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故事600字作文
作者:紫嫣 时间:2019-05-17 18:03:04 我要投稿!
我很平凡,生命中还没有太多的精彩。
在我上小学四年级时,生活就变得单调、乏味,我仿佛是一个没有故事的人。不,我不能没有故事,记得我常常这样想。那年,村里的路都水泥化了,我们上学是骑自行车的。看见几个顽皮的男生骑车时,速度飞快,双手叉腰,那样子真是威风极了,总能引来周围的一阵吹捧声,我好不羡慕:原来老师反对的骑英雄车实在是世上一等的风流。
于是我决定要学会。我开始苦练。速度要快,这点难不住我,双手脱把还需要灵性,呵呵,幸好我的悟性不赖,很快就会了,技法娴熟。同学都说我身手不凡,而且我骑车时的样子格外酷,我能够双手叉腰,我更能双手斜向空中,做一个大大的“V”字,似有花木兰驰骋千里“关山度若飞”之雄风。
果然,女生表演这一绝活,比男生的收视率更高。无论男女生还是路人,都向我投来了崇拜与嫉妒兼而有之的目光,也有几声责怪的叫喊。那时的我,人称假小子,只要不是老爸老妈的声音,我才不管呢,心里得意还来不及呢!
就在不久之后,我演砸了。那天,我正打算买些东西,顺便再展示展示我的技术。我双手插进了裤袋,自行车直往前冲,当骑到十字路口时,那些该死的房子挡住了我的视线……
一声足以响彻整个村子的惨叫不知什么时候从我的嘴里跑了出来,凄凉,悲伤。一辆摩托车不偏不倚地倒在了我的身上。
当摩托车主把车扶起时,我心想,趁现在无人,赶紧溜吧,不然换来的只有嘲笑,英雄是不容嘲笑的,就算他幸运吧,免得补偿精神损失费。正打如意算盘时,我突然发现自己的左脚剧痛无比,再一看,呜呜……眼泪执拗地从我的眼眶中涌出,原来我脚上的鞋已经趁机逃跑了,而且还残忍地带走了脚背上的两块皮。至于车子,就更不用说,一些零件早已流浪去了……
这大概是我记忆中最值得怀念、最让我后怕的故事吧。
评点:
小作者从记忆里稍微翻拣一下,一篇富有情趣的文章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骑车“大撒把”对男生来说并不新鲜,但女生也骑“英雄车”、“大撒把”,却非常稀奇了。文章用语鲜活、有趣,好几处足见作者的独特感受,尤其是对撞车后打算开溜的描写很是生动。本文是一篇佳作,稍感不足的是收尾略显仓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