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笑的孩子》读后感500字

【第1篇】

今天买来了一本《出卖笑的孩子》,开始放在那里没有引起我的注意。放了很多天都没有去体会它的存在,一天回来,百无聊赖,就信手拿起来看了看。一下子就被他吸引了。

故事主人公叫蒂姆,他从小失去了母亲父亲再娶后,他常常受到继母的虐待,只有星期日由爸爸陪着上赛马场才感到快乐。不幸的很,他的爸爸一次在建筑工地上被木板砸死了。这以后,他烦闷的时候,也去赛马场散散心。有一次,他在那儿遇见子一个怪老头,他以“让蒂姆逢赌必赢”为条件,换取了蒂姆的笑。蒂姆失去了笑,尝到了生活没有笑声的苦楚。于是他决心赎回自己的笑。费了许多周折,经过一番斗争,最终战胜了怪老头,夺回了出卖的笑。故事构思奇特,情节出人意料,笔触幽默诙谐,给人以启迪和教益。

小蒂姆为什么会义无反顾的跟怪老头做这笔交易呢。因为贫穷。书中有这么一段话:“要是我有很多很多的钱,我就租一套很大很大的住房,里面有我自己的房间,埃尔温每天都能从我这里拿到零用钱,继母也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这是蒂姆父亲死后一个人穿街过巷,漫无目的地瞎跑,看到自己住的“贫民窟似的房子,想到父亲为了全家人的生活而被活活地砸死,想到一家人为了吃几块奶油蛋糕而不得不看贝贝尔太太的脸色,硬着头皮去赊帐-----心里发出的呐喊,这是被贫穷折磨而歇斯底的求救。虽然经历种种的生活不幸,“他才仍是个快活的孩子,没有失去他的笑,那可是一种发自肺俯的笑声,笑到最后打起嗝来”。这是一种坚强的笑声。怪老头就是看中这一点,不失时机地与他做这一笔交易(逢赌必赢),让他变成了赛马场的名人,一个富翁。在别人眼里钱能改变一切,确实如此,让蒂姆改变了太多。他在家里的地位升高了,他的家也不会再住在“成天散发出兰芹,胡椒和茴香的气味的一个小胡同里”,而搬到了一个繁华地地段。从此以后小蒂姆再没有自己的时间了,时间都是由继母支配,赌注越下越大,人在金钱面前是永无满足的。而蒂姆他“已经腻烦了,为了一些不需要的东西,他出卖了自己的笑,”最宝贵的东西。他没有在金钱面前沉迷,他越来越感到了内心的孤独,他是继母赢钱和吹嘘的工具,仅仅工具而已,到最后他自己还是身无分文。他用自己的笑,换了一个如此虚荣的世界,在他临走之前还是帮继母赢了一笔足以过下半辈子的钱,说明他还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走了,去跟怪老头展开了一场激烈的较量,这时他14岁,一个像阳光那样灿烂的年纪,他却活得像一个“老谋深算”的老人。

由这里我想到了很多。这就告诉了我们做事都有得失的,只是看你得到多点,还是你失去的多点。在做任何事的时候需要权衡一下得失,不要为了一些不必要的东西而失去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到那时失去了再也不能回来了,而得到的也许在那时已不值一提了。

【第2篇】

期盼已久的寒假终于来了!我跟妈妈一起到书店买书。这时,一本书首先映入了我的眼帘,它就是由德国著名儿童文学家詹姆斯·克吕斯写的《出卖笑的孩子》。

这本书讲的是小男孩蒂姆与一位格子先生勒菲特做了一笔交易,把自己的笑卖给了这个神秘莫测的人,得到的回报是自己每次打赌准能赢。蒂姆虽然过上了很好的物质生活,但是因为失去了自己的笑,生活变得苦涩乏味。后来他听说:“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笑。”于是,他决心向这位富有的、阴险狡诈的格子先生要回自己的笑,但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终,他还是凭借自己的智慧和他那些心地善良朋友的帮助,夺回了自己出卖了的笑,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

这本书构思新奇,充满想象力,语言富有情趣,人物刻画细腻,充满人道主义精神。我认为有几点比较突出的创新:

创新一,这本书的主人公蒂姆·塔勒一直都不是成年人,而是一个孩子。作者从孩子的角度去观察一切,用孩子的心灵去感受一切,从而使作品更能引起我们小读者的关注;作者批评了用金钱和权力毒害少年儿童的人,从而使作品更具有教育意义。

创新二,蒂姆的对手不是一个魔鬼,而是一个唯利是图、贪得无厌、心狠手辣、神秘莫测的资本家巴伦·勒菲特。虽然勒菲特是一个反面人物,但作者一样把他刻画的有血有肉,活灵活现,而不是采用简单勾勒。我认为这样更能突显出他的特点,这样写更真实,达到作者批判资本家的效果。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不仅仅是因为书中蒂姆与对手斗智斗勇,情节扣人心弦,而且书中的道理使我豁然开朗:作为少年儿童,不能被金钱或者一时的利益所诱惑,做出一些不当的、有违良心的或者遗憾终生的事情;如果做了这种事,也不能一味地后悔,无动于衷,而应该做好克服更大困难的心理准备,积极去弥补过失,改正错误。

是啊,“把人和动物区分开来的是笑,要认识一个人,就要看他在适当的时候会不会笑。”“用钱是买不到笑的。”……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没觉得笑是多么的重要,但在看完这本书后,我却体会到了笑对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现在,你是不是也对这本书感兴趣了呢?

内容推荐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