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夷制夷”〔1〕
我还记得,当去年中国有许多人,一味哭诉国联的时候,日本的报纸上往往加以讥笑,说这是中国祖传的“以夷制夷”〔2〕的老手段。粗粗一看,也仿佛有些像的,但是,其实不然。那时的中国的许多人,的确将国联看作“青天大老爷”,心里何尝还有一点儿“夷”字的影子。
倒相反,“青天大老爷”们却常常用着“以华制华”的方法的。
例如罢,他们所深恶的反帝国主义的“犯人”,他们自己倒是不做恶人的,只是松松爽爽的送给华人,叫你自己去杀去。他们所痛恨的腹地的“共匪”,他们自己是并不明白表示意见的,只将飞机炸弹卖给华人,叫你自己去炸去。对付下等华人的有黄帝子孙的巡捕和西崽,对付智识阶级的有高等华人的学者和博士。
我们自夸了许多日子的“大刀队”,好像是无法制伏的了,然而四月十五日的《××报》上,有一个用头号字印《我斩敌二百》的题目。粗粗一看,是要令人觉得胜利的,但我们
再来看一看本文罢—— “(本报今日北平电)昨日喜峰口右翼,仍在滦阳城以东各地,演争夺战。敌出现大刀队千名,系新开到者,与我大刀队对抗。其刀特长,敌使用不灵活。我军挥刀砍抹,敌招架不及,连刀带臂,被我砍落者纵横满地,我军伤亡亦达二百余。……”
那么,这其实是“敌斩我军二百”了,中国的文字,真是像‘国步”〔3〕一样,正在一天一天的艰难起来。但我要指出来的却并不在此。
我要指出来的是“大刀队”乃中国人自夸已久的特长,日本人员有击剑,大刀却非素习。现在可是“出现”了,这不必迟疑,就可决定是满洲的军队。满洲从明末以来,每年即大有直隶山东人迁居,数代之后,成为土著,则虽是满洲军队,而大多数实为华人,也决无疑义。现在已经各用了特长的大刀,在滦东相杀起来,一面是“连刀带臂,纵横满地”,一面是“伤亡亦达二百余”,开演了极显著的“以华制华”的一幕了。
至于中国的所谓手段,由我看来,有是也应该说有的,但决非“以夷制夷”,倒是想“以夷制华”。然而“夷”又那有这么愚笨呢,却先来一套“以华制华”给你看。
这例子常见于中国的历史上,后来的史官为新朝作颂,称此辈的行为曰:“为王前驱”〔4〕!
近来的战报是极可诧异的,如同日同报记冷口失守云:“十日以后,冷口方面之战,非常激烈,华军……顽强抵抗,故继续未曾有之大激战”,但由宫崎部队以十余兵士,作成人梯,前仆后继,“卒越过长城,因此宫崎部队牺牲二十三名之多云”。越过一个险要,而日军只死了二十三人,但已云“之多”,又称为“未曾有之大激战”,也未免有些费解。所以大刀队之战,也许并不如我所猜测。但既经写出,就姑且留下以备一说罢。
四月十七日。
跳踉:“以华制华” 李家作 念阿弥陀佛,选拔国士如征求飞檐走壁之类的“善”文,还可以随时长许多见识。譬如说杀人,以前只知道有斫头绞颈子,现在却知道还有吃人肉,而且还有“以夷制夷”,“以华制华”等等的分别。经明眼人一说,是越想越觉得不错的。
尤其是“以华制华”,那样的手段真是越想越觉得多的。原因是人太多了,华对华并不会亲热;而且为了自身的利害要坐大交椅,当然非解决别人不可。所以那“制”是,无论如何要“制”的。假如因为制人而能得到好处,或是因为制人而能讨得上头的欢心,那自然更其起劲。这心理,夷人就很善于利用,从侵略土地到卖卖肥皂,都是用的这“华人”善于“制华”的美点。然而,华人对华人,其实也很会利用这种方法,而且非常巧妙。
双方不必明言,彼此心照,各得其所;旁人看来,不露痕迹。据说那被利用的人便是哈吧狗,即走狗。但细细甄别起来,倒并不只是哈吧狗一种,另外还有一种是警犬。
做哈吧狗与做警犬,当然都是“以华制华”,但其中也不无分别。哈吧狗只能听主人吩咐,向仇人摇摇尾,狂吠几声。他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身分。警犬则不然:老于世故者往往如此。他只认定自己是一个好汉,是一个权威,是一个执大义以绳天下者。在那门庭间的方寸之地上,只有他可以彷徨彷徨,呐喊呐喊。他的威风没有人敢冒犯,和哈吧狗比较起来,哈吧狗真是浅薄得可怜。但何以也是“以华制华”呢?那是因为虽然老于世故,也不免露出破绽。破绽是:他俨若嫉恶如仇,平时蹲在地上冷眼旁观,一看到有类乎“可杀”的情形时,就踪身向前,猛咬一口;可是,他决不是乱咬,他早已看得分明,凡在他寄身的地段上的(他当然不能不有一个寄身的地方),他决不伤害,有了也只当不看见,以免引起“不便”。他咬,是咬圈子外头的,尤其是,圈子外头最碍眼的仇人。这便是勇,这便是执大义,同时,既可显出自己的权威,又可博得主人底欢心:因为,他所咬的,往往会是他和他东家的共同的敌人。主人对于他所痛恨,自己是并不明白表示意见的,只给你一些供养和地位,叫你自己去咬去。因此有接二连三的奋勇,和吹毛求疵的找机会。旁观者不免有点不明白,觉得这仇太深,却不知道这正是老于世故者的做人之道,所谓向恶社会“搏战”“周旋”是也。那样的用心,真是很苦!
所可哀者,为了要挣扎在替天行道的大旗之下,竟然不惜受员外府君之类的供奉,把那旗子斜插在庄院的门楼边,暂且作个“江湖一应水碗不得骚扰”的招贴纸儿。也可见得做中国人的不容易,和“以华制华”的效劳,虽贤者亦不免焉。
——二二,四,二一。
四月二十二日,《大晚报》副刊《火炬》。
摇摆:过而能改 傅红蓼 改,善莫大焉!”意思是错误人人都有,只要能够回头。
我觉得孔老夫子这句话尚有未尽意处,譬如说:“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之后,再加上一句:“知过不改,罪孽深重”,那便觉得天衣无缝了。
譬如说现在前线打得落花流水的时候,而有人觉得这种为国牺牲是残酷,是无聊,便主张不要打,而且更主张不要讲和,只说索性藏起头来,等个五十年。俗谚常有“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看起来五十年的教训,大概什么都够了。凡事有了错误,才有教训,可见中国人尚还有些救药,国事弄得乌烟瘴气到如此,居然大家都恍然大觉大悟自己内部组织的三大不健全,更而发现武器的不充足。眼前须要几十个年头,来作准备。言至此,吾人对于热河一直到滦东的失守,似乎应当有些感到失得不大冤枉。因为吾党(借用)建基以至于今日,由军事而至于宪政,尚还没有人肯认过错,则现在失掉几个国土,使一些负有自信天才的国家栋梁学贯中西的名儒,居然都肯认错,所谓“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塞翁失马,又安知非福的聊以自慰,也只得闭着眼睛喊两声了,不过假使今后“知过尚不能改,罪孽的深重”,比写在讣文上,大概也更要来得使人注目了。
譬如再说,四月二十二日本刊上李家作的“以华制华”里说的警犬。警犬咬人,是蹲在地上冷眼傍观,等到有可杀的时候,便一跃上前,猛咬一口,不过,有的时候那警大被人们提起棍子,向着当头一棒,也会把专门咬人的警犬,打得藏起头来,伸出舌头在暗地里发急。
这种发急,大概便又是所谓“过”了。因为警犬虽然野性,但有时被棍子当头一击,也会被打出自己的错误来的,于是“过而能改”的警犬,在暗地里发急时,自又便会想忏悔,假使是不大晓得改过的警犬,在暗地发急之余,还想乘机再试,这种犬,大概是“罪孽深重”的了。
中国人只晓得说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可惜都忘记了底下那一句。
四月二十六日,《大晚报》副刊《火炬》。
只要几句:案语 家干 《火炬》上的文章,为了我的那篇《“以夷制夷”》而发的,揭开了“以华制华”的黑幕,他们竟有如此的深恶痛嫉,莫非真是太伤了此辈的心么?
但是,不尽然的。大半倒因为我引以为例的《××报》其实是《大晚报》,所以使他们有这样的跳踉和摇摆。
然而无论怎样的跳踉和摇摆,所引的记事具在,旧的《大晚报》也具在,终究挣不脱这一个本已扣得紧紧的笼头。
此外也无须多话了,只要转载了这两篇,就已经由他们自己十足的说明了《火炬》的光明,露出了他们真实的嘴脸。
七月十九日。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三三年四月二十一日《申报·自由谈》,署名何家干。
〔2〕 “以夷制夷” 我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待国内少数民族常用的策略,即让某些少数民族同另一些少数民族冲突,以此来削弱并制服他们。鸦片战争后,清政府对外也曾采用这种策略,企图利用某些外国力量来牵制另一些外国,借以保护自己,但这种对外策略最后都遭失败。
〔3〕 “国步” 语见《诗经·大雅·桑柔》:“於乎有哀,国步斯频。”国步,国家命运的意思。
〔4〕 “为王前驱” 语见《诗经·卫风·伯兮》:“伯兮屏兮,邦之桀兮。伯也执殳,为王前驱。”原是为周王室征战充当先锋的意思。
此处用来指当时国民党所采取的“攘外必先安内”、实际是为日本进攻中国开辟道路的卖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