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人
作者:李小马 时间:2019-04-20 10:46:23 我要投稿!
楔子
青丘是块宝地,吸收天地灵气,孕了一窝子九尾狐,这窝狐繁殖繁殖繁殖,成了个九尾大家族。据说历史上顶顶有名的妲己,便是青丘血脉。
青丘是《山海经》里的一块地,此书却远不止这一群九尾狐。
《山海经·海内东经》道:“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在吴西。”。这就与龙的众多起源说法之一——“雷电说”有关了。
王充在《论衡》里道:“雷龙同类,感气相致”“龙闻雷声而起,起而云至,云至而龙乘之”。
其实不过是当时古人见着闪电,不清楚那是什么,心中恐惧,就把它往好了想,“龙”于是诞生。
天上是古人到不了的地方,天上的“龙”便成了神的一部分。
人类可不会谦虚,忙说自己是神的“儿子”——龙的传人。传人是龙选定的,自是继承了龙的精神。
这个好啊,神之子。那就得把自己的祖宗使劲儿夸。
那么龙的地位到底有多高呢?
《史记·五帝本纪》道:“舜耕历山,渔雷泽”。司马贞继续写道:“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庖羲于成纪。”看样子这雷泽比起青丘还要厉害好些!
今天所要说的故事便与那家住在雷泽的雷神有关。
正章
“吾乃囚牛,位龙之首子。”
吾附于琴身,虽多少年记不清楚,却确确见够了这世间万物。
吾独好音韵,此生亦别无所求。
家父居于雷泽,是天上一尾龙,鼓其腹如雷,亦有雷神之名。家中兄弟不少,民间有“龙生九子”之说法,若只说其中九子,囚牛为首,吾即为龙之首子。
我自降世以来便独独爱那人间的绕梁之音,总是待在人间,在音韵之间流连,忘返。
后人依照我的相貌在胡琴上刻了雕像,自此,我便有了附身之地,可长居也可短住。但不断地住下、离开只是为了寻一个人。一个好友。在遇见他之前,我只有不断地飘荡或是长眠。
但,在这多少年间,我终还是遇见了一位好友。
友人有一柄胡琴,自幼时起。那胡琴完建之日,即是吾附身之时。
“你是什么?是龙吗?为什么你会在琴的身上?”那日小孩得了个礼物,恰巧这礼物便是我囚牛附身之地。不知道小孩年龄,往后也未尝记得。
我在人间的日子里没有多少朋友,人类大多敬我为神,不敢与我交流,与我说话的说的也尽是些凡夫俗子的痴心妄想。
家父乃神,我也具有神力,得龙气者会比常人出色许多,但龙气,是要囚牛自愿释放的。我在人世许多年,见过的人不少,却少有我愿结交之人。人有欲望,欲望之强,臭气熏天。待在欲望旁久了,会累。
华夏是龙降临之地,华夏儿女乃龙的传人,在灵魂里尚留有一汪清水、一尾银龙。银龙虽小,力量仍强,若为龙的传人,必有龙之精神。时间长了,华夏人的灵魂却被蒙了一层灰。分明是灰,却阻了漫天的龙气。龙气不出,清水有污。银龙的鳞不再泛着圣光,已然一副死气沉沉的模样。
友人年纪尚幼,未被蒙那一层阻龙之灰。
“我叫书华,在这里生活好累。”小小的男孩背靠着墙,清澈的眼里满是委屈的泪。
书华不是天才,却是个拉琴的好手,他日日拉,从不停歇。
从我口中吐出来的曲子,却从来都是充满着低落的情绪。不,不止为低落。含着浓浓的悲伤痛苦和孤独。
一个毛头小孩,因何会有如此烦恼?书华每日把我抱在怀里,会发疯似的拉动琴弓,却也会只静静坐着,眸子中的情绪像细细密密的丝线。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小小的男孩隐去了眸子中的情绪,总是笑,总是笑。
“囚牛,我好累。”黑夜里,书华面无表情,眼中无光。
书华不过降世十多年,所见所闻远不如我,又因何有如此烦恼?
书华,你尚年轻,许多事皆有可能。
刚懂得爱情的书华恋上了一位姑娘。姑娘一袭白衣,眉眼如画。
“方姑娘。”有人邀约,却不是书华。
书华不爱说话,只敢在姑娘阁楼下拉曲,一曲接一曲,曲曲动人心。
舌尖不再苦涩,也有丝丝甜意,沁入了心。
“公子的曲子甚妙,恰可和着小女的舞。”姑娘玉耳带粉,是一副羞涩模样。
好景不长,战争来了。
国民党四处“征兵”,就快要踏入书华的家。
“囚牛,我不愿去。”书华还是那个胆小怕事的书华,尽管不知何时变得这般怕事。
“儿,若你不愿上战场,就接下它,用它点了眼睛,还看得见东西,不过瞄不准枪,就不用去战场了。”
书华忍着痛,点了自己的眼睛,从此不可久久看着东西。书华的泪成了不值钱的东西,眼睛睁久了便会不停地分泌泪水。
梦醒是一颗天上落下的炸弹。这颗炸弹一落,就是五年。五年担惊受怕,五年随时准备跑进防空洞。书华还是书华,依旧是那个胆小的书华。
五年很慢,慢到每一个人都期望它快一点,再快一点。
但是我依旧在等,尽管书华不拉琴已好多年,尽管书华胆小怕事已好多年。等的原因有二,其一是思念幼时的书华了,思念那双清澈的眸子;其二是因为家父的话。我来到人世之前,同家父居在雷泽,家父曾说,华夏儿女都纹有龙纹,若愿静下心来,摒除心中杂念,伸手触摸灵魂,会摸到一尾深深刻在灵魂上的、腾云的龙。
重阳从避难之所回到家乡,打听方姑娘。
方姑娘早已嫁了人,嫁的便是当年弹曲儿弹得好的公子。不过公子不再是公子,姑娘也不再是姑娘,而是骂街的农妇。
书华回了避难的家,“父亲,我想回到家乡。”
“逆子!”父亲怒极,认定是姑娘偷了书华的魂,阻了书华的路。
我被他从灰尘里拉出来,迷迷糊糊睁开眼,这一觉,还太短。
囚牛的唤醒,是要有吸引力的曲子的。
书华只拉了一小段便停了下来,他只用手摸着琴,来来回回地摸着。眼里全是回忆。
“囚牛,我走不了了。”
书华娶了巷尾木匠的女儿,放下毛笔,干起了农活。而我,已再没有发过声。
书华会凝视我,会拿起我,会擦拭我,却再没有拉动过琴弓。
书华在街坊邻居甚至更远一些的地方都有点小名气。写的一手好字,精读四书,是一群农人眼里的文化人,来找书华写字的,也早已排了一条街。
书华和妻生了三个孩子,大儿子参了军,战死沙场,二儿子夭折,而小儿子霜降,被书华送进了学堂。
家里穷,小儿子没能在适合的年纪开始上学,等到他走进学堂的时候,已经是所有孩子里面最大的一个了。
教室是一座庙堂,离书华家不近,霜降每日都要很早起身,先上山割草,喂饱了牲口,再走去学堂。
教书的先生不喜这个比其他孩子都要高上许多的“大孩子”,担心霜降挡了其他孩子的视线,就把霜降的位子安在了庙堂的柱子后面。立柱却挡住了霜降的视线,他看不见先生授课,只得每每上课便偏着脑袋,一直偏着一直偏着,从不说累。
霜降依旧很努力。皇天不负苦心人,先生也是个爱学的人,终是被霜降的努力所触动,将他从立柱后面调了出来。
后来为了生计,十七岁的霜降成了那个教书的先生,边教边学。
教书的日子也不甚顺利,霜降教得很好也学得认真,却迎来了文革。
霜降没有被打击,而是打击别人的那一个。
“我在你们后面,帮你们担着。”他隐瞒了他所知道的消息,帮着那些本应受到打击的知识分子。小儿子没有过一句放弃。从没有。
书华也教过霜降拉琴,霜降会拉,从很小的时候就会拉,却不爱琴。他爱书。
作为文化人的小儿子娶了个不是文化人的妻,育了一儿一女。大儿名字中有一“红”字,女儿名字中有一“凤”字。
书华尚在,他期望子孙里有一人能拾起琴,他看着,等着。
红和凤却对胡琴没有丝毫兴趣。
二零零二年,红生了一个女儿,唤作谷雨。一年半之后,凤得一女,唤作芒种。
书华快要等不了了。他还能拄着拐杖站起来,哪怕早已颤巍巍。“我不能离开。”
许久没有曲子了,但我不敢合眼。友人还有梦想。也是我囚牛的梦。
谷雨百日,办了个抓周礼。书华依旧——亲手捧了胡琴出来,放在一排杂七杂八的东西里。
七十多年了,胡琴依旧完好。琴杆顶端有一只囚牛,是我附身之地。
谷雨好动,在妈妈怀里扭来扭去,很开心地挥动着双手。
“谷雨,选一个,你最喜欢哪一个?”母亲将谷雨放在各式物什之间,让她看着那些东西。
谷雨没坐稳,一下子扑在地上,没哭,手不停地在地上拍着,嘴里还咿咿呀呀地叫嚷着。
书华坐在藤椅上,瞳仁有了一丝变化。如果他还年轻,周遭的人所看见的变化应该是他猛然睁大的双眼吧。
感到有视线落在我身上,我微微睁眼,随即撞进了一双清澈的眸子里。
唔,书华的孩子?
谷雨的眼睛里没有我初见书华时他眼里的那抹孤独,有的只是一片洁净,没有瑕疵,像玻璃珠,晶莹剔透。
书华笑了,嘴角微微抿起,闭上了一双浑浊的眼。泪,被锁在了眼眶里。
母亲一手抱着谷雨一手托着胡琴,胡琴也在谷雨的怀里。琴弓,又被拉动了。
四川盆地,零八年五月十二日。
“快!快带两个孩子下来!”
“还有祖爷!哪个去抬一下祖爷!”
我看见凤和他的母亲抬了书华出来,书华依旧坐在藤椅上,在他身后,是一片废墟。
书华眼中满是迷茫,嘴角流下一丝透明的液体。原来,书华竟是早已——痴了。
在帐篷里住了多久不知道,但那之后,谷雨和芒种就随着凤去了云南——以难民的身份。留李家剩下的人重新收拾整理家族。我不愿离开书华,离开书华的琴,也没跟了去。
再见谷雨,已是半年之后。
书华依旧站得起来,尽管一个动作便需他好些时间,尽管他早已痴呆。他依旧像个执着的孩子,定要站起来。书华像是没了舌头,嘴里含糊的嚷着什么,像是抓周时咿咿呀呀的小谷雨,但是我仍能清晰地从中听出两个字:囚牛。
书华,我在。
书华痴了,变成了孩子,但他的双眼,会有光了。真好。
回来之后,谷雨便进了小学,同时,入了琴行,还——参加了书华的葬礼。
“老爸爸最后一天不痴了,吃了很多饭,摸着那把琴坐了很久,还流了很多眼泪水,不知道是因为眼睛看久了不舒服还是因为想起了以前的事。然后又喊我把琴传给大女子,我点了头,老爸爸就咽了气。”霜降的妻坐在沙发上,给女儿讲着。
地震没有带走书华,是心愿已了,让书华安心合了眼。
我是书华传下来的,不算贵重,却依旧是个叫做“传家宝”的东西。从此躺在谷雨卧室的玻璃柜里,再没有唱过曲。谷雨的新琴上,也没有囚牛的象。
谷雨每天都要去琴行,风雨无阻。那个背琴的小女孩的背影一直都在我的眼前晃动着,似真似幻,看不真切。是真的吗?书华终是有了传人。
谷雨越来越高,琴也显得越来越小,她的心却从没变过。爱琴、爱琴。我每日都能听见谷雨拉琴,从不间断。
谷雨的曲子同书华的曲子一样,饱含情绪,但谷雨很少消极,她总是乐观向上,像是我要找的那个人。
六年就过去了。
十三岁的谷雨学业繁重,要离开这座城市,去另一个地方读书。就只好停下了练琴的脚步。临行前,谷雨重新整理了一遍自己的琴,收好,放进柜子里,然后,打开属于我的玻璃柜,取出了书华的胡琴。
许多年了,许多年不敢合眼,许多年的等待。我囚牛,终是再唱了次曲。
“囚牛。”谷雨笑了。眼睛弯弯的。
谷雨学琴这么多年,总是笑着,却从来不与我说话。
原来,她早就知道我。
我囚牛,居于胡琴头上。
谷雨是李家的血脉,终还是传承了书华爱的东西,受了囚牛的保护。
我来人世,是为了寻二人,或是一人。
其一是家父交给我的任务,寻一有龙之精神的人,因为家父相信他的传人;其二是我的爱好,寻一爱琴之人。
我囚牛寻的不过是个爱琴之人,没了囚牛,书华拉的曲子也依旧好听,因为他终是爱着琴的。
家父寻的不过是个坚守本心之人,没了灵魂里的那尾龙,谷雨也依旧能够做好自己,因为她终是龙的传人。
龙文化是什么?与龙有关的文化,还有龙之精神。
谷雨爱龙,爱着中华的传统文化——的精华。
我对人类还有着希望,所以一直等着,不负等待,得了谷雨。
家父对人类还有希望,所以一直认为,不只谷雨,还有更多。
那层阻龙之灰,会被逐渐磨掉,银龙又会开始戏水。这华夏上亿的银龙。
那么书华呢?那个胆小怕事的书华。
书华活了近一个世纪,怎么如此怕事?他做过最勇敢的事,应该就是守着囚牛八十几年了吧?
书华爱着自己的祖国。为了写得一手好字、传承祖国的书法文化,他一生没有放下过毛笔。一直写一直写。当年来找他写字的人很多,他却不是每一位都给予帮助。他只给不会写大字的农民写些信件或是告示,对于来买字的人,他一律不接。
“我还年轻,字不够成熟,老祖宗的文化还没有摸到门。”
国民党征兵的那段日子,书华还正在研究历史。
“我究得不深,但我觉得国家的出路不应该这么走。如果未来的领导者是靠‘抓壮丁’来征兵的,不要也罢!我想继续看下去。就是我胆小。想躲起来。”
书华啊,便是子孙心里的那一位神。
华夏儿女是龙的传人,一直都有龙的精神。
二零一九。
谷雨抬手,指尖落下,电脑上浮现出一个又一个文字,组成了一个关于龙的故事。
“青丘是块宝地,吸收天地灵气,孕了一窝子九尾狐,这窝狐繁殖繁殖繁殖,成了个九尾大家族。据说……”
谷雨时节,我国大部分地区雨量增加,北方地区开始播种。
是新生的时候了。
尾声
我叫囚牛,是龙的大儿子,现住在一友人的胡琴上。友人已逝,我于是守护着他的曾孙女——我所寻之人。
女孩唤作谷雨,爱琴爱了快十七年。
现在,也依旧爱着。
“囚牛,你想再唱一首曲子吗?”
是的,我囚牛,想唱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