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努阿·阿切贝《宾叔叔的抉择》原文欣赏
公元一千九百十九年,我在乌木鲁的尼日公司是个年轻的职员。在那年头当个职员有如今天的部长,我的薪水是二镑十先令。你们也许会笑这二镑十先令的小钱,可是这在如今要值五十镑呢。那时候买头大山羊才四先令。我还记得公司里资历最深的非洲职员是个来自萨洛的人,他支薪十镑十三先令四便士。在我们眼中,他简直像位总督。像所有有志向上的青年一样,我也加入了非洲俱乐部。我们打网球,玩撞球。每年我们与欧洲俱乐部举行一场锦标赛。不过我对这并不怎么热衷,我喜欢的是周六晚间的舞会,女人如过江之鲫。不是那些今天在镇上满街跑的三八女人,而是像这个那样的标致妞儿们。我有辆来礼牌自行车,全新的,每个人都喊我叫快乐宾。我可真是刚出炉的面包,炙手可热。可只有一样——我们可以大笑,开玩笑,喝酒,什么都行,但是得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我父亲教训我说,真正的本乡子弟必须得能够睁着一只眼睛睡觉。这我永远忘不了。所以说,尽管我与大家伙儿有玩有笑的,他们也冲着我喊:“快乐宾!快乐宾!”的,可是我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心里有数。乌木鲁的女人都很精明;你还没数一,她们就数得出二。因此我得格外小心。我从来没有告诉她们任何人去我家朝哪条路走,我也从来不吃她们烧的饭,因为怕她们下了迷药。那年头我见过好多年轻人为女人丧了命,因此我牢记父亲的教诲:永远不要让跟你握手的人摸过了肘子。我可以说惟一的例外,是个高挑、黄皮肤的打鱼人家的女郎,叫玛格丽特。一个礼拜六的上午,我正在听留声机,全新的HMV一世。(我从不买二手货。要是没钱买新的,我一声也不吭;这是我的座右铭。)我放了一张唱片,站在窗前,嘴里嚼着口香糖。人们穿着体面地打我窗前走过到附近一座教堂去。这个玛格丽特跟他们一块儿走的时候,看见了我。也真是运气,我看见她时已经太晚,来不及躲藏。就在当天——她没等到第二天或第三天——教堂一关了门,她就走回来了。据她说她是来劝我皈依天主教的。天下真有这等怪事!玛格丽特真有她一套!这么标致的一个女子。不过我现在要跟你说的,并不是玛格丽特。我要告诉你们的是,我是怎么才不那么胡闹的了。那是个新年除夕。你们是知道的,对我们“月底”的人而言,新年可比圣诞节还要疯玩儿。圣诞节之前,这个月可说已到了山穷水尽,但是新年那天口袋可是沉甸甸的。因此,那天我就到俱乐部去了。我看见今天你们年轻人说能喝酒,我直想笑。你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喝酒。你们一瓶啤酒或一杯威士忌下肚,就又吵又嚷地像发了神经似的。那天晚上我只是小饮白马牌。记得吗:“从爱丁堡到伦敦或任何地方途中都不必下马,就在白马酒窖歇歇脚吧……”万能上苍!我有个习惯,就是从不喝混酒。我去喝威士忌时,我知道那天是威士忌日;要是我明天想喝啤酒,明天必是啤酒日;我不会再碰别的酒。那天我喝的是白马。我吃了一只烤鹅,还买了一罐几内亚黄金烟草。不错,那年头我也抽烟。是位德国大夫说我的肺已经像锅底一般黑了,我才戒掉的。那帮德国大夫真鬼怪。你们是晓得的,他们常在你头上,肚子上或任何所在打针。你只要指出哪儿疼,他们就往哪儿打针——绝不浪费时间。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喔,对了,我喝了一瓶白马,又啃了一只烤鹅……喝醉?我的字典里没有这个字眼儿。我一辈子也没醉过。我父亲常说,治疗嗜酒的方法就是不喝。我是想喝就喝,要停就停。那天深夜三点的时候,我对自己说,你喝得已经够多了。于是我跳上我的来礼牌自行车,悄悄地回家睡觉去了。那段时候,我们公司的那位资深职员,因为一捆一捆地偷白洋布被发觉而坐了牢,我正代理他的职务,所以住在公司的一幢小房子里。你们知道现在的奥立文大楼在哪儿吧?……对了,就在尼日河畔,我那时住的房子就在那里。房子一边的两间屋子我住,管店的住另一边的两间。也是该当我运气,那个人正休假,所以他住的那边空着。我开开前门进到里边。然后又把门锁上了。我把自行车放在头一间屋子里,进入了卧房。我太倦了,连灯都懒得去点。我把衣服脱下,挂在椅背上,像块木头似的倒头往大铁床上躺了下去。我的上苍老天,有个女人在我床上!我心里立刻想到该是玛格丽特。因此我开始傻笑,还摸摸她这儿呵那儿的。她一身脱得精光。我继续傻笑,还问她是什么时候来的。她没吭声,我猜她是因为那天要我带她去俱乐部我不肯,在生我的气。我对她说过:我可以在那里跟你碰面,可是我是不带任何人去俱乐部的。我猜想她是为了这个在跟我怄气。我叫她不要闹别扭,可是她仍是不开腔。我问她是不是睡着了——没话找话嘛。她还是不说话。虽然我告诉过你们我不喜欢女人来我家,不过任何规矩都有例外。所以说,要是我说那天夜里发现玛格丽特在我很生气,那我真是在扯漫天大谎了。我还在笑个不停的时候,注意到她的乳房像十六岁少女的那样挺直——或者,顶多十七岁。我心想那大概是因为她平躺在床上的关系吧。可是,当我摸到她的毛的时候却像欧洲人的那么细软,我的笑声骤然间冷住了。我摸她的头发,也是一样。我一下子从床上飞跳下来,口里嚷道:“你是谁?”我的头顿时肿得像个木桶,我开始发抖。那女人坐了起来,伸出手招我回去,她又用手摸我。我一下子又跳了回来,对她大声叫骂。这时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你怎么能这么怕女人?管她是白女人、黑女人,反正都是十仙令十便士。于是我说:“好吧,我会立刻叫你开口。”
说着,我开始在桌子上找火柴。那女人大概知道我在找什么,她说:“毕可,阿帕可瓦纳,欧可。”
我说:“喔,你不是白女人啊。那你是谁?要是不告诉我,我就要划亮火柴了。”
我摇了摇火柴盒,告诉她我不是说着玩儿的。我的胆子壮起来了,我也在拼命想那个声音,因为很耳熟。
“回到床上来我就告诉你。”
这是我听到的第二句话。不管是谁说那声音很耳熟,他是在骗人。那声音比糖还甜,可是绝不耳熟。于是我把火柴划亮了。
“求你别,……”这是她说的最后半句话。要是我能告诉你们后来我怎么样,又是如何逃出那间屋子的,那可纯粹是臆想,我只记得后来我像发了疯似的直朝马休家狂奔而去。我抡着双手猛捶他家房门。
“是谁?”他在里头问?“开门呵,”我喊道:“看在上苍老天的面上,快开门。”
我大声喊叫自己的名字,可是我的声音早已走了样了。门只开了一条小缝,我看见我这个亲戚右手里握着一把弯刀。我栽倒在地上,他说:“老天爷原谅他。”
那天夜里是老天爷引导我到马休。欧比的家,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往哪边跑的。我当时不知道自己还在世上或是早就死了。马休往我头上泼了冷水,过了一会儿我才算喘过气来告诉他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我想我一定说颠倒了,不然他不会一直问我她长得什么样子,长得什么样子。
“我刚才跟你说了我没看见她。”
我说。
“喔,这样呵,可是你听到她的声音了吧?”
“我是听见了她的声音,我也摸过她,她也摸了我。”
“我不知道你是否尽了力把她吓走,”马休这么说。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不过马休这句话却使我睁开了眼睛。我立刻知道了,去拜访我的是尼日河神女妈咪。乌塔。马休又说了:“得看你的人生追求的到底是什么。如果要的是财富,那你今天晚上可犯了大错,不过如果你真是你爸爸的儿子,可以跟我拉拉手。”
我们握了手,他说:“我们的老爹从没说过一个男人应当贪财而不要妻子儿女。”
如今我的妻子们每一跟我怄气,我就告诉她们:“我也不怪你们。我当年要是聪明的话,我早该娶妈咪。乌塔的。”
她们齐声大笑,问我为什么没娶她。最小的一个说:“别着急,老爹,她还会来的;她明天就会来的。”
说着惹得她们又笑了起来。当然我们都是在说笑。天下哪有不要子女要钱财的男人呢?除非像那个发神经的白人史都华。杨博士。噢,对了,我没告诉你们。那天晚上,我把妈咪。乌塔赶走之后,她跑去找史都华。杨博士去了,他是个白种商人,作了她的入幕之宾。喔,你们听过他的大名呵?……嗯,不错,他后来成了全国最富的男人。可是她不准他结婚。他过世之后,又怎么样了?他所有的财产都落入外人手里了。那算好命吗?我问你,老天有眼。