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蝼蚁之城》读后感500字

《蝼蚁之城》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得到了一本好书——《蝼蚁之城》,我第一时间一口气读完了它。这是科幻作家马传思的作品,主要讲述了一次大灾难后,让父母下落不明的马思齐和奶奶不得不去地下停车场和其他幸存者生活在一起。一天,地下生活的蚁群被迷雾包围,只有部分蚂蚁存活下来,然而,在这些蚂蚁的身体里,细胞已经发生了变异。蚂蚁文明凭借信息素网络强化的集体智能,占领人类失地,与人类文明展开交锋……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生命的坚韧与强大。蚂蚁,是平时看起来不起眼的小生灵,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在这本书里,它们具有超高的智慧,在蚁后的带领下,就像书中描写的那样,马思齐和苏姆在厂房的尽头发现变异后的蚂蚁竟然可以造出一座钢铁城市,甚至还有教堂。

这本书也让我明白了不要骄傲自满,自以为是,践踏别人,毁灭别人,有时,敌人可以轻松的反将你一军,书中的人类认为自己不该比蚂蚁这种低等生物落后,便极度蔑视蚂蚁,发动大军对蚂蚁进行猛攻。人类虽说这是为了和平生存,其实这只是一次静悄悄的屠杀,但人类没有想到,前两次攻击,蚂蚁没有还手,是因为它们在忍受,但任何生物的忍受都是有极限的,当到了这个极限后,蚂蚁开始反击,只用了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人类的枪全部都化作了一堆堆碎屑或粉尘,在脚边散落一地。书中有一段话我特别喜欢:“面对敌人,还能想办法去包容对方,理解对方,找出和对方相处的方式,同时还能不顾自己的危险去帮助同伴。”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科幻小说,也让我第一次真正体会到了生命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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