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谣》读后感800字

大漠风华——记《大漠谣》

如果说《云中歌》是“一个人的地老天荒”的悲凉,《步步惊心》是“最好不相见,便可不相恋”的痴缠遗憾,那《大漠谣》就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大漠风华。

——题记

苍凉大漠,阵阵狼烟,在滚滚黄沙之中走来的是她——来自狼族的少女金玉。

她是一个孤儿,被阿爹从狼群中捡起。阿爹是匈奴头领帐下的一名汉人。在一开始,阿爹为她取名为玉瑾,她跟随阿爹读书学武,从一开始不习惯“人”的生活而仍旧像一匹狼一样奔跑猎食到遵从阿爹的教训读书学艺,阿爹在她的心中成了不可分割的亲人。然而,在几年后匈奴发生内乱,阿爹惨遭杀害。怀着对长安的向往,玉瑾改名为金玉前往长安。在路途中,她又与狼群朝夕相伴,还遇到了送给她楼兰服饰的孟九——孟西漠,和载她一程的少年——霍去病。

故事正是从这里开始。

作者桐华是一个笔墨细腻的人,她笔下的孟西漠虽然双腿残疾却是一个意志坚强的人。他温润如玉、内敛沉默,一袭白衣在瑟瑟竹林中静坐,连皓月清风也生生的成了陪衬。也许这便是金玉对他如此着迷的一个原因。孟九是一个淡淡出现却深入人心的角色。正如他所说的“一个人这一辈子可以走多远,不是由他的腿决定,而是由他的心决定的。”也正是为了他所谓的“证明自己”而没看清金玉之于自己的重要性而选择了拒绝这样一段感情。一个转身便是千山万水。

“一时的错过,就是一生的错过,人生有很多事情都没有回头的机会。”这是阿爹送给金玉的话。用在这里,恰适。

关于金玉和孟九的纠葛正是《大漠谣》中悲伤氛围的主线。这样一个雅致的男子,这样一段还没开始却急急收尾的还算不上爱情的故事,让人不得不跟着心痛、怀念。

在金玉黯然失落想回到打磨的时候霍去病追上了她。如果说孟九是带着雨后潮湿沉闷的氛围出场,那霍去病的出场一定是带着阳光普照的背景。因为他是那样一个阳光、朝气的少年。他有勇有谋、才智惊人,他不畏敌军、沥血杀敌,他封狼居胥、战敌沙场。这样一个少年英雄同样可以为了金玉用握刀结茧的双手在后院种下了金银花。如此这般的少年让人怎能不为之倾心、终许一生。

在这样两个如此优秀的男人之中,金玉——从西域而来的狼女,只一个敢爱敢恨、桀骜不驯的奇女子。她在明了自己对孟九的爱慕后,不似小女儿家的害羞、遮掩,而是勇敢的说出了口,情愿以最卑微的姿态等待他的回答。“纵是情深,奈何缘浅,但,不悔相思。”正如孟九所说,金玉亦是如此,爱了一场,纵然无果也无怨无悔。这样的放下,让她在回首之间看见了那个一直在背后默默等待、守候的男人。这样的两个人在历经生死与磨难后终究是“白首不相离”了。

最后的最后,“余愿已尽,君愿亦了。白云悠悠,物过人老。黄沙漠漠,各寻逍遥。今日一别,相见无期。”孟九离开,霍去病与金玉也回到了大漠。

悠悠笛声挟着黄沙与园区的脚印,奏出了一曲大漠风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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