规则不明,最后打得不可开交,终成仇人,这样的事例不知有多少。
毫无疑问,要使诚信和信任方面的可悲现状真正改观,根本途径是发展市场经济,完善其规则和秩序。不过,基于上述认识,我认为同时很有必要认真检讨我们的文化传统,使国民素质逐步适应而不是严重阻碍这个市场经济健全化的过程。
2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