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叔叔的小屋》读后感2500字
作者:王文卓 时间:2018-09-17 17:04:53 我要投稿!
【第1篇】
历时三个月,超前把计划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的英文版看完了。无疑这是一部建立在事实上的感人的小说。黑奴悲惨而不能自主的人生,深深地震撼着我;让我们深深地陷入对奴隶制度的思索中,痛恨为什么这么一个没有人性的制度还存在人的世界里?这本小说基于强烈而真实的事实基础,读过的人,无不会谴责野蛮残忍的奴隶制度,假使处在那个年代,无不会行动起来,为葬送这个万恶的制度去做些什么。无怪乎,后来的美国总统林肯把小说的作者斯陀夫人(Harriet Beecher Stowe)称为是“引起一场大战的小妇人”。
小说主线是分两部分展开的。一条是汤姆叔叔,他正直善良能干,却又温驯,笃信基督,听于天命。他本来有一个很好的主人,美满的家庭。主人迫于债务将他卖掉了,他本有机会逃跑,但善良的天性使他接受了与妻儿分离的命运,因为这样可以保全庄上其他的人。我从这就可以看出,奴隶其实是没有成家的权利,因为他们是物品,随时被倒卖,那么所谓妻子,儿女也不是属于他们,是属于他们主人的,他们随时可能因为奴隶商品的流通而分离。所以奴隶要么不要有感情,不在乎一次次成家,一次次被分离,要么不要有家有孩子,否则随时都会面对骨肉分离的痛苦。
第一次的被贩卖中,汤姆很幸运。他认识了一个天使般的女孩,并成了她的救命恩人,随后他被女孩的父亲买了下来。主人克莱尔非常善良,慷慨,他深刻同情奴隶的处境,憎恶奴隶制度,因为他对奴隶都非常宽厚,慷慨。汤姆在克莱尔家的两年中无论是从精神还是物质上应该来说都是很满足的。唯一的就是对妻儿的思念。我把这两年看作是对汤姆善良的回报。
但是这样一个罪恶的制度下,奴隶并不可能一直幸运。克莱尔的猝死,又一次打破汤姆平静安逸的生活,把他推向了不可测的命运,但这次却是万劫不复的死亡之渊。新的主人勒格雷是凶恶残忍的奴隶主的典型,在他眼里,奴隶不是人,是机器。奴隶生病了,就是机器需要维修了,当他认为维修成本高于新买机器的成本的时候,他宁愿重新购买机器。在他庄上的奴隶往往活不了很久。不驯服的黑奴不是被他活活打死,就是烧死。在他治理下的庄园绝对了个惨绝人寰的人间地狱。正直善良的汤姆就是因为坚持自己的基督信仰,坚持不肯为恶,从而强烈地挑战了他主人的权威,最后活活被打死了。
另一条线索是乔治夫妻。乔治是个非常有才华和进取心的青年,用我们现在的话讲,如果他在我们现在这个年代绝对是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不堪他狭隘苛刻的主人的压迫,走上了逃亡之路。他的妻子伊丽莎,面临爱子被卖,也采取了携子逃跑的行动。相信看过这本书的人,永远不会不被这样的画面感动:寒冷的冬夜,年轻美丽的母亲,怀抱着五岁的孩子,在星月下赶路。前有大河阻路,后有追兵。母爱的力量是这样大,竟使伊丽莎从浮冰上跳跃,过了河。冰块上流下了她斑斑的血迹。令后面的追兵目瞪口呆。让人感慨母爱的力量,又一次震撼了人的心灵,让人感受到奴隶也是人,也同样拥有人类最伟大的母爱。在逃亡过程中,夫妻俩都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并在途中不期而遇。他们到了加拿大,开始了自由而崭新的生活。从此,妻子是丈夫的妻子,丈夫是妻子的丈夫,儿子是父母的儿子,他们不再是被贩卖的商品。反抗的精神终于得到了自由的回报。乔治还接受了高等教育,回到自己苦难深重的非洲,把自己献身非洲的解放事业之中。
两个主人翁命运结局的不同,如此鲜明的对比,让我想起了那句话,性格决定命运。他们命运的每一次流转,都打上了主人翁鲜明的性格特征。他们命运的起承转合,有的是偶然的,有机会的成分,但又是根据他们的性格特征而必然发展的。汤姆叔叔,性格善良,总是牺牲自己成全别人。他又笃信基督,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了基督。是基督的力量让他敢于对抗勒格雷的残暴,也使他不屈于残暴。勒格雷的变本加厉的暴打,没有使汤姆畏缩求全,只是加速了他的求死之心。不,对他来说也许不是死亡,而是真正蒙主召唤,进入了永乐的天国。这是汤姆必然的结局了。
而乔治则一直处在对自己命运的抗争中。为什么他和他的主人,同为人,甚至他比他主人优秀太多,而他只是主人的一件物品。他主人随时可以带走了,分开他的妻儿。带着这样的思索他开始了他的逃亡之路。他恶毒的主人出了重金买他的人头,然而乔治凭着他的机智和好心人的帮助,终于逃离险境,并和妻子不期而遇。凭着他的才智,在另一片国土上过着有人的尊严的生活。相信,所以的读者跟我一样,当乔治搭乘的船缓缓离开那片囚笼的国土的时候,我们的心情和一定和乔治一定豁然开朗。再见了,奴役的岛国,永别了,前面是永恒的光明和自由。乔治,自由一定属于你!不自由,毋宁生。自由属于他的追逐者!
小说有两个人物的形象不能被忽略的。没有他们,就好像《乱世佳人》没有梅兰妮这个角色一样。他们就是伊娃和她的父亲克莱尔。我以为这两个形象是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的化身。伊娃是个感性的形象,克莱尔是理性的形象。伊娃是汤姆在被贩卖图中搭救的女童。在途中,她总是穿着她洁白的裙子在那群被贩卖的奴隶中穿梭,带着忧郁而关切的眼神。那种对悲惨的奴隶生活的关切,她那单纯而忧郁的眼神似乎漫溢出书本,无尽地铺出来。因为她年纪幼小,尚不能归纳表达她的情感。但她总是尽她的能力,帮助身边的奴隶,她要使他们快乐,这就是她全部的想法。她的爱如此纯洁,热烈,她的爱感化了冥顽不灵的黑奴女孩托普西。伊娃是全书的一道光,也是汤姆叔叔的光芒和慰藉。可是伊娃的早逝,预示着汤姆的命运即将衰落。
另一个值得说的人是克莱尔。他是个奴隶主,可他又深深地厌恶奴隶制度。但是他又不知道如何去摆脱这样的地位。所以他采取了消极的态度,放任自己,也放任他的奴隶。他对他的奴隶非常的宽厚。他深深了解奴隶的劣性,但是他也深刻地看到,奴隶的劣性是来自于奴隶制度本身,而不是奴隶。然而他本来却又对奴隶制度无能为力。他也代表了作者站在奴隶主的位置,所进行的理性思考。作者的理解是深刻的,但是她也并没有找到解决奴隶制度的良药。
另一个要提的是贯穿全文的基督精神。宗教有强大的道德约束力。但是从汤姆的经历来看,宗教也是一剂麻醉剂,从现代的观点看,宗教没有解救汤姆,而是加速了汤姆的死亡。我这么理解,是不是曲解了作者的原意?因为作者是来自一个宗教世家,笃信基督。然而从结果看,确实是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