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拇指男孩》读后感450字

在暑期里,我读了一本书《绿拇指男孩》。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弟嘟。弟嘟是一个很可爱的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很有钱,有一座别墅,他的爸爸开了一家卖大炮的厂房,他想让弟嘟继承他的事业,他说:“大炮什么时候都可以卖,下雨时可以卖,晴天时也可以卖。”可是,弟嘟都听不懂,于是,他的爸爸开始让弟嘟上种植课、政治课。上种植课的老师:翘胡子先生。在第一节课,翘胡子先生教弟嘟种植:1.先用手捣一个洞,2.把种子放进去,3.埋起来,4.浇水。翘胡子先生走来了:“哇!你有绿拇指!”

“绿拇指?”

“有绿拇指的人,只要大拇指放在土里,一分钟之内,就会开出花,你往后看。”

“哇!”弟嘟惊叫到。

第一节政治课。杜納狄斯先生带着弟嘟到了监狱,弟嘟看着这暗无天日的地方,于是,把手伸进土里,不一会儿,暗无天日的监狱变成了活泼的监狱。

过了几天,去吧和滚吧两个国家开始了战争,都向弟嘟的爸爸买大炮,弟嘟爬到大炮上不一会儿,大炮长出了花儿。但还好的是:去吧和滚吧不战争了,但翘胡子先生去世了。弟嘟种了两棵参天大树,想去天上找他。小马小健努力劝弟嘟,但弟嘟就是不听,坚持自己的想法爬了上去,弟嘟的爸爸妈妈找不到自己的儿子了,赶快出来找自己的儿子,只见小马小健在草地上写的几个字:弟嘟是天使。

读了这本书,主人公弟嘟给我一种可爱的感觉,他能让整个国家变成另一个样子,而且这个国家都换了个名字,原本是米尔宝,后来是花都米尔宝,弟嘟是个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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