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作文800字

【第1篇】

我的同桌是个高大的男生,不得不承认,他并不是个受欢迎的人。当初周老师宣布我和他同桌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向我投来同情的目光。我瞪大了眼睛,为此感到惊讶和郁闷,而周老师只是说:“委屈你了,尽管修理他!”

两周前的周五,音乐课下课,仅仅是从音乐教室到教室这段短短的距离,他居然都能把自己的脚弄骨折了——这点我很佩服。后来听说,他似乎是因为觉得好玩去跨栏。高年级上体育课,在直行跑道上摆了一排栏杆,人家是要做好热身运动后才能跨栏的。他可好,只是路过,就随脚去跨栏。第一个跨过了,于是又去跨第二个,没有跨过,这时候脚踝好像就扭伤了,如果这时候适可而止,那么也不至于骨折,可他偏偏又去跨第三个……于是,骨折了。上周一整周都没有来上学,这周来的时候,脚上已经打上了石膏,在小组之间的走道上放了把椅子,他坐在座位上,把受伤的脚横斜出去放在那走道的椅子上,看起来颇有点蛮横不讲理的味道。

对于他骨折这件事,我并不同情,因为我认为他是自作自受。但是在他不在的这一周里,我也的确有些不习惯。往常,发数学作业的时候,总是让他帮我发一叠,他也总是毫无怨言。我也一直对此心安理得,甚至连句谢谢都没有。而在这周里,习惯性的想让他帮我发作业,却猛然发现他不在。想找别人帮忙,可大家都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为什么要帮你发?”失落的同时,也突然想到:“他为什么要帮我发呢?”又想到之前自己的无礼,就感到有些内疚。不管他有这样或那样的缺点,至少他是个善良的乐于助人的人啊。

即便他骨折了,可是似乎对他也没有太大的影响。性子依旧大大咧咧,上课也依旧常不听讲。不过他不听归不听,至少不会来吵我。所以我一般也不大去管他,就当身边没有这个人。有时候,他也会一边抄笔记一边喊:“老师你慢点!”但更多时候,他是不听课的。

有一次,我发现他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就拍了他一下。他吓得立即坐起来,瞪大了眼睛环顾四周,最后定在我身上,才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吓死我了,还以为是老师!”他那滑稽的神情令我忍俊不禁。从此,每当我发现他在睡觉,我都会选择用敲桌子或拍他的方式来提醒他。看着他惊恐的样子,我总是和周围的人笑成一团——这样也许不太道德,可不得不承认,这实在是令人“百玩不厌”。

有时候,他也会把一些闲书放在抽屉里,或者把课本竖起来挡在外面。这种情况下,只需要我的一个眼神,他就会乖乖地把书收起来——然后再趁我不注意再拿出来。同样,在英语小测的时候,他也会把英语书藏在抽屉里,我总是把书一把抽出来,放在我这儿保管。这就导致了他那本用他歪歪扭扭的字体写着的“英雄笔记本”上,大部分都是零分。

已经是第二次和他同桌了。渐渐地,跟他成为同桌这件事,似乎已经不令我反感了。

【第2篇】

叫她小邹,并不是因为她年龄比我小,也不是她个子比我矮,更不是她职务比我小——同们是同桌,她还是英语科代表呢!叫她小邹,只是觉得她可爱、可亲。

刚开始同桌时,真有点不习惯,除了学习上的交谈,几乎就没有别的了。后来才发现,我们还有很多共同的语言,比如我们喜欢听歌,而且喜欢同一个歌手;我们喜欢看书,喜欢看同一本书。因为有太多的共同爱好,成了形影不离的朋友

我们一起学习,一起讨论,阐述对某个问题的看法,即使争得面红耳赤,我们仍然很快乐。也许某些时候,我们女生太在意分数,以至于愁眉苦脸,我就会用一切办法把我的快乐传递给她,使她知道重要的不是再去懊悔自己所犯的错误,而是尽早找到犯错的关键,在下次考试中取得满意的成绩。好在我们都是这样的人,所以,我们快乐。

她感情丰富,非常孝顺,常常同我说她家人的好,让我也忍不住想成为她的家人,那样我一定会觉得很幸福,很温馨。有一个星期日,下了很大的雨,天色异常阴暗,不能回家,我就在教室里做作业,这时,小邹来了。不知怎么的,我觉得她的身影好疲惫,好孤独。她侧着身子在我身边坐下了,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我看到了她微肿的双眼。我等待着她哭诉,可是过了好久不见她跟我说话,我轻轻拍了一下她的背,她一惊,哭红的双眼望着我,欲言又止,我想,如果我不问,她是不会说的了,藏在心里的感觉是很难受的。一问,才知道她没有能够回家,雨太大了,而她上个星期也没有能够回家。我安慰她说:“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也半个月没有回家了。”她却告诉我,她恨的不是这个,她跟爸约定了两次,可是每次都是下雨,老天爷在开她的玩笑!

一次同学从家里带来了一盒碧螺春,价格昂贵,我们每人都得了一小份。小邹把那几片茶叶小心地握在手里,问我有没有盒子,我很好奇:“你干吗?”只见她小心翼翼地把它们装进一个小袋子,笑着对我说:“带回家给爸爸吃。”说完脸都红了,似乎偷东西被人发现似的。唉,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我把自己的一份给了她。有这样的女儿,真是令人羡慕啊!

这个星期天,她终于可以回家了,这下该高兴了吧?没有想到,来校时还是一副郁闷的样子:“我忘了把茶叶给爸爸了,我对她说:“放心,再过一年也不会变质的。”

【第3篇】

说起我的同桌王成,他可是我们班的名角,真可谓“高山击鼓——名声在外”。凭什么?就凭他那能吹破牛皮的大话。‖【文首开门见山,落笔入题,兼以问答方式揭示内容,形式新颖,引人入胜,堪称“凤头”。】

你别看王成个头不高,长得尖嘴猴腮的,他要说起大话来,准能吓得你栽个大跟斗,连你跟在他屁股后头喊师傅都来不及。这不,体育课上,老师刚把篮球递给同学,他立马就抢了过去,非要学麦克·乔丹,给大家表演“高空灌篮”。不用说你也能猜得出,就凭他那比冬瓜还要矮的个儿,也能腾空飞跃?丢人现眼呗!【末句“设问”小结,加深读者印象。】

说真的,你也别笑话,他就那德行!【过渡:承上启下】你看,刚被同学取笑,他还不吸取教训,下课铃声一响,他又蹿上了花坛,一手叉着腰,一手拍着胸,冲着正在掷沙包的女生鬼喊:“本人是投沙包大王!这世上没人比得过我!”谁知他刚跳下花坛就被沙包砸到了脸,疼得他直喊“妈”。当有同学取笑他时,他却装着勇猛威武的样儿,拍着胸脯说:“咱这是英雄救美,我不牺牲谁牺牲!”瞧,牛皮都吹炸了。【句末“瞧……”一句,小结,帮助回顾。】

其实,你们还不了解他,他这人有时也挺可爱的,也会让你佩服得五体投地。【过渡:前承;后启。】上个星期五,他见班里有些课桌椅坏了,便邀了几个同学第二天到学校来修理。大伙见有的课桌椅实在难修,都犯了难。王成这小子又吹了起来。他指手划脚地嚷道:“本大天才就是不信邪,哪有我修不好的!”说着,他拿起榔头和锔子,一会儿锯,一会儿敲,三下五除二,没费多大的工夫就把那些“伤员”给治好了。

看着一排排整齐的课桌椅,大家的脸上都流露出钦佩的神情,异口同声地夸赞道:“王成,你真行!”我冲着他笑道:“看来这‘天才’的美誉是非你莫属了!”王成也不谦虚,他猴上桌子,双手叉腰,雄赳赳,气昂昂地说:“那还用说!本大天才是干什么的?我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还没等他演讲完,大伙早就逃之夭夭了。【以具体材料“王晨带领同学修课桌椅”,在对比中表现对他的敬佩。

这就是我的同桌王成,一个爱吹牛,但又不得不让你佩服的人。我不知道,我们班如果少了他会是什么样。他无论走到哪儿,总会给你带来欢笑。不是吗?

【结尾总结全篇,照应开头,点明主题;兼以“反诘”,帮助回顾,耐人回味。】

【第4篇】

班上新转来一个学生,她从来都面带微笑,笑容甜甜的,暖暖的,把我们班男生迷倒一大片。但她不主动和别人交谈,除了必要的几句话,她总一个人静静地坐在角落读书。

偏偏她是我的同桌。一次美术课,老师要求同桌两人进行小组活动,合力做一个泥塑。任务一布置下来,她就对我说:“我负责捏泥人,你负责上色。”语气坚定得不容动摇。

我被她吓得莫名其妙。我是相当喜欢泥塑的,但总没有练习的机会。好不容易能自己做泥人,凭什么要我做普通的上色工作?起初,我心平气和地跟她协商,希望能换一个工作,但她一改平时温和的作风,怎么都不答应。一气之下,我向老师提出要自己做泥塑。老师无奈之下,将我们两人分开。

同学问我:“你平时和她关系不是挺好的吗?怎么这次闹成这样?”“哼,她就是一个笑面虎!”我忿忿抱怨。

放学,我因有事晚回家。进教室拿书包时,见到她在做泥塑。她动手能力不行,泥人捏得不像个人,简直是胡乱堆积成的不明物体。我嘲笑她:“一开始就该我来捏泥塑嘛!瞧你那技术!”她瞪了我一眼,把泥“人”推进桌肚,甩起书包奔了出去。

我心情猛地大好,背起书包向文具店走去,又见到了她。真是冤家路窄!我悄悄躲在货架后面,希望她快些离开。只见她指着架子最上方的红笔说:“叔叔,麻烦你拿一支黑笔给我。”我惊讶极了。店员也愣了一下,说:“那是红笔。”她的脸立刻红了,急忙改口说自己看错了,要店员拿一支黑笔给她,然后离开了。我隐隐知道了她态度为什么如此坚决的原因,她患有色盲!

第二天,我拿着一个泥塑给她。她看了,是一匹马,又看看我,眼里满是不解。“你不是很会上色的吗?我做完自己试了试,涂不好颜色。要不你帮我上色?”她明显地露出惊愕的神色,支支吾吾地说:“可……我……我想做一匹斑马,可以吗?”“当然可以!”

我们的泥塑被美术老师赞不绝口:“这颜色,这形状,分明就是泥塑的榜样!”我们自然得了高分。她后来跟我说,当然是悄悄地说了一声“谢谢”。我知道,她已经对自己的缺陷释怀了。

现在我和她,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其实,人与人之间友好相处,最高准则就是尊重。

【第5篇】

“沙沙”一阵细碎的声响,随之是“吧唧吧唧”的咀嚼声又传入了我的耳畔。我斜眼瞥见了她桌洞边的食品袋和一双忙碌着的小手。

她,胖胖矮矮的,一副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平添了几分文气,一只马尾辫松散地梳在脑后,合上胖墩墩的躯体,走起路来一顿一歪的,颇有些别致与滑稽。

吃零食是女孩子的天性,这句话在她身上,表现得可谓是淋漓尽致。课上课下,不分时间、不分地点,都可以随时享受美味。

“Listen carefully?”英语课上,老师熟练地操纵着英语,踩着高跟鞋,“咚咚”几下走上讲台,操起粉笔,黑板上赫然出现了一个英语语法点“like doing sth”。

“比如‘I like playing basketball’”,老师把“ing”加重了几笔,以示重点。

“沙沙”的一阵细碎的声响又传过来,这给安静的课堂多少带来了几分杂音。我皱了皱眉头,转而又会神地听着老师的纯正口语。不一会儿,“刺啦”一声塑料袋被撕开的声音,接着一阵“吧唧吧唧”咀嚼声,像交响乐一般在我身旁奏响开来。我终于忍不住侧过身子朝她望了望:她的头都快伸进桌洞里了,身子艰难地蜷缩在狭小的座位里,像一只小熊猫在忘情地享受着青竹的美味。

薯片的烤香味悠悠地飘到了我的鼻中,我忍不住吸了吸鼻子,口水被我强咽回去。

“咚、咚、咚”高跟鞋的声音愈来愈近。她迅速地直起身子,用力地抿紧了上下唇。老师拍拍前两排同学的桌子,说:“我喜欢踢足球,怎么说?”

这位同学起身微仰着头:“I like playing soccer.” 

“Good.”老师满意的转身离去。

我紧张的向她望去。她的嘴角居然还残留着薯片渣,我正欲张口,只见她弯下身子,头又伸进深深的桌洞里了。

“你起来。我喜欢唱歌,怎么翻译?”没想到,老师又转身走过来了。我赶紧拍拍她的背,她惊吓地跳起来,大概是因为老师食指敲打课桌的缘故吧。她窘红了脸,“I,I,”哎了半天就是再哎不出下面的字来。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几分紧张,几分羞愧,滑稽又可爱。 

一副金丝眼镜,一只马尾辫,一个敦实的身躯,无时无刻的美食享受,那就是——我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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