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我这一辈子》有感1200字

《我这一辈子》讲述了晚清至民国时期北京的一位底层人物的生平经历,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极度荒谬和人民生活的困苦。作者老舍先生以独有的悲剧情怀展开自叙,把沉痛、委屈和义愤化作笑与泪的控诉,对悖谬的社会进行批判。

文中的主人公,即“我”幼年时读过书,识得几个字,十五岁的时候,家里送“我”去学手艺,做裱糊,伺候死人和神仙。因为手艺学的好,也懂规矩,生意不错。“我每天站在街口的茶馆等着同行来约我请帮忙”,因为年轻、利落、懂得场面,主顾都愿意请我帮忙。可偏偏遇上动乱的年代,死人太多,裱糊做不下去了。“年头的改变不是个人所能抵抗的”。

二十岁那年,“我”结了婚,妻子和我成了亲友眼中的“天配良缘”四年后,妻子生下两个孩子,日子清贫但和乐。不幸的是,妻子跟着自己的师哥跑了,“我”感到前所未有的羞耻,再也不站在街口等生意了。“在咱们这个讲孝悌忠信的社会里,人们很喜欢有个王八,好叫大家有放手指头的准头”,“我”感到了舆论的压力,这表面上像是冷静的观察结论,其实蕴含着作者对虚伪与残忍的文化现象的无言愤懑。

随后,我一个单身男人带着两个吃奶的孩子,又丢了手艺,只能去做巡警。“巡警和洋车夫是大城市里给苦人安好的两条火车道”。作了巡警,一天到晚在街面上,“不论怎样和稀泥,多少得能说会道,见机而作,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每个月拿着6块钱的饷钱,扣去3块半的伙食,扣去人情公议儿,净剩两块。孩子的吃穿就靠这两块,不许生病,更不许吃点零碎。

一天晚上巡逻遇到兵变:“大兵们纵火、抢劫,而一个捡了一块木板一只破鞋的孩子却被拿过来成为被抓的犯罪分子被大兵就地正法了”,我溜回警局,却发现原来高级警官们都预先知道兵变的事,只是不方便告诉下级巡警。

大变故来了,大清国改成中华民国了。改良和民主叫嚣着,可巡警的处境几乎没有任何改变,“几乎是个官儿就可以扯几个巡警去给他看家护院”。在宅门里,“我”看到官儿们的“幸福”:孩子可以坐着汽车去上洋学堂;随便加几个姨太太;姨太太们买瓶香水花掉50块。而我呢?福海和大妞连私塾都没去过几天;十几年过去了,“我”还是一个单身巡警,谁肯嫁给一个“臭脚巡”呢!;老孙家为了给老孙治病,把儿子卖给了人贩子才得到30块。

渐渐地,福海和大妞也都成亲了。福海不顾我的反对做了巡警,大妞也嫁给了一个巡警,那个孩子的爸爸是“我”同事,也是个巡警。似乎注定我们想要摆脱困境几乎是不可能的。

新署长的到来给我带来了新的不幸,“我”被下岗了。更不幸的是,福海生病了,舍不得花钱买药吃,结果病死了。剩下我一个老头子和一个年轻的寡妇带着个吃奶的孩子。“我”五十岁的年龄卖着二十岁的力气,只要我一天不劳作,一家人就都挨饿。而“我”肚子里只是有点稀粥,冬天身上没有一件厚实的棉袄。

最后,作者发出不平的吼声“哼!我还笑,笑我这一辈子的聪明本事,笑这不公平的世界,希望我笑到那末声,这世界就换个样吧!”

《我这一辈子》为生活本身的逻辑力量控制着,作者思路畅达而有顿挫,情节起伏,波澜陡起。语言生动又富有表现力,鲜活的北京口语造就出最贴切的人物形象。

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老舍的名字代表着一种别样的风格,《我这一辈子》正体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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