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途的羔羊》观后感500字

【第6篇】

寒假里我观看了《迷途羔羊》这部电视片,在临近佳节,各家各户团聚一起的喜庆时刻,这部片子带给了我们很多思考。

因为受到不法社会青年的拦截、恐吓和殴打,为了凑齐1万元的敲诈款,本来是受害者的他们,却由于一个错误的决定,从盗窃、抢夺滑向了非法拘禁的犯罪深渊。最后不仅自己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同时也给父母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

因为不懂法,三名中学生面对不法之徒的恐吓、敲诈和殴打,不打110报警,也不向老师报告;因为不懂法,为了凑齐1万块钱,他们在网吧明知失主丢了钱,但却将钱包偷捡了回来,非法占有;因为不懂法,面对更大的诱惑,他们的违法行为从“偷”升级到了“抢”;因为不懂法,他们被冲动和愤怒冲昏了头脑,非法拘禁了小店老板。“寻衅滋事罪”、“盗窃罪”、“抢夺罪”、“非法拘禁罪”,这一个个法律名词随着剧情的推进和律师的讲解,不仅向大家如实再现了这三名中学生步入犯罪歧途的经过,揭示了他们犯罪的根源,给每位青少年、每所学校、每个家庭敲响了警钟。

我家隔壁的一位初中生向我讲述了发生在他们班里的事情,他们班里曾经出现过同学的物品频繁丢失的情况。比如某个同学的笔袋突然找不到了,又有某同学的笔也失踪了,连同学带来学校的沙包这种小物品都会神秘消失,最后发展到有一次一位同学带来学校要上交的学费也丢了之后,老师只能动用学校的监控终于找出了那第”三“只手。这个人就是他们班上的同学。一开始由于看到其他同学的物品觉得新奇、好玩,顺手就拿走了。从忐忑的第一次开始,后面越偷越大胆,从几元的小东西偷到了上百元的钱款,终于被学校记过处分。一次不以为然的占小便宜的行为,最终发展成为了偷窃,虽然还够不上法律的处罚标准,但这种行为如果不加纠正,不引起足够的重视,那么有朝一日就会像片中的三位中学生那样,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

“不以恶小而为之”,我们青少年要注意道德品质的培养和法制观念的树立,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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