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乡土中国》

拜读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我了解了作为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社会。虽然只有短短十四和章节,但却准确无误的抓住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点。它的研究范围极广,每一篇都有中心、有论点,论据充实,论证严谨,篇章之间紧密相连,层层推进,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其中,我对其礼治秩序感触最深。

可能在某些人中,乡土社会是一个“无为而治”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有秩序,但这是一种不需要规律的秩序,一种自动的秩序。然而乡土社会并不是这样的社会,因为它是一个“礼治”的社会,和现在的“人治”社会、“法治”社会不同。它们不同就在于维持秩序时所使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不同。

礼是礼治社会的公认合适的行为规范。和法不同,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礼则不需要这样有形的权利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传统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人们有学习的能力,上一代所实验出来有效的结果,可以教给下一代。这样一代代地积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如文化,本来就是传统,所以不论在哪一个社会中,绝不会没有传统的。只是在乡土社会中传统的效力更大,所以传统的重要性比现代社会更甚。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不是道德,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而礼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所以礼有甚于道德。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所谓“礼治”可能就是所谓的“人治”,但礼治一词不会像人治一词那样容易引人误解,以致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好恶来维持的。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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