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生灯老头的书》有感1000字

灯下,我捧着新的一期《儿童文学·下》,微黄的纸页让我的心如一泓明净的湖水。轻轻打开第一篇,《生灯老头的书》。我静静地看了下去。当翻过这篇文章的最后一页时,我的心被打动了。于是,我又看了第二遍、第三遍……

第二天,我细细回想,对这篇文章想了很多。我想把这些东西写下来。

《生灯老头的书》的主人公是一位老街中的老爷爷——生灯老头和一个老街中的小孩——火龙。生灯老头非常爱书,不仅爱收藏书,更爱看书,家里的书报数不胜数,一本本装订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他为了让孩子们看书,不顾街上人的嘲笑,让孩子们来他家看书,每人一天给一块钱的阅读费,结果来了许多孩子,但最终只剩下了火龙一个人。火龙被生灯老头爱书的精神感动了,他也爱上了这些书,这一老一小成了忘年交。当老街要改造之时,生灯老头捐掉了所有的书给图书馆,馆长为他的十万多本书开了一个收藏室,生灯老头也成了这儿的管理员,和他的书永远呆在了一起。

读完这篇文章,我首先被生灯老头的爱书的精神感动了。这个时不时就骑着三轮车收废品的老人,除了自己的生活费,就把钱都用在了书上。他对自己的书疼爱有加,每本书后面都附着“遇书散记”,还能把自己每本书的经历记得清清楚楚,如同母亲对自己的孩子。生灯老头,虽然是个穷人,但是他爱书却到了极致,对于书的理解,也超过了普通人。

他说:“在很多人看来,读书是为工作服务的。但是,有一部分人只把读书当做跳板,跳起来以后就远离书了。还有一部分人是借着文化人的身份混生活,这些人身上的文化气息就像浮云薄雾,风一吹,阳光一照就原形毕露。当然,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是真正读书的,他们分散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从生到死都把书当成挚爱。他们甚至没有真正上过学,生活也不富裕,只是单纯地喜欢书,因为爱书而收藏书。想想古时,大凡饱读诗书的名家都隐居在山中或村野。再看看如今,深山和村野还有饱读诗书的读书人吗?”这段话引发了我的深思。的确,现在有许多人,忽略了书籍的存在,只知道工作与生活。书籍是我们的精神食粮,如果没有书籍,纵然有经天纬地之才,终究会一事无成。现在,人类已经开始高速发展,计算机开始普及,一个小硬盘就能装一个书架的书的内容。但是,可曾想过?书,是千百年来我们人类历史的传承,不能因为计算机的容量,而把书淘汰掉!作者写这篇文章就是给我们一个警醒,现在真正爱书,真正看书的人已经不多了,而我们,21世纪新一代的主人们,更应该把书当做自己的挚友,真正地爱书,让书重新回到我们的心底,让我们重新汲取它的营养!

捧着那本新的《儿童文学》,闻着书香,仿佛对书,又增添了几分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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