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读后感800字

《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的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是动物小说之父。翻译是刘延玲。

整本书中有狼王罗勃,乌鸦银斑,棉尾兔豁耳朵,柯利犬宾果,狐狸疤脸,野马飞毛腿,黄狗乌利和红顶松鸡的故事,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动物们的友爱,仇恨,寂寞,疼痛等丰富的情感世界。

我比较喜欢野马飞毛腿这一篇。它的题目叫永不停蹄的野马,真的,它真的是跑得很快,它似乎永远不知疲倦,步子始终均匀轻快,起跑时领先追逐者多远,它结束时依然那么远。

当然,想要捕捉到野马,是很困难的。只要他们一靠近它,它就能立刻发现。乔对这个地区了如指掌,他知道所有的泉眼和峡谷岔口,还有飞毛腿所行经的路线。如果能有五十匹良马,乔可能就会让它们一一分布在有利的地点,以便有效的控制好全局。可他最终只找到了二十匹坐骑和五位骑手。

他们每次经过一个特定地点就换一匹马。只见野马就在前头,乔的马紧追不放,似乎触手可及,可就是追不上它。乔步行回到露营地时,已是清晨。他的故事可以说得非常简捷明了——八匹马都死了——五个人精疲力竭——无与伦比的飞毛腿依然毫发无损,自由自在。

老火鸡爪汤姆是这次旅行的厨子。他就想到了利用它身上天生的缺陷来捕获它。

老火鸡爪仔细研究了一番风向和地形。汤姆选择了一个长满莎草的土地上,先把木桩固定在土里,把牵来的小母马栓在木桩上,让它一步都不能走,再挖了一个可以容身的洞穴,然后把套马索铺在木桩与洞穴之间,拿点草掩盖一下,最后藏进了洞穴中等待野马。

漫长的等待之后,大约中午时分,野马在附近兜了一大圈,试探敌人的动向,看起来似乎疑虑重重。虽然犹豫了很久,但它还是落到了陷阱之中。

野马被烙上了烙印,它从此以后就不再是一只自由的动物了。它被“重兵”押送。他们走向峡谷,从来时的斜坡上一步步的挪下来。

在他们途经悬崖附近的时候,野马不愿屈服,奋力挣脱了老汤姆手中的缰绳。它奔上了斜坡,爬上了最陡峭的山崖,然后纵身一跳,跃入空中。落到了山底的岩石上,摔得粉身碎骨,它失去了生命——但它又自由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一篇,可能是因为我比较喜欢自由。我们每个人都渴望自由,而真正的自由不是被世俗所约束,是以自律为前提的勇敢做自己,是一种不违背良知和道义的身心释放与解脱。一个人的自由,是能做自己应该做和喜欢做的事情,而不是被迫去做不该做或不喜欢的事情。

其实人和动物之间并不存在不可逾越的界线,人和动物之间的差别,也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大。在某些领域,人和动物的差距是微乎其微的,仅仅隔着一根发丝的距离。稍有不慎,人就有可能变得像动物一样,甚至还不如动物。

只要我们用心去观察,就不难发现,在情感世界里,在生死抉择关头,许多动物所表现出来的忠贞和勇敢,常常令我们人类汗颜,让我们自愧弗如。

内容推荐

【下一页】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